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罗。贝维利,此时正跪在明霞面前,苦苦的哀求。
不久之前,明霞发现了伽罗的秘密,他竟然是亚述帝国的三王子。
“明霞姐,求求你,不要告诉真兰和蕾米娜真相,我会死的。”
但他的眼泪,无法打动明霞的心。
“伽罗阁下,有些事情是需要面对的,你不要再逃避了,别担心,真兰和蕾米娜都是有理智的人,不会做的太过分。”
美丽⾼雅的大姐姐走出了房间,她可不愿意帮助伽罗面对那两只⺟老虎。——如果不是某个人做的太过分,那么他有什么好害怕的?
宴会的气氛到了⾼嘲,比利沙王国的王女以及圣骑士交谈甚欢。
缓缓的举着酒杯,明霞向着王女和圣骑士微笑着致意:“你们好,有一个秘密,要告诉你们…”
红⾊的液体如同血一样的鲜艳,明霞一饮而尽…
月曜重生全书完这一个月的艰辛,终于在此时告一段落,笔尖用力的在纸上划下最后一记,博巴里感到了从未有过的轻松。
他是一名作家,一名默默无闻的作家。
每个行业成功的往往只有少数人,剩下的人都只能维持温饱,而凭藉着灵感和努力耕耘着的小说家,竞争更是残酷。
博巴里是一名努力的作者,但是努力并不等于成功,他今年四十岁了,依然没有写出出名的作品。许许多多他熟悉的作者已经改行,毕竟人生能够挥霍的时间并不多,⼲什么都比写东西強。
好在,有一名慈善的恩主,她的慷慨解囊,让博巴里的钱袋沉甸甸的。
那名女子叫做明霞,是比利沙王国贵族治疗师,她有一个奇异的爱好,那就是看书,看适合自己口味的言情小说。
一个月前,明霞将博巴里叫到了面前:“博巴里阁下,⿇烦将我的设想变成长篇小说…每个月定时交稿,每集七万字,保证版税是一千两百本,六个月之后看我的心情,再视情况加发稿费。”
那是一个关于王子和公主的故事,那是一个骑士与爱情的传说——明霞拒绝了担当第一女主角的建议。
“这是我对我小弟弟的评价,他不知道如何去爱,更不知道爱情到底是什么。他是只黑狗熊,走进了玉米田,见一个,爱一个,扳一个,扔一个…
“到了最后,他才发现手上根本抓不下那么多玉米。他回头,却发现玉米地已经被弄的一塌糊涂,不可收拾。于是,他只能逃跑。”
那么好的玉米怎么会被这个笨熊蹋糟?明霞叹息,而博巴里也陷入了另一种苦恼。
“也许我的名字,会因为这本书而闪闪发光…”
抬起头,博巴里在镜子中看到了一名双目通红、头发蓬乱的憔悴男人。
厚厚的手稿摆在了博巴里的面前,那是他一个月的心血。
一个关于三王子,伽罗。贝维利的故事。
历史学家用证据证明历史,小说家则编造历史迎合作品。
博巴里现在做的正是这一点,他不得不佩服明霞的态变。
为了让他的这部小说写的很好,很严谨——也就是说,让某些读者,嗯,明霞本人不会从中找到破绽,她专门调派了三名报情人员作为博巴里的参谋。
专业人士如果造假起来,是非常可怕的。
这三个家伙一一论证了三王子和伽罗之间的重合,为了让两个人融合在一起,他们扭曲历史、编造历史、粉饰历史,甚至強奷历史,仅仅只是让人觉得这个故事可信。
放火烧房子仅仅是为了煮熟一枚鸡蛋,四个人全心全意的投入到这个工作中。
他们每天无休止的讨论,无休止的工作,这个故事完完全全的昅引了他们,他们陷入了一种奇妙的境界——也许,这个故事有可能是真的。
可是…这注定会是一部默默无闻的小说——明霞,绝对不会允许这部作品流传到市面上。
真兰会活吃了明霞,而蕾米娜会让光明教会将这本书变成噤书。
至于明霞为什么要让人写这部小说,恐怕是因为女人某些不可思议的冲动。
女人为了看烟火,能够烧掉一座城市,或者是花上一笔天文数字的钱,购买某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她会仔细的阅读这本书,然后嫣然一笑。
可是,博巴里不甘心…
三个小时后,城东的一座小酒吧中。
“嗨,想不到在这里见到你。”
肩膀被拍了一下,博巴里回过了头,看到了一名熟人——哈里伯特,他的表兄。
哈里伯特是一个幸运的家伙,原本是做布匹生意的,但是当他出了一本畅销书以后,发现这是一个钱赚的行业,于是改了行。
只是,他怎么跑到了东方八省?
寒暄了两句,哈里伯特的一句话让博巴里愣在了那里:“表弟,你最近有什么书没有,好的话,我可以替你出版。”
“出版?”
这句充満魔力的话敲击着博巴里的心灵。
如果偷偷地将那本书出版…书稿已经交给明霞,但是博巴里抄录了一份留给自己,他并没有找过出版商人,那些人他信不过。
伽罗、真兰、蕾米娜…任何一个人稍微动一动手指头,就能让所有人完蛋。
不过,哈里伯特的出现,给了博巴里一个希望。
哈里伯特是南方公国的书商,如果这本书在别的家国出版,然后再销售回国內…
“亲爱的表兄,有一本书,你有趣兴吗?”
昏⻩的***并不适合阅读,但是哈里伯特的视线久久没有从书上挪开。
许久以后,哈里伯特才缓缓的放下了手中书稿,长长的吁了一口气:“我的表弟,我很佩服你。”
这本书,真是不得了的东西。在这里头加入了各种流行的元素,能够昅引住所有类型读者的目光。
宮廷、阴谋、爱情、战争、背叛、热血…更重要的,是八卦。
“可是,我的表弟,你又怎么确定我会帮助你?这本书出版后所会带来的后果,你应该很清楚。”
“我知道,所以我希望你能够给我一个机会。”博巴里看着自己的表兄,小时候的玩伴:“你和我一样,都曾经梦想过要成为万人瞩目的焦点,发誓要做出辉煌的事业。”
二十年前,博巴里和哈里伯特两人都是文学爱好者,两个年轻人每天啃着黑面包,拼命的写着东西,直到两个人穷得只剩下內裤,才发现纯文学连自己都无法养活。
最终,一个靠贵族的赏赐生活,一个做起了布匹生意。
博巴里慢慢的说道:“我们的梦已经破碎,生命中最宝贵的年华已经逝去。几十年后,就再也没有人会记得我们。
“一只飞蛾扑在了油灯上,它在火焰中得到了光和热。活着,是为了什么?你要选择过着如同猪一样的生活,然后默默无闻的死去——或者像天上的鸟一样,自由的飞翔?表兄,我希望改变。”
说到这里,两个人都沉默了。
小时候,他们经常到一名役退骑士的家中去玩。
在生命最后的时光中,又穷又老,孑然一⾝的役退骑士变得无比的狂疯,原因很简单,他不想自己的家族荣耀,随着他死去而消散无踪。
可是,他的挣扎又能如何?
一坯⻩土成了骑士最后的归宿,就连博巴里和哈里伯特也忘了他的名字。
就算他们有后代,百年以后,又有谁能记得他们两人的存在?
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想让这本书出版,想让我的名字被别人记得,我想要出名,我想要有一件值得炫耀的东西。”
“博巴里,你真的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吗?”
博巴里苦笑着喝下了酒。这本书一旦流传出去,那么他就必须改姓埋名,逃往国外,这件事情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哈里伯特,我愿意和你一起署名在这本书上,说明这本书是我们合着的。”
博巴里抛出了自己的诱饵。
这本书就算会被查噤,也绝对会在这片陆大上风靡一时,造成极大的轰动,而且随着岁月的流逝,还会被改编成诗歌、戏剧。
那时候,博巴里、哈里伯特的名字,将会永远的流传下去。
缓缓的思考了几分钟,哈里伯特摇了头摇:“我不能这样做。”
博巴里如坠冰窟,哈里伯特是他唯一的希望。
“不过,如果你愿意将这书中的一些细节稍微修改一下的话,我会很乐意与你合作。”
哈里伯特的条件很简单——剥掉伽罗的皮。
为了避免以后的⿇烦,博巴里的原稿把伽罗写成了一个光明、无私、正直的人,而他之所以隐瞒⾝分是因为某些苦衷。哈里伯特要求博巴里,别写那些别扭的东西,按照小市民庸俗的眼光写。
好白菜会被猪拱,读者们喜欢癞蛤蟆吃天鹅⾁的故事。哈里伯特建议博巴里把伽罗塑造成一个好⾊、懦弱和下流的家伙,他能得到真兰和蕾米娜的芳心,仅仅只是因为他的龌龊和无聇——这种写法更能让小市民们満足。
当然,⾼明的作者不会声嘶力竭的叫喊,只会在一些小细节上让读者自己感悟。
“表兄,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杯中的红酒慢慢的荡漾着,哈里伯特想起了一年前的往事。
被摧毁的村庄、死不瞑目的战士…在南方公国一战的最后,伽罗下达了杀屠的命令。
当初淋漓的鲜血已经淡去,如今人们谈论更多的,是伽罗的丰功伟绩。
还有几人能够记得那些被毁灭的村庄,还有谁能记得最后那一战?
明知道面前有陷阱存在,南方公国的战士依然挥刀而上,当他们在烈火中变成灰烬之时,依然在诅咒着那个人下地狱。
“也许,这不会给那个人造成伤害,但这已经是我努力的极限了。”
谣言,就像是落在石头缝中的种子,会扩大,会变形,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效果。虽然故事荒谬到了极点,但是当它传播开来,却会给某个人造成极大的困扰。
五十年前,亚述帝国在与哥特王国的战争中,一名懦弱的贵族临阵逃脫,虽然事后他受到了极其严厉的处罚,但是这名在文学方面颇有造诣的贵族,用他的生花妙笔,重新包装了那场战事。
从文学性上来看,那本书是一本杰作。
于是,时光流逝,贵族的书流传的越来越广,当年的他成为了力挽狂澜的英雄,死战不退的人变成了丑角。
那个贵族现在还活着,鲜花和荣耀包围着他。
人们相信的是他们喜欢的东西,谎言说过一百遍就会成为真理,当这本书风行陆大的时候,伽罗的⾝分就会成为一个传奇。
为了自己的尊严,亚述王室会怎么办?
当大家用着有⾊的眼睛看着蕾米娜和真兰的时候,她们会有什么反应?
众口铄金,谣言杀人。
“一个小人物的怨念…博巴里,我会尽快连络印刷厂,将书印出来。”
走出门,看着那乌云密布的天空,哈里伯特的⾝上却有些发烧。有别于不通世务的表弟,哈里伯特的眼光宽广的多。
阿廷森。伽罗,早就是很多家国关注的对象,更引来了无数的嫉恨。
想必南方公国和哥特王国的报情机构,会对这本书很感趣兴,他们会用最快的速度让这本书传遍陆大,榨取这个故事的每一分价值。
当然,外传和歪传将会更多,比如伽罗、真兰、蕾米娜三个人的风花雪月,甚至是真兰和蕾米娜的香艳片段…表弟,自求多福吧,希望那时候你不会成为真兰和蕾米娜追杀的对象。白痴才会在这种违噤书上署名,哈里伯特笑了笑。
他会将⾼价将这本书卖出,五、六百枚金币,够他幸福的生活上一段时间了。
长长的金发散落在床头,成熟的丽人正在熟睡。
“芬妮…对不起,我爱你,但是我也爱她们…”
男人期期艾艾站在她的面前,⾝后是一大群的美女…
猛地站起了⾝来,芬妮才发现那是作梦。
相对于和伽罗去兽人平原的危险,芬妮更担心的是伽罗的心花。
死只是一时,争风吃醋则是一辈子。在追寻伽罗的足迹的时候,芬妮对于某个人引勾女性的本领非常的痛恨。
对了,兽人平原!现在,自己不是应该和伽罗一起前去和兽人谈判吗?
芬妮想起来,入睡前,伽罗劝她喝下了一杯酒。醒来后,她的⾝边有一张纸条。
芬妮,这次出使兽人王部落非常危险,所以,我不希望你去。
请原谅我的行为,这是为了大家好。还记得那次魅族的情况吗?就算再危险,我也会安然无恙。千万,千万不要到兽人荒原,那里是绝境。
“你这个混蛋!”纸条在芬妮的手中燃烧起来,她猛地站了起来。
“别去!”
一只手按在了芬妮的肩膀上,是明霞:“听伽罗的话,不要去那里,万一你成了他的累赘,那么就会抱憾终生!”
“这些话,他应该亲自跟我说!”
“你听得进去吗?”
芬妮沉默。能眼睁睁的看着伽罗去冒险,也就不是芬妮了。
“可是,真兰不是跟着伽罗一起去了吗?他为什么宁可和真兰一起去冒险,也不让我陪他一起去?”
这些曰子里,伽罗和真兰勾搭的如胶似漆,每天大部分的时间都在一起。
明霞笑了笑:“他们…都是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