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之地,骷髅大领主胡佛和雷四目相对,整整一天夜一没有动弹。
穆法沙实在感觉到无聊,悄悄溜达到烈火⾝边,小声说道:“烈火老弟,主人这是怎么了?是打架,还是逃走,怎么什么命令都没有呢?”
烈火手握一<img src="in/gen.jpg">大<img src="in/bang.jpg">,目光并没有往雷的方向看,而是子着右侧三四百米开外的一块灰褐⾊的石头。
石头乘椭圆形,样子像一个直径四十多厘米的大<img src="in/ji2.jpg">蛋,在遗弃之地常年不断的冷风中似乎在一点一点的转动。
“几个小时前,这块石头距离我有四十五米,现在已经有三百七十多米了。”烈火的话象是自言自语。
穆法沙仔细一看,果然发现了一些异常,在这块石头前的地面上,竟然有一条轻微的庒痕,痕迹的初始位置,竟然在烈火的脚下。
“有意思,一块会走的石头。”穆法沙马上被昅引了,双眼盯着那块石头,骨头尾巴奋兴的来回摆动。
“大妖巫布玛带我们来到这里,可是布玛去哪里呢?”烈火又是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是啊,布玛哪里去了?”穆法沙也想起了布玛,开始在骷髅军团中寻找。
突然,穆法沙想到了什么,脑袋重新转向那块石头,目光中充満了愤怒:“好啊,原来他要逃走。真是太过分了,我还没有跑,你怎么可以跑呢!”
义愤填膺的穆法沙跃马奔驰,快速冲到那块石头面前,抬起前蹄,用力踢过去。“就是跑,你也要在我⾝后。”
穆法沙的蹄子还没有碰到石头,那块石头却自动飞起来“呼”的一声,飞到雷和胡佛中间。
石头在地上弹跳了几下,灰头灰脸的布玛出现了:“主人,胡佛大人,我…我…”布玛支支吾吾老半天,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利索。
“叛徒!”一道⽩影冲天而起,⽩金骷髅胡佛挥舞死神镰刀,对准布玛得脑袋砍下去。
“他是我的仆人。”雷淡淡地说道,双手剑一伸,挡在布玛的头上。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胡佛雷霆万钧的一刀竟然硬生生地在空中收回去,胡佛降落在地上,盯着雷说道:“是你的,我就不动。”
布玛呆呆的得站在两人中间,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又看看另外一个,不知道两个人究竟在做什么。
自从胡佛突然出现在猜霸的古墓外面的那一刻起,布玛的心就被恐惧填満了。
布玛领受胡佛的命令,前来帮助猜霸杀死雷,但是布玛临阵倒戈,却帮助雷杀死了猜霸。这还不算,雷竟然还呑噬了猜霸的灵魂之心。
这样的结果,胡佛是绝对不会放过布玛的。因此布玛在雷和胡佛对峙的时候,悄悄把自己伪装成一块石头,一点一点的往远处逃。
然而布玛和雷之间拥有契约联系,他的一举一动最终没能逃脫雷的感觉,被雷凌空召唤过来。
本来抱着必死之心的布玛却看到了一幅匪夷所思的场景,強大的大领主胡佛不但没有和雷打起来,反倒因为雷的一句话饶了他。
雷和胡佛对峙了一整天,布玛虽然听不到,但是他知道两个強大的骷髅领主一定在做着精神层面上的<img src="in/jiao.jpg">流。
莫非,两个骷髅领主已经和解了?
事实正如布玛所猜测的那样,雷和胡佛不但已经和解了,而且已经变成了合作的伙伴。
提出合作的人不是雷,而是占据绝对优势的大领主胡佛。
当雷看到胡佛的时候,他的內心充満诧异,他实在没有想到,胡佛竟然是一个如此弱小的骷髅。
胡佛的骨架很小,顶多有一米六五,双肩消瘦,盆骨却有些宽大。
仿佛是一种错觉,雷在子胡佛的⾝体的时候,脑海里竟然泛起了卡米拉的影子。
雷看着胡佛,心中竟然泛起一种怜悯的感觉,真不忍心用力一剑砍下去。
然而怜悯只是短暂的,雷很快就意识到胡佛是自己的敌人,今天一场厮杀在所难免。
虽然明知道胡佛十分強悍,虽然已经看到古墓后面数以百万计的骷髅战士,其中⻩金骷髅战士就有一万多名,但是正是因为敌人的強大,却<img src="in/ji.jpg">发了雷的斗志。
成败在此一举,击败了胡佛,自己就成了这一区域最大的骷髅领主。否则的话,即便是自己能够逃脫胡佛的追杀,也将永远生活在胡佛的影子里,所有梦想都不会有成功的时刻。
因此雷手握双手剑向胡佛走过去,同时命令⻩金骷髅和黑武士从两边包抄,阻挡胡佛的骷髅军团。
“六百多年了,我终于等到了一个合适的人选。”突然,雷的灵魂深处响起了一个女孩子的声音。“雷暴领主,我来到这里不是来和你决斗的,我想和你合作。”
合作?雷一愣神。这怎么可能呢?杀死一切威胁到自己权威的生物是骷髅的生存法则,这个強大的领主不来攻击自己,竟然要和自己合作。
但是胡佛真的就那样静静的坐在大石头上,一幅悠闲自得的样子,胡佛⾝后的几百万骷髅军团也没有活动的迹象。
雷命令手下少安毋躁,然后走过去说道:“合作?什么意思?”
“骷髅为什么总是和骷髅厮杀呢?”胡佛提出了一个问题:“遗弃之地无边无际,里面的不死生物不计其数,不但有骷髅,有黑武士,有妖巫,还有数量众多的僵尸。在遥远的地方还有火焰恶魔,有深远呑噬者,有幽灵,他们难道不能成为我们的食粮吗?”
雷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从来没有这样思考过。
在雷的记忆中,的确知道胡佛所说的这些不死生物,但是雷已经活了五六百年,他除了看到两百多个黑武士和一个大妖巫之外,就只看到过骷髅。
雷不知道哪里有僵尸,哪里有火焰恶魔,哪里有幽灵。雷更不知道,这些没见到过的不死生物的灵魂之心会不会比骷髅的灵魂之心更強大,更美味。
“作为一个強大的领主,你已经拥有了数百万灵魂献祭,你难道还感觉到饥饿吗?”这是胡佛的第二个问题。
雷摇了头摇。
的确,拥有数百万骷髅的灵魂献祭,雷已经没有了饥饿感。雷再也不像刚开始拥有意识的那段时间,总是感觉到饥饿,必须呑噬灵魂之心才可以。
“你知不知道,要想成为最強大的骷髅,紧紧依靠呑噬灵魂之心是做不到的?”胡佛的第三个问题。
这个问题雷有明确的答案——的确不能。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雷的确呑噬了不少骷髅的灵魂之心,但是雷却感觉到,这些灵魂之心已经不能增加他的力量了。
在最初的那段⽇子,哪怕是一个⽩骨骷髅的灵魂之心都会令雷的力量增加许多。但是现在,即便是那三十多颗骷髅领主的灵魂之心也没能让雷再一次进化。
如果不是呑噬了猜霸的灵魂之心的话,雷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进化成⽩金骷髅呢。
“我们是骷髅的领主,但是我们却呑噬我们的子民,这难道不可聇吗?我们的领地正在面临其他不死生物的略侵,我们不去抵抗,反倒在这里自相残杀,难道不可聇吗?在遗弃之地的核心地带拥有为数众多的強者,他们的灵魂之心可以让我们发生进化,而我们却不敢离开自己的地盘去服征他们,难道不可聇吗?”
三句响当当的话,震得雷心旌摇晃。
“因此我找到你,希望我们停止自相残杀,联合起来,一起去对付其他的不死生物。”
“为什么是我,而不是猜霸或者泰蒙?”雷的思维虽然简单,但是他也感觉到胡佛的理由十分牵強。
雷算什么?一个新进窜起来的小领主而已。论单兵作战能力,雷不如猜霸,论控制的地盘面积和战士的数量,雷不如泰蒙。雷从来没有和胡佛见过面,怎么胡佛会主动和他联合呢?
如果胡佛真地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准备和其他不死生物开战的话,她大可以呑并雷,这样指挥起来更方便。
“因为我是奉命行事,我的主人传来命令,让我这样做的。”胡佛的话如同一声炸雷一样在雷的耳边响起,太不可思议了,強大的大领主胡佛竟然要听命于人。
那么,这个能够命令胡佛的強大存在是谁?莫非是骷髅君王?
“主人?你的主人是谁?”雷简直不敢相信。
“我的主人叫做伯格坎普,所有骷髅中的王者。”胡佛的话更莫名其妙了:“六百多年前,伯格坎普大人撕裂了遗弃之地的魔法封印,到人类世界去闯<img src="in/dang.jpg">。在他临走之前,他把他的一部分能量转移到了一个弱小的骷髅⾝上,这个骷髅就是我。因此,我是伯格坎普的分⾝,或者说我是伯格坎普在遗弃之地的投影。”
越说越离谱了,竟然还有一个更強大的伯格坎普。
“我知道你不相信,但是我说出一个人的名字,你就会相信了。”胡佛盯着雷的双眼,一字一顿地说道:“她是一个人类,她的名字叫做坎博·卡米拉!”
“卡米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