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写完《老公就是爱装酷》之后,就很喜欢这种发生在小镇里的故事,这是以前比较少尝试的题材,或许是因为我就是住在一个在曰据时代就満繁荣的地方,不过那些老房子渐渐的都被拆掉重盖,已经不复见了,所以特别喜欢在休假时跑去万华,不单是因为万华对我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也因为走在万华老街上,时间仿佛也开始倒流,会让人不知不觉的放慢脚步,不时地驻足欣赏。
在写这本《浪子爱光顾》时,每每走在出生长大的地方,会想像着自己只是个观光客,初次来到这里、眼睛所看到的会是什么样的风景,走在铺好的红砖路上,已经开了几十年的打铁铺还在做生意,炉火很旺,不过早已门堪罗雀,老字号的豆⼲店正飘着浓浓的香味,几个老主顾已经等在店门口,而传统的柑仔店早已蒙上灰尘,満头白发的老板坐在外头看报纸,想着什么时候该把店关了,原来已经很久没有注意到的事,当你换个角度,看到的反而更多。
常听住在台北的朋友说,在大楼里住了好几年了,连对门邻居姓什么都还不知道,不过在我家这边,婆婆妈妈可是会对整条街的住户姓什么、家里在做什么、有几个小孩都摸得一清二楚,虽然有时很厌烦,不喜欢有人在背后说长道短的,不过家里有什么事想找人请教时,那问她们就对了。
就算再平凡的地方,也会住着不平凡的人,发生不平凡的事。想着当你来到这里感受到人情温暖,那是在其他地方找不到的东西,那么你应该会很怀念,想要再回来,这就是写下这本稿子的心情。
当然不可否认的,失忆的确定老梗中的老梗,不知道有多少作者写过了,但对我来说还満新鲜的,只是在男女主角的心情转折上还真是不太好拿捏,总是要一再推敲,希望能写到合情合理,读者看起来不会觉得怪,希望大家都会喜欢它。
另外,这本书在书展中有参加签名书活动,这是第一次参加,真的很期待,欢迎大家有空都来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