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几天,周香兰和⼲连发都是夜里在连发中魂销荡魄,白天到野外去欲死欲仙,阳光下,山野间,俩人的感情迅速升温,虽然说好决不跟自己的配偶离婚,但他们那种默契的交合,无碍的沟通,已经不亚于忘年挚友,患难夫妻了。估计在今后的几十年里,他们之间的交往绝对不会少,甚至在关键时刻,都能为对方,献出自己的一切吧。
与此同时,一直没有出门的孙二皮和白玉凤,更是相处融洽,默契非常。
“你的名字真有趣,咋叫二皮呢?”播种播到累处,休息的时候,白玉凤问孙二皮。
“我堂哥叫孙大皮,因为生他的时候,正好孙家捕猎到一只较大的野狼,剥下一张较大的狼皮,大人一⾼兴,就给我堂哥起名叫了孙大皮;等到生我的时候,正好又捕猎到一只野狼,也获得了一张上好的狼皮,所以,⼲脆就给我取名叫了二皮…”孙二皮给自己的名字做出了这样的解释。
“哦,看来你们家,跟狼有密切的关系呢…”此刻,白玉凤并不知道孙家与狼的恩怨,所以,才这样说了一句。
“是啊,已经密切过头了…”
“这话咋说呢?”
“首先是我的父⺟,都葬⾝狼口,其次是我堂哥孙大皮,也被狼掏成了废人——到了我自己,也是遭人陷害,弄个受伤的狼崽放在我上学的路上,害得我在救治那个狼崽的时候,被狼群劫持到了野狼谷,幸亏我因为饿得发昏,才冒死去吃狼奶,才被一匹⺟狼认作了牠的狼崽,对我加以保护,我才得以在狼群中,存活下来…”孙二皮毫无保留地将自己如何混在狼群,讲述给白玉凤听。
“听说你还做了狼王?”白玉凤对这一点是又怕又爱。怕的是,人类⾝上有了狼热,一定很可怕吧,爱的是,男人⾝上要是没一点狼热的话,将来咋在这个世界上存活呀。
“是啊,牠们先是考验我,带我去狩猎,我也没经验,看见野猪朝我扑来,我就顺手抄起⾝边的一根树⼲,朝野猪的嘴里刺去,结果,树⼲从野猪的嘴里穿堂而过,将牠给猎杀了——野狼们都傻眼了,立即对我肃然起敬…后来我在一棵树下撒尿,牠们就纷纷都过来把尿跟我撒在了一起,表示牠们接纳了我,认可了我…”
“于是牠们就推举你做了狼王?”
“没那么容易呢,我是因为原先的狼王被人类给射杀了,临终的时候,用头舔了我的鼻子和脸——我当时还不知道为什么,可是狼王一死,其他野狼马上就对我俯首称臣了。尤其是那匹我吃过奶的⺟狼,用肯定的目光支持我,我才试探着去做新的狼王。令我没想到的是,狼群的组织那么严密,居然还有专门负责教练的教练狼,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将狼的语言,也就是狼的嚎叫类别都教给了我…”孙二皮将更多生存在狼群中的故事,讲给白玉凤听。
“你是因为当了狼王,眼睛才发绿,才有了狼的夜视功能吗?”白玉凤突然对这个问题感起趣兴来。
“也算是吧,我被推举成狼王之后,在那匹⺟狼的授意下,野狼们将老狼王的心肝苦胆掏出来,放在我的面前,一定让我吃下,才能正是成为牠们的狼王。而人类一旦吃下狼的苦胆,眼睛立马就会有变化,尤其是连狼的心肝也都吃过之后,便渐渐的发出绿光,有了跟狼一样的夜视能力了…”孙二皮连这样的细节,都告诉白玉凤了。
“我听你嫂子说,她找到你的时候,你都不想再回人间生活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呀?”
“我当时想得很简单,因为我之所以能吃狼奶,混狼群,当狼王,都是因为人间的小人害迫至此。我厌倦人间的尔虞我诈,喜欢狼群中的简单耝犷,只要自己有本事,就能活得自由自在,我行我素——可是,当时的情景,如果我不亲自送嫂子下山的话,她就凶多吉少了,而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亲最近也最爱的人,就是我嫂子了——所以,才答应将嫂子送回到人间,然后自己就马上返回呢…”
“那你咋一直没回去呢?”
“本来想把嫂子送回到上狼村,我就马上返回野狼谷呢,可是嫂子却坚持不回上狼村,说是要回几十里外的娘家去住上一阵子再说。走了没多远,我就绊了一跤,正好让嫂子的胸脯碰到了我的脸上——我⾝上的人热瞬间就被醒唤了20%…”孙二皮对自己似乎⾝是了解,能用百分比,来量化自己⾝上的狼热或者人热。
“我都听你嫂子说了,要不是你喜欢嫂子的⾝体,怕是真的收不回你的⾝心了呢!”
“其实现在我的心也没完全回到人间,因为野狼谷里还有百十头野狼没有狼王来掌控全局呢,一旦此刻有人乘虚而入,怕是狼群要遭到灭顶之灾了或许…”孙二皮的心里,居然还如此惦念他的野狼谷,和他的狼群。
“那就是说,迟早有一天,你还要回到野狼谷,去做你的狼王?”白玉凤想知道,此刻,孙二皮的心里,到底是咋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