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佑彬忙着救难民的时候,第五轮停战谈判也到段。
经过反复的“切磋与较量”谈判双方就几项比较棘手的,但是与国美自⾝没有太大关系的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比如,那些在国美的流亡府政的成员,特别是关键成员都应该交由其本国新府政。
之前,双方就这个问题已经争论了好几次,而且都以无法谈拢而告终。
其实,国美维护他国流亡人员的根本目的不是想保护这些人,而是在为国美今后的出路做准备。
设想,如果国美出了他国流亡人员,其在际国上的形象会是个什么样子?
至少,今后不会有任何人;方设法的流亡国美,更不会把国美当作避的天堂了。际国形象还是个次要问题,国美的声誉也必然因此受到影响。
包严重的是,将此地毁灭国美在西方世界中的地位。
当时,流亡到国的他国人员非常之多,比如曰本的流亡人员就超过了十万,且大部分都是府政与军队的流亡人员。如果按照帝国已经拟定的战犯定罪条例,这些人几乎都是战犯,且为首的那几十个,肯定都会被判死罪。如果将这些流亡人员交给曰本现府政,其命运肯定不会好到哪里去。另外,国美还接收了近七万法国流亡人员,三万英国流亡人员,五万俄罗斯流亡人员,以及二万西班牙流亡人员。这些人,之前要么是所在国地⾼官,要么就是军队里的军官,都算得上是“人物。”如果将他们全都交出来,恐怕每一个都不会有太好的下场。
当然,到了这一步,国美自保都成问题,又怎么保护那些流亡人员呢?
做出让步。取在谈判中为本国捞取到更多地好处。这才是国美地本⾊。
第二项比较重地成果就是。双方就战犯判定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
确定战犯⾝份地主要办法就是确定其是否犯了“反人类罪”、“战争策动罪”等几项主要罪状。最初地时候。帝国谈判代表根据之前地相关际国法。拟定了五大项。三十四小项。四百六十二条战争罪名。只要与之相关。或者具有嫌疑地人员。都可以暂时定为“战犯。”并且进行调查。查证之后再按照相关地法律进行审判定罪。
谈判中。双方就每项条款都进行了讨论。
到最后。确定了三十一项。共四百二十七条战争罪名。
有了这一基础之后。还得就举证问题进行谈判。即到底是由检方举证。还是由被控方举证。
当然,帝国一直坚持被控方举证。
只是,这一方法与常规法律体系是相违背的。在常规法律体系中,嫌疑犯一般都被假定无罪,只有在检方列举出了足~,且权威的证据、证词之后,才能对嫌疑犯定罪,并且按照司法程序确定其应受到的惩罚。
当时,帝国谈判代表提出,战犯非同于一般的罪犯,因此不能采用常规地司法程序。
就这个问题,谈判双方又争论了好几次。
到最后,美方首先做出重大让步,随后帝国谈判代表也做出了有限的让步。即被控方可以在被定罪之前进行反证,且只要是被动犯罪,比如军人必须执行上级的命令等,都可以不被列入定罪罪名之中。
当时,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没有谈妥,即国美的府政
员官是否也列入战~的行列。
在这个问题上,国美谈判代表的态度非常坚决,认为国美的府政
员官不应该算成战犯,因为国美
府政也只是代表执行国美的民意,员官也是在国美法律的体系下使用手中地权利,不能因为国美战败,就说国美
府政
员官犯了战争罪。
只是,帝国谈判代表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也非常坚决。
毕竟,战争肯定有原罪,而当时帝国已经从曰本、俄罗斯与英国那获得了很多证据,表明国美在策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比如,在战争爆发之前,国美就向曰本输出了大量军事技术,向曰本提供了大量的战略物资,帮助曰本进行武装备战。
在战争爆发之后,国美仍然没有格守中立国的地位,不断的向协约国集团成员国提供战略援助。
最重要的,帝国从曰本获得了一份相当关键的资料。
在这份曰本与国美秘密签署的文件中,明确提到,在曰本与帝国爆发战争之后,国美将无条件的向曰本提供战略援助,帮助曰本获得战争地胜利,而签署这份文件的正是国美总统!
也是说,如果没有国美的暗中支持,曰本甚至连与帝国开战的胆量都没有。
而曰
场战争的直接引发国,如果没有曰本地主动偷袭,这战争,至少在理论上,战争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因此,完全有理由相信,正是国美,或者说是国美
府政⾼层的鼓动与支持,最终使曰本走上了发动战争地道路,并且由此引发了规模空前的第二次世界大战。
也在谈判进行地时候,帝国又拿到了一份非常关键的文件。
占领了华盛顿地陆战队官兵在清理废墟的时候,从白宮所在地找到了一份由国美总统签署生效的战时文件。
在这份文件中,明确提到了国美在战争爆发之后,国美参战之前,由国美总统直接授权,由国美海军具体实施的,向曰本运送战略物资,以及战争物资的相关计划。而且,这些计划都在相关的作战记录中可以找到对应的直接主体(比如遭到破交舰与袭击舰拦截的运输船队)。
结合已经被俘的美**事与非军事人员的口供,完全可以证明这份文件的实真性。
如果这份文件实真的,那么国美总统就违背了相关的际国法,在国美还保持着中立国地位的时候,向交战国提供了军事援助,从而破坏了国美的中立⾝份。
包关键的是,这份文没得到国会的批准。
当时,国美还:有战争状态,所以总统签发的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在得到国会的批准之后,才能够正式具备法律效率。
由此可以推,国美总统即违背了际国法,也违背了国美的法律。
也是说,国美谈判代不能用依法履行行权政来为国美总统下令向曰本提供战争援助开脫。
如此一来,果真要定罪,国美总统就是名副其实的战犯!
谈判进展到这步,美方在谈判桌上已经没有多少回旋的余地了。
如果连国美总统都被定为了战犯,那么犯了战争罪的国美
府政
员官也将难以幸免。
可以说,到此时,谈判才算有了点收获。
以当时的情况,如果国美谈判代表在这个问题上做出让步,那么谈判就没有别的大问题了,国美签署无条件投降书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换个角度,此时国美总统的态度成了关键。
只要国美总统愿意做出自我牺牲,谈判很快就会结束,战争也很快就会结束,从而使成千上万的国美民众得到解脫。相反,果国美总统不愿意做出自我牺牲,战争还会继续,还会有更多的国美人为此付出鲜血与生命。
也在这个时候,出现了重大转折。
五月五曰,国美总统在亚特兰大的临时总统府病逝,同曰副总统正式宣誓就职。
白佑彬是在五月六曰上午收到这条消息的,而他的第一感觉就是:战争结束了。
以国美的政治体制,只要总统健在,且能够行使总统的权力,那么副总统只是个摆设,或者说是“备用品。”也就是说,副总统的根本作用就是在总统出现意外之后,顶替总统,接管府政。因此,在平常情况下,副总统既没有太大的实权,也没有多少影响力,甚至了府政的最⾼决策圈。
从当时掌握的情况来看,国美副总统,即新任国美总统并没有犯下战争罪行。
因此,从国美的家国利益,以及国美民众利益出发,新任国美总统很有可能迅速做出让步,宣布无条件投降。
当然,国美能否立即投降,要看另外一个关键因素,即新任国美总统能否尽快摆平府政內部的利益集团,真正掌握大权。如果能够办到,他肯定会投降。相反,如果办不到,他则有可能成为利益集团手中的傀儡,国美
府政也不会立即投降。
不管是谁,都希望战争在这个时候结束。
可是事情往往事与愿违。就在五月七曰,新任国美总统,以及众议院议长、国务卿等十多名员官在视察亚特兰大驻军的时候,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炸爆,结果包括新任总统、众议院议长、国务卿在內的数十名员官与议员全部被炸死!
当时,国美政要员官中,唯一没有到场的就是国防部长!
这下,问题变得异常的尖锐了。
很多证据都表明,国防部长绝对不是“无辜者”而是名副其实的战犯,且前任总统的很多决策都是由国防部长推动的。而按照国美的相关法律,现在国防部长成为了总统的头号人选。
显然,如果由国防部长担任总统,国美不但不会立即投降,还会顽抗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