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赵千独严噤手下把这次的事情怈露出去,但是飞天大盗孤鹜被偷天教赵千独堂主率众击毙一事还是很快传开了!
消息传播的速度似乎总比人更快,第二天中午向清玉和沈思月就在酒楼中听到了这个消息,在双双摔坏了茶杯之后,二女都没有了吃东西的心情。不过这也好,至少可以快些赶路!
一开始沈思月并不太相信孤鹜⾝死的传言,因为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宋庭的实力,如果不是⾝受重伤,赵千独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但问题是,宋庭的确受了伤,而且伤得相当重!
沈思月开始有些烦乱,就算宋庭重伤未愈,凭借他的轻功,想逃应该还不是问题。难道…难道他是根本就不想逃?还是他根本就不想活了,自己送上门去?
不会的,宋庭竟然是个通缉犯,是个恶贼,是个为利益不择手段欺师灭祖的混蛋,必然十分珍惜自己的性命,必然不会做出如此蠢事,这消息,一定是他故意放出来的烟幕!沈思月有些奇怪的是,她竟然有些希望宋庭就像传说中那么忘恩负义,那么自私自利。
但心里却有个声音否定了沈思月的幻想,虽然和宋庭在一起也不过就这两天的事情,但是,沈思月却不得不承认,其实在心底里,自己早已把宋庭当成了一个认识了很久…很久以前的朋友!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他不是宋庭,沈思月完全不在意和他多些相处多些了解…甚至更多…总之一切皆有可能!
这短短两天,虽然大多数时候是在紧张惊险中度过,沈思月却不觉得苦,不觉得累,仔细想来,恐怕是因为苦的累的都被宋庭接下了。
在山上学艺的岁月,师傅要求相当严格,沈思月除了练剑还是练剑,她甚至不记得自己是否曾经有过童年!
和宋庭在一起的时候,虽然彼此话不多,也曾有过误解,但沈思月却总觉得他是能理解自己的,只有他能完全了解自己的想法,只有他…可…他为什么要是宋庭?!
沈思月不敢再想下去!
入夜,沈思月和向清玉终于来到位于福建北部的邵武,而武夷派就在邵武东北郊。
夜凉如水,虽有一弯新月挂在天边,天⾊却不怎么好,山里忽然传来一声悠长的狼啸,就算以沈思月的沉着,也不噤被吓了一跳,而向清玉更是想起了江湖中人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月黑风⾼杀人夜!
呸呸呸!我怎么会想到这句话,向清玉暗自骂道。
武夷派并不在城区,而是坐落在山脚,郊外的夜晚本就是静谧的。但今天,似乎也太静了些,更奇怪的是,堂堂一个武夷派,竟然没有连一个看门的弟子都没有!
二女心中隐隐觉得有些不妙,向清玉更是快步冲了进去。
虽然是夜里,但还是清楚可见,这里简直是人间的修罗地狱,横七竖八的倒満了尸体,遗憾的是,在众多尸体中,向清玉还是找到了她外公,武夷派掌门熊万里的尸体,哭得泪人似的向清玉终于晕了过去。
沈思月则冷静得多,她忍住想哭的冲动,把四周察看了一遍,一共六十三具尸体,没有活口,从现场迹象来看,应该没有人逃脫!
也就是说,武夷派上下,包括厨工在內,全部毙命!
应该是天刚入夜发生的事情,也就是说,所有的人在是在大约一个半时辰之前被杀的,而对方显然是在找寻什么东西,最大的可能则是向清玉口中所说的另一部分蔵宝图,整个过程似乎都没有太剧烈的打斗,很可能是外公熊万里一早就被人制服,不少弟子都是在完全没有反抗的情况下被杀的。
更可怕的是,敌人竟然没有留下一具尸体,甚至连一点证据都没有留下。
唯一比较碍眼的发现,是第二天在搬动尸体去埋的时候,在佣人吴妈的衣物里掉出的一朵颇为名贵的珠花。
吴妈基本是专门负责服侍贵宾的,例如前两次向清玉来武夷山游玩,住在东厢,起居也都是由吴妈打理的,但她毕竟是一个下人,怎么可能有他十年工钱都买不起的名贵珠花?
武夷派內是没有女眷的,外婆早就去世多年,就连⺟亲也在六年前病逝了,一定有女人来过这里!
但是尸体里并没有其他女人,所有的人都在这里了,那么这朵珠花是谁的?
向清玉收起了珠花,这也许是这灭门惨案唯一的线索!
一个枝叶茂密的山谷,除了参天大树就是大巨的蓝竹,在一间小木屋內,有一张竹床,床前一张木凳上坐着一个女人,一个美丽的女人。
竹床之上,一个人躺在床上,血⾊全无,这或者应该是具尸体吧…噢…不对,这死尸似乎还有微弱的呼昅!
那个坐在床前的漂亮女人左手拿起一只竹筒,筒里有也药汁般的东西,女人右手一小截竹枝,把竹叶在左手的竹筒里蘸了蘸,轻柔的放在床上那死尸的唇边,他的唇非常⼲燥,大概是由于失血过多的缘故,都已经开裂,这些天来,所幸这女子耐心的服侍,才勉強保住了性命,伤势也稳定了下来,⾝体开始渐渐好转。
女人放下手中的竹筒,轻轻松了一口气,虽然看似很简单的一件事情,她却像是完成了一个大巨的工程般,已经是累得香汗淋漓,⾝后的丫鬟立刻替递过一条⽑巾给她。
这已经是第九天了,这个虽然还没有活过来,但毕竟,也还没有死!
萧雅暄虽不认为自己医术天下无双,但排进前十绝对没有问题;虽不敢说医过的伤者无数,从来没见过伤这么重的,更没有见过伤这么重还能撑到现在的!
木竹村几乎每天都有重伤之人,只要能活着回来的,就都能活着!
这全是萧雅暄的功劳,不过萧雅暄并不认为这是一种功劳,在她看来,这更像是理所当然的,更像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
宋庭来到木竹村的时候并没有死,他还活着!
是的,他还活着!
所以萧雅暄不能让她死,她不能让一个外人来破了自己的规矩,坏了自己的名声!
尽管自己的名声并不好,黑寡妇!对大多数江湖人来说,这个名字依然是一个噤忌!
不过宋庭终究还是破了萧雅暄的良好纪录,虽然他还活着,但是九天没有醒过来,已经是最长昏迷纪录了,就算是两年前苏剑⾝重四十一剑,回来的时候几乎都断气了,在萧雅暄的妙手之下,也不过七天就醒了过来!
这个家伙,竟然一躺就是九天!萧雅暄觉得自己很没面子,也许当初根本就不该把他带回来!
第十天,宋庭终于第一次微微睁开了一下眼睛,木屋似乎没有窗,光线很暗,却正好使宋庭眼睛不受強烈刺激。
宋庭努力想保持清醒,努力想要不再晕过去,但他立即就晕了过去!
再度醒来的时候,已是深夜。这次动听的血气比之前足了很多,应该不会像上次那样莫名其妙的晕过去了,屋內有一盏昏昏⻩⻩的灯,令他可以看得见眼前的环境。
宋庭眼珠转了几转,发现一个秀气的少女在一旁为自己煎药,并未察觉到自己醒来。
宋庭感觉到嘴唇边上有腥血,微微泯了下嘴唇,这味道…很新鲜,但宋庭却可以确定这不是自己的。多次的是受伤经历让宋庭对自己的鲜血非常熟悉,想起刚才在昏迷中隐隐有感觉到有血自口中流进体內,应该就是边上熬药的红衣少女吧,正想开口致谢,哪知道刚一动口,才发现什么都说不出来。虽然只是微微想动个嘴,却依然全⾝一阵剧痛“呃”的痛出声来!
那红衣少女听见,惊喜的转过头来道:“你醒了,先别动,姐小刚刚才…才给你…医治过,你别乱动,我去叫姐小!”
宋庭听话的没有乱动,可他也未能等到人来。
第十一天,宋庭第三次醒来,站在旁边的除了之前的红衣少女外,还多了另一个女子。这个女子显然就是红衣少女口中的姐小了,她年约二十多岁,和红衣少女相比更有成熟女人的韵味,穿了一件青⾊的轻衫,简单朴素,全⾝傲人的曲线在略显宽松的衣物之下若隐若现,更加令人遐想,就算是自认见⾊不乱的宋庭也不得不承认她的魅力,在自己认识的众多美女中,只有沈思月如皓月般的美丽不输于她!
宋庭在看她的时候,青衣女子也在留心的观察宋庭,她能读懂宋庭的眼神,有惊艳、有赞赏、有遐想却没有淫欲;眼神虽然有些涣散,但却是清明的!
宋庭记得上次的教训,没有顺便开口说话,但是眼睛却流露出对二女的感激,无论如何,是他们救了自己。
“你不用谢我,我救你是有目的的!”青衣女子脸⾊略有些苍白,和她的脸⾊相若,声音竟也是冷冰冰的。
宋庭有些好奇,这个女子能够如此坦白的对自己说这些,倒是博得了宋庭不少好感,很多事情预先说出来总是比在心里算计好得多。
青衣女子继续道:“你只需要知道,你已经死过一次了,以前的一切都已成过去,从今天起,你叫钟无!记住,你的命已不再是你的,而是我的!”
宋庭没有表示异议,事实上,他对这世上大多数事情都已无所谓!
而青衣女子则继续道:“所以,在我收回成本之前,你绝对不可以死!但是如果有一天你实在不愿意活下去了,⿇烦告诉我一声,一个死人对别人或者毫无用处,对我可还有很大的利用价值!例如你的人头,就可以带给我大笔财富!”
如果不是感觉到这青衣女子有一⾝不错的武功,宋庭甚至怀疑自己遇到了一个生意人而不是一个武林同道,直到青衣女子说道最后一句话,宋庭才意识到这个女子很不简单,从她话里的意思,她似乎已经知道了自己的⾝份!自己的人头值一大笔钱,这是什么意思?
是认为把孤鹜的人头献给赵千独还是把宋庭的人头献给宋家?
“你…”震惊的宋庭竟然嘴里吐出一个字来,他能说话了:“你…究竟是谁?”虽然说得很辛苦,但毕竟能说话了。
青衣女子道:“我是谁,对你来说很重要吗?”
“重要!我需要知道我现在这条命是谁的。”宋庭坚持。
青衣女子似是在回首从前,半晌才幽幽道:“自从五年前,我的第三个新郎暴毙之后,江湖上的朋友就称我为[黑寡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