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李大哥真是天纵英才,有这样的文武奇才做我们的寨主,真是山寨之福啊。”袁胖子看来已对我有些敬畏起来,不但改了对我的称呼,还及时调整了自己的角⾊位置。
我斜着醉眼瞥了瞥他,淡淡一笑,心里不由减少了一些对他的憎恨,让老弱之兵送死一事毕竟没造成恶果,算是犯罪未遂吧。这个死胖子拿得起,放得下,倒也是个人才,以后就让他和李仲、红娘子一起,和我组成一个导领班子吧。嘿,三男一女,正好一个“四人帮”!
自从酒后失言后,我就多吃菜,少喝酒,少说话了。我突然对杞县的几样土特产产生了浓厚的趣兴:嗯,酱红萝卜,红薯泥,⾼阳大白菜,都别有风味啊,以前我在郑州曾专门买来吃,这下又过到瘾了。
红薯泥是我最喜欢的一道河南菜。叔叔曾给我介绍过,这红薯泥做法可不简单,要先把红薯煮熟后剥皮去內丝,用⼲净的白布包裹起来轧庒成泥。然后将白糖倒入锅內化成糖浆,再兑入香油、红薯泥不断搅拌,呈柿红泥状出锅。装盘时,分层放山檀丁、玫瑰片、青红丝、桂花糖。这道菜味道甘甜,慡口开胃,⾊泽鲜艳。人称“三不沾”菜,即一不沾盘子、二不沾筷子、三不沾嘴。厨师的手艺不错,我吃得眉开眼笑,大畅胸怀。
袁胖子酒兴正浓,见我只顾对付红薯泥,不搭理他,便找上了红娘子:“红娘子,你今天可真是威风凛凛啊,诱完敌后,又马不停蹄地带着八百骑兵,一路穷追猛杀,把那些官兵直杀得鬼苦狼嚎,抱头鼠窜,真是女中豪杰啊。来,我袁某人敬你一杯。”
我放下筷中的酱红萝卜,斜眼瞥去,只见酒后的红娘子双颊红扑扑的,似乎也有几分醉意了。我想起自己作为黑社会的一把手,负有及时鼓励下属的重要义务,便趁着酒兴大声赞道:“对,真乃女中豪杰啊,有首古诗怎么说的来着…”
我迷迷糊糊地正想说出那句“不爱红装爱武装”突然心中一凛,隐隐地想起这句诗好象是现代的,大家没有听过,绝对不能用,于是伸筷挟了块红烧⾁,堵住了自己的嘴。这时李仲却将了我一军:“四弟,你诗作得好,就别引什么古诗了,现场作上几句吧。”众人纷纷起哄叫好。
我心中一慌,对李仲的多事颇为反感。当着这么多下属的面,我总不好再学祥林嫂,把自己因意外而变得半白痴的谎言再重复一遍吧。我扫了一眼李仲,他正热心地冲着我挤眉弄眼,暗示我不要错过这个讨好红娘子的机会。
于是我这个冒牌书生只好赶鸭子上架了。搜肠刮肚了一番,终于趁了酒兴,憋出来一句:“呃…那个…娶妻当娶红娘子。”
众人轰然狂笑,红娘子更是娇笑着趴在了桌上。袁胖子劲使地拍着我的肩膀:“好,好,有胆⾊,这整个山寨里,也只有你敢惹她。兄弟,你的诗做得好,把我的诗兴也引起来了,我给你接下一句。”
众人于是屏息静气,向袁胖子行注目礼。袁胖子一仰脖,灌下半碗⻩汤后,才大声叫道:“嫁人要嫁李公子。”
众人又是一阵狂笑。有人⾼声叫道:“正好正好,一个要娶,一个要嫁,庒寨夫人这就有了,咱们今曰便闹了洞房。”于是笑声不断,热闹得象过年似的。
却听红娘子娇笑道:“袁胖子,你这一句诗,后两个字恐怕要改一改。”
“哦?改两个字怎么成?”这袁胖子趁了酒兴,在口中大肆轻薄起来:“要改就改三个字,叫做——嫁人要嫁袁时中。”听得众人又是哄笑不断。我冷冷地瞥着这死胖子,心中忽然有些恼怒起来。
“砰”的一声,把众人吓了一跳,却见红娘子一掌拍在酒桌上,顿时酒水与菜肴齐飞。她俏脸一板,正想开口喝骂,忽然看到我们呆若木鸡的样子,绷不住脸了,就又露出些笑意:“我说改两个字,就是改两个字,袁胖子,你看改成这句——嫁人要嫁李自成,如何?”
众人一阵哗然和震惊。大伙儿的震惊有三个缘由:一是因为在那个时代,一个女子敢主动说出自己心上人名字的事情,极为罕见。二是因为大家都料定红娘子为了劫狱救我,不惜上山投靠袁胖子,扯旗造反,必定是对我有爱慕之情,不料事实相反。三是红娘子既然敢当众这么说,必有拉人马去投奔李自成之意,未经我们黑社会常委班子开会讨论,便作此惊人之语,可以说犯了山寨大忌。
听了这话,似一桶凉水泼下,我的酒也醒了一半,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心底一阵失落和恼怒。也许是从看史书时开始,红娘子是李岩之妻的观念已根深蒂固。因此,纵然有了香香,我仍对红娘子存在一些想法,我作的诗就怈露了我的心思。但现在,红娘子回复的诗句,明明白白地断绝了我的想法,也让我彻底地颜面扫地。
袁胖子脸上也是阴睛不定,半响,他把目光投给了我:“李大哥,难道你也想投闯王?”
我想都没想就说:“绝无此事。相反,我要收服李自成,让他做我的手下,替我打天下。”
这回轮到红娘子吃惊了,她怔怔地看着我,眼神十分复杂。袁胖子却大喜过望地揽着我的肩头:“这才是我的好兄弟。咱们辛辛苦苦闯下的一番事业,凭什么转手送给别人?红娘子若是要走,我们也留不住,但一兵一卒都不能带走,李大哥,你说是不是这理?”
我眯缝着醉眼笑道:“正合我意。不过我们也不能太过份,可以带走一匹马,再搬走一床铺盖。另外,她救我时给了我四个包子,这回我还她八个,还加上一盘红薯泥。”说到红娘子要走的事,我心中不由当了真,一时有气,便露出了玩世不恭、狂傲不羁的本来面目。
众人又大声哄笑。红娘子満面怒容,霍地站起⾝来,捏紧粉拳,似乎要往我脸上揍上一拳。但想了一想后,却又笑嘻嘻地坐了下去,谁也不知她打的什么主意。
我豪情満怀地站起⾝来:“既然刚才提到了正事,大伙儿这就散了吧。从明天起,我要开始做五件大事,只要你们下定决心跟着我李岩走,这天下迟早是我们大伙儿的。”
在一片轰然叫好声中,我大步走出大厅。红娘子似乎忘记了我刚才的冷言冷语,挥手赶走了罗老六,搀扶着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向住处走去。
“还想跟香香在一起吗?”红娘子见四周无人,便开门见山地问道。
“想啊。”我笑嘻嘻地答道。见她提起香香,不知怎么,心中竟升起一丝盼望,希望她是因为吃香香的醋,才对李自成动了心。
“岩哥,我知道你有雄心壮志,不过,你造反造得越厉害,你就离香香越远,你们就越不可能在一起。所以,你还是不要当王当头,要么去投奔李自成,要么隐姓埋名,回去当你的书生。”红娘子的话说得很温柔,却又似一桶冷水泼了我一⾝。
“为什么?”我惊问道,心中隐隐觉得她说的话有些道理:“因为香香的爹是朝中大官?”
“何止是大官?”红娘子冷笑道:“她有东厂的人护着,⾝上还有皇宮里的玉牌,我怀疑她是皇宮里的人。你敢造皇帝的反,今后还怎么可能再去找香香。”
“什么皇宮里的玉牌?”我摇着脑袋,不解地问道。
红娘子缓缓地说道:“香香给你的那块玉佩,样式古拙,做工精细,大气非凡,你可是见多识广的举人,难道从没见过此等物事?看不出这是皇宮內才有的东西?你再想想,皇帝⾝边的人,会是些什么人?”
“你是说,她可能是公主?”我的酒几乎被完全吓醒了:“不会吧?这公主难道満大街走,随便就能碰上一两个?这可是山⾼皇帝远的小县城啊,哪有那么夸张啊?”
“不是公主难道是宮女?宮女会有这样的排场吗?”红娘子的声音十分冷静,看来这件事情,她比考我虑得更多更早。
“不可能,公主怎么可能出京城呢?绝不可能。对了,难道她是皇妃?也不可能啊,她不象已婚女子,皇妃也不可能跟我这个反贼在一起啊,再说了,皇妃也没有微服出行的可能啊。”我在脑海里搜索着古代宮中的种种制度,一时间觉着头有十个那么大。突然我心念一动,想起了网上看来的崇祯皇帝的家庭情况,崇祯吊死于1644年,当时他最大的女儿长平公平才16岁,被崇祯狠心砍断了手臂,这个情节在金庸的《碧血剑》里也有描述。那么据此推算,现在是1640年,长平公主(阿九)才12岁,不可能是香香。
于是我又完全否定了最初的推想:“香香绝不可能是公主,当今皇帝最大的女儿才12岁,香香至少有十八岁了。”想到香香发育良好的⾝材,我心中一荡:“香香也绝不可能是皇妃,如果是皇妃,敢上山来找一个反贼吗?那可是満门抄斩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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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出差而提前更新的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