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写小说最困难的一关就是故事的起头了。
或许不是每个人都这样,但是以我来说,有了灵感之后,到开始设定故事大纲、落笔写下第一句话,短则一个礼拜,长则半个月、一个月的,总是<img src="in/cao.jpg">死我不少脑细胞。
不过,我有个朋友能够不用找灵感、不写大纲,只要一支笔拿起来就能振笔疾书,最⾼纪录只花了八、九天就完成了一本十万字的小说,简直不是人…是神哪!
像那种“快手”当然天生就是吃这行饭的料,至于像我这种“⻳速型”的慢手,还敢全职在家写东西养活自己,肯定是天生有“自<img src="in/nue.jpg">倾向”的傻蛋一个吧?
嗯…好像有点Blue喔?大概是因为天气太冷了,冷得平果的十<img src="in/gen.jpg">手指头都快不像是自己的,好像夹着十<img src="in/gen.jpg">冰<img src="in/gun.jpg">在打键盘一样,加上两排牙齿抖得喀喀直打架,益发觉得夏天没冷气、冬天也没暖气房可待的自己还真是惨兮今呢!
包惨的是,我肯定是冻疯了,竟然夸下海口要写出一个五本的系列,大点艾家五兄弟的鸳鸯谱。
般系列嘛,里头的主角都得来个“连连看”这可是要考记忆力的。两本OK、三本还好、四本自找⿇烦、五本以上…呃,应该算是神经失常吧?
唉,平果可是出了名的少<img src="in/gen.jpg">筋的傻大姐,会做这种搬石头砸自己脚的蠢事算家常便饭啦,只可怜我的脑细胞又不晓得要被自己整死多少,搞不好会越来越⽩痴…
“嘻,不用担心啦,你本来就已经⽩痴到一个极致,没办法再⽩痴下去啦~~”
…
好了,耍⽩痴告一段落,因为刚刚我某个可爱的家人冒出的某句话,现在平果得去处理一下“家务事”下回见喽!
“我说过不要再说我⽩痴,你欠K呀!⽩痴也是有自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