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九十一初战
“该我们这只⻩雀上场了!”雷枫见乌桓人早有安排,一大群溃逃的匈奴正向自己冲来,拉上面罩引军杀出。
早有一股骑兵赶到乌桓前方,升起一堆火,支上大旗,烫金⾊的大旗上是五爪金龙,金龙背后有八千里河山。只见金龙利爪如勾,双目圆瞪,凶猛呼啸而出。
追击的乌桓人看到这杆大旗一时疑惑,匈奴人画的是金狼,乌桓人画的是天狼,溃败的鲜卑人画的是头狼,这画的是什么?
一员将领拍马上前,吐气开声:“黑水城雷公麾下常兴在此,来者可是乌桓的朋友。”
黑水城对外统称是雷公属下,只有內部人才知道这雷公还分有大雷公与小雷公。雷枫是个小雷公,这个大家并没有太多计较。
乌桓骑士有精通汉语,立刻趴在头人⾝边叽里咕噜一通,头人听完点头说:“汉人朋友,我们是乌桓铁骑正追杀匈奴人,请问你们有没有看到匈奴溃兵?”
“我们是一衣带水的邻居,雷公听闻四万匈奴人攻打你部,便令我等带上一万铁骑,现在匈奴人已被包围,乌桓朋友此处不劳费心,你们前往别处,此处交给我们。”常兴说完冲乌桓人一抱拳。
乌桓人也没多耽搁,兵势如火,若不抓紧时间把这些匈奴人灭掉,天知道他们还会生出什么事故来。
地面出现有节奏的震荡,正在逃窜的乌桓人忽然意识到,有大规模的骑兵正在冲来,一马平川上凭借**抵抗骑兵,那是找死。但是分开逃窜,那又等于杀自。
一名千夫长踩在伙伴的肩膀上,向前瞭望,而后⾼声喊:“大家冷静,前面来了大股骑兵,大家不要四下逃窜了,紧紧的抱在一起,先用弓箭招呼他们。”
匈奴人稍稍恢复一些冷静,一番亡命奔跑早就让他们精疲力尽,就是现在让他们跑,他们也没那力气。
安抚下快要蹦出胸膛的心脏,匈奴人喘息着向一起靠拢。曾经纵横草原的匈奴,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能摆出如此密集的阵型来。
地面一缓,看来骑兵并不着急进攻,而是缓缓的靠了上来,他们想做什么,想羞辱自己吗?千夫长挽起长弓大呵一声:“一会我向哪里射,你们就射向哪里,杀一个够本,杀俩还有的赚。金狼神正在天上看着他们的族人呢!”
“哈!”匈奴残兵同时唱了一声,一时士气倒也提升不少。
雷枫透过甲胄的间隙,看到匈奴人摆出如此密集的阵型,心里不由的说上句天祝我也。
密集的骑兵向前缓慢移动,两翼好似一双大手向前伸去。作战意图非常明显,就是要把敌人包围,然后全歼。
“射!”千夫长见骑兵已经入进射程,便向中军射去一阵箭雨,至于围拢过来的两翼被完全无视,没有战略纵深的两翼完全行不成有效的威胁。
一⾝索甲头戴银盔,就连战马都被披挂一⾝,对于匈奴射来的箭支,雷枫完全无视。
如雨的狼牙箭当空而下,金属箭尖擦摩铠甲却不能破防,徒留下一串串火花来。甲胄本来就很明亮,箭雨中火光闪烁,甲胄之间相互映射,一时忽明忽暗,说不出的诡异。
千夫长来不及思索:“再射。”又是一轮箭雨,腾空而去,如此三循,骑兵已经入进抛射的范围以內。
弓箭手射击有个仰射角度,利用抛物线原力加大弓箭的杀伤半径,同时还能利用惯性增加杀伤力。
现在骑兵已经入进抛射范围以內,也就是说仰射已经不能有效的攻击骑兵。这些骑兵并不着急,依然悠哉游哉的好似郊游,任由**的马自由慢跑。
雷枫心中満是无奈,自己**来的可都是新兵蛋蛋,他们没有过集团正面作战的经验,若是自己放任一冲阵脚还不圈乱了,新兵初战以稳为主。
“平射,放!”匈奴外围射手半蹲在地上,后排的平射,再后面的小角度仰射,弓箭不善近战,全部的匈奴人迅速射出自己的箭支。
距离近了,匈奴人能用⾁眼看到箭支冲在对方的铠甲上,引起一阵涟漪后,又都掉在地上,骑士们驾驭着马匹,稳步向前,一点点的庒了过来。
低沉的鼓点敲在匈奴人的心坎上,这是一群什么?弓箭居然射不穿!
索甲采用钢环相套而成,外围与⾝体贴合,并且被拉的笔直,箭支射在索甲上因为強度、力度不够,根本不能破防。箭支的冲力又被索甲抵消,完全造不成伤害。
鼓点一缓,骑士们摆成整齐的方阵,马刀一竖敲击自己胸前的索甲。
骑兵作战,政令上通下达全凭鼓声,闻鼓进,为金退。不同的鼓声还有不同的含义。雷枫手下虽不是新兵,但是如此大规模的操练还是第一次。目前来看,好在还没出什么岔子。
雷枫举刀向天,断喝:“风起!”众骑士跟着吼:“风起!”连续三声后,猛的一静。
匈奴人知道要进攻了,一个个菗出马刀严阵以待。虽然落荒而逃,体力不及,但经过一番调整倒也恢复几分。
不给这些匈奴们点颜⾊看看,光以军姿收服,恐怕很难。
雷枫决心锻炼下新军,看看这些奴隶们到底把杀人本领学到几分。
雷鸣般的鼓点似炸雷般响起,雷枫断喝一声:“云涌。”而后率先纵马冲出,鼓声一变,整齐划一的敲击鼓面,好似现在马匹的冲击节奏。
四面合围的骑兵各自出派一千五百人,向匈奴人冲杀而去。余下的四千人稳守阵脚。
“杀!”雷枫的马刀好似出鞘的惊雷,把一个匈奴人连人带马砍成两半。好钢为什么要用在刀刃上,就是为了砍人时更加锋利。
匈奴人见雷枫冲到自己⾝前,连忙挥刀抵挡。雷枫双脚踩蹬,一手持缰,刀划长虹:“给我死开!”一刀砍断匈奴的马刀,顺道砍开匈奴的头颅。
匈奴人也杀出几分火气,终归是经过一番奔跑,体力有所不济。反抗几下后发觉自己腿软脚软,后力不济。
千夫长早就留意对方头领,见雷枫如入无人之境,一时周围人奈何他不得,便弯弓搭箭,射出自己最后一支狼牙箭。
雷枫感觉一股巨力钻向自己胸堂,低头一看,索甲中卡一支羽箭。挥刀砍掉箭竿,抬头看到远方正冲自己亮刀的千夫长。雷枫一拉马缰,向千夫长冲去。
索甲并非坚不可摧,只要六石強弓,搭上钢头硬箭,便能破开索甲。可惜这样的勇士不能量产。
“杀!”两声爆哮同时而起,但却是两种不同的语言。
千夫长非常精明,挥刀砍向雷枫的腿大。索甲通体连⾝,也就这个地方最为薄弱。雷枫自然不会傻等他砍,挥刀砍向千夫长的马刀。一声爆响,千夫长的马刀被砍成两断,雷枫战刀去势不减,硬生生把千夫长腰斩。
六千武装到牙齿的骑兵肆意杀屠反抗甚微的匈奴,如同四只苍龙,在敌阵众呼啸盘旋,洞穿敌阵后,在对面摆开阵势,稍稍的喘息一番。
雷枫⾝上被血液所溅,周⾝上下血红,如同地狱爬出来的魔鬼。此刻雷枫觉得自己比匈奴还匈奴,杀戮的心愈发的热炽。
大婚与草原上的生活让雷枫明白,软弱只能被欺负,若是不想被欺负就要让自己冷硬起来。同样的道理,⾝旁的骑士多来自奴隶,他们不知冷硬为何物。这就好比自己率领了一群温顺的绵羊,若是自己再不做出些表率,恐怕这些绵羊永远都不能变成饿狼。
经过一番的冲杀,雷枫很是欣慰,从这些人眼中,他看到了自己期许已久的噬血。成大事不拘小节。就让这些溃败的匈奴人成为自己上位的踏脚石吧!
雷枫驱马向前,⾼举马刀:“降者免死。”血液把马刀染红,雷枫周⾝都笼罩在血液之中,周围的骑士同样的被血液浸泡。但却似开窍的利剑一般,锋芒四射,齐声大吼:“降者免死。”
匈奴人丢下兵器,跪在地上⾼举双手。他们的心寒了,败的稀里糊涂。也许他们不明白天上的眼睛,汉人的心思,要比十万大军还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