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74博格城
爱维森目光热炽的看着五头变得“温顺听话”的锐甲毒地龙,陷入了极度的臆想之中:“五头亚魔兽啊!全部给我训练,我一定能越族长,不,甚至越伟大的艾尔斯大训兽师!”
“这五头锐甲毒地龙不是没有驯服于你吗?你怎么还能训练它们?”江风一脸疑惑的看着爱维森。
爱维森精神还在亢奋久久不能平复:“没有关系的。只要老大让乌金兽和银蟒让这些锐甲毒地龙听我的话,我就能把它们训练成为合格的、強大的驯兽!乌金兽它们虽然驯服了这些毒地龙,但是却无法将它们训练好的。如果经过系统训练,让它们懂得排阵、冲锋、合击、协助战斗等等,这些毒地龙的战斗力,起码可以提升一倍以上!嘿嘿,如果到时老大给它们配一个大魔法师,使用抗魔大法,使他的魔法抵抗力大大提升,它们甚至能和普通的千人重骑兵队硬抗!”
他有点担心的看了江风一眼,补充说:“老大放心,就算由我训练它们,它们也不会背叛乌金兽和银蟒的。即使老大你是乌金兽的主人,但没有经过乌金兽和银蟒的允许,要想直接指挥它们也是不行的。”
这个江风知道的,刚刚锐甲毒地龙就根本不鸟他这个真正的主人——乌金兽和拉雅银龙蟒是江风的魔偶和战斗兽,当然不会背叛江风,确切点来说,他才是锐甲毒地龙的真正主人。
退一步来说,就算爱维森欺骗了他,能指挥锐甲毒地龙,江风也是无惧的,只要乌金兽和拉雅银龙蟒彻底的成长起来,两头魔兽对付五头亚魔兽,虽然不能说是斩瓜切菜那么简单,也绝对难不到那里去。江风并不怎么相信爱维森说的,通过训练,这些锐甲毒地龙的实力会上升那么多。
所以,江风点点头说:“这个没有问题。不过我和雅莎还有点事前往海角天涯城附近,带着这些锐甲毒地龙,恐怕不甚方便。”
爱维森笑得眼睛都迷成一条线:“老大放心,这些锐甲毒地龙长期生活在洞⽳之中,眼睛不能受到強光照射,猎食也是在洞⽳的,就算迁徙也只能在晚上进行。我打算留在这里,让它们慢慢适应外面的曰光。这可能要两三个月。”
“这里的水源不是被污染了?你留在这里行吗?”
爱维森摸着锐甲毒地龙的乌黑鳞甲,头也不回:“没有关系,水源是因为它们把排怈物排到水里,才会污染的,只要它们不再排怈到水里,很快就可以恢复⼲净。虽然族人搬走了,但还有不少生活用品和食物留了下来,我一个人在这里住几个月,没有问题的。等我把它们训练好,就直接回去乌风山好了。”
乌风山在大荒原南面,因为靠近望月城,倒比较好找,维多里并不怕找不到地方。
当下江风让乌金兽和拉雅银龙蟒把锐甲毒地龙的指挥权暂时交给爱维森,跟着就收起乌金兽和拉雅银龙蟒,把锐甲毒地龙留在地⽳里,和爱维森一起回去火神柱那里找雅莎和克博森了。
雅莎虽然对江风充満信心,但从克博森处知道锐甲毒地龙的可怕,心中是十分的担心,见到江风和爱维森回来,才松了口气,询问起具体的经过。
当知道锐甲毒地龙被乌金兽和拉雅银龙蟒驯服了,克博森眼睛睁的大大的不敢相信,他原本对爱维森想驯服一头锐甲毒地龙没有什么信心,岂知现在居然整个毒地龙家族都被江风收服了,一脸不可思议的神⾊。就算是魔兽战士,说可以战胜五头亚魔兽,或许有可能,但要收服它们,比战胜它们难度不知⾼多少。若江风不是有拉雅银龙蟒和乌金兽,分开锐甲毒地龙,要收服毒地龙,也不是件简单的事。
乌金兽看起来物理攻击強悍,魔法抗性⾼,但也不是无敌的存在,至少现在不是。古籍上说的灵战魔偶可以和天神对战,那是进化到极⾼境界的灵战魔偶了。乌金兽现在的水平,如果对上三头⻩金龙这样的強大存在,是难以抵挡对方的龙息或者強大的金属系魔法的。要不是乌金兽刚刚进化了,五头锐甲毒地龙,就可以将它彻底的践踏成一堆废铁。即使如此,现在乌金兽⾝上也留下了几道裂纹,以托尼科尔逊的炼金水平,是无法修复乌金兽的,乌金兽要想恢复过来,只能等下一次进化了。
留下了一心训练锐甲毒地龙的爱维森,江风他们再次踏上了旅途。
大荒原连绵千里,宽一千多公里,长三千多公里,面积在三百万平方公里以上,比得上地球Z国的三分之一面积,地形复杂,虽说是荒原,但人类、地精、矮人等却不少,很多像隐谷村、雷阿镇的村庄、小镇分部在大荒原各处。
強盗是很少抢掠这些原居民的,除非是万不得已,毕竟他们就算能抢到金币,没有这些平民生产生活品和粮食,他们的金币就如同废铁,无论是什么形态的社会,平民都是支撑整个文明的基石。要离开自己的地盘,走出大荒原,就算是強盗自己也不是容易的事情。三分之一Z国的面积,可想而知荒原之中的势力之多,在自己地头的強盗,去到别人的地盘,分分钟会成为别人的猎物。
因此,大荒原中,很多強盗拿起武器就是強盗,放下武器就是农民。面对这样的情况,欧斯曼的帝王已经默许的放弃了大荒原,除了镇守海岸的御海军,就没有派驻任何军队在大荒原,望月城已经是欧斯曼长鞭够得着的最远地方了。与其说大荒原是欧斯曼的国土,还不如说大荒原和落曰大沼泽一样,是一个立独的势力存在,这两个势力又由个小势力组成。唯一不同的是,落曰大沼泽的出现了一个神秘年轻人,准备一统大沼泽,而大荒原仍是混乱之极,各強盗集团和土著势力霸占一方。
江风在克博森的带领下,第一次入进了博格城。
和荒原之狼、锐刀他们不一样,博格城实力強大,辖下三万多军队,领地接近三十万的居民,牢牢控制着大荒原十几万平方公里的区域,是大荒原著名的势力之一。欧斯曼曾派了五万正规军进攻博格城,但却损兵折将,无功而返。博格城也是伤亡惨重,后来为了避免帝国再次出征,表面上臣服了欧斯曼,城主亚玛狄接受伯爵爵位,宣布接受帝国管辖,每年向帝国进贡,其实骨子里是大荒原的土皇帝,听宣不听调。
其实博格城的防御规模还远远比不上望月城,城墙低矮,防御工事简单,江风听克博森介绍,真的很难想象这样简陋的城市能令欧斯曼的五万大军折翼而返。
大荒原没有战士公会,大多数战士都是没有武士等级,或者说武士等级不符自⾝实力。在这野蛮和暴力做主的地域,战士们的平均等级远⾼于其他地区,就算在绿矮人部落,爱维森的实力也接近了⻩金战士的水平。在大荒原有十几个战士公认是具有⻩金战士水平的,加上不为人知的,恐怕有三十个以上。要知道整个陆大登记在案的⻩金战士也只有一百多,加上隐蔵的,最多就是四五百人,大荒原就有三十多人,可见大荒原隐蔵的⾼手之多。而这十几个公认的⻩金战士,有三个是效力在博格城的,由此可知博格城的实力之強大。
不要少看这些⻩金战士,除了巨龙骑士、圣剑士、魔兽战士等,⻩金战士已经是武士最⾼的等级了。一个⻩金战士,如果给他们拥有巨龙坐骑或者魔兽战斗兽,马上就能成为一个巨龙骑士或者魔兽战士。江风如果没有乌金兽和拉雅银龙蟒,其战斗力和一个⾼阶的⻩金剑士差不多。
(各地对⻩金等级的称呼有所不同,不过一般来说,战士是骑士和剑士的总称,擅长骑站的战士就成为骑士,擅长剑技的就是剑士。另外,被家国正式授予骑士称谓,才算是一个真正的骑士,是一件十分荣耀的事情。)
以前绿矮人打造的武器都是克博森带到博格城出售的,所以他对博格城是十分的熟悉,带着江风购买补给。他们本想买完就离开博格城的,但在购买巨甲兽草食的时候,克博森遇到了一个熟人。
那是一个肤皮黝黑,体格健壮,一脸敦实的大汉。他也是在购买草料,见到克博森,愣了一下,跟着就笑着说:“克博森,好久没有见了,怎么最近不见你拿武器来我店铺出售了,难道是换了别人不成?”
克博森对江风介绍说:“他是奥力加,城里的铁匠,我以前经常把武器销售给他的。”
他又苦笑着对奥力加说:“不是的。我们部落出了点问题,以后恐怕不能再到博格城出售武器了。”
奥力加看了江风一眼,有点惋惜的对克博森说:“唉,那可惜了,我们的人在和布玛家族交界的地方现了一条银矿矿脉,正准备和对方开战争夺矿脉的所有权,最近店铺里的兵器都被买得七七八八,价格提升了许多。尤其是你们的兵器,特受欢迎。虽然军队的武器都有特定的兵器供应商供应,但许多有钱的战士,都会自己购买合适的武器的,这在混战中可以多点保命的本钱。”
江风暗自头摇,暗想这博格城毕竟不是正规军队。只有兵器统一的军队,才能挥出強大的威力。试想一下,一排手持长枪的士兵和一排兵器杂乱的士兵,面对骑士冲锋,那个更能给骑士造成伤害?除非是特种队部,才有需要根据个人需要,购买不同的武器装备。他们能打退帝国大军,想必另有缘由。
不过奥力加的话让江风心中一亮。
一直以来,风雅都是以酒业为主,虽然收入比较稳定,但万一遇到什么意外,是十分危险的,不要把鸡蛋都放到一个篮子的道理江风是懂的。绿矮人的加盟,那大量的矿石,如果运用得好,是一条极大的财路。大荒原就是一个大巨的场战,每天战斗不息,是武器装备的大市场。维多里他们靠近望月城,缴获帝国武器极多,自然不需要别人提供,但这里可不一样,就连博格城这样的大势力都不够兵器装备,如果江风可以让绿矮人培养一批武器工匠出来,打造武器装备运输到荒原腹地,利润绝对可观。虽然大荒原比较贫穷,金币不多,但那些土特产、魔兽材料,在外面可是十分受欢迎的,可说是一个大巨的宝库,想当初就连穆克拉也在隐谷村购买土特产冰叶香回去出售。
银矿的归属当然不在江风的考虑之內,就算乌风山顷家而来,都是无法和博格城这样经营了上百年甚至数百年的老牌势力对抗的。这可不是和费莱恩家族那样好对付的角⾊,这可是连帝国无法服征的势力啊!
正在江风考虑的时候,一队骑着⾼大骏马,铠甲鲜亮,腰挂雪亮长剑的骑兵停在了江风三人前面。
不少強盗会选择恐狼作为坐骑,但在正规军中,除了比蒙的飓风狼骑兵,很少是用其他魔兽作为坐骑的,绝大部分都以马匹作为骑兵的坐骑。数目众多的恐狼短暂爆力強于马匹,但负重能力就没有马匹強,十分容易疲惫,同样数量的恐狼骑兵,遇上以马匹作为坐骑的骑兵,是无法和对方抗衡的。
博格城放弃了荒原上数目众多的恐狼,用马匹作为骑兵的编制坐骑,就是这个道理。
魔兽战士在那里都是令人恐惧的力量。在博格城附近出现了一个強大的魔兽战士,击毁了荒原之狼,吓退锐刀三強盗联军,作为大荒原的有数势力之一,博格城怎么会不调查江风。当江风一入进博格城,城主亚玛狄就得到了通报,独角银蟒魔兽战士的光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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