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维尔斯转过脸时,那个家伙也恰好的转过脸。维尔斯向左快跑几步,那个家伙适时的把脸向右转过一个合适的角度,也向左跑了几步,维尔斯向右,那个家伙的脸向右,然后再向右跑几步。
纳米纳的一个占星书籍上写过:月亮始终是一以一面对着陆大的。它的另一个面始终神秘而不为人类所知。
现在这个家伙的情况也是一样,维尔斯无论怎样也看不到他的脸。
现在已经可以肯定:这个人对维尔斯不会有恶意了,也许是一个⾼手因为无聊而对自己开的一个玩笑而已吧!
他向前快跑几步,那个人也向前快跑几步,维尔斯终于现了一点异常:自己这个人自从跟踪自己以来,两个人的距离从来没有变过,维尔斯的精神力可以感觉得到。两个人的距离就好像尺子精心量过一样…
双手一摊,维尔斯终于没有脾气了:“喂!你是谁?到底要⼲什么?说句话吧!”
这个人背对着自己,但是有一个问题:他的服衣穿得也是反的,也就是说,他的人是背面对着维尔斯,但是他的服衣对着维尔斯的是正面。
这是一个怪人!
这个怪人他没有说话,只是伸出一只手,然后向维尔斯竖起一根手指…
呃…那个不是中指,是食指!
那根食指修长而洁白,向维尔斯缓缓的勾了一勾——这是一个全陆大人都知道的手势:过来!
维尔斯疑惑的伸出手,伸着自己,意思为:我?
这个人点了点头,不过其实他是背对着维尔斯的,这应该是仰了仰头才对,意思是:对!
维尔斯立马把头摇得跟波浪鼓一样:no!
说实话,维尔斯一时间也是童心忽起,才跟他打了这些个无聊的手势。可是对方就算不是想杀他,自己跟着他走,万一是看上自己的⾝体…那怎么办?
他自言自语道:“我不跟你在这里乱耗时间了,我还是回家吧!”他虽然是自言自语,但是还是恰好让声音可以让对方能听到。
所以维尔斯决定暂时不理这个疯子了,先辩明方向,然后回家。呃…让我想想,这里的地段道路比较泥泞,两旁的房屋比较简陋,有一些甚至是简单的窝棚。再加上两旁边的贫民们都用仇恨而胆怯的目光从房屋的窗户中幽幽的盯着自己,从旁边跑过两个穿着补丁服衣的瘦弱孩子…
见鬼!是谁是呑咽口水?难道自己竟然长得像汉堡?可以引起人的食欲?
维尔斯对布里德堡的布局比较了解,这里应该是一个贫民区!布里德堡虽然是全陆大最繁华的城市之一,但是可不止一处贫民区,城北,城东,城西都有规模不小的贫民区…
先要确定一下自己应该是在哪一个贫民区,可是貌似所有的贫民区都是一样的。
好吧!维尔斯虽然万分不愿意,但是还是要承认的——又迷路了!
因为刚才跟这个家伙逗了半天,特别是为了试试能不能甩开这个怪人。所以他刚才跑得飞快,为了让这个家伙追不上自己,他刚才好像跑出了好几里路,然后穿过了七八条胡同。又从四五家的餐厅前门进去,然后从后门出来,然后向左拐了几下,然后再向右拐了几下,然后又这样…
迷路不要紧,但是维尔斯的记忆很好,他可以记得自己刚才的每个步骤,所以从理论上说,只要按着原路,就可以返回自己的家。毕竟家里才是温暖的,有美貌的侍女,有更加美貌的凯瑟琳姐姐,有可口的饭菜…
“咕,咕,咕!”
嗯,是自己的肚子在叫,因为好像自己没有吃晚饭。但是不要紧,因为还带着钱,只要有钱,就会有吃的。维尔斯把手伸进兜里…
呃…事情好像出了一点偏差,这个兜里没有钱,但是不代表另一个兜里也没有。
嗯…另一个兜里也没有,也不要紧,等到找到家的时候再吃吧。
刚才应该是从这个方向跑过来的,那个方向…
咦?天好像有些黑了?
虽然现在没有全黑,还能勉強的看清道路,但是过不了多长时间,可是就全黑了。布里德堡冬季的黑夜可是很漫长的。
刚才的按原路返回的方法应该不管用了。
那个怪人虽然是背对着维尔斯,但是似乎是一直在“看”着他。这个时候他的手在自己背后的衣袋里拿出一张纸,一只炭笔,然后“刷”“刷”的几下,写下了几个字,伸出手去好让维尔斯看到他纸上的內容:
“迷路了?”
这个家伙似乎是一个前后颠倒的人,他的动作全在背后进行却无一点不便之处。大概是因为他的关节比别人更灵活,所以比寻常人的动作更轻巧而灵便。
维尔斯点了点头:“嗯…没,没有!我方向感一直不错,从来就没有迷过路。”
怪人急促的喘息了几下,这个家伙似乎在笑!
维尔斯不噤有些怒!
他准备动⾝踏上回家的路了,归家的心思是谁也阻挡不住的,现在,布里德堡就是他的家。有家的感觉就是幸福!
天好像更黑了!
维尔斯走出了几步,事情好像出了自己的预料之外,天黑得格外的快。
虽然那个怪人背对着自己,但是维尔斯分明感觉到他一脸揶揄的笑容,好像…不是好像,确实就是在取笑自己。
他又以刚才的动作取出一张纸“需要不需要我来带路?”
维尔斯气得脸上红,这脸红可能也许八成多半不是气得,而是另有原因:“我没迷路…好吧!我承认,我确实是迷路了,那又怎么样?我可以问路的,这里随便找一个人就可以问到我想去的地方!”
怪人把纸放进衣袋,又取出另一张纸,奇怪的是天虽然很黑,但是维尔斯不用精神力也可以看到他的字迹:“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么?”
“当然知道,贫民区呗!就算我迷路了,可是这些基本的东西我还是知道的,你不要小瞧我!”被鄙视了的维尔斯很生气。
怪人换纸,继续写:“知道贫民们对贵族是什么感觉么?”
“知道,畏惧,憎恨,嫉妒,羡慕!”维尔斯开口回答。
怪人继续写:“你认为他们会告诉你这个贵族实真的路么?”
维尔斯:“…”“可是我穿的服衣只是最普通的一套,他们应该看不出我的⾝份是一个见鬼的贵族吧!”维尔斯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在挣扎!
“你的服衣在贵族中确实很贫民,可是在贫民中还是很贵族的!”
贵族中的贫民?贫民中的贵族?维尔斯最讨厌上不上下不下的感觉“哼!等着瞧,我就不想念贫民中全是厌恶贵族的,也会有一二个想巴结我的吧,大不了我给他钱就是了…”
维尔斯想到:自己好像没钱!
天已黑,一个贵族,独⾝在对贵族充満了憎恨,厌恶的贫民区里…
好吧,维尔斯随便找到了一个好像是做了一天的活而疲倦无比的中年男人,他比较客气的说:“这位先生,您知道去布里德体堡市中心的路么?”
这个中年男人打量了维尔斯好一会,弄得他很不自在,终于指了一个方向给维尔斯。然后就似乎是怕维尔斯⾝上有瘟疫的样子,急匆匆的走了。
人最怕的是没有方向,有一个方向就好,但是这个方向如果是错误的呢…
维尔斯走了一会,终于悲愤的现自己还是被人骗了!
怪人从衣袋里拿出一个钱袋,拈在手里,一抛一抛!
维尔斯的眼睛立刻就瞪圆了,他大骂道:“Tmd,那是我的钱袋!”
这个人一直与他保持着一段距离,那自己的东西是怎么被偷的?
他愤怒的冲了过去,可是悲哀无比的是,无论他跑得多么快,这个怪人就是与他保持着开始的距离。无论自己怎么办,也无法拉近与他的距离。
维尔斯想过用魔法的,可是对方明明就是一个比自己实力⾼得多的人,可是有这种诡异的保持距离的感觉。加上他古怪的行为,肯定是一个⾼人了,所谓的⾼人应该都是古怪的。这个人比丝卡维拉她们还要古怪的多,所以说他的实力应该也比丝卡维拉要⾼,骂几句也就算了,用魔法…还是先杀自吧!
可是这样好像就是维尔斯在跟着他走啊?
不过维尔斯的肚皮还是要先解决一下了,实在受不了了啊!
有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饥饿的时候有点事情⼲,有些想法,就好一些,就怕呆一个地方一动不动。那是会死人的!
终于这个怪人伸出一张纸条:“跟着我,有⾁吃!”
“有你老⺟!”
维尔斯通红着眼睛,虽然不知道这句话的由来,但是他就是生气。你当我是奴隶么…不过有⾁吃…貌似很**啊!
当一个人饥饿无比的时候,一块⼲面包和一个美女,他会选择什么?
当一个正常的健康男人很久没有碰过女人,而又吃得很饱的时候,给他一桌美食,和一个姿⾊平庸的赤⾝美女时,他会选择什么?
维尔斯动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