葱聋山⾎战已经落幕,各位觉得怎么样?放心,以后精彩之战多的是,而且会越来越狠,道术斗气魔法妖术各显神通,您可曾看过十多个不同种族主力的搅在一起打了几十万字绝无注⽔的超级大混战么?看下去吧,里面的精彩绝不仅仅是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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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库对哈普林说“经历这一战,你我两个山寨都受了重大损失,很难再独自生存,不如真的合二为一,这位小兄弟对我们均有救命之恩,他实力也是有目共睹,⽇后前途定不可限量,现在他别无他事,不如你我留他在山寨,当你我二山寨共同的寨主,老弟意下如何?”
哈普林说“老兄说的有理,我的空桑山人马损失惨重,独自下去定会被其他山寨所灭,你的葱聋山损失比我只多不少,两寨合二为一是唯一办法,至于寨主之位,这小兄弟实力我没话说,同意让他当总寨主。”
凌云一听,怎么我这个挑山寨的要当寨主了,我可什么也不懂。
当下忙一摆手,说道“我可当不了什么寨主,谁知道你们寨主做什么,我只想找地方好好练功,有机会积累打斗经验,那里有时间给你们打理山寨。
再说,我师⽗要是知道我做了山贼头,非打死我不可,不⼲,不⼲。”
奥库一听凌云说的也是,想了想说“要不这样吧,你先不要走,就留在葱聋山上,做我们內部名义上的寨主,实际上事务还是我和哈普林打理,对外也不透露你的名字,我们二人还是寨主。
山寨有的是空房间,院子也有不少,你平时什么也不用管,可专门练功,我们山贼间争斗也不少,其中也不乏⾼手,你想历练的时候自然有很多机会。你看这样如何?”
哈普林一听,也称这样最好,在一旁不停的劝说凌云。
凌云一听,心想,奥库你很会打算,养我一个,对你影响不大,万一来了敌人,又多了一个帮手,又一想,照奥库说的也不错,自己不耽误练功,又有历练机会,何乐而不为呢?
口中说道“寨主什么的我倒没趣兴,反正我什么都不管,我可以在此山呆一段时间,好好练功,来了敌人我也可以帮你们对付。但有一点,我希望你们不要随意杀人。”
两人一听大喜,口称没问题,还说你放心,做山贼的本来主要是抢,抢完就跑,一般很少杀人,万一惹急了对方,花大价钱请个⾼手过来或出个⾼额悬赏任务,整个山寨可就危险了。
哈普林说“现在我先在这里养上几天,过几天,我去把空桑山收拾收拾,带着弟兄们搬过来,空桑山比起这里,还是小了许多,位置也不太好,没什么可留恋的。
奥库老兄,还是那样,我们各自带着原来的弟兄,遇到事情一起商量,反正我们做山贼的,也没有多少事情,你看怎样?”
奥库大笑“好极好极。”
这时两人才稍稍能动,吩咐手下山贼拿药治疗伤员,给凌云打扫房间。
凌云看了看山贼为自己腾出的房间,还算⼲净,位置也不错,在山寨的边上,不会受到⼲扰。
凌云也十分疲倦,倒在<img src="in/chuang.jpg">上,忽的放声大笑,心想,世事真是变幻无常啊,谁能想到,早晨还在雄心<img src="in/bo.jpg"><img src="in/bo.jpg">的挑山寨来,到了晚上,莫名其妙的当上山贼头了。
这个地方还不错,有点象茅山,先在这里呆一段时间再说,这里也是个练功和历练的好地方,我的**防御力虽⾼,可攻击力也太差了点,对方打不死我,我也打不死对方。
还有以后打斗时,尽量少利用自己的⾝体防御力,老这么下去可不好,⽇后哪天碰到⾼手或对方拿着利器,自己就不怎么会打,会吃亏的。
另外这样还容易形成依赖,总是仗着⾝体強悍,不利于我攻击能力的提⾼,再说了,如果对方不知道我⾝体強悍,突然来这么一下,对方防不胜防,说不定会收到奇效,就象今天对付鲍文那样,如果他事前知道用剑伤不了我,还会被我砍中么?
看来,我⾝体是个秘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以后能不用就不用。现在我每天晚上要修炼未央玄真功,功力⾼了,茅山道术通过灵神诀自会提⾼,剑法不用怎么练了,我⽩天修炼什么呢?
看了魔法书之后,觉得自己还是很有魔法天赋的,现在看魔法威力不大,但魔法师在西方占主导地位,级别⾼了之后自然会厉害,另外还能掩饰我的茅山道术。
所以此后⽩天主要的任务自然就是练习火系魔法了。那鲍文六阶的实力太厉害了,我要有如此功力就好了,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到六阶呢?
凌云想着想着,由于⾝体太过疲惫,不多一会儿,就沉沉的睡去。
接下来的两年里,凌云每天仍旧早早起来,练习火系魔法,晚上修炼未央玄真功,隔几天修炼《僵尸的自我修养》。
山寨的伙食还不错,凌云胃口大开,每天吃饭都时候凌云都很奋兴,很庆幸自己当初选择留在葱聋山。
葱聋山和空桑山真正合二为一了,实力明显壮大,渐渐的,五阶⾼手一共有了十五六个。奥库和哈普林都是豪迈之人,彼此没有什么明争暗斗,相处的也不错。
山贼之间的争斗也很多,差不多每一两个月,不同山寨间都会打上一仗,当然规模有大有小。
凌云为了历练,自然乐意参加,凌云不再凭借強横的**了,而是以魔武士的⾝份,用剑法和自学来的魔法战斗,渐渐的战斗经验也丰富起来。
山贼间争斗六阶以上的⾼手不多,多数都是五阶实力,逐渐凌云不靠⾝体优势,一般情况下也能取胜。
两年一过,凌云觉得在山贼间的打斗不过瘾,又开始只人单剑独挑各大山寨历练自己。库巴城范围很大,号称盗贼之家,凌云差不多又用一年的功夫都挑遍了,凌云得了个绰号“山贼杀手”
刚开始山贼对其恨之⼊骨,心想那里来的浑小子到处<img src="in/luan.jpg">打,可凌云摆明是切磋技艺,打斗过程中也不施重手,而且打完就走,慢慢的山贼觉得凌云不那么讨厌,到后来居然还和几个大山贼头关系混的不错。
其间凌云也会过不少六阶⾼手,由开始的狼狈不堪,手忙脚<img src="in/luan.jpg">,落荒而逃,逐渐的能打成平手,到最后差不多都能战胜了。
只是凌云早已不用自己的⾝体抵挡对手的攻击了,除了葱聋山寨,别人很少知道凌云最強的不是攻击,而是态变的防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