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犬原本就是国中古代豪门为了打猎,专门培养出来的犬种,以速度著称。在入进山林后,早已经跃跃欲试。只是没得到余生的命令,只能老老实实的跟在余生旁边。
亚历山大这一开枪,不但打中了一只肥兔子,还惊起了两三只体积更大的兔子,蹿出原本躲避的角落,朝远方蹿去。小细犬在听到余生的命令后,精神大振,⾝体一窜,细长的⾝躯便如箭矢一般窜了出去。
而兔子的奔跑速度,与反应速度明显跟不上小细犬的速度。两只凭借⾝体潜能生存于自然界的生物,在前后追逐之间,很快分出了胜负。小细犬在追上野兔后,一爪子拍过去,便将兔子拍了个晕头转向。然后瞅准时机,一口咬断了野兔的脖子!
只不过,野兔的体重明显超过了余生的估计和小细犬脑袋的承受范围。小细犬没法用嘴衔着野兔向余生邀功。只能一路拖拽了,回到余生⾝边。而野兔的血迹在小细犬的拖拽中,洒了一路。
亚历山大惊呼道:“哦,真是条好狗!余先生,现在会捕猎的狗可不多了。大部分所谓的纯种狗,能做到的无非是帮助主人驱赶猎物,或者在猎物被枪打死后,将猎物寻回来而已。”
余生一笑。拎起小细犬叼回来的重达七八斤的兔子,随手放到了夏尔马背上的包里。又从包里掏出一块⾁⼲,分给小细犬。看着其狼呑虎咽的德行,心情大好!
而在此时,亚历山大和余生陡然间听到“呦”的一声鹿鸣!随后便是噪杂的嘶鸣声和奔跑声。山林之间,竟有鹿群奔跑而来。
亚历山大脸⾊一变,说道:“不好!余先生,咱们还是先避让一下吧!自从落基山脉的狼群被捕杀的十之**后,鹿群便开始大量的繁衍!听这声音。这鹿群规模不小,而且是冲咱们来的。”
“如果被鹿群认为咱们是敌人,那些雄鹿的鹿角,咱们可对付不了。毕竟,这些鹿还不允许我们捕杀。”
余生答应一句,拨马便走。夏尔马和莱恩紧随其后。却不料,鹿群的数量和奔跑速度,远在余生和亚历山大的预料之上。两个人离开原地不过三两分钟的时间,便被鹿群淹没。并分离开来。
幸好鹿群并没有把余生他们视为敌人。虽然将余生和夏尔马给包围了起来,但是却没有雄鹿用鹿角顶他们。而小细犬这个⾝⾼不足的家伙。早已经知机躲到了夏尔马和莱恩的肚子底下。所以也安然无恙。
唯一有一点不好的就是,在被鹿群淹没后,余生和亚历山大就此失散掉了。亚历山大的叫喊声被鹿群的鸣叫和奔跑声完全淹没掉了。而鹿群奔跑的速度却在不知不觉中加快。仿佛其⾝后有什么在追赶一般。
而在漫天的尘土飞扬中,余生听到不远处,一声悠长苍凉,直上云天的嚎叫声。摇撼心神!纵然以余生的镇定,也不由得面⾊一变。这是狼嚎!
在国美的二十世纪初叶,由于狼对于牲畜的危害,国美
府政开始大规模捕杀狼群。不仅仅是怀俄明州。但凡是落基山脉经过之处,丛林繁茂,都会有狼群的存在。自怀俄明州向南,直至亚利桑那州北部的凯巴伯森林。在这片陆大上繁衍数十万年的狼群。都遭到了捕杀。
经过数十年的捕猎之后,狼群在国美基本上消失。但是,国美人自此也尝到了生态链破坏的恶果。对于牧场中家养的牲畜来说,优胜劣汰这种事情还不太明显。因为卖不上价钱的牛犊和老弱病残,早就被人类自己给吃掉了。但是,对于野生的种群来说。失去了天敌的制约,优胜劣汰自此停止,种群开始迅速的退化。生物学上,最著名的一个例子,就是亚利桑那州的鹿群!
亚利桑那州凯巴伯森林的鹿群在狼被消灭之前,大概有四千余头,但是,在狼大量的消失后。数量很快便膨胀到了十万头!虽然鹿群本⾝也有调节数量的功能。大量的鹿群为了寻找食物向南,或者向北迁徙而去。余生所见的⻩石公园部分鹿群,便是从亚利桑那州迁徙而来的。
但是,有体力和胆魄迁徙的鹿,在种群已经开始退化的鹿群中,实在是少数。占比例极低。大量的鹿群留在原地,吃光了森林中的草木。森林本⾝开始退化。于是饥荒和疾病不可避免的发生了。不过几年时间。鹿群便由鼎盛时期的十万头,锐减到四万头。到了一九四二年,整个凯巴伯森林中只剩下八千只鹿苟延残喘。
罗斯福不得不下令,再把狼群请回来。所以,从此以后,狼群便又在国美繁衍开来。并且,追逐食物,广泛游荡。虽然⻩石公园的“引狼入室”计划,是在后世的九十年代才出现。但是,⻩石公园附近,却已经有了追逐食物而来的狼的踪影。只不过由于数量极少,而食物又丰富,所以并不危害人类饲养的牲畜而已。也少有人能察觉到狼已经在暗中回来了。
在听到狼嚎后,莱恩、夏尔马和小细犬也明显紧张起来。余生听着狼的嚎叫,估计追逐鹿群而来的狼,数量并不会多。有鹿群昅引,自己还应该算是全安。所以,便骑着莱恩,带着夏尔马和小细犬,从鹿群的间隙中离开。
只不过,被鹿群这么一带,余生却是迷了路。他对此处的山林并不熟悉,也不知道该向何处去。更不知道亚历山大被鹿群裹挟到哪里去了。所以,只能在山林中漫无目的的游荡。
所幸,在出发之前,余生的准备很是周详。帐篷等露营用具,和一些口粮,便驮在夏尔马的背上。所以,余生倒也不是很担心。在确定了山势走向后,余生便骑着莱恩,在小细犬的仔细警戒中,找到一处溪流。在此安营扎寨。
余生自然知道,在山林中,溪流旁边并不是一个理想的露营场所。一旦夜幕降临。各种野兽便会到溪流旁饮水。而食⾁动物也会利用这一点,在溪流旁捕食。这一点,余生在后世看《动物世界》时,便已经了解的很清楚了。
不过,据余生所知,山林之中,能称王称霸的并不是各种猛兽。而是人。人是自然界唯一可以自觉利用火的生物。而其他的生物,没有一种是不怕火的。这是烙印在生物基因中的本能。不可抗拒。所以,只要是篝火点燃,便很少有生物敢于靠近人类的宿营之地。即便是棕熊虎豹之类。
而溪流的所在。是余生唯一脫困的机会,如果亚历山大在明天还没有找到他,余生便不打算再等下去了。只要沿着溪流的方向走,便总会找到人类的聚居地。只要找到任何一个乡村,余生便算是脫困了。而以他在山林中的路盲程度,如果离开了溪流,明天再要回到此地,便要费好大工夫。
不过,余生虽然在后世读书甚多。对于一些山林中基本的求生常识,也有所了解。但是做起来,却总有疏漏之处。余生忘记了,小细犬抓来的那只肥胖的野兔。在血液⼲涸凝结之后,还散发着強烈的腥血味。而滴落在路途中的鲜血,也没有完全被鹿群的气息和蹄印淹没。
对于一个饭馆老板来说,烧烤兔子并不成为问题。余生用刀。将兔子皮挑破口子之后,沿着其皮⽑脆弱处,轻轻一撕。整只肥兔子便露出浑⾝肥⾁来。余生将兔子的內脏分给小细犬,剩下的便用去了皮的树枝绑着,架到了火上。
调料什么的都在夏尔马的马背上,在来回翻滚数十次,兔子烤了几分熟后,撒上调料,然后在烘烤一会儿,便有浓郁的⾁香散发出来。这一天的腾折,让余生有些饿了。剥掉皮去掉內脏和骨骼后,还有三四斤⾁的兔子,被余生狼呑虎咽,⼲掉七成。
想再多吃几口时,却听见小细犬狂疯的咆哮起来。余生知道不太对头。转⾝朝小细犬咆哮的地方看去,却见在微茫昏暗的暮⾊中,有几双碧绿的双眼亮了起来。原本追逐着鹿群的狼,居然在闻到小细犬猎到的那只兔子的鲜血气息后,放弃了鹿群,跟了过来!
而在跟随余生而来的这几只狼的眼中,余生和两匹马的威胁并不大。唯一有些棘手的,就是小细犬而已。所以,毫不畏惧的露出了⾝形。余生看清楚这几只狼的样子后,却不由得一愣。
这几只狼中,除了一公一⺟两匹狼是成年狼以外,其他五只狼,不过只是些几个月大的小狼崽子而已。估计连半岁大都没有。很明显没有什么捕猎经验,奶声奶气的朝着余生和小细犬嚎叫,并呲牙咧嘴。余生忍不住大笑,这一窝狼,绝逼不是来组团打猎的,而是来组团卖萌的。
狼这种动物,其实和狗相差不大,都是一个祖宗。公狼和⺟狼一般在一二月份相亲恋爱交配后,⺟狼孕怀六十一天,便会产下一窝狼崽。数量不定。少的不过三四只,多的能有十几只。而小狼诞生后,会一直吃狼奶,直到五六个月大。
但是到了一个半月后,就已经能消化⾁食了。三四个月大的小狼崽便会跟随父⺟一同打猎,学习捕猎技巧与各种求生之道。到了半岁大,便可以自己捕食。算算时间,这些小狼崽不过只有三四个月大而已。而很明显,这几只狼是一家子。
余生的大笑让两只成年狼一愣,它们捕食过的鹿和其他动物也不少。没有一种是在见到它们后,会有如此表情的。不是惊恐不安,就是掉头就跑。有勇气当面挑战的都很少。
不过,这成年狼的捕食经验也确实丰富,那头公狼在一愣后,趁着余生和小细犬的倏忽,竟是直袭夏尔马。夏尔马天生胆小,虽然体积比公狼大多了,但却不敢应战,扭头便跑。余生一声暴喝,反应的速度远在那头公狼的预料之上。
转瞬之间欺近公狼,一脚踹在公狼的肚子上。以余生武学的造诣,这一脚若不是脚下留情,公狼的內脏非给踹爆了不可。饶是如此,这一脚也踹得公狼倒飞数米,重重摔在地上,哀鸣一声。半天爬不起来。
而在公狼进击之时,那头⺟狼和几头小狼的⾝形也动了起来。几头小狼一拥而上,围住小细犬。那头⺟狼则向余生和夏尔马处奔来。却不料,兔起鹘落之间,形势陡变。公狼被余生一脚踹飞,⺟狼才冲到一半。
在⺟狼见势不妙,想要调头就跑时,却已经晚了。余生冲上去,又是一脚踹在⺟狼的肚子上。狼天生的撕咬和搏斗能力,对于余生这个武学宗师而言,根本就毫无用处。两只成年狼就此倒了大霉,余生也不想杀他们,摁住两头狼便是一阵拳打脚踢。揍得两头狼哀鸣不已。比后世那些受虐待的狗还可怜。
而几头小狼根本不是以速度著称的小细犬的对手,小细犬瞅准一个空当,便叼住了一只小狼的脖子。要不余生叫了一声:“不准咬死了!”这几匹小狼一个都活不了。
自然界从来都是弱⾁強食,而狼的智商又⾼,在发现确实搞不定余生之后,便老实了下来。余生把他们揍了一顿之后,两只狼也不跑,蹲坐在一旁,低头搭眼的等着余生把那五只小狼也放掉。
余生两世为人,对犬科动物从来都有莫名的好感。要不然当年也不会收留小细犬。对于几只叫得奶声奶气的小狼,自然也没有什么恶感。而且看来这几只小狼也是真饿了。无论小细犬怎么驱赶,也拼命的往余生烤熟的那些兔子⾁上凑。
余生见两只成年狼老实了之后,将剩下的兔子⾁撕开,分成五份,喂给五只小狼。而此时夏尔马也被他的老大莱恩给找了回来。看其鬃⽑上的伤口,想来莱恩没少揍这个体积大巨,胆子巨小,丢人现眼的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