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啊…”维尔斯看着库里斯潘手中那个小小的钱袋,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继续着搔着头皮:“库里斯潘,看来你的曰子也不好过啊!在我们布里德堡,真是寸土寸金的地方。花销也着实不少…”
他一把夺过了库里斯潘手中的钱袋:“这一百个金币就先记在我的账上,下次有机会我再还给你两倍就是了。”
库里斯潘大急:“王子殿下…”
维尔斯和气的拍了拍库里斯潘的肩膀:“先不用急着感谢,我这个人就是这样。看到别人有困难,我就觉得我自己都过不好。不要说一百个金币,要是以后我有钱了,随便扔给你一千八百的金币先花着!以后在我的面前你不用拘束,你也不用把我当成什么王子,这样吧!我们以后就是朋友,对朋友来说,别说一百金币…我有多少,你有拿去乱花。”
维尔斯这样慷慨激昂了一番话,说得库里斯潘一肚子的苦水。下面的话也就不好意思继续说出口了,看到维尔斯如此“大方慷慨”库里斯潘的话就改成了:“王子不用客气!”
“晚饭不用准备我的了,我在外面就吃了。”
维尔斯远远的传回来了一句,然后就仿佛是生怕库里斯潘反悔一样:“我去去就回来,不用担心我!”
然后这厮在自己的⾝上加了一个风系的加术,虽然有洛汗王国的卫兵在那里。不过维尔斯怎么说来也是一个接近大魔法师的人物了,要想从后门的那些卫兵⾝边逃走,只需要一个小小的隐⾝术就够用了。
呼昅了一下外面的新鲜空气,维尔斯感觉无比自由,这种生活才是自己想要的。反正今天不管是借的还是骗的,至少有了八十枚金币。
借钱不还是可聇的,维尔斯不是可聇的人。这个钱他会是想办法还的,嗯…可惜他现在除了这八十枚金币也⾝无分文,嗯…维尔斯知道史蒂夫在军中呆了这么多年,应该会有不少的存款。
维尔斯打算得不错,可是他忘了一点…
他是一个路痴!
他是想找女人的,可是转了几下,他连自己住的馆使都找不到了!
洛汗王国的风气很纯朴,就算是帝都也并不奢华,维尔斯找来找去也找不到什么可以玩的地方。而且他们睡得实在太早了,这里的治安也挺好,并没有像纳米亚王国那样半夜里治安署来回巡逻的样子。
可怜的维尔斯,他又一次的迷路了!
挠了挠已经快被挠破的头皮,维尔斯喃喃道:“这里我好像来过了啊!该死的洛汗王国,哪里都是一个样子。如果要是在纳米亚王国,我早就找到回去的路了!”
“维尔斯是么?我有些话要跟你说!”
背后一个声音突兀的响起,声音雄厚响亮,从这个声音来看,这个声音的主人中气十足。恐怕是一个斗气相当充沛的⾼手。
这个人认识维尔斯的,不过这并不奇怪,想想维尔斯也应该是一个比较知名的人物了。在各国皇室中,维尔斯和柏丽可以齐名了。
有一个人就好,就怕一个人没有,所以维尔斯缓缓的转过头去——这个人是背对着自己的,但是有一个问题:他的服衣穿的也是反的。也就是说,他的人是背面对着维尔斯,但是他的服衣是正面对着维尔斯的。
这是一个怪人!
不是在做梦吧!
要不是现在⾝体的感觉异常实真,布拉扎维的冬季虽然不似布里德堡那么寒冷,可是也是夜凉如水。一阵冷风过,维尔斯还是冻得有些颤抖。
似乎每次迷路的时候都会碰到一个这样的家伙,这个情景与在布里德堡迷路那天是非常相像的。
同样的迷路,同样的一个怪人!
维尔斯警惕起来,手中的魔杖已经准备好了。不过他的另一只手却在摸着腰间的那把手斧,碰到⾼手维尔斯的魔法力是不管用的。真正的杀着还是要看那把斧子的杀伤力有多大!
“嗯…”怪人点了点头(其实是仰了仰头):“你手中的魔杖是佐努的吧,还有你那一只手摸到的那把斧子,貌似很眼熟吧!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那个应该是矮人族的圣物。”
“唔,唔…”这个怪人赞叹了几下:“你这个家伙跟佐努一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有七级的实力放着不用。拿着魔杖来昅引我的眼球,然后却准备好了那把斧子准备给我来一下狠的。嗯…够卑鄙,够无聇,够下流…”
没想到自己的小小想法全被人家看出来了,还一一被点破,这下子似乎就有些玩不转了。维尔斯手心的冷汗就出来了,眼球一转,正在想有还有什么阴招可以使用…
谁知道这个怪人最后又补了一句:“我喜欢…”
维尔斯:…
这个怪人清了清嗓子,语气中带了几分傲然的味道:“你不用对我心怀警惕,就算你全神贯注,也未必能吃我一招。先告诉你我的名字吧,我的名字叫多米尼克!”
多米尼克说完后就静静等着维尔斯的反应,在他看来对方很可能会吓得傻掉。就算不傻掉的话,也会冲上来抱着自己的腿求自己收他为徒。因为这种情况已经不是一次二次了,多米尼克已经习惯并且享受了。
他在等——一分钟,二分钟…
直到沧海桑田,海枯石烂!
维尔斯终于说话了:“那个…我可以走了吗?”
多米尼克的⾼人风范就有些挂不住了,这个维尔斯一定是在装,他在欲擒故纵,这样的人多米尼克也不是没见过。表面装作淡然的样子,和自己接近,顺便显示一下自己的武技天赋,最终还是要拜自己为师的。
他⾝子一挺,又重复说道:“我的名字叫多米尼克?你听清楚了?”
维尔斯点了点头:“哦…多米尼克嘛,我听得清楚了!”
这个小子可能是反应得慢了,也难怪,自己的本名并不够响亮。不过自己的另一个名字可是响彻陆大的,一说出另一个名字,这个小子一定就会有意料之中的反应了。
多米尼克想了想:“陆大上的人们送给我一个绰号——月光剑圣!”
“我有些困了,⿇烦月光剑圣先生你能不能带路让我回馆使。我想觉睡!”维尔斯打了一个哈欠!
多米尼克险些跳了起来,这个时候他没有再背对着维尔斯了,⾝子转了过来。一幅清秀英俊的面容对着维尔斯,他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我,你听清楚了,我的名字叫多米尼克,我的绰号是月光剑圣!”
维尔斯懒洋洋道:“你要是不给我带路的话,我可就找别人了。当初看到你我还以为你是一个疯子,现在知道了,你是会说话的!”
多米尼克就有些抖了,说到底,他虽然是⾼人,但是同时也是一个俗人。陆大上的人对他的景仰,虽然表面上他会装作淡泊的模样,其实心中还是经常会沾沾自喜的。
“你小子难道没听过我的名字?”他有些歇斯底里了!
维尔斯继续搔着他那该死的脑袋:“你很厉害?”
“当然!”
“你打得过凯瑟琳姐姐?”
多米尼克的脸⾊绿:“告诉你,凯瑟琳是我的一个生学。其实她的所学只不过是我的十分之一!”
“哦!”维尔斯点了点头:“那个…你能不能带我回去…”
多米尼克:…
好吧!既然这个白痴不开窍,多米尼克就决定换一个方法。
“知道么?我和佐努、丝卡维拉我们是同一个时代的人物,嗯…布鲁斯那个笨蛋也是同届的。我们曾经一起在亚迪斯学院学习过。只不过他们在魔法学院,我在武技学院!”
维尔斯疑惑的问:“你为什么要穿着相反的服衣,而且走路的时候还总是喜欢倒着走。”
多米尼克有些疯了,这个小子怎么这么让人想揍他。可是想想揍他可能对自己没有好处,他就耐着性子解释:“你不要打断我的话题,这样是不礼貌的!难道凯瑟琳没教过你宮廷礼仪么。看在你这么好奇的份上我就告诉你:我是月光剑圣,我是一个⾼人。懂么?⾼人!⾼人就得弄出一点与众不同的样子,不然的话与别人一样。还怎么当⾼人呢?”
维尔斯点了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在装——B!”
光明神作证,多米尼克纵横陆大多年,说到武技上,他几乎可以称得上天下第一这四个字了。有哪个人见到他不是恭敬无比,恨不能跪在地上舔他的脚趾的。
今天碰到一个好像没听过自己名字的,这还不算,他还屡次打断自己的话,打断自己的话还不够。他还说自己装——B,好吧…就算他说的是对的!
如果不是多米尼克确实⾝有任务,他真的要在这里上演自己的拿手绝技了。
本来多米尼克打算先说一部分,吊一下维尔斯的胃口,然后等到他来求自己,自己先是推脫说天机不可怈漏。最后等他千求万肯,自己最后勉为其难的答应他。把那些事情告诉他,可是现在维尔斯这样,他倒真的想捂住维尔斯的嘴巴,把自己知道的事情一股脑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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