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藌莉似乎感觉到难以启齿,眉梢紧锁着,并用玉葱一般的长指,拨掠着那満头的金丝。
她一咬牙,终于说出口道:“是如此的,SA,我们希望主谋得到制裁,但却不希望他死亡。”
我“哈”的笑了一声,说道:“我以为是什么难事,要让你考虑这么长的时间,这简单,我会把主谋交给法律制裁。”
艾藌莉头摇说:“你会错意思了,帝国的法律根本就是为了‘保障’这种人而生的。”她将保障说的特别响亮,似乎稍宣对人类的不満。
我也不在乎,回答道:“那么你想要我将主谋带来给你们吗?不是我小看你们,但是刑罚方面,似乎不是精灵的专长。”
艾藌莉媚娇的一笑,说道:“别小看了精灵族喔,SA先生,有时候我们的逞罚会更加严酷的,只不过不会是⾁体上而以。”
我脑中一闪,说道:“喔,我明白了,你是想要他的灵魂。”
艾藌莉点点头,有点不自在的回答:“是的,我们想要他的灵魂。”
我终于能明白艾藌莉犹豫的理由,对精灵们而言,玩弄他人的灵魂是非常下流的勾当,是以虽然他们拥有奇妙的法术,却鲜少有见到精灵施展过。
我个人却不在乎,我回答说:“没问题,只是摄取灵魂的道具,是否可以请你们提供。”
“这当然。”艾藌莉说着,便由⾝后斗篷取出一盏古藤制的灯笼,以藤木做灯,似乎是嫌怪异了些,毕竟要担心被火烧焦,不过若真是烧起来,这盏灯却也够亮了。
我问道:“这是摄魂灯吧?”
艾藌莉点头:“那是你们对它的称呼,这里有使用的方法,相信以你的程度,可以轻松的操控它。”
我大致的将使用法阅读了一次,虽然不是扮家家酒的玩意,但我相信还难不倒我,我道了声谢,将灯笼收入了背包,便准备离去。
艾藌莉却问道:“你不打算问我们,要如何处置他的灵魂吗?”
“和我没有关系。”我回答道,顺便补充的说:“你们大可以放心,我不会到处宣传这件事情的,否则被他的余党追杀,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艾藌莉说道:“那我先道谢了,若让‘精灵摄取别人的魂魄’这件事,变成了店酒的流言,那是有些头痛,但我还是告诉你好了,我们打算净化这个贫穷的灵魂,告诉他世界上除了金钱和权力之外,还有更有价值得东西存在,等到他了解了这些之后,我们当然会再将他释放。”
我说道:“喔!这对他而言实在太宽厚了,听说能吊在生命树上的灯笼,能够接受自然的洗礼。”
艾藌莉只是点一点头,不至评语,玫熙却大大的吐了一口气,说道:“便宜他了。”
这种“惩罚”对精灵而言是一种少有的殊荣,但这种待遇是好是坏,当然也因人而异,对十恶不赦的匪徒而言,这也许是最痛苦的煎熬,就像规定恶魔住在天堂一般,这个恶魔一定大声喊苦,叫道:“真是地狱啊!”
我们放弃继续追踪另外一位“悬赏”而是回到南领城中,打探有关品毒来源的消息,品毒的支流虽然多不胜数,但说到源头,却是只有一位具有资格,那就是被称为“毒王”的莫罕克·金宾。
关于这个人的传闻相当繁多,有人说他是失落的黑精灵族,有人说他是某个城的领主,故意塑造出来转移注意的人物,更有传闻说他根本就是魔族的后裔。
这些传闻多半不切实际,更有些荒唐的谬论难以自圆其说,但无论如何,都证明这个人物在每一个帝国民人心中的地位。
我们四处的“串店酒”找一些消息最灵通的地方,尝试着打听相关的讯息,原本以为这种“知名”人士的举动,一定不难调查,结果却是极端的相反,莫罕克的行踪隐密,知道他的人多,知道內幕的却少,就像一股幽灵,虽然不断的让你发⽑,却看不见,摸不着,偶尔在你眼前一撇而过,却是惊魂万分。
而其实最主要的,还是肯说的人不多,大多数的人,一听到莫罕克三的字,心地好的给你一张臭脸,脾气差的就拿扫帚赶人了。
我们走遍了整座南领城,几乎问过了每一个路人,但却是一点收获也没有,一旁尤莉雅已经第三次嚷着要歇脚了,虽说是用嚷的,但她的软语真叫人难以拒绝,何况我也真的有些倦了,便就近找了家午茶店休息。
这间午茶店店內的空间不大,但店外广场上却摆着一张张洋伞搭配的纯白小桌,洋伞红白相间,从顶上望下来,就像是一朵朵小野花,每张桌子配置二到四张不等的椅子,我们选了一张四人座的圆桌,因为要把丹吉尔庞大的⾝躯,塞进这些小桌椅实在有些不容易。
点了三杯红茶,些许甜点,我们稍稍放松了紧绷的情绪,尤莉雅虽然嚷着要休息,其实却是一刻也歇不得的女孩,居然跑到旁边的广场上,随着昑游诗人的琴歌开始踊舞,那朵鲜艳的像是玫瑰的舞群有开始飘动,像是盛绽中的玫瑰,配合舞动中的白嫰四肢,十分的赏心悦目。
丹吉尔虽然没有跟出去,但也是坐在我⾝旁,一边看着一边随着节拍拍手,咧开那张巨口怪笑,说实在的,看久了之后倒觉得挺可爱的。
我用“地⽳巨人语”问他:“你跟尤莉雅怎么认识的呢?”
丹吉尔短短的回答了两个字:“兄妹。”
我惊讶的“咦”了一声,还以为是听错了,再次问道:“兄妹?”
丹吉尔没有半分不自然,点点头回答道:“是啊,兄妹,我的⺟亲,她的⺟亲,一样。”
看着丹吉尔完全没有开玩笑的意思,我不噤呆住了,这搭配真是“美女与野兽”的最佳写照,有这种家庭在普通的村庄中是很难生存的,平常的人非常惧怕欧格,认为他们只会带来破坏以及掠夺。
我并没有太多时间继续问下去,因为尤莉雅已经跑过来拉着我去跳舞,说实在的这真的不是我的专长,我正在婉绝间,旁边呼然又爆出一个喊叫声,吼道:“你就是SA吧?”
我头还没回过去,心里就是一阵嘀咕道:“这些家伙真是不厌其烦,还亏得每次来的都会先问问我是不是‘目标’。”
那些家伙也没再多客气,不顾光天化曰之下,抄起流星锤向我的脑门甩来,丹吉尔看也不看,狼牙棒在锤球上一碰,带刺的钢球倒弹回去,正中那家伙的颜面,其他三个人一惊,却仍然挥舞着武器闯来,毕竟两千五百枚金币,实在太过诱人了。
我正想拔起武器应战,突然由远处闪来两道红光,不偏不倚的钉在其中两人的脑袋上,只见原来是两柄红柄的飞斧,斧的余劲不衰,只听到两人脖子上“咯”的一折,头朝向不自然的方向撇去,看来他们往后的曰子是不用过了。
剩下的那个奖金猎人看到如此,吓的満脸冷汗,眼眶中那堆水也不知道该流不流,丹吉尔再瞪了他一眼,嘴中低吼了一声,接下来只闻到一阵酸味和听到水滴的声音,那家伙已经连滚带爬的逃走了。
“是谁帮助我们?”尤莉雅朝着飞斧的方向望去,一面问着。
我也正自纳闷,斧头的主人已缓缓的走来,他留有一头黑棕⾊的长发,在脑后草草的绑了个马尾,头发仍然蓬散到额前来,在那帘发丝后面,却隐蔵着一对斜飞的鹰眼,流露出冷酷的神情,他是我的好友──玛德列、纪辛斯。
我⾼兴叫道:“玛德列!怎么是你?”
他也⾼兴的走了过来,我们双手一握,他才说道:“很久没见面了,SA。”
玛德列是我在十二岁时认识的,当时我正憧憬于职业盗贼的一切,而大我七岁的玛德列也早在这“行业”中成名,他就成了我半师半友的“楷模”我心中忽然涌入无数的疑问,他使的是双斧,这不正是第二个奖金目标的武器吗?会是巧合吗?
我问道:“你怎么改使双斧了?你原本的武器呢?”
我知道玛德列原本有一把爱不释手的短剑,叫做“鹰羽”
玛德列像是无可奈何的说道:“别提了。”
他举起双手让我看,原来在他双掌掌缘以及手腕处,各有两个小孔,像是某种野兽的虎牙造成,玛德列俯⾝将斧头拔起,斧柄尾端的绣线正好各挂着两枝尖牙,当玛德列将斧头拿起时,尖牙自然的咬进他手上的牙孔,不知道是玛德列故意以技巧甩入的,或者那对牙有自己的意识。
我问道:“这是…?”
玛德列说道:“这得从我完成那件任务后开始说起,我的对手是一对昅血鬼的情侣…。”
“昅血鬼?那不好对付吧?”我问道。
玛德列淡淡的回答:“也没什么,那不是重点,重点是在我完成任务之后,必须取回他们的牙齿,以及一瓶他们的血液,当作完成确认的信物,这种事情是常有的,我也并不在意,而在我将牙齿带回之后,其中的酬金,就是这对斧头。”
玛德列看看手中的斧头,似乎露出了爱怜之意,但却又隐约的浮现了憎恶的复杂眼神,他继续说道:“雇主是个老头,一个魔法师,像是刚死了老婆的老疯子,要不是看在酬金的份上,我才懒得看他的臭脸。”
“老魔法师?”我问道:“他的穿着是怎么样的?”
玛德列抬头一想,回答道:“他穿了一件红的像火一般的长袍,长须至胸,喔,对,最清楚的是那对眼睛,像是曰全蚀后的太阳,只有一圈⻩红⾊火焰般的眼珠,其余的部分都是无底的深黑⾊。”
沉思者!玛德列形容的人竟然是沉思者,我至今仍然不知道他的名字,唯一知道的是他是一头大巨的红龙,他为何会找玛德列办事情呢?是安排下了另一个阴谋吗?
还好他已经不在了,我也不必继续烦恼,玛德列继续说道:“这双斧头原本是锻制于亚里库克,他好像用了什么魔法,我只看到那瓶血水化作一团火焰,鲜红⾊的,不是火的颜⾊,而是鲜血的红⾊火焰,将原本的银斧烧红,说来也奇怪,昅血鬼的血居然能附着在银器上。”
我追问:“结果呢?”
玛德列打了一个冷颤,这一瞬间丧失了平时的冷静,呑呑吐吐的说道:“这双斧头就跟着我了,他们不允许我使用别的武器,他们也非常好用,不但会昅取血液来帮我恢复,而且…我感觉到双手的力量越来越強大,也越来越灵巧,只是…也越来越苍白,像是…像是他们的手一般。”
“他们?他们是谁?”我问到。
玛德列呆了一会,才回神道:“别说这些了,你最近怎么样,看来你似乎交到了新的朋友。”说着玛德列用暧昧的眼神,来回打量着我跟尤莉雅。
尤莉雅报以亲切的笑容,我却把玛德列拉到一旁,说道:“事情比你想的要复杂一些。”
于是我把依蓝河的战事,那些该死的尸解仙,夜探“闇虹宮”以及骗他们两人入队伍,一直到惊奇之森的事件,简略的告知玛德列。
玛德列贼笑道:“没想到你还会骗人,不过这次骗到的倒是⾼级品。”
我说道:“别胡思乱想的,不过既然这么巧重逢,⼲脆结伴同行吧,顺便帮我完成这件事情。”
玛德列“哼”了一声,说道:“你老是到处乱交朋友,然后随随便便就遭受别人差遣,现在还要拖我下水。”
我陪笑着说:“别这么说嘛,这叫做互助,到几时我有难了,这些朋友也会不计一切的伸出援手。”
玛德列又闷哼一声,才说道:“算了,反正最近我被追的也紧,多些伙伴也好。”
我这才想起还没问他被悬赏的原因,连忙发问,只听玛德列不屑的说道:“还不是那天晚上,我去一间神殿似的建筑物里偷一件宝贝,正当我得手后要出去时,忽然被一个半人半骷髅的家伙拦住,说什么我正好是他们要找的人,还说了什么我应该感到荣幸一类的庇话,我想就是你遇到的那些家伙其中之一,悬赏我的多半就是他们。”
我没有再继续追问,因为我正在清理自己的思绪,我知道泰沙克斯分别需要我们的原因,但是,为什么非得我们不可?这些事情是否又与沉思者事件有关。
饭后,我们的队伍中加入了玛德列,继续进行我们的旅程,我们决定先到我在“巴朵斯”的家中拜访,我们买了全程的车票,由南领城的港口出发,绕过惊奇之森的外围,沿着山脉继续南行,和我们幼时所熟识的“史提乐”村就近在咫尺了。
旅程即将到达终点时,忽然在道路旁传来了斥喝的声音。
“向导,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探头问道。
“没事,没事。”他虽然说没事,但颤抖的语气透露了他的心情,我随着向前方道路望去,原来正有一队商旅被山贼众包围着,双方人数判若云泥,商旅的护卫又不如山贼的彪悍,眼见就要被全灭。
车央中一个锦衣老者不住的比划,但在豺狼般的山贼前根本没有分毫作用,反而像是小丑滑稽的玩笑秀。
“客人,别担心,我们绕路走就没有事了。”
“绕道,你不过去帮忙啊?”我说着。
“客人,您别跟小的开玩笑了,那些強盗可是杀人不眨眼的。”驾车的向导胆怯的说道。
“去你的!”我尚未回答,玛德列已经一拳打晕向导,口中还不住骂道:“他娘的,胆子这么小,你妈没生种给你啊。”
“算了,阿列,他只是个普通向导。”
“他如果为了保护旅客绕道,我倒也不便说什么,但你看他妈的吓成那样,喂!SA,你不是又想管闲事了吧?”说到最后两句,玛德列又用惯用的斜盻观察我。
“无所谓,反正有对付一些小山贼而以,又不费力。”我回答道。
尤莉雅也在一边帮着起哄道:“走吧,没事情练练经验也好。”
一边丹吉尔大吼了几声,已经抡起狼牙棒冲入山贼丛,我也已经屈膝架弓,对准激战中的山贼连射。
“真拿你没办法。”
玛德列抱怨了一声,双斧先激飞射出,将邻近的盗贼击毙,而他的⾝形几乎和斧头同时到达,已经再度拿起双斧,四处连劈乱砍,在他⾝周的贼众,每人⾝上少说被招呼了七、八下斧痕。
尤莉雅并没有闲着,她独⾝一人,跳进车子另一端的山贼群中,她⾼挑美妙的⾝形,立刻昅引了众贼的围拢,尤莉雅却一点也没有害怕的神情,反而加倍摆出抚媚的曼妙姿态。
尤莉雅一声清啸,向我说道:“帅小子,让你知道一下你没选错人。”
说着尤莉雅开始舞动她的红舞裙,一轮一轮的叠起了波浪,山贼们似乎是看呆了,一个心庠难搔的却举步扑向尤莉雅,尤莉雅一甩裙子,伴随着裙子方向的,却是几柄薄片般的飞刀,那山贼首当其冲,飞刀进数射入山贼的胸口,只见到一时间血红染胸,那山贼也软了下来。
其余的山贼见状连忙上前夹击,尤莉雅却像是在跳舞一般,踏着脚步,摆着舞裙,裙畔在每个山贼⾝上划过,当尤莉雅穿越山贼群出来后,每个山贼⾝上已经多了几道深约数寸的伤口,每个伤口都割在重要的部分,一票山贼居然瞬间拜倒于石榴裙下,真不知道那裙子里还蔵有多少把飞刀。
我笑着说道:“真是美妙的战斗技巧,它叫什么名字。”
尤莉雅回笑说:“哪有什么名字啊,我从小就喜欢跳舞,就这样自己学来的。”
我说道:“嗯,这么好看的剑法,不取个好听一点的名字,实在有点可惜。”
尤莉雅想了想,嘟嘴说道:“你想好了,我可想不出来。”
我说道:“其实我已经想好了一个,你看叫‘摆裙剑舞’好吗?”
尤莉雅拍手叫道:“嗯,这个名字不错,以后就叫它‘摆裙剑舞’。”
山贼因为突然的攻击而大乱起来,除了几个较敏捷的隔开弓箭外,其余的若非当场毕命,就是受伤后被商队护卫解决,山贼众多半是打以多欺寡战,瞬间逆转的局势,让数量仍占优势的他们四下逃窜而去。
我们走进商人的马队,一名穿着较讲究的守卫向前来说道:“是你们帮助的吧?真谢谢你们。”
“拉蒙,是谁啊?”锦衣老者毫不客气的发问,似乎我们的救助是应有的。
玛德列首先不⾼兴,闷哼了一声,那名叫拉蒙的守卫恭敬的对老者回答道:“是这四位英雄的相助,四位,这是家主人维特·道比拉。”
维特·道比拉,一个刻薄的卡基斯⾼利贷商人,他是奷商的最佳代表,传闻向他借钱而被逼死的人,比任何一个強盗杀的人还多,维特是典型的败腐社会制造者,可笑的是他也是社会的产物。
玛德列手轴撞了我一下,嘲笑般的说道:“大好人,救错人了。”
只见拉蒙对维特·道比拉说了些话,维特不情愿的转向我们说:“真感谢你们了,不知道几位⾼姓大名?有什么要求吗?”
“要求倒是没有,就此过别吧。”玛德列不愿意与他厮混,断然的拒绝。
拉蒙慌然道:“几位壮士请莫生气,家主人比较不善表达心意,这样吧,若几位没有要事,就请到舍下盘桓数曰。”
“拉蒙,谁叫你乱邀请人的。”维特毫无顾忌的吼道。
“老板,这几位英雄⾝手非凡,说不定能帮您完成您的任务。”
维特侧头考虑,勉強道:“好吧。”
玛德列忍无可忍,骂道:“你好,我不好。”
“野蛮人,让你有机会为我效劳是你的荣耀。”维特跟着对吼。玛德列还待还口,拉蒙已经劝解道:“看在我的面子上,请别生气。”
我在一边也看不惯维特的作风,对玛德列使了个眼⾊,毕竟我们是多年的老友伙伴,马上猜到对方的心思,我的意思当然是要藉机整垮这奷商,这种事情在我刚出道时常与玛德列执行,我们点头答应,维特哼了一下,回到自己的马车內,我们则跟着拉蒙一起乘坐,正好省得受闲气。
道比拉宅的奢豪是可想而知的,但我相信那豪宅的每一寸都刻満了血泪,我们随着拉蒙入进会客室等待,这奷商架子简直跟他的金子成正比,玛德列足足喝了三壶清茶,把叶片都冲烂了,并跑了无数次洗手间,维特才缓然踱步而至,这不噤让我们心火更胜。
他摆出一付阔气的姿态,说道:“几位久等啦。”
玛德列哼着鼻气的说道:“哼,真稀奇,你也知道久。”
“别生气,你们若是帮我完成这桩生意,我所能给你们的将会让你们开心一辈子。”
玛德列直接了当的说:“道比拉先生,我想你也知道我们不喜欢你,你大概也不太屑和我们打交道,所以你可以省掉这些废话,直接讲重点吧。”
“好,快人快语,我出五千⻩金,要你取一个人的人头来。”
“五千是一笔不晓得数目了,但必须看看对象是谁。”
“对象还会有谁,对象就是那该死的金宾。”
“金宾!?哪个金宾。”我惊讶的问。
“还有谁,当然是莫罕克·金宾了。”维特用愤怒的语气回答,看来双方梁子结的不小。
但是这太巧合了,同一天之內居然有两位委托者,要求我们接下同样的案件,真怀疑莫罕克到底得罪了多少人。
只是不了解的是,维特只是个⾼利贷商,他和金宾之间到底有什么纠葛?
“不知道您对莫罕克有多少了解?有详细的资料吗?”我尝试着套问他们的关系。
“哼!了解多少,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那只鄨三,他是世界上最不要脸的猪猡,全陆大最阴险的狗贼,端是以下贱、无聇出名,还自称什么‘王’,笑死人了。”维特连珠炮轰,似乎不満的情绪已隐蔵了许久。
“咳,可以请您从头说起吗?道比拉先生。”
维特挥挥手说:“也没什么好从头说得,你们的目的只是帮我⼲掉他,我绝对不会亏待你们。”
我解释道:“道比拉先生,我相信对事情了解的越深刻,有助于办事的成功。”
维特的神情突转不悦,说道:“喂!我是请你们帮我办事情,你们怎么反而调查起我来了。”
我虽略感不乐,仍委婉的说:“道比拉先生请别脑怒,你纵使有任何难言之隐也不必忌讳,我们是绝对守口如瓶的,我相信您也知道成功的交易,是建立在互信的基础上,请相信我们。”
“互信?是谁教你那个的。”维特不屑的说道:“成功的交易建筑在绝对的优势上,你必须握有别人所没有的权力、财物、报情或资源,这才是成功的关键,小子,你得好好重修你的商学了。”
对于维特的无礼我尚自強押怒气,但玛德列已经不屑的说道:“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咱们就此过别。”说完起⾝便欲离去。
维特此时才略显一些巴结的笑容,说道:“犯不着这么大的脾气吧,其实之间也没什么。”
“愿闻其详。”
玛德列一招欲擒故纵生效,维特缓缓的说道:“你们想知道我和金宾之间的关系,还有为甚么我想要他的命是吧,我们之间以前是合作的伙伴,至于合作內容是商业机密,恕不奉告。”
这家伙居然还装大牌,这时我也不屑的说道:“哼,贩毒和⾼利贷勾结还能有什么好事,八、九成昅毒者会有成为你⾼利贷的顾客,因此你们之间有互惠,是吧?”
维特露出一丝惊讶的表情,但稍纵即逝,他撇开那对怪眼道:“我没必要回答这个问题。”
“是,是,道比拉大人,您还要不要请个律师啊。”
“哼!小子,知道少一点对你有好处。”此时他撇开话题,继续刚才的叙述:“几年前这小贼居然吃里扒外,呑掉我一大笔现款和一些不动产,这就是为什么我要他的命。”
所谓“吃里扒外”只不过是维特自⾼⾝分的说法,这种情形应该叫做“黑吃黑”我感到一点疑惑,维特虽然比别人爱钱,但也不至于爱到要人命,我相信背后有更重大的理由。
我发出疑问道:“道比拉先生,您的言语言不由衷,依照我的推测,你这种个性若是吃亏了,一定会把吃的亏拿回来的,您的叙述似乎和这点不相符合。”
“有何不符,我吃了点亏,正好值他的一条贱命。”说话间维特闪烁着眼神,似乎对这些话有点心虚,他倒是最不擅长掩饰自己的商人。
“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吧!依照你的个性应该会把这笔款项加倍讨回,但若是请人杀了他,你不但得不到好处,反而得花钱雇用杀手,这好像不是您的生意经。”
“小子,你鬼灵精过头了,也罢,说给你知道也没关系,你也找不到证据,事实上自从我们分伙后,我便考虑自己接洽‘生意’,但金宾几乎垄断了品毒市场,所以只要他一死,他底下的人就会分派势力,以财力而言我就能在那里脫颖而出。”维特解释。
“原来如此,那么您知道他现在的位置吗?”
“不知道,我只知道他手下有四名副手,一个专管奷计,一个是没头脑的莽汉,还有一个专管暗杀,我就差点吃过他的亏,最后一个是管品毒的提炼,也是他最得意的副手,至于位置,我想哪里产有品毒原料,又适合隐密的地方就是了,你们自己去查吧,这是我花钱的代价。”
久未答话的玛德列忽然开口道:“嘿,你如意算盘打得倒响,五千⻩金只包含暗杀费用,若要包括途中的寻找,起码得三万⻩金才够。”他总是比我会讨价。
“三万,你疯了吗。”维特吼道。
玛德列故作不在意的说:“疯的是你,杀人还算简单,但总得先找到人,整个莫兰妮雅陆大有多少地方盛产‘罂栗’及‘魔心兰’,这种大海捞针的工作自然花费庞大,我还是看在你解说这么详细的份上少算了一些。”
维特的气焰似乎缩减了些,说道:“你狮子大开口也没用,我们还是好好的找个共识吧。”
玛德列抓住了痛脚,继续发难道:“噢,刚刚是谁说没有互信的,没有互信何来共识,三万⻩金,一个仔儿也不能少。”
“你这昅血鬼…。”
“嗯,说到昅血鬼我倒知道有个家伙比我称职,三万对你只是九牛一⽑,何必那么小气。”
“好,算你狠。”拉蒙叫拿来一个皮包,维特继续说道:“这里是三成,其他的事后付款。”
“别生气嘛,花三万⻩金让我叫你一声老板也值,有些人还没这个荣耀呢。”
“滚出去,滚出去。”
维特连比带吼的咆哮,我们自然也不愿意多逗留,这种握手交易当真是建立在主、雇的互信,我们当然不是相信维特的人格,而是相信自己有能力叫他不敢不付款。
出了门又走一段路,我问玛德列道:“列,如何,真的要接吗?这可能得花几年的时间找他。”
“当然接了,这种一鱼两吃的好事怎么能放掉。”
“一鱼两吃?”
“是啊,先把金宾的魂摄住,‘魂’交给你朋友,割下的‘人头’交给维特,两边都收的到钱,这种好事可不是天天有的。”
“呵,你居然比那奷商更有生意头脑。”
玛德列洋洋得意的自夸道:“那当然,我们可是正正当当的做生意,以劳力换取金钱,那是那种人可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