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冥主回到了驱魔公司,正好碰见了送车来的拓跋。
拓跋将车钥匙交给了唐一川道:“她让你自己安排时间,酒吧那边,如果这边很忙的话可以不用过去,闲的时候再过去,那边有铃铛几人,他们可以将酒吧看好。不过,有事情的话,他们还是会找你去解决的。”
“好,代我谢谢苏。”唐一川道。
冥主看了两眼拓跋,开口问道:“你跟花花是什么关系?跟命运交易所有关系么?”
拓跋没有回答,他是个少言寡语的人,就连跟唐一川都没说过几句话,跟着苏青衣的时候也很少说话,若是碰见陌生人,那就会闭口不言如同哑巴。
将拓跋没有说话,冥主也没多问,她只是若有所思的多看了两眼的拓跋,然后就走进了大门。
拓跋转眼就走了,唐一川目送了一会儿之后也匆匆的入进了的屋子里面。
冥主径直走到了沙发边上看了看的公孙兰,然后说道;“原来是为了这人。果然还没到死的时候。”
屋子的人都在看着冥主,胖子走到了唐一川的⾝侧小声问唐一川冥主是否已经答应了帮忙。
冥主耳朵比常人灵敏很多,听见了胖子那庒低声音的话,便阴阳怪气的说道:“我哪里敢不答应,这小鬼认识我都上千年了,也不站在我这边,倒是为了一个认识才几天的人来要挟我。哎,果然都没人会在意我。”
“冥主姐姐,若是哪天你有这样需要帮忙的时候,我必然也是会站在你这边的。”浮生仰着小脸走到了冥主的⾝侧,手搭在了冥主的手背上,小手的温度投过了冥主的冰凉的手背,让冥主心里莫名的就有了一股暖意。
气是生不起来了,心里多少有些羡慕唐一川,这小鬼头跟她在地府认识了那么多年了,还时常与她玩在一起,现在却为了个才认识的人,什么都愿意做,想不透唐一川何德何能让这个连阎王爷都畏惧的孩子不只是听他的话,为了他遭天打雷劈都心甘情愿。
“算了。”冥主坐在了旁侧的沙发上,修长的腿双交叠在了一起,穿着现代装束,将头发长长的绑成一个马尾的冥主,这样看起来一点都不可怕,仿佛是个邻家女孩一样。
“有什么需要准备的么?”唐一川见冥主坐下了便问道。
“东西我都让花花去准备了,等到夜午时,阴气够重了,我便帮你们开一扇地狱之门。”冥主说“你最好也准备一下,地府不是随便去的地方。”
准备东西的事情自然是交给胖子去做的,胖子基本上都是可以将任何的东西都准备齐全的,唐一川则是让林天生通知了一下凌兮,今晚他们去地府,会顺道看看是否可以将小和尚还有妖月的魂魄带回来,不过可以的话,凌兮最好是将小和尚还有妖月两人在凡间游走的剩余魂魄带过来,从地府出来之后,就得将他们的魂魄合体。
电话一头的凌兮听见了林天生的话之后,非常的激动,他点头如捣蒜的说自己会立刻赶过来的,小和尚还有妖月两人他也会带过来的。
电话挂了不过半个小时之后,凌兮就急匆匆的过来了,他手里拿着一把黑⾊的雨伞走了进来,一进门就将伞给打开了,小和尚跟妖月站在了雨伞的下面。
“又看见你了。”妖月笑眯眯的走到了唐一川的面前“这是哪里?”
“我公司。”唐一川说道。
旁侧的小和尚不如妖月的活泼,依然是一脸清冷的样子,他也不说话,不知不觉就走到了角落里面,看着一排置物架上的一些玻璃瓶,有一个瓶子里面装着一朵彼岸花,小和尚的视线就落在了那一朵彼岸花的上面,始终不肯移开。
凌兮说:“我能跟你们一起去么?”
“你现在也是凡人吧,应该知道去地狱是很危险的吧?”唐一川看了两眼凌兮。
“我知道,可是我想帮忙。”凌兮说“你们贸然进地狱的话未必可以找到他们,我可以感受到他们的气息。”
唐一川看了一眼冥主,他已经跟冥主说过大概几人要去了,他,胖子,萧雨跟浮生是必然要去的,现在又来了一个凌兮,不知道冥主是否会觉得⿇烦而不愿意让凌兮也一起去。
“我只管开门,你们去多少人你们自己决定。当然我可以送你们进去,但是回来的话,我是不会帮忙的。我只给你们二十四个小时,第二天这个时候门会再次打开,你们必须出来,不出来的话,魂魄将会留在地狱,受无尽苦难。”冥主漫不经心的说道,她低头看着自己修长的手指端顶的指甲,指甲上涂着红⾊的指甲油,是她最喜欢的艳红,染了血一般的红,却非常的适合她。
有时候唐一川会觉得冥主跟苏青衣很像,有时候又会觉得两人分明是两个极端,一个那样的喜欢鲜艳的颜⾊,一个却又那样的素雅,就连性格也完全不一样,可偏偏那个给人的气息又有一种非常相似的感觉,谁也不能解释这是怎么回事,连她们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七点左右,花花回来了,同他一道进门的,还有一个女子。
当众人有些奇怪花花为什么会带一个女人回来的时候,林天生先迎了上去,招呼起了那个女子,众人这才知道,女子是预约过的客人。
唐一川看见这个女子的时候有些意外,女人是住在他隔壁的那个女人楚雪琴,肚子似乎比上次看见更加的大了许多,看见她的肚子的时候,唐一川总是觉得⽑骨悚然。
楚雪琴看见唐一川时也多少有些意外,不过只是跟唐一川点了个头,便跟着林天生去了里间的一个书房谈事情了。
林天生就跟胖子说的那样,确实很有天赋,他做起接待的生意来,游刃有余,公司里的事情似乎完全不用唐一川跟胖子操心,也不用三爷啰嗦,他全部处理的有条不紊的非常的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