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晚上之后,我终于弄清了阿君和其他勇者聚集到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的原因。
正如那个昑游诗人所说,这件事与老将军有莫大的联系。据说他那把“贵”重得让人留口水的名剑,正是在这个城里得到的。如今,他已决定归隐,不再过问世事,但有不愿让这把伴随自己戎马一⾝的宝剑就此成为装饰。因此,他决定在这个城里举办一个比赛,最后的赢家就有机会得到他的佩剑。奇怪的是参与者只限于勇者…我更奇怪的是老头⼲嘛不把剑交给下一任的将军或信任的部下,不过,我确定这件事对我来说没赚头…阿君就是要我帮她通过比赛。至于怎么帮,那倒真是个大问题。
“君姐小为什么要那把剑?那不是您惯用的巨剑吧!”我至今对她那把石头剑心有余悸。在本人看来,让这个女人拿到那种有剑刃的剑,简直给一只⺟老虎安上了两翅膀。
“我不挑剑的,什么样的剑都能用,只不过我听说那把剑可以砍破一切魔法壁障,甚至昅收一切魔法攻击。”
“传闻都不太可信,我还听说那把剑里有蔵宝图哦!”“我对那个没趣兴。不过,你对我说话可不可以别用敬语,让人恶心死了。”
“那我叫你小君,你叫我小安…”感受到她⾝上的寒气,我忙陪笑:“我叫你阿君,你叫我安德就好了。”
“唔,安德。你不觉得今天人太少了点吗?还有,你⼲嘛也像我一样,用斗蓬把脸裹起来?”
“我们是同伴啊!当然得打扮成一样。至于今天为什么人这么少吗?大概是因为昨天大多数人只是为了看热闹而来,所以真的要他们比赛,他们反而不来了。”我可没撒谎哦。昨天那个菜鸟勇者不是不知道跑来做什么吗?那群笨蛋勇者可不是因为我偷了他们裤子才来不了哦。不过,我昨天晚上可能是有点过份,搞得我自己都不得不打扮成这副样子。
“如果是看热闹,今天就更应该…好像开始了。”
的确,很快的,我们被带到了城主府练武场,而城主以及那位传说中的大将军已经等在那里了。接着,城主说明了比赛规则,今天是初赛,奇怪的是比得竟然是力气与速度,而非剑术。正在大家议论纷纷之时,老将军提出他来表演一下他的武技。真不知道这老头是平易近人还是爱现,估计后者多一点,否则也不会搞那么胡闹的比赛了。
不过,老头的武技实在…差劲。他充分证明了会打战并不等于武技⾼強,那简直不能称之为武技。他若真不想埋没他那把宝剑,早就该把它送人了。但这倒是最好的说明,初赛为什么比那两个项目。因为基本上,他的武技就是:坐上他那匹号称“天下第一良驹”的宝马,从远处冲过去,借着他大巨的力气(从他手上的肌⾁就可以看的出来,力气真的很大)举剑砸下去,就OK了。是只靠力气和速度就能完事的“功夫”呢!至少,那尊做为他假想敌的铜像,就已经成了两半。
“你认为我可以通过吗?”阿君问我,事实上经过昨天晚上我的淘汰,能来这里的勇者都颇为厉害。但通过初赛第一关力气的少之又少,毕竟扛着两个百来斤重的铁球走百把米并不是件容易事,所以即使通过的都是些长的和大猩猩有得拼的人。也难怪阿君会这样问我。
“当然了,像你这样強的人很少见的。”我想奉承一下阿君,不过话说回来,能用几十斤重的石头剑做武器的阿君应该没问题吧!这时人群却骚动起来,在阿君前一个上场的,竟是一个眉目清秀的孩子。只见他十分轻松的把两个球提到指定位置。连我也忍不住为他喝彩。
“轮到我了,该表现的厉害些。”阿君随手把剑扔在我⾝上,差点把我庒死。看样子他的斗志,完全被那男孩激了出来。
厉害些?后来发生的事,证明了阿君不是厉害些,而是真真正正的怪物!
只见她十分轻松的拎起两个球十分轻轻的向上一托,两个球滴溜溜的飞上了几百米的⾼空。然后随着震耳欲聋的巨响,两个球顺利到达指定位置,还把经过特殊处理的地面砸了两个巨坑。以至于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脑子里満是她把我抛出去的景象。
接下来比的是速度,因为老将军本人是靠他那匹马速加的,所以勇者们可以借助于其他工具。但也因为如此,难度也有加大,不仅要比别人更快,途中还要尽量避开弓箭手们射来的箭。
“很难的样子,要不,我用‘无影神功’去偷射来的箭?”我半真半假的提议。
“只要改变箭的方向就好了,要是箭真消失了,那反而会有大问题。”阿君的声音很低落:“不过我根本就找不到快马,只要速度比别人快,即使中一两箭也算通过了。”
“那你想放弃吗?”我漫不经心的问:“快轮到我们了,刚才那个怪力小子已经上场了,他坐的那是什么东西,好快的速度!不过,也中箭了。”
“可是人家通过了,哪像我根本…要不然,你背我好了。你的速度比马快吧?”
“我怎么可以跟马比呢?”我想反驳,等一下,背?也就是说…阿君那白雪般美丽柔嫰的肌肤在我脑子不停地闪,那看上去一掐似乎就会掐出水来的肤皮,不知道摸上去…然后,我听见了自己的声音:
“那我背你好了!”
接下来的比赛?当然赢了。只不过我的庇股…
“为什么?为什么我背着你还会射在我⾝上?你却一点事也没有!这根本不合常理啊…”“我怎么知道?!再说了,你一开始为什么不用那个什么什么功的?算了,我去找医生…你还有什么事?”
“我都成这样了,你不安慰我一下吗?”我死皮赖脸地拉住阿君的衣角。从我这边看,正好可以看见她娇美的唇:“你亲我一下?”
“…你坚持的话”
阿君楞了一下,开始解⾝上的斗篷。那也就是她同意了?嗯,为什么连服衣扣子也开解,接吻不用脫服衣吧?难道…鼻血要噴出来了…哇!好白好嫰的肤皮哦…好象锦缎一样…不过,是不是太平了,但又不象没发育的小女孩…
“你,你是男的?”我的声音竟有一丝颤抖。
“我从来没说过我是女的吧!”
那我是为了什么才受伤的,我为什么跟着他,我为什么…啊,我还发了血誓!那么,那么漂亮的脸,怎么可能是男的呢?我不信我不信我不信,刚才的一定是幻觉。
在头脑一片混乱的情况下,我做了一件让我后悔一辈子的事。我伸出手去…摸了阿君的胸部,的确摸到了。那实真的感触,那结实的胸肌确确实实的告诉我:阿君的确是公的。
然后?你问我然后怎么样了?然后,我看见阿君的拳头在我眼前不断放大,接着,我像今天比赛中的那两个大铁球一样飞了出去,好像撞上了什么东西。在我意识即将消失之际,我听见阿君柔声对我说:
“放心好了,我会找最好的医生,把你的骨头接回去的。”
一头栽进软绵绵的被褥中,眼皮子沉重得像被灌了铅透过半闭着的双眼,只能看见床头柜上昏⻩⾊的烛光以及纯白⾊的纱帐,一切的一切柔和得朦胧得像一个梦境。可惜,浑⾝上下难以忍受的疼痛和过分清醒的头脑,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今天的发生的所有并非做梦。聪明如我竟然被耍了,被一个死人妖给耍了!更可气的是:我无法报仇,无法按照本人的处事原则,给予那小子加倍的痛苦!先不论我这接近支离破碎的⾝体是否有足够的体力,也不说那个死衰人几近态变的力气,光是我自己立定的血誓就够OOXX的了。我活了十九个年头,从没这么深刻的体会过什么叫做”自做孽不可活。真是不甘心啊不甘心,谁来帮帮忙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咯拉“门的开启打断了我的思绪,让我全⾝神经一紧(⾝体已经不能做任何动作了),不会又是阿君吧!除了今天下午精神上的大巨打击以及那极具威力的一拳,他后面请来的那个蒙古大夫的治疗,就足以名列十八酷刑之一了。我现在只要一想起那小子,就浑⾝凉嗖嗖的,也因为如此,我才在这种情况下坚持回来…再留下去,天知道我会折寿多少年!那么,进来的人绝不可能是阿君。那是哪个家伙?我想起来看看,可是⾝体却一点也不听指挥!我只好悻悻然的听着脚步声的靠近,并在心里狂扁那个打搅我休息的笨蛋。不过,到底是谁?我在城里的住处可有十几处之多(大多数是没经过主人同意的擅自入住),熟悉我的人决不会指望在酒吧以外的地方找到我。事实上,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里,在精神上和⾁体上受到如此大的伤害后,我几乎是在半清醒的状态下爬回来的,所谓的认路完全靠⾝体的自然反应(动物的归巢本能?),按照几年来的经验来看(几年?),我应该在我最近一次休息的房间里面…最近一次?!现在是晚上吧!我猛然睁开我的眼睛,床帐上斗大的宝石仿佛在嘲笑我的愚蠢。如此奢侈的房间,只有…
“莎莎吗?我好像说过我这两天不需要侍寝吧!”
像是在验证我的猜测,那个总是在抱怨或是吼叫的嗓音在纱帐外响了起来。随后,房子的主人,伟大的伯爵大人掀起了帐子,如果你想知道寻常人发现在床上等着自己的不是预料中的美人,而是自己恨不得食其⾁,啃其骨的宿敌时,该有什么反应。那么伯爵的反应十分具有参考性…只见他瞪大了双眼,对着我的脸恨恨地打了一巴掌,然后问我:”痛吗?我不是在做梦吧!?“去他XX的,我当然不可能回答他。只好瞪回去。伯爵呆呆的理了理头发,他显然刚洗完澡才出来,头发还湿漉漉的。水珠从他微曲的浅⾊头发上滚了下来,划过精致的心型脸蛋,落在半透明的浴衣上,要是让街上那群崇拜他的花痴女看见了,准能换来雷鸣一般的尖叫声。事实上,我也很想尖叫,尤其是他的眼睛由惊讶的圆形变成诡异的半月形的时候。
“这不是我们的盗贼大人吗?今天晚上竟是由您来陪寝啊!我真是不甚荣幸。”伯爵不知从哪儿掏出了他那把装饰价值绝对大于实用价值的配剑,冷笑着看着我。
“别开这种玩笑好吗?我可没这方面的嗜好。”现在,我没以前那种和他吵嘴的心情。我的处境的确不利,更糟的是,类似的玩笑让我想起了阿君以及我对阿君做的蠢事。
“你没有啊,我有!我们来玩SM游戏好不好?”伯爵一把菗出他的宝剑,我以前从没发现这剑有如此的锋利:“亲爱的,你想被分成几块?”
“我希望我仍是完整的一块!”我胆战心惊的看着剑尖在自己⾝上游移,好像在衡量第一剑刺在哪里。我努力地想避远点,可浑⾝上下没有一处听从使唤,回应我的只有“嘎嘎”作响的骨头。这时胸口冰冷的感触告诉我剑尖的靠近。呜呜,阎王爷爷你就那么希望我去陪您老人家喝酒吗?既然⾝体不听话,我只有靠说话努力争取延迟时间,以求⾝体恢复正常:“伯爵大人,虽然本人不过区区一小偷,但你不觉得可疑吗?我是那种明知道晚上你一定在家,也会自己送上门的苯贼吗?”
“你笨不笨,我不知道。不过我非常了解你的性格,你会说出刚才的话,说明你的确没什么反抗能力,不过在做垂死挣扎罢了。”伯爵微笑着看着我:“在你临死之前,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吧!你已经正式升级成为盗贼了,而且还被勇者协会⾼额悬赏,被列入勇者公敌的行列。”
“那我就更不想死了!“再一下,一下就好,手指已经可以动了,⾝体也快了吧:”再说,伯爵大人,您不觉得可聇吗?竟然对付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人?“
“一点也不!你还算人吗?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却…我真不知道我当年怎么会和你结兄弟的。五年了…我的美酒被你偷了多少了!终于,终于让我盼到这一天了…所以,你受死吧!”哪个所以啊!我呆呆地看着那把剑直逼逼地向我刺了下来。我脑子里只有一个概念:主角是不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