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子可以吗?”⾼雨晴全⾝上下全包在服衣里,连手都戴上了手套,头上还戴了顶附有面纱的帽子。
“好…”约瑟真想直接说好难看,可是话到嘴边,还是硬生生的呑了下去,他不能因一时的好恶就坏了大事。
“好看,当然好看,几乎完整的显现出你的⾝影!”雷蒙夸张的说。
“真的?”⾼雨晴有些怀疑。
“当然!当然!”雷蒙连忙附和。
约瑟一脸无奈的转过头去,实在是无法忍受⾼雨晴那种夸张的打扮。这全怪雷蒙那个浑球,有事没事搞出这么大的事来,改天不找他算帐才怪。
“可是,这样不会很奇怪吗?我觉得自己好像印度阿三的老婆,全⾝包得紧紧的,也好像是个疯婆子。”⾼雨晴还是不相信。
“不会,不会!”雷蒙再三保证。
“不会吗?”⾼雨晴仍然不太放心,就算她是鬼,也不能被人讥笑;鬼也是有自尊的。
“不然…你问约瑟好了。”雷蒙拭着冷汗,再次把球传给约瑟。
“当然好看呀!”约瑟不怀好意的对雷蒙笑着。
“真的?”
“有我们两个人陪你进去,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吗?”约瑟以肯定的目光看着她。
接着三个人便像小偷般溜进餐厅內的一间小包厢,小包厢中早已备好食物,坐下即可享用,省却了点餐的⿇烦。
摘掉帽子,⾼雨晴快乐的瞄着桌上的食物“太棒了,我饿惨了。”
“饿了就赶紧吃吧!”约瑟纵容的说着。
于是三个人都静默了下来,各自祭着五脏庙。
“对了,你手上的刀伤到底是怎么来的?”约瑟心里依然惦记着这件事。
“刀伤?”⾼雨晴只顾吃,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这个伤哪来的?”约瑟⼲脆撩起她的衣袖,指著令人心惊的疤痕问道。
“这个呀!”⾼雨晴原已忘了这件伤心往事,如今被他这么一问,马上因勾起回忆而苍白了脸。
“你怎么了?”约瑟从没有见过她如此凄怆的模样,不噤心慌了起来。
“就是因为这件事,我才不想活了。我以为我死了就可以跟爸妈团聚,没想到居然还要等七七四十九天…”她越想越觉得心酸,双眸又饱含着泪水。
约瑟将她搂在怀中,温柔的拍了拍她的肩“这伤跟你父⺟有什么关系?”他直觉地认为事情绝不单纯。
“都过去了!反正我人都死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她倒是挺认命的。“反倒是你们,明明说人死了之后就没有伤口,为什么我手上这个疤还在?”
“这个…”约瑟顿时语塞。
“你到底懂不懂啊?连最基本的事情都弄不清楚,还敢当我的老师!”她指责约瑟的无知。
“谁说我不知道,你难道忘了世界上的事没有一蹴可几的?而且这个疤痕属于旧伤,没有办法马上就消失的。”约瑟硬着头皮瞎掰。
“那还要多久?”她实在不想再见到这个会提醒她伤心往事的疤痕。
“七七四十九天之后。”约瑟搬出雷蒙之前的借口,先拖延一阵子再说。
雷蒙闻言,暗笑在心。
解决⾼雨晴的疑问之后,约瑟连忙又将话题拉了回来。“这个伤到底是怎么来的,把事情说给我听。”
斑雨晴头摇,什么话也不肯说。
约瑟不解的盯着她,她为何不说出来?难道这当中还隐蔵着莫大的玄机不成?到底她还有什么可笑的秘密?
“我说雨晴,你倒是把心事说出来,我们才好帮你呀!”见约瑟有些难堪,雷蒙马上打着圆场。
她却一点面子都不给,依然头摇。
雷蒙也没辙,只得拚命向约瑟使眼⾊。
约瑟亦感到无可奈何。
“你们说,要怎样才能有法力嘛!我想早一点去跟父⺟团圆!”⾼雨晴心中只挂意这件事,其他的一概不想提起。
她的话教约瑟脸⾊一白。
“我早说过了,要采阳补阴。”雷蒙又开始搞鬼了。
“什么叫作采阳补阴?”⾼雨晴一扫之前的阴霾,趣兴盎然的问。
“就是…女人叫阴,男人就叫阳。这样明白吗?”
“这跟法力有什么关系?”她还是不明白。
“你们国中人拍的神怪电影不都喜欢来一招叫什么…以⾝相许的?这样说,你明白了吗?”雷蒙只差没挑明了说。
“你是说…”⾼雨晴这下终于明白了,可是…这会不会太“那个”了?
“没错。”雷蒙很⾼兴自己曾对国中的鬼神之说下过一些功夫,如今才能摆平这个难缠的小妮子。
“可是我不是神怪呀!”⾼雨晴还是不明白这跟她有什么切⾝的关系。
“你是鬼呀!”雷蒙強调了“鬼”这个字。
“可是我没有恩人。”这点更是重要。
“你有!那个帮你升上天国的人嘛!”雷蒙暗示着。
“你是说他吗?”⾼雨晴指着依然在生闷气的约瑟。
“宾果!”雷蒙欢呼。约瑟气得猛翻白眼,不敢相信雷蒙居然使出了这么一招,难道雷蒙想害他提早上天堂吗?居然如此捉弄他。
“不行!”⾼雨晴大吼。本以为大事已定的雷蒙不噤愣了一下。至于为什么不行,雷蒙可不敢再探问,深怕被这两人打成⾁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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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过餐,三个人各怀心事地回到了约瑟的房中。⾼雨晴当了半个晚上的闷葫芦之后,终于受不了了。
“我决定要等七七四十九天了,所以你不能打我的主意,知道吗?”她用很严肃、很凶悍的态度警告着约瑟,要他千万不要有非分之想。
约瑟満含深意的瞅着她,没有答话;反倒是雷蒙不服气的哼了一声。他好不容易想出了这么好的办法,可以将船上乏味又单调的曰子弄得热闹一点,哪知她居然一开始就完全不配合。
这实在太扫兴了。难道⾼雨晴不认为约瑟是一个超级大帅哥吗?不知有多少女人想投⾝约瑟的怀抱呢!而雷蒙自然是知道约瑟一心想要⾼雨晴,所以才使出这一招,想让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为什么不行?”雷蒙不甘就此罢手。
“女子岂可婚前失贞!”⾼雨晴义正词严的说。
“失贞?天啊!姐小,这是八百年前的观念了,你是现代人,可不是古人啊!枉费你赶上时代嘲流当上了新鬼,怎么可以有这样八股的思想?”
“八股的思想?我看你的思想才是败腐、荒唐!”⾼雨晴向来对那种乱搞男女关系的人十分不齿。光瞧雷蒙把这种事说得如此理所当然,就晓得他的私生活必定相当的不检点。
“什么?”雷蒙呆住了。
“雷蒙,我早说过你这种心态要不得,可你却屡劝不听。瞧,被骂得狗血淋头了吧!这就叫作自做孽不可活!”约瑟乘机调侃雷蒙,顺便讨好⾼雨晴。
“就是嘛!你怎么不学学约瑟呢?瞧人家约瑟多有君子风度。”⾼雨晴一颗心全靠向约瑟那边,直觉认为骂雷蒙的就是好人,当场对约瑟的信心增加了十倍不止。
“你们…”雷蒙觉得好冤枉,明明最风流、最心花的非约瑟莫属,怎么今朝这些一名词全冠在自己头上了?
“你快回去吧!我有点累,想先睡了。”⾼雨晴越瞧雷蒙越不顺眼,毫不客气的下了逐客令。
“你不回房睡吗?”雷蒙觉得有义务提醒一下⾼雨晴,要她多多防备约瑟这只披了羊皮的狼。
“我是鬼吔!要我回去吓人吗?就算要回去也得等上七七四十九天,等我会飞逃谳地的时候再说吧!”
“可是…”雷蒙还想再劝劝她,省得她将来后悔莫及。
“回去吧!”约瑟哪会不明白雷蒙的心思,拉着他直往外走。
“其实约瑟才是大⾊狼,我只是小⾊狼而已。”雷蒙委屈的说着。
“挑拨离间,人家约瑟是个正人君子。”⾼雨晴才不相信。
“你…”雷蒙话还未说完,就被约瑟推了出去。
跋走雷蒙后,⾼雨晴坐在床上盯着约瑟看了半天“昨天晚上我们什么事都没发生,对不对?”
“对!”约瑟也半躺在床上,不认为这点有什么好怀疑的。
“那就好。”他的肯定让她更安心。“我就知道你不是雷蒙口中的大⾊狼,也不会趁没人的时候偷袭我,因为我是鬼,你怎么可能这样饥不择食呢?对不对?”她躺在约瑟的⾝侧,打了一个呵欠。
“想睡了?”约瑟抚着她的发丝,想起昨晚她的呓语。今天下午他已问清楚了那两句话的意思,原来她竟是哭叫着:“你们都不要我了吗?都没有人要我了吗?”
约瑟心疼的想着,难道她的⾝旁真的没有可以依靠的人了吗?她那么柔弱,那么娇小,年纪又这么的轻…
“有你在我的⾝旁,好好。”她揉揉眼睛,丝毫没有戒心的睡着了。
约瑟搂着她的⾝子,温柔的神情清楚的表示着他会保护她,不会不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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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曰清晨,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房內,令相拥而眠的两人缓缓的醒来。
约瑟向来习惯裸睡,因⾼雨晴的缘故而套上长裤觉睡。一醒来,他先将半启的窗子打开,顿时阳光将房內照得更亮。
斑雨晴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因约瑟的离开而改抱枕头“这么早起来做什么?”
约瑟伸了个懒腰,看了眼窗外的景⾊后,便就地做起伏地挺⾝来了。“雨晴,你去过港香吗?”
“没有。”她不由得嘟起嘴,心想,为什么她死之前没有先去环游世界呢?当鬼还真是没福气,哪儿都不能去。
“那么你可逮到机会了,我们会在港香停留三天,想不想下去玩呀?今天的天气很好哦!”斑雨晴的回答是将怀中的枕头,很准确的扔在约瑟的脸上。
“怎么了?”约瑟拾起打中他又弹开的枕头,往床边走去。雨晴一脸受了委屈、气愤不平的样子实在很惹人怜爱。
“你欺负我。”她不由分说的又拿起另一个枕头朝他扔去。
约瑟以一个完美的势姿接住了那只枕头,摇着头坐在她旁边。“天地良心,我昨天晚上可没有犯侵你,虽然你一直往我的怀里钻,可我什么都没有做。”
“人家指的不是这个。”她羞红了脸。她发觉自己在他怀里总是能够睡得很熟很甜,所以才会一直…
“那更严重了,你要知道,打从你当了鬼大王后,我可是什么事都遵照你的指示去做哟。”这话暗示他很重视她,也表示他很委屈。
“总之你欺负我。”
“我没有。”约瑟敢以童子军的荣誉起誓。他保护她都来不及了,怎会欺负她?
“还说没有?明明知道我一见光就会魂魄尽散,还约我在大白天去港香玩,你有没有良心啊?”⾼雨晴忿忿地控诉他的“恶行”
对哦!他差点忘了,她可是个鬼啊!“那我们晚上去总成了吧?”
“不要。若得穿成昨天晚上那副爆笑的德行,打死我也不出门。”她微昂着头,霸道的拒绝。
“那我们就不去港香好了。”他叹了口气。
“不行!都来到港香了,怎么能不去看看?”她决定去港香玩玩,生前没有逛过,死后总要去走一走。
“你白天不能去,晚上又不肯,你到底想怎么样?”约瑟投降了。
“都怪你!”她指着他的鼻子骂。
“怪我?我又做了什么坏事?”约瑟觉得自己好无辜。
“你早不杀、晚不杀,偏偏在到港香的前两天才杀我,我跟你有仇啊!难道你不会等我逛玩港香再杀吗?我可是付了环游世界的旅费,没想到连一站都没有玩到就死了,更惨的是就算做了鬼也去不成。”她将心中的委屈一古脑的倾怈而出。
这能怪他吗?约瑟好无奈的想着。要死的人是她,找来杀手的人是她,想去玩的人也是她,怪他杀她的人还是她,天啊!这是什么世界?
“不管,你要赔我。”她下了最后通牒。
“好。给我二十分钟,我去找雷蒙商量一下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约瑟低声下气的请求着,随即离开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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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再笑啊!小心我一拳打得你満地找牙。”约瑟气呼呼的看着眼前捧着肚子、擦着眼泪的雷蒙。想不到他火烧庇股似的跑来求救,雷蒙却一点同情心也没有,只知道幸灾乐祸。
“谁教你昨晚将我赶出房间。”雷蒙生平第一次遭到这种对待,心里有点不太痛快。
“信不信我还会将你扔下船?”约瑟发声威胁。
“好好好,算我怕了你,约瑟老板。”雷蒙故做惊恐状,眼中闪着促狭的光芒。
“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目前这个困境?”
“办法是有,可是我有个条件。”雷蒙笑得有点奷诈。
“可以拒绝吗?”约瑟知道每当雷蒙露出这种笑容时,就表示绝对没好事。
“可以。不过办法…奇怪,怎么一下子都想不起来了呢?”雷蒙装模做样的叫着。
“你…好吧!什么条件?”约瑟忍着満肚子的不悦问道。
“我要跟。”
“你要跟?我跟她约会,你去当什么电灯泡?不准。”约瑟只想和佳人私下相处,绝不要他这个大电灯泡在旁边碍事。
“你以为我想去呀!别忘了,我们此行的目的是诱出杀手,而你独自下船去,等于是给了敌人一个天大的好机会,我不去帮忙探查一下情势行吗?你以为我不喜欢待在船上优闲的睡大觉啊?”雷蒙提起他们此行的真正目的。他绝不能让约瑟落单,想谈情说爱可以,可是不能不顾忌目前的危机啊!
约瑟将右手重重的搭在雷蒙的臂上,仿佛一切问题和默契皆在这个手势中得到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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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雨晴不耐烦的在房里踱来踱去,都超过约定的时间了,约瑟居然还不见人影;太过分了,一点都不把她这个鬼看在眼里。
又过了十分钟后,约瑟才和雷蒙带着相知相惜的表情踏进房间,首先见到的就是⾼雨晴那张即将发臭的脸庞。
眼见情况有异,约瑟忙偷瞄一下手表,方知自己迟到了。他赶紧摆出一脸万般愧疚的表情。“对不起,有些事情…所以耽搁了一下。”
“哼!”⾼雨晴别过脸去,不理会这两个令她不悦的男人。
约瑟竟敢放她鸽子,她定要给他点颜⾊瞧瞧!至于雷蒙…她昨天晚上的不屑感还没有消失,所以也不想给他好脸⾊看。
“不要这样嘛!我是跟雷蒙研究怎么解决你的问题呀!”约瑟坐到她⾝旁,用手环着她的肩。
“想到了吗?”她早已打定了主意,要是他们想不出个好方法来,她就要他们两个从此被“鬼”闹得鸡犬不宁。
“当然想出来了,否则我怎敢来觐见慈禧太后啊!”雷蒙又发挥他在国中历史方面的知识,笑着打哈哈。
“少拍马庇了,我要真是慈禧就先杀了你,以慰天底下曾经被你伤害过的女孩。”⾼雨晴对于雷蒙的心花依然无法释怀,早想好好的整治他一顿。
“太后饶命,臣是来将功折过的。”
“说来听听吧!要是行不通,你就下船去帮我买几只鸡跟狗回来。”她气呼呼的下令,横竖她就是吃定了这两个男人。
“买鸡跟狗?”雷蒙瞪大眼瞧着⾼雨晴“要这些东西做什么?如果你要吃鸡⾁,冷冻库里多的是。至于狗⾁…是难了点,你确定要吃吗?如果你真的要吃…”雷蒙真不敢相信这么标致的女孩,竟然嗜吃狗⾁。唉!难不成教那些大厨师去杀狗吗?他们会肯做这种事吗?千万别到头来换成是他亲自下厨杀狗才好。一想到那血淋淋的画面,雷蒙就浑⾝发抖。
“抓狗吗?这点小事派雷蒙去就行了。”约瑟聪明的先下手为強,以免被雷蒙暗算。
“你…”雷蒙苦着脸,要他満街追着狗跑,像话吗?可恨约瑟居然出卖他。
“谁说我要吃鸡和狗?”⾼雨晴有些不平的低吼。“你不是说要买鸡和狗吗?这点简单,我会吩咐雷蒙去做的。”约瑟连忙哄着她,心想,要是雷蒙的锦囊妙计行不通也无妨;反正处罚也只是买鸡和狗而已,没有什么重大的刑责就不用太烦恼了。
“哦!耙情你们搞不懂本鬼要你们买鸡和狗的用意,你们真是太笨了!”她笑得贼兮兮的,似乎其中暗蔵了很大的玄机,一股很不妙的感觉同时涌上两个大男人的心头。
“不是要吃的吗?”雷蒙想想还是満街去抓狗算了,总比面对她这副奷诈的嘴脸来得好。
“不是!”她笑得更诡异了。
“那你到底要做什么?”约瑟硬着头皮问个仔细。
“如果我等会下不了船,我就将你们往后的曰子搞得“惨不忍睹””
“那跟鸡和狗有什么关系?”约瑟还是不明白。
“哈!你们没听说国中有句成语叫作“鸡犬不宁”吗?我若要将你们的旅程弄得惨不忍睹,先决条件得要有鸡和狗啊!接下来我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达到鸡犬不宁的境界。这是不是个很公平的判决啊?”她笑嘻嘻的问着两个已愣在当场的男人。
“你们不是说已经想到办法可以让我下船去玩了吗?什么办法?”她很満意的瞅着两人挫败的模样。
“其实有一个很重要的关键,一直被我们忽略了。”雷蒙起了头。
“什么重要关键?”⾼雨晴的趣兴被引燃了。
“那就是你是国中鬼,本来应该恪守国中鬼的戒律,不能吃、喝,更不能在白天出现。”
“对啊!我记得小时候看的鬼故事也是这样写的。”⾼雨晴赞同的点着头。
“可是你却不一样,你能吃、能喝、而且大白天还能清楚的出现在我们面前。”
“你不是说只有约瑟看得清楚而已,你看不太清楚的吗?”⾼雨晴指出雷蒙的语病。
“可是我现在可以很清楚的看见你了。”雷蒙一本正经的瞪着她。
“真的吗?”她闻言大喜。
“你现在穿着约瑟的T恤,而且头发没有绑起来对不对?”
“对!”看看雷蒙,再看看自己,⾼雨晴顿时觉得自己的“法力”增強了。
“所以更可证明一点。”雷蒙摆出一副专家的姿态。
“哪一点?”她好奇极了。
“这点稍后再说。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有没有看过别的家国拍的鬼故事?”雷蒙巧妙地回避她的问题。
“有啊!”她点头。
“那么你应该注意到,外国鬼通常是可以吃、可以喝、有形体,而且白天还可以去逛街的。”
“是呀!可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是国中人,理所当然是个国中鬼,而且我爸妈都具有百分之百的纯国中血统,绝没有半点杂质的。”她昂着头,十分自傲自己“⾼贵”的血统。
杂质?约瑟和雷蒙一听差点翻脸,可是基于礼貌只好暂时隐忍下来。
“我的重点就在这里。虽然你是百分之百的“纯种”可是却没有算对地点。”雷蒙抛出诱饵。
“地点?我出生在台北没有错呀!”她马上接口。
“我是指你死的地方。由于你死在海上,又远离了湾台的海域,自然就不在国中鬼的范围之中,这也解释了你为什么可以吃、可以喝、有形体的怪异现象。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既已到了港香,你自然就不必再守着国中鬼的规范,自然可以在大白天上街了。”
“总之我可以出去就对了?”她喜孜孜的叫道。
“对!”雷蒙再次确认。
“万岁!”她⾼兴得跳了起来,随即又沉着脸问:“那么七七四十九天之后,我可以回到国中鬼的地方跟爸妈团聚吗?”
“当然,你是鬼啊!”雷蒙没好气的回答。
“说的也是。”解决了重要问题,⾼雨晴又⾼傲的说:“当我变得法力无边时,这些就不再是问题了。”
“是,姐小。”雷蒙摇了头摇。
“叫女鬼。”她现在才不是姐小咧,她是堂堂的新鬼!
雷蒙又呆住了,这种称呼私底下叫是还好啦,可是等会要是上街,这种称呼实在是不妥当。
“叫女鬼太明目张胆了,你总不希望让人“收妖”吧?”还好约瑟反应快,及时救了雷蒙一命。
“好吧!那不要叫女鬼,叫鬼姐小好了。”她退了一步。
两个大男人又愣住了,这根本就是换汤不换葯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