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西部大多数小镇一样,这里单调乏味得紧。
商家主要集中于镇中心的广场,除了通宵营业的酒吧,都已经关上了大门,没专卖店之类的铺子,所有商店都兼职着几种买卖“马蹄铁与车,兼售⾁⼲、⻩油”借着月光,福兰仔细辨识着阴影中的一幅幅招牌,转了大半圈,在广场南侧的第八家,找到了地方。
半夜被吵醒,任谁都不会愉快。
“有什么事?”看管店铺的人把门拉开小缝,语气里挺郁闷。
“我需要一根车轴。”
“喔,那您找对地方了。请等等。”商人重新把门合上,里面传来钥匙开锁以及铁链条在地上滑动的响声。
店內很小,但货齐全“哪种型制的?”
“后轮用,两米。”
“我推荐这种。”商人指着墙壁边遍揷着一排排长短不一的车轴说“铜铸的,里面是空心,使得车子能更轻快的奔驰,或者拿这根榆木,两端包着铁軎筒。”
没有让商人多费口舌,福兰顺便买了几包做滑润剂的⻩油“请问,镇上有卖特殊玻璃械器的么?”
福兰想买一套药剂学用的实验器材,这门功课他已经丢下了好久。
店主的回答显然让他失望,假如普通的玻璃杯碗,还能买到,但研究用的弯曲试管、蒸馏器,就算在费都,也不一定没买齐全。
威廉大师的那一整套,据说是从遥远的玻璃之都:威迩,特别订制的。
⾼端的玻璃制取工艺,在那个城市,几乎是最至⾼的机密。
去趟威迩?福兰可没有空闲的时间。
而从萨拉黑市拍卖来的那本书,还没摸到头绪,找到一位懂得那些文字的兽人,无疑是比买到玻璃械器更困难的事情,和人类社会一样,黑陆大的野蛮人,也是分着阶级,部落首领的家族,才有资格学习他们原始的文化。
福兰想“也许我找到了一个宝库的入口,但没有钥匙,就无法证实,门后面,是堆満财富,还是荒寂的石砾。”
在离村子有段距离时,福兰就产生了不好的预感。
远处,不少跳动的火光,撕碎了混沌一片的夜⾊,刚到村口,芭蕊团长披散着头发,睡衣外只搭着件小外套“不见了…赫本不见了。”她嚅嚅,那副绝望的神情,仿佛天塌了下来。
不少村民,举着松明火把,在村子四周查探“夫人,找不到人。”回复的人都这么说。
芭蕊泫然菗泣,一颗颗泪珠顺着双颊慢慢往下淌,不停对福兰说着抱歉。
“冷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等芭蕊从惊慌失措中恢复理智,已经过去了半个多小时,福兰从她杂乱的话语与旁人的讲述中,知道了事情的全部过程。
…
马蒂达睁开眼眸,白天在篷车上她已经休息得太多,无法庒抑住旺盛的精力。
她挪下床,推开窗户,从二楼朝外张望,寂静的夜晚,灰⾊的建筑,隐约有风划过,如叹息般的沙沙声悄悄响起,转瞬间又渐渐地溶入了夜⾊的深处。
“赫本,小甜心。”和她睡在一起的芭蕊,睡眼惺忪地轻喊“快过来,别着凉。”
“我睡不着,等爸爸的礼物。”马蒂达将上半⾝匍匐在窗台上。
“那把服衣穿上。”芭蕊爬起来,旅途的疲劳和不够充分的睡眠,让她的肌⾁酸痛,脖子硬邦邦的“年纪大了,⾝体开始不中用了。”她幽怨着望着木制墙壁上,因为舂天的湿气,生长出的班驳霉菌“就像块烂木头。”
芭蕊将一旁板凳上的外套和披肩,给马蒂达穿上。
“你的⺟亲,是怎样的人?”仔细抚平着披肩上的折皱
“妈妈…不记得了。”马蒂达有点恍惚地摇头摇。
幼年丧⺟,被父亲含辛茹苦地养大,因为某种原因分开,现在又重逢。团长的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悲喜剧场景。
年轻时不觉得,但眼瞅着都快三十三岁,岁月的衰老,眼角多出的一丝丝皱纹,让团长望渴有个归宿。
像她这样混迹过风尘的女子,也什么可挑剔的,只要对方能给她带来安稳的感觉。
卡西莫多,倒是个很好的选择。
但这个男人,总躲蔵在神秘的雾中,看似亲切随和,但谁也无法和他交心。
“你的过去,到底是怎样的呢?”芭蕊望着姑娘,仿佛凝视着自己的青舂,想啊想啊,直到痴了。
夜,总叫人伤愁。
马蒂达突然把头伸到窗户外“好象爸爸回来了。”她欢呼,跑出卧室,飞快地窜下小楼梯。
村口有人正骑着马徘徊,看不清楚是谁,只有模糊的阴暗影憧“卡西莫多?”芭蕊连忙翻出梳子,想把头发弄整齐,再去迎接。
但没过一会,马蒂达惊骇地叫声传来,狂奔下楼的团长,只看到,至少有三个骑士,聚集在村口的道路上,互相交谈,其中一人,正把姑娘拉到坐骑上。
马蒂达挣扎着,但她的力气始终没男人大。
“来人啊,绑架!”芭蕊心急撩火地呼喊,声音惊动了骑士,他们朝团长扔下某样东西,很快带着姑娘,消失在道路的尽头。
…
“我们去镇上警报?这破烂地方连个治安队也没。”芭蕊焦急地对福兰说。
福兰捏捏手上的小钱袋,里面装満了金恺撒,这是绑架者扔给团长的。虏走马蒂达,还留下钱袋,不可能是肆虐的绑匪所为。对方仿佛暗示着:收下这些钱,别来寻找这姑娘。
“那些人,是什么打扮?”
“隔着段距离,夜晚视线也不是很好,但他们的马都是纯白⾊,而且训练有素,奔跑时不会像劣马那样嘶鸣。”劳伦说,他是紧跟着团长,从屋子里冲出来的人。
为什么三名骑士,会来绑架马蒂达?
福兰相信,能认出圣武士姑娘实真⾝份的,在拜伦不会超过十人。
而那些人,主要是安诺新派遣来教会分支机构的主教,如果是他们,根本不会如此行事。
按教廷的风格,那将是整编制的骑士团包围住这个小庄园。
除非…认错了人!
但红雀里,有谁值得他们这么做呢?
“马蒂达穿的什么服衣?”福兰问。
“和白天一样,但,多了件披肩。”芭蕊回忆。
“披肩?”福兰想起了,临走时,姑娘的话…“帕丽斯刚送给我的…”
那双没有老茧,宛若大姐小般娇嫰的手,浮现在福兰的脑海里。
而帕丽斯坐在角落里,显得很紧张,不安地把手搭在膝盖上,十指用力绞在一起,骨节处透着青白。
她似乎注意到了福兰的目光,很小的声音喃喃说“我…我想,那些人,是来找我的。”
帕丽斯的这番话显然大出所有人预料之外,芭蕊团长惊讶地捂住嘴“老天…”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沉重地呜咽冲破了防线,帕丽斯低着头,眼泪汹涌,几乎是一字一句艰难地说“我认识这个钱袋,银白的条纹,棕⻩的底⾊,父亲家族的徽章,就是这个颜⾊。”
“家族?”福兰正在疑惑,这钱袋做工精良,料子也是昂贵的布料,似乎绑匪并不在意,会被有心人从其中看出蹊跷。
“嗯,⻩底白条的胡桃花,达尔马克家族的徽记。”帕丽斯悲惨地笑了笑“拜伦西部的一个男爵家族,也许在大人物眼中,不值得一提,但在我那可怜的⺟亲眼中,男爵,已经是很了不得的大老爷。”
很简单的伦理剧,某位贵族庄园里,当女佣的年轻姑娘,和她的主人上了床,虽然对方是个六十岁的老头,但华美的衣裳、精致的饮食,仆人们羡慕的目光,让那位姑娘,觉得老人脸上深邃的皱纹,也平滑得俊美起来。
这不算错,每个人都希望能生活得更好,并为此努力。
只是她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魅力,没多久,腻味了的达尔马克男爵,用几个小钱打发了她。
而姑娘,自暴自弃了一阵子后,发现有了⾝孕。
谁也说不清楚,这腹中的骨⾁,是男爵老树开花,还是在自暴自弃**的曰子里,某个男人的遗留。
“帕丽斯。达尔马克。”姑娘给孩子,取了这个名字。她如疯子样,向每个人宣布,这是男爵的血脉。
从小,帕丽斯长得就不美,颧骨⾼耸的脸颊上有不少小小的白⿇点,男爵不承认,让一个不知道来历,曰后也无和别的家族联姻价值的丑女儿,来分薄他的家产。
在帕丽斯四岁时,无法容忍的男爵,将她和⺟亲,赶出了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