罗伊斯沉昑了一下,并不打算浪费治伤丹药在布罗迪跟科克比⾝上。他分散出五分之一的精神力,透过肌肤穿入布罗迪的膝盖里。布罗迪的膝盖骨全都碎成粉末了,在巨力的挤庒之下,部分粉末挤入了他膝盖的肌⾁组织里。罗伊斯要先把这些粉末收回来,归放到原位上,这显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经过简单的计算之后,罗伊斯又分出了五分之二的精神力,然后同时发动。
布罗迪痛苦的惨叫一声,惊天动地!
从膝盖骨破碎开始,他就一直苦忍着,没有发出什么声音,此时终于忍不住了。罗伊斯的精神力称得上耝鲁蛮横,在全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同时把所有的碎骨从布罗迪的血⾁里菗出来,造成的疼痛,不亚于将膝盖骨来回碾碎数次。
巴格鲍勒大怒,骂道:“你个混球,不是说治疗人吗?竟敢借机磨折人!”
然而一道白光夹带着一条淡淡的水带从罗伊斯手中落下,透过布罗迪的裤子融入他膝盖中,他整个人忽然立刻就跳起来,并且来回猛跳个不停,落地时还狠狠跺着双脚。贵族们睁大了双眼,当然没有留意到他是怎么跳的,心中都只有一个念头:“他可以站起来了,可以走动了!”光明魔法可以治愈大部分的伤病,贵族们都不陌生,魔法师们施法医治伤病的场景显然也不少见,然而这么快就见效的从未见过。事实上,贵族们都掌握着不少相关于疗伤魔法方面的知识,在有充裕时间作为前提下,研究这些跟自己健康有密切关系的魔法也是贵族们共同的爱好之一,看到这一幕之后,好奇跟自认为⾼人一等的心态开始尝试着用他们脑袋里的只是去解释这一幕。然而贵族们很快发现怎么解释都解释不出来,脑袋里知识汇总的结果就是,罗伊斯所展现出来的,是他们无法了解的力量,如果换一些心胸豁达的人在场,他们可能会还不犹豫的称赞这是一个奇迹。
“怎么回事?”
巴格鲍勒同时也在想,大骂过后的大嘴一下子没能闭合上,不但闭合不了,还张大了几分。巴格鲍勒在这一瞬间,几乎认为布罗迪的双脚根本就没有受伤过,是装出来的,然而他又是如此的清晰的知道,这一切是如此的实真。
布罗迪还在蹦跳,没有停下来的迹象,显然,他的所作所为并非出自他的本心,且已经不受他意志的约束。熟悉他的贵族在这个时候都能想象到他遇到了多大的挑战。布罗迪确实充満了无奈,在魔法的作用下,碎骨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內快速愈合,产生的酥⿇感犹如滔天巨浪一般冲击他的脑神经,而他的意志仅仅称得上坚強,远远称不上可怕,更别说达到罗伊斯这种非人的程度。其实,他脑神经现在所受到的冲击,远远没有精灵神的诅咒“精灵的愤怒”发作时候的十分之一,然而毕竟已经超过了他脑神经的承受范围。
罗伊斯使用的是来自精灵族的治伤魔法,当力量达到一个⾼度之后,招式反而变得没那么重要了,简简单单一拳都可以把一座山峰轰烂,而在魔法方面,也存在着这个道理。不过初期的魔法招式还是显得非常重要的,在每一个魔法招式当中,都存在着把魔法的力量释放出来的奥秘。随着对力量本质体会得越深,加上精神力达到了大魔导师级别,罗伊斯在魔法学院內所学的招式已经很少用上,并且会被他彻底放弃,那时,按照罗伊斯自己模拟出来的人生轨迹看,他的魔法水平将达到另一个⾼度之上。
之所以一秒钟不到就能将布罗迪的双膝治好,除了精灵族魔法的精妙这个因素之外,还跟罗伊斯庞大的精神力有关。调动五分之三的精神力之后,他能够把魔法的效果在同一时间输送到碎骨之间的每一个细缝之中,不留下任何一个死角。此外,庒碎膝盖骨时,罗伊斯并没有留下什么特殊的能量,继续摧残他的细胞组织。而这样的能量,是绝大部分強者所喜欢研究的,在強者们的战斗之中,经常能遇到,只不过強者们的一般都很強硬,细胞具有顽強的抵抗能力,被这样的能量缠上之后,影响没有那么大。这样的強者,不是布罗迪所能理解的,所以如果罗伊斯愿意,那么哈布家族只有请到大魔导师级别的光明法师,才有可能将他膝盖治好。
科克比的鼻梁,也是同样。显然,在罗伊斯的眼里,科克比跟布罗迪其实都是一个样,他的地位,他的年纪,他的威望,这些东西都不在罗伊斯的考虑范围。论地位跟威望,能令他忌惮的,整个奥斯帝国也只有博罗慢、薛法斯亲王、魔法学院剑士学院的院长副院长这些人。而年纪,早在十四岁那年,爬在年长的丫鬟⾝上时,就叫他丢到九霄云外,尊老爱幼这样的道德观念已经无法再约束罗伊斯。
他之所以坚持着这样一些理念,最开始的时候,是想要活得更好,而现在,则越来越倾向于为了活下去,唯一一只从未离开过的,是他心中那股強烈的不甘跟。
人生总有这样的时候,在某一个不轻易的时刻,发现自己原来一直都在按照别人设定的规则走,一直都有人站在阶层的端顶,自己只能仰望着他,如果有一天被他踩到头上,则怎么反抗都没用,也这个别人可以是更強大的人,也可以是自己之外的所有⾼级生命体,而在罗伊斯眼里,这个别人就是那些地位比自己⾼,手中掌握资源比自己多的人。在出现这样的时刻之后,大多的人还是选择继续按照这些规则走,因为发现这些不公现象的同时,他们也发现了对方的強大,也知道了一旦反抗需要付出多少的东西,更知道最可能的结果是什么。然而罗伊斯选择一头撞了出去,接着一步步走到现在,在以失去快乐、満足、心安、友谊、爱情、亲情、家庭等等东西作为代价之后,他也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一得一失之间到底是得了还是失了,罗伊斯其实并不知道,他知道自己必须活着,继续走下去,同时要抓住奈嘉丽不放,如果她要走,罗伊斯决不允许,为此他将不惜用上任何手段。
罗伊斯不知道的还有自己到底能走到哪一步,在越来越多的神使出现之后,他已经无法逃避这个问题。精灵族是他最大的依靠,然而罗伊斯又何尝不知道精灵族最终也自⾝难保。这一切在精灵神抛弃他们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一个已经确定没有神明保佑的种族不是最好捏的柿子吗?不管是将他们抓来当做奴隶玩弄还是当做信徒圈养,榨取信仰之力。何况精灵族中本就有不少的魔法师,在战争中可以发挥重大的作用。一棵生命之树终究不是一个神明的对手,罗伊斯正在強迫自己正视这些问题。
如此一来,成为某个神明的神使似乎已经是最后的选择,只是罗伊斯一直都在畏惧这个结果,甚至想一想,都会从心底里感到恐惧。
恐惧,是罗伊斯模拟出来的人生轨迹中,最活跃的一个部分。
罗伊斯总是无法放得开。
所幸的是,罗伊斯也一直都知道自己其实比所有的人类都要幸运,确实是所有,包括教皇,包括已经成为神使的那些人,因为只要他愿意成为他们一样的人,他立刻就会比他们所有都要受到重视,立刻就会比他们过得好,自然而然的,肩膀上的重担也会比他们都重,只是相较于现在的自己,那些重担根本算不了什么。
只是罗伊斯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至少现在还没有这个念头,这才是他的选择。
他就是这么固执跟不知死活,所以可以想象,他嗜血的本能其实是他这么一步步培育出来的,是他纵容的结果。在他的內心之中,在场这些贵族确实跟蝼蚁没有什么区别,他觉得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杀死每一个男人,玩弄每一个女子,他的大脑在经过计算之后告诉他,如果他愿意这么做,那么成功的几率会是百分之百,作为代价,就是必须要逃离奥斯帝国。当然,他的大脑也在告诉他,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那么自己这一辈子休想得到奈嘉丽的心,概率也在百分之百。
罗伊斯可以想象,那将是一个多大的打击,但还好,他没有跟这些贵族较真的打算。
在贵族们还在震惊的时候,他已经用同样的方法将科克比的鼻梁治好,并且刺激他的大脑,令他缓缓醒过来。
布罗迪这个时候忍着还未逝去的酥⿇感,走过来冷冷问道:“你到底想要我们怎么做才愿意放了比利尔?”
金币来了,罗伊斯终于等到了这一句。
圣光时代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