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想斥责他的做法,才一抬头,却让他吻个正着,热炽的索吻贪婪依然,就连那不安分的手也俐落地探⼊裙內。
“不要。”一把推开他,知道他想要,可是她不能。
“怎么了?”勾起她的脸,雷霆洛审视那张暗蔵心事的容颜。
“我的记忆也许一辈子没办法完全恢复。”
“那又如何,我不介意。”
“可是我介意,也许哪一天我突然恢复了,说不定就将你忘了。”
“放心,不管你将我忘了几次,我都会把你追到手,用尽镑种方式在所不惜。”
“就像之前的不择手段是吗?”她冷哼,-想起他当初骗她说两人有亲密关系,害她信以为真,就忍不住瞪他。
面对那双美丽有个<img src="in/xing.jpg">的眸子,他却笑得琊气而魔魅,忍不住要一亲芳泽。
“你停手呀!”她低吼,这人就不能看看场合吗?他们现在在轿车上,车上又不只他们两人,还有个司机呀!
雷霆洛按下电动板,隔开了司机的视线。
“长达七年的任务完成,我总得犒赏自己,007有不同的女人,而我只要你一个,这要求不算过分吧!”
这话说得她心儿怦动,望进那狂野的眸子,她知道自己已深陷其中。
这危险的情人,编织了危险的情网引她掉⼊其中,怕是她挣扎一辈子,也难逃他的情网了…
老实说,对于自己写过的稿子,事后都不太记得,因为本⾝容易健忘,加上脑袋也讨厌记太多东西,所以每隔一段时间“脑硬碟”便会自动清除多余的资料,记忆体永远维持在三八六的⽔准。
记得刚写完《琊神的眷恋》这本故事时,佩伦(我可爱的编辑)打了通电话给我。
电话铃响,我拿起可爱的红粉⾊话筒,电话那头传来佩伦的声音。
“喂,莫颜啊?”
“嗯。”正在上网的我,眼睛盯着八卦新闻,应了一声。
“那个沈兰妮啊,为什么她##%,然后##%(以下內容用符号带过)…”
我愣了下,为什么她说的话我都听不懂?这个佩伦该不会搞错对象,将我误认为其他作者了?我打断她的话。
“喂,佩伦,我是莫颜耶!”
“啊?我知道啊!”“那你⼲么跟我说沈兰妮,她是谁,我又不认识。”
“你不认识?”声音提⾼了八度音。“你不认识沈兰妮!她是你故事剧情里的人物你不认识?哇咧──”
咦?哦?耶?我用吃<img src="in/nai.jpg">的力气努力回想着…记忆体再度回光返照,终于在资源回收筒里搜寻成功。
哈哈…别太用脑过多,容易苍老哦!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