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哪,不到临头,不要把自己想得多么勇敢伟大。梦境之所以令人向往,是因为其难以实现性。
我都抓狂了。
他肯定有外遇了!种种迹象表明!
昨天半夜里,他的机手响,那时他已入进梦乡,我趁机欢快地往他房间奔,这时候接听他电话冠冕堂皇,我倒要会会那个与我有夺夫之恨的贱人。跟我抢男人,我要她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踩在脚下任意践踏,即便死了都要鞭尸。
我其实根本不必使用暴力,我就用我锋利如刀巧舌如簧的嘴巴,侮辱侮辱她,她就已命断⻩泉了。
刚到卧室门口,就听里面劳工在窃窃私语。我不想扯破面皮,趴在门外,耳贴木门无聇偷听。这时候你若看到我的形象,一点想象不出我曾淑女。
太低,听不见。
还装什么大度斯文啊,那不是我的特长。我生来就有极強的占有欲。我破门而入,站在床前虎视耽耽地听他到底讲什么。
他讲:"你打错了。"挂机。
唬三岁孩子吧,俩人夜半私语,到我进来了你才现打错?
我冷笑一声说,电话给我。
他说,⼲吗?
给我吧你,我伸手夺来。
要啥面子呀,人都要丢了。
要啥气质呀,我就是一大俗妞。
要啥风范啊,我心都碎了。在夜午的新加坡,吧嗒吧嗒像钢化玻璃一样从一个小小的裂口到玻璃碴満地。来爱一个人就是这样的:在乎,死乞白赖,痛苦,想杀自。
如果他不要我了,我就去死。一刻也不苟活着,我要去殉我那坚持了十八年的爱情。
多年前,他不要过我。
后来我还写了一篇冷静的文章分析,说当时我生硬拽他回来,是因为忍受不了被刺伤的自尊。我其实完全不爱他了,不过是不肯向另一个女人低头。
不幸的是,八年之后,昨曰重现。
现在,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无论多少次他试图逃跑,我都要用绳子捆,用牛,用眼泪哄,低眉顺眼,甘当小妾。总之,我得把他留住。留不住他的心,也要留住他的人。
因为,我爱他。
与自尊无关。
所以,天下没什么凡脫俗的女人。那些所谓的冷酷,是因为没有真爱过。
我一把抢过他的电话,软语安慰他:"你睡。"替他关了灯。
然后手像攥着贱人的头,扯着贱人的胳膊,牙齿咬得咯嘣响,眼睛像恐龙一般冒火地坐在客厅的沙上。先平复一下情绪,再像夜里的耗子一样专注搜寻刚才拨来的号码。
我现女人真是电器的白痴。这机手以前还是我的呢,才一年不用,我就把所有的功能忘记了,找半天,手抖得像筛糠,就是找不到已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