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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五章思变(一)

作者:文詞 字数:5840 更新:2024-10-09 03:00:02

  <strong>第三百四十五章思变(一)</strong>

  与张知秋所想的稍稍有所不同,他的这几个“准岳父们”固然是对他推迟婚期的事情有所不満,但也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不近情理。

  张知秋最后是用“父⺟远游”这个理由来解释自己地苦衷的,在那一刻,胖子还真的是由衷地感谢这古代婚姻地“父⺟之命,媒妁之言”了。

  虽然仍然是非常地不満,但三个老头子最终也终究是无法和张知秋再去较真什么了,因为张知秋这时也“‮诚坦‬”地向众人坦白,其实自己此次‮入进‬中原,除自⾝地游历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却是找寻已经多时未归的父⺟了。

  在说到此事的时候,张知秋想到已经有将近两月下落不明的父⺟,神情、语气中的焦急、不安之态,却是没有一丝作假的。

  眼见张知秋的紧张,三个老头子倒是反过来安慰他了…那些女孩子们,在老国公和王有才几乎是不分先后地到来之后,就已经是“被下桌”了。

  在这个时代的大家族,即便是父女,也很少是同桌进餐的,也就是周大同这个另类的家伙才这么不拘一格,否则也教不出周若柳这样的极品女儿来。

  当然,这与他早些年一直都带着孩子生活在军营中是分不开的,在军营里,可没有条件让他来摆什么大老爷的谱。

  事实上,如果不是周大同吵嚷着还要继续喝酒的话,张知秋原本也差不多吃饱了的,这样一来,也只好是重新整了一桌酒席出来…总不能让新来的客人吃那些残羹剩饭的。

  上了酒桌之后,大家说话也就比较随意了,酒过三巡后都便已明白,除了全都关心自家女儿的婚事之外,几人也还都是“被逼”到张知秋这里来的。

  无他,从张府流出的这些东西,实在是太招人羡慕嫉妒恨了,就连朱棣也不止一次地向老国公和周大同暗示:这张府是否也应该考虑一下皇家地福利问题,比如说那些错季的水果、没见过的蔬菜、还有那独一无二地汾酒,是否不应仅仅只是供应他们这些“准亲戚”呢?

  王有才原本因为其一贯地低调,是没有他什么事情的,但架不住他有几个“雄心勃勃”的儿子…张知秋的这几个“准大舅哥”们,在近来终于是有意无意地将自家与张府这份非同一般地“交情”怈露了出来。

  至于说所采用的手段,那到是耝陋的很,无非也就是在几次请客吃饭地时候,将那些已被传的神乎其神地张府蔬菜、水果和汾酒一拥而上,自有那明眼、多事的人在事后将其中地因果挖它个入地三尺。

  事实上,当张府有意与王家结亲的消息传出之后…哪怕只是纳妾,王家如今在这京师之中,那也已经是俨然成为了“新贵”风头之壮,竟是不在一般勋贵之下

  当然,与张府结亲那自然是有利有弊,不过,这好处各家都已经是吃下了,但这不利之处,却也是曰益显现了。

  以老国公而言,他便囧然地发现,自己昔曰地那些政治盟友们,近来却是有意无意地对他有了那么一份若有若无地疏离之意。

  不是说那些人对他不够“亲近”事实上,几乎所有人对老国公的态度都更为热忱了几分,甚至包括之前一些与他“不对付”之人。

  但是,那种别人对你从心底深处地疏离之意,不是当事人是很难有所体会的,也根本就无以言传。

  老国公便深切地感受到了这一点:那些原本与他无话不谈地“挚友”们,已经是对他开始有所保留与防范了,这让他一度极其地郁闷。

  但是,直到陆续开始有人向他表示“投效”的时候,老国公才讶然醒悟,原来在不经意间,自己却已经是与周大同一起被视为永乐朝最新崛起的“海王”一党了

  不过,仔细想来,虽然张知秋根本都没有位列朝堂,但他手上的那些资源、以及背后地強大力量,却是足以影响到任何勋贵乃至于皇帝朱棣的立场了。

  但也正因为如此,被寄托了太多厚望的三个老头子,却是就此被架到火上来烤了,相对而言,一贯低调的霍建华却是隐⾝在周大同的強大阴影中,没有受到太多的影响。

  事实上,在周大同被去职之后,霍建华便也已经是递交了辞呈的,但他的这一举动,却被解读为是周大同的授意,搞到最后,竟然还是周大同亲自出面做工作让他暂时留任的。

  再到后来,周大同又再次地风光复职,而霍建华于此再提此议时,老家伙竟然泪撒当场:连你这患难之交,也要在这多事之秋弃我而去了吗?

  话已至此,郁闷不已地霍建华就此也只能是继续留职卖命了,但出于一个资深治安人员地直觉,霍建华对于张知秋地第一印象却是非常地不好,虽然后来张知秋地“⾝份大白”但这份感觉却是一直都挥之不去。

  不过,实事求是地说,对于自己的妹妹喜欢张知秋一事,霍建华反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即便是一个坏人,他的家人也可以是非常地幸福的;这也正如并非是一个“好人”的家人就一定会幸福一样。

  比如说,后世鼎鼎有名的大好人海瑞,他的家人就无疑是这世上最为痛苦的人。

  在女⾊方面,霍建华经过自己缜密地调查,感觉张知秋并非是一个贪花好⾊之徒…这一点霍建华不是看胖子地外在地言谈举止,而是从他地实际行动中得出结论来的。

  很简单的,张知秋从来都没有去过烟花之地,府內甚至也还没有婢女、丫鬟,虽然有个贴⾝使唤地林仙儿,但她却也很明显至今仍是处子之⾝。

  是以,对张知秋印象最为恶劣地霍建华,反倒也是整个大明朝对张知秋地人品最为信得过之人:

  别人都觉得这个“海外仙山”的少主言语轻浮、举止下流,但霍建华却是相信,这确实如其自辩所言,仅仅只是因为彼此地风俗有异的原因而已。

  张知秋此次处理他的婚事的手段,坚定了霍建华在这方面的看法,但却没有改变他对张知秋是一个“危险分子”地认知,而且也还是不愿主动去逢迎这个京师当前最为炙手可热地“准妹夫”

  至于说张知秋,在明朝他甚至连朱棣都没时间去勾搭,哪里还顾得上什么霍建华

  三个老家伙看来在有些事情上还是很有些默契的…哪怕是他们之前从来都没有就此有过沟通,但在王有才有意无意地提起这个话头之后,老国公和周大同却是也立刻不失时机地迅疾跟进了。

  王有才是在众人酒喝到**分之际,貌似无意地感叹了几句汾酒的芳香后,紧接着感慨不知曰后张府的酒坊能否在这京师酿出这般美酒的。

  张知秋闻言,一时也如老国公和周大同般有些发闷,但王有才随即便补充说道,自己已经在通州新近买下来千亩土地,并且也已经将酒坊前期地一些准备工作都已完全搞定,随时可以等候张府的安排开工酿酒了。

  至于厂址为什么要选到通州,王有才也特意做了解释,首先是那里的地价便宜,其次交通也很方便,顺着通惠河,槽船可以直达崇文门,在这个时代,这却是要比陆上交通方便太多了。

  话说到这里,张知秋才恍然记起,自己确实是曾经答应过王老财这么一回事的,可是最近事情太多,却是早已忘得一⼲二净了的。

  对于酿酒一事,之前张知秋也早已反复权衡过,感觉应该对历史不会有太大地直接影响,是一件可以用来抛砖引玉的事情。

  既然早有决断,张知秋这时也不矫情,直接告知王有才,自己近期将会准备一些先进的酿酒设备,届时便可以马上开工的。

  “哈哈,贤侄是要准备在这京师酿酒啊,好事、好事”周大同一口喝⼲面前的二钱小酒盅,咂巴着嘴大乐:“只要能达到这汾酒的水平,以后我的酒,就全由你包了”

  “呵呵,这个不敢保证,不过,应该也相差不远吧”张知秋略一迟疑答道。

  如果不太计较成本的话,做好白酒的关键就在于完善地工艺流程、好的酒曲,以及最终地勾调工序了,而这些东西,张知秋都准备从现代带来。

  不说工艺,现代研制地酒曲以及各种化学添加剂,在改善白酒的口感方面,那绝对是古代所望尘莫及的。

  “不知贤侄这个酒坊有多大地规模?”

  老国公眼见被周大同抢先占了便宜,心里却也有些不快:虽然这只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要说这张府的产业,以后自家孙女也是有份的,这便宜却也不能都被别人这么随意地占去。

  “嗯,初期就先做个年产二百万斤的小厂吧。”张知秋估摸了一下,如果以改良后地老式工艺来酿酒的话,年产千吨的话也就差不多了。

  现代地茅台酒厂年产近二万吨,但那是现代化生产工艺,自己还不能直接引进到明朝的。

  “叮当”一声,张知秋话音刚落,王有才手中的酒杯便已然是落到了地上。

  “你说的是二百万斤?”老国公脸上从进门后就一直不落地笑容,这下终于也失去了踪影,手一抖却是将半杯酒全都浇到了胡子上。

  “是啊,有何不妥吗?”张知秋有些莫名其妙了:这难道很多吗?

  一个年产千吨的酒厂,在现代也就是一个作坊而已,但在明朝可就是非常地骇人听闻了。

  做酒是需要粮食的,与现代动辄亩产上千斤、几千斤的杂交品种和转基因品种不同,在明朝,最好的上等水田,没有农药、化肥的加持,亩产也就五六百斤到头了。

  事实上,就大多数农田而言,旱地亩产一百多斤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一个五口之家,种三十亩地,在纳税之后很可能还不够温饱。

  而在现代,十几亿‮国中‬人的基本农田红线是十八亿亩,人均也才就一亩多一点儿而已。

  因为酿酒会与民争粮,是以在历史上曾有许多“噤酒”时期的存在,虽然永乐朝没有噤酒,但如果是如此大规模地酿酒的话,恐怕也不仅是会惹人非议那么简单的。

  搞明白了自己的问题出在哪里,张知秋更轻松了:做大了不容易,要说做小的话,那就实在简单不过了

  话说回来,张知秋的本意也不是要在明朝酿酒发财,他只是想以此来试探一下改变历史对于现代地影响程度而已;所以,这件事情地关键,却是要引进领先于本时代的技术本⾝

  想到这里,张知秋倒是考虑到了一个类似的问题:如果自己改变了“现代”地“正常进程”的话,那“未来”会不会反作用于“现代”呢?

  这样的话,或许会能刺激“时空仪”地加快融合吧?

  这样的话,是不是对自己能尽快地找到父⺟起到一些作用呢?

  或许,这个事情应该可以吃一下。

  在这一瞬间,张知秋却是打定了这“双管齐下”的主意,心头不由地一片火热

  说起来的话,张知秋手中可以用来改变现代进程的东西还真是不少,且不说胖妮那海量地数据库和強悍地制造能力,就是李咏仪那也是超越时代地存在。

  不过,张知秋首先想到的,却是馒头山地那些“土特产”先拿出一些来吃喝用着,如果效果不彰的话,张知秋也不介意就此引进一些“新物种”

  未来要做的事情,原来竟然还有很多啊

  一时之间,原本心烦意乱地不知自己应该如何自处地张知秋,这时却是骤然间变得神清气慡起来。

  人生一旦有了奋斗地目标,那就绝对不会茫然和无聊了。

  张知秋感觉,自己已经找到了自己未来一段时期內将要去做的事情。

  接下来,心情大好的张知秋甚至放言要自己来解决酿酒的粮食问题:

  现代地杂交种子虽然只能种植一代,但产量却是⾼的吓人,眼前地这三个老头子可都是这大明朝的大地主,如果全部都种植现代⾼产品种的话,即便是不能解决全部粮食问题,但多少还是有所裨益的吧。

  毕竟,张知秋不希望由于自己的原因而导致明年出现粮食短缺或涨价而饿死人命的事情发生…这绝对不是玩笑。

  张知秋就此认真地考虑了一下引进玉米的问题,在现代,玉米是全世界总产量最⾼的粮食作物,不仅用来食用和作为饲料,也是工业酒精和烧酒的主要原料。

  玉米原产于南美洲,又叫苞芦、玉蜀、玉茭黍、大蜀黍、棒子、苞米、苞谷、玉菱、玉麦、稀麦、玉豆、六谷、芦黍、珍珠米、红颜麦〔米包,金豆等,粤语称为粟米,闽南语称作番麦,豫北叫玉茭草、玉茭山西叫玉茭茭、玉茭子,是一年生禾本科草本植物。

  七千年前美洲的印第安人就已经开始种植玉米,由于玉米适合旱地种植,因此西欧殖民者侵入美洲后将玉米种子带回欧洲,之后在亚洲和欧洲被广泛种植。

  大约在十六世纪中期,‮国中‬开始引进玉米,而此时地大明王朝,在张知秋进行这“时空走私”之前,却还举国上下都没有见识过这种⾼产农作物的。

  “不知贤侄是否可以弄来一些玉米种子?”周大同再次大着嗓门说话了:“那东西好吃的很,就是不知道产量如何。”

  “哈哈,您可真有眼光”正在想着玉米的张知秋听到周大同地这一嗓子,不由地乐了起来,看来这都不用自己张罗,早已有人惦记着了的。

  “嗯,这可不能厚此薄彼”老国公两眼一瞪:“我家的地比这个憨货多的多,我也不怕它产量低,⼲脆就我来种好了,你们的吃食我都全包了”

  “嗯,玉米产量可不低,在‮京北‬种的话,亩产可以达到两千多斤的”张知秋从唐老鸭的资料库中收罗了一下,发现现代普遍种植的一个⾼产玉米杂交品种,就是由‮京北‬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试种成功的,亩产平均上千公斤。

  “咣当”一声,这次却是周大同直接地摔到桌下去了!

  “你说多少?”老国公一只左手整个儿地按进了面前地一个菜盘子里,显见他也是藉此才没有出更大的丑,但嗓音却尖锐地与那些小太监们有的一比了。

  在整个粮食地平均亩产不到二百斤的时代,张知秋的这番话,确实是把三个老头子都吓到了。

  “嗯,如果没有农药和化肥的话,可能产量会低一些,但也不会太低多少吧”张知秋被两老头的表现吓了一跳,有些不确定地说道。

  因为确实是喝了太多的酒,张知秋这时地反应也是非常迟钝的。

  最重要的是,这些个杂交品种都是必须由专业制种的,也就是说,这些种子只能种一年,它们所长出来的玉米,是不能再次作为种子使用的,这一点也让张知秋感到有些遗憾和心虚。

  如果是普通品种的话,产量恐怕至少要少一半左右的吧…

  ps:打滚啊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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