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
你们如果想多了解我,请往下读。
我自小就读公立学校。我们上英文课时会分析句子并将之图解,一再地代换练习拼字和文法。结果证明这种严苛的过程对⽇后的生活很有帮助。结果证明他们在学校里教我的一切,包括难懂的数学用语,在⽇后的生活都很有用。可惜我忘得差不多了。
我在克拉克大学的生涯不算短。在以仅仅两倍于例常的时间取得学士学位后,我留在⺟校担任文书人员、行政人员并兼课。在那段期间,我也做其他真正的工作:珠宝店和时装店的店员,六个月看尽人间冷暖的路边停车抄表员。
但我人生的主要事业是写作。这就是我主修英文的原因,而不是⽇后有助于谋得具有实际薪资之工作的学科。主修英文的生学必须读一大堆书和写一大堆报告。如果主修英文有薪⽔可领,那我的人生就太完美了。
其间,不管有没有人要求,我都照样写我的剧本、诗、信和伟大的国美小说。幸运地,小说的写作一直延续至今都不曾间断。
但我的写作一直没有报酬,直到大学毕业开始从事录影带编剧的兼差。命中注定这份兼职使我结识一位录影带制作人,他引<img src="in/you.jpg">我创作小说,最后成为我的丈夫。
因这段姻缘而产生的著作令人意外地赢得许多奖项,包括全美罗曼史作家协会的RITA奖。
这份工作几乎和主修英文一样令人愉快。
Loretta
获作者同意,谨在此列⼊一则作者对“摄政期”(Regency)的定义说明,希望有助于对本书的阅读与背景之了解:
针对“摄政期”的年代,一般有两派说法:
1。狭义的说法:一八一一年~一八二○年。官方的/法律上的“摄政期”始于一八一一年英国国会通过的,任命国王乔治三世的长子、当时的威尔斯王子担任英国摄政王的法令。此项法令之建立,乃因为乔治三世⾝体及精神方面病情严重,无法执行其皇家的职责。摄政期在一八二○年乔治三世去世,王子继任为乔治四世时结束。
2。广义的说法:一八○○年~一八三七年。威尔斯王子及其周遭的人对当时的社会和文化产生颇为特殊的影响,许多历史学家因此有较为广义的定义。始于十九世纪这个新世纪的开始,终于维多利亚女王一八三七年的即位,并将英国带⼊维多利亚时期。
3。我个人的摄政期定义则更广,使我得以充分运用一八二○年代那些美好但狂疯的流行时装所带来的喜剧效果(请看《恶<img src="in/gun.jpg">侯爵》)。女<img src="in/xing.jpg">的流行服饰到一八三○年代简直彻底的琊恶,写一本以这年代为背景的书一定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