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最亲爱的杰维少爷…长腿叔叔…平莱顿·史密斯:
昨晚你睡了吗?我没有,夜一没有合眼。我太惊喜,太奋兴又太糊涂了。我想我再也睡不着了,再也吃不下饭了。不过我希望你要觉睡,你得睡,这样你才脑旗些好起来,来到我⾝边。
亲爱的人,一想到你病得如此严重,就让我心痛…而我在这之前却毫不知情。昨天医生送我下楼上车时,告诉我3天来他们几乎放弃希望了。喔,我最亲爱的,真是如此,对我而言这世界的希望也都将随你而去。我想将来的某一天…在遥远的未来…我们其中一人必须先行离去,不过至少已经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过了,会有许多值得回忆的东西。
我想要让你⾼兴起来…首先必须先让我自己⾼兴起来。尽管我比做梦都还要快乐,但我也更清醒了。害怕出什么事情,这个念头如同<img src="in/yin.jpg">影一般笼罩在我的心头。以前我无牵无挂,对什么都満不在乎,因为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失去。可是从今以后,我将无休止地担心。只要你一离开我⾝边,我就会想到汽车可能会撞到你,招牌可能会掉下来砸到你的头。我的心将永不得安宁…不过,我一点也不太在乎平静的安宁。
请快点好起来,快点,再快点。我要你紧靠在我⾝边,我可以触摸到你,确信你是实真的。我们在一起只有短短的半小时啊!我深怕我是在做梦。如果我是你家族的一员该多好,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去看你,念书给你听,为你理好靠枕,抚平你那两条额纹,笑得露出嘴角。你现在情绪好些了吗?昨天我走的时候你情绪很好,医生说我一定是个好护士,你看起来一下子年轻了10岁。恋爱可不要让每个人都年轻10岁。如果我变成只有11岁,你还在乎我吗?
昨天是我一生最美妙的一天。即使我活到99岁,我也忘不了那一个个细节。清晨离开洛克威洛的那个女孩子与晚上回来的判若两人。山普太太4点半时叫我起<img src="in/chuang.jpg">,我在黑暗中惊醒,第一个闪⼊我脑中的念头是:“我要去见长腿叔叔!”我借着厨房里的烛光吃过早餐,然后穿过10月最壮观的景⾊,坐着马车走了5里路到火车站。我看着太<img src="in/yang.jpg">冉冉升起,枫树和山花鲜红橙⻩一片,空气清新、⼲净并充満希望。我知道有好事正等着我。一路上,轮子不断唱着:“你就要见到长腿叔叔了。”这让我有一种全安感。我对叔叔的处事能力有信心。我也知道,在某处有另一位男人…比长腿叔叔更亲爱的…正等着要见我,我预感到这次一定能见到他。结果,你瞧!
我抵达麦迪逊大街,⾼大的棕⾊房子令人生畏。我不敢贸然走进去,徘徊了很久才鼓起勇气。其实我<img src="in/gen.jpg">本不用怕,你的秘书是这么好的一个人,让我有宾至如归的感觉。“是艾伯特姐小吗?”他问我。我回答说:“是的。”我<img src="in/gen.jpg">本不用提史密斯先生。他让我在客厅等候。这是一间庄严、华丽的富有男人气息的房子。我坐在一张舒服的大椅子上,不断对自己说:“我要见到长腿叔叔了!我要见到长腿叔叔了!”
不一会儿,秘书回来请我到书房去。我<img src="in/ji.jpg">动得双脚真的都快不听使唤了。在书房门口,他回头低声地说:“姐小,他病得很严重。医生今天才同意他下<img src="in/chuang.jpg">。请不要停留太久,使他过于<img src="in/ji.jpg">动。”从他说话的样子就知道他很爱你…我因此也对他产生了好感。
他敲了门并说:“艾伯特姐小来了。”然后我走进去,门在我⾝后带上了。
从明亮的走廊走进暗淡的书房,一时间我什么东西也看不见。慢慢地我看见壁炉前有张大的安乐椅。我看出来有个人坐在大椅子里,周围満是靠枕,膝上有一张毯子。我还来不及阻止他,他已经站起来了…有点颤抖…看着我不发一语。然后…然后…我看到那是你啊!不过就算这样我还是不明⽩。我以为是长腿叔叔让你来那儿见我,好给我个惊喜。
你笑着伸出手,说道:“亲爱的小茱蒂,你猜不到我就是长腿叔叔吗?”
这想法一瞬间掠过我脑海。喔,我多么笨呀!有100件小事可能都告诉了我,如果我够聪明的话。我做不了好警探。是吗?叔叔…杰维?我该怎么称呼你?只是叫杰维显得一点都不尊敬,我应该对你表示敬意的。
我们度过了非常甜藌的半个小时,医生来把我赶走了。我恍恍惚惚抵达车站时,差点搭上往圣路易斯的火车。而你也<img src="in/ji.jpg">动得忘了请我喝茶。但我们都非常非常快乐,不是吗?我摸黑驾车回到洛克威洛…喔,天上星光闪烁!今早我带着柯林斯走遍所有我们一起去过的地方,而且记得你说的话,当时的情形。今天树林呈现出一片青铜⾊,空气冷冽清新,是登山的好天气。我真希望你在这儿陪我爬山。我想你想得不得了,亲爱的杰维。这种思念是愉快的,我们会很快就能在一起了。此刻我们心已相属,真实真实地!我终究有了归属,这有点奇怪吧?这似乎是一种非常非常甜藌的感觉。
我今后将不让你有片刻的伤心。
你永远并始终如一的
莱蒂
星期四早晨
又及:
这是我写的第一封情书。我不晓得它是不是很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