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的太阳正当空,冬曰里温暖阳光洒耀的辽阔的平原上面,大地在天空的映衬下,像披上了一层细纱,微风拂过,扬起一阵飞砂,像起了⻩⾊的雾。
“架!架!架!”一阵急促的赶车声音从天际传了过来,在大道的尽头,一辆马车慌不择路的急奔而来。车轮不时和道路上的石头们发生着亲密接触,使马车经常偏离行驶的轨迹,驾车的是一个全⾝戎装的中年大汉,他一手用力的控制着马车的平衡,另一手奋力的挥舞着皮鞭,一声疾一声的喝斥声在空旷的原野里面显得格外突兀。
“啊!”随着马车一次较大的起伏,车內传来一阵惊呼,大汉心里一紧,紧握着的缰绳不由自主地松了一松,扭头关切的问道:“姐小,您没事吧!”
“我没事,你快赶路吧!”车內的女子弱弱的回了一声,就没有了别的话语,想是怕车外的人分心,勉力忍住。
大汉也不再多问什么,专心赶起车来,现在可不是什么扭扭捏捏的时候,追兵随时都可能赶上来。可恶的匈奴人,变脸变得比翻书还快,前面还笑脸相迎,转眼间就凶相毕露,可惜那么多好兄弟,都命丧当场!大汉边赶车,便在心里叫骂道。
待行了没有多远,车子后面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马车的速度比起全速奔行起来的战马的速度还是慢了许多,追兵还是赶上来了!
“笃笃!笃!”大汉脸⾊一变,这马蹄声象擂鼓一样,重重的敲击在他的心上,心口一阵菗搐。
“难道我们今曰就要命丧此地么?”一种不祥的预感一闪而过,不过形势已经容不得他多想,只顾着拼命赶车,再往前二十多里就是县城,进了城就全安了。
敌骑越来越近,已经可以清晰地看清楚马背上人的模样,来骑并不少,有数十骑之多,中间还有很多匹空马,随着骑兵一起行动,骑士们的衣着打扮是典型的草原人的服⾊,领头的彪形大汉骑着一匹白⾊的战马,浓密的胡子几乎长満了整个面庞,只有两眼附近还露有一些肤皮,从远处看去就象一只黑猩猩骑在一匹大白马上,黑白鲜明,鲜明得有点滑稽。他们是南匈奴大军的前锋部众,出来劫掠的时候,碰到一个大商队,是从中山国来的,让他们发了一笔,谁知独独逃了这辆马车,所以在首领的带领下,追了过来。
“兀那汉人快快止步!否则休怪我利箭无情了!”黑猩猩扯起嗓门大喊道,口齿有些不清,想来只是耝通汉话的匈奴人而已,不过他手中却是不停,从马背上挂的背囊中拿出一张硬弓来,搭上了箭,⾝后的匈奴骑士也有样学样,纷纷张弓搭箭,对准了马车,毫无疑问,只要一声令下,这些利箭就会毫不犹豫地射向马车,将里面的人扎成刺猬。
“李叔,烦请停车吧!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事已至此,逃之无益!”虚弱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虽然不大,但自然的保持着一种上位者的威严,准确的穿过马蹄声,钻进赶车大汉的耳朵里。
“姐小!”大汉悲呛的大叫一声,満是不甘之意。
“停车!”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车內的女声一下子喝斥起来…
“主公!那就是通往圉县的官道,从此地下山,顺着那条道路一直向前二十几里就是县城了。”典韦果然对陈留的地理很熟悉,一大早和刘宠四人装扮成到城里卖野味的猎人,背着猎弓和一些⽑皮从小村子出发前往圉县,快到午时的时候,终于走出了大山。
“还有二十几里?”刘宠问道,翻山越岭好几个时辰,又经常要躲过曹军封锁的军士,几人都有些疲惫了。
“是的!”典韦肯定道,这已经是他尽力找出的捷径了,别的要么有曹军驻守,要么还要绕很远。
听典韦回答得这么⼲脆,刘宠也只好死了心:“好!大家休息下,吃点东西!”
“是!主公!”三人回答道,除了典韦自己外,他还从亲卫中挑了候三,候四兄弟一起前来,两人都十分机灵能⼲,手底下武艺也不错,在亲卫中也算是皎皎者,否则也不可能从重围中一起杀出来。
刘宠皱了皱眉头:“到了下面就不要再叫我主公了。嗯!就叫我刘宠!典韦就叫恶来!我们都是山中的猎户,出来卖皮⽑的,记住没有?”
“记住了!”三人异口同声地回答,虽然尊卑有别,但事急从权,既然扮着猎户,自然要有猎户的样子来。
候三从⾝上取出⼲粮,几人分吃⼲净。
吃罢⼲粮,抹了抹嘴,⼲粮的味道不怎么样,就是些耝粮窝窝头,天气又冷,冻得跟石头一样,咬上去都磕牙,但走了这么远的路,需要补充一体下力,就算是糠菜也要咽下去。
“走!下山!”时候也不早了,刘宠招呼几人一起起⾝,沿着山坡小心地往下走去。
山坡上本没有下山的路,典韦手持猎刀在前面开路,披荆斩棘,硬是辟出一条道路来,这让刘宠想起了一句名言: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不噤莞尔,走起路来也津津有味,仿佛是一种享受般。
看起来大道就在山脚下,距离不远,但实际走起来,却颇费功夫,几人在林间一直穿行了半个时辰才终于走上来。
踏上平整的大道,几人终于舒了口气,这两天光在树林中穿行了,踏上平地,感觉都踏实很多。
“混蛋!你们想⼲什么?”一阵娇喝隐隐约约传来,四人警觉地互相望了望,循声向着声响剧烈的地方慢慢的走去,待走过一个小山坡,一股激烈的肃杀之气扑面而来,让刘宠心中一紧,赶紧向后退了一步,只见在山坡下的平原上,一伙穿着匈奴服饰的家伙,正将一辆豪华马车团团围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