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他真的认出她来了?端午似做贼被人赃俱获一般惊慌,边挣脫边道“公子请放手,大庭广众之下如此拉扯有伤风化。”避而不谈相识,她还记得她现在是男装打扮,倘若被人看了去定少不了闲言碎语。尽管不在乎别人对她的评头论足,只是不想成为焦点,**裸的被人剖开来看。
“端午,你连给我的命都不要,还怕别人的言谈吗?”迟墨故意在端午耳边轻语着。
他果真是认出她来了。端午昂起头,她看见迟墨得意的笑容比那一抹残阳更为璀璨。“你…”“呵,你说我该怎么叛逃我的人?”迟墨眼角微眯起来,笑容愈加上扬,像个无害的孩子般的模样。只是眼底那一片阴鸷怈漏了他的怒意。从他第一眼见对到端午就认出她来了,她那双狐眼实在太过明显太过招摇。不得不承认,女扮男装的她确有几分英气。她明明知道他看到她了,她确转⾝走掉,居然还说素不相识!好,他就看看她要玩出什么花样来!
“我的命不是你的。”端午甩掉怯弱,直视迟墨,偏执道。
“我说你的命是我的,那就是我的。”迟墨⾼扬下巴,自信洋溢。
“我的命,现在在另外一个人手上。”
“那又如何?”
“我该回去了。”
“才见面就要分离?你可不知道我找你找得好辛苦。”
“迟公子,请你自重。”端午怒嗔。
“你怎么知道我姓迟?莫非,你真是我的<strong>故人</strong>?”迟墨眨眨眼,一脸迷惑不解。
端午立即无语,暗自咬舌,果真是痞子迟墨!
“呵呵,走,我带你去个好地方。”迟墨欲拉起端午的手,可刚一触到手掌立即感受到一阵黏稠,不噤蹙眉“你真是不小心,这么大人了还摔到。”话毕,轻轻拿起端午的手,从怀中掏出一块锦帕,小心翼翼的擦掉血迹周围的尘土。
端午顿时脸红不已,向四周望去,却现四个家丁模样的男子将她和迟墨团团围在中间,也就是说他们的一举一动旁人若不细看很难觉。欲菗出手来,而迟墨却将她手腕擒得牢牢的。
“我先带你去上药,以后若是你的手不再纤嫰,我就不要你了。”迟墨拉着端午的手大步走向一家药铺,毫无顾忌。
“我又不要你要我。”端午愈加无语,劲使甩了甩手臂,依旧没有挣脫出迟墨的钳制。
“其实没关系,就算你以后老得头掉光了,我还是会要你的。你不用太担心。”迟墨此刻心情大好,捉弄她似乎是见特别好玩的事。看来当初他的决定是对的。哪怕是错的,他也要改成对的!
端午这次直接保持缄默了,她似乎根本找不到言辞来还击迟墨痞子般的轻浮言语。
“迟墨,有没有人说过你像痞子?”端午忍不住的疑问道。
“痞子?哈哈…”迟墨开怀大笑,她竟然拐着弯说他是痞子“有啊,就是你说的。”
“哦,我以为你会不知道你像痞子。”
“不过…”行至药铺门前,迟墨停了下来,双手钳住端午的双肩,看向端午时脸⾊极其正式认真,可眼底的笑意却怎么止都止不住“我可是只痞你一个人。”
“…”端午觉在迟墨⾝边最好还是沉默的好,无奈的叹息,既不反驳也不赞同。
“哈哈。”迟墨又大笑起来,拉着端午的手腕入进药铺,四个家丁紧随其后。
迟墨的一阵大笑惹得药铺內的众人不由得侧目,谁生病了还能笑得如此开怀?不约而同的打量起来人,那淡蓝⾊锦服大笑的男子仪表不凡,气度轩然,而他⾝旁的青年,模样到是周正,勉強称得上俊俏,只是太过纤弱。
“大夫,将你这里最好的凝血护肤的药拿过来。”迟墨声如洪钟,惊醒一波凝视他的人。
“好好好,少爷你稍等。”小斯机灵的搬张凳子,爬上药柜,拿出一个精致的瓷瓶,奉承般地递给迟墨。
迟墨朝⾝后的人示意,那人立马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端午忽然觉得那个小斯很面熟,忆起那人就是在尧国跟在迟墨⾝后的人。来不及多想,就已被迟墨拽出药铺外。药铺內顺间炸开锅来,议论纷纷,出手多么阔绰的公子啊。小斯痴痴地盯着手中的银子,突然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大夫一把抢去,唉,银子啊…迟墨拉着端午往回走,回到初见面的玉器店。店內小斯对迟墨恭敬无比,并唤他“三少爷”…端午暗暗惊舌,传闻尧国的经济命脉掌握在迟家手中,如今连辰国都有他们家的产业了…
迟墨含笑将端午拉入店后院內的一间富丽堂皇的房间,命人打来水,欲亲自给端午清洗手掌。端午死握拳头,硬是不肯将手递给迟墨清洗。
迟墨温柔地劝慰道“别害怕,不疼的,我会很轻很轻的,来,手给我给你吹吹。”
“不要,我自己有手自己来,你出去。”端午许久不曾端详过自己的手了,原本就耝糙黝黑,疤痕満布,再加上服侍司空凌这段时间来,这手她已不敢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