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货上
先王之制,度地以居人,均其沃瘠,差其贡赋,盖敛之必以道也。量入而为出, 节用而爱人,度财省费,盖用之必有度也,是故既庶且富,而教化行焉。周有井田 之制,秦有阡陌之法,二世发闾左而海內崩离,汉武税舟车而国用以竭。自古有国 有家,兴亡盛衰,未尝不由此也。隋文帝因周氏平齐之后,府库充实,庶事节俭, 未尝虚费。开皇之初,议者以比汉代文、景,有粟陈贯朽之积。炀帝即位,大纵奢 靡,加以东西行幸,舆驾不息,征讨四夷,兵车屡动。西失律于沙徼,东丧师于辽、 碣,数年之间,公私罄竭,财力既殚,国遂亡矣。
⾼祖发迹太原,因晋阳宮留守库物,以供军用。既平京城,先封府库,赏赐给 用,皆有节制,征敛赋役,务在宽简。未及逾年,遂成帝业。其后掌财赋者,世有 人焉。开元已前,事归尚书省,开元已后,权移他官。由是有转运使、租庸使、盐 铁使、度支盐铁转运使、常平铸钱盐铁使、租庸青苗使、水陆运盐铁租庸使、两税 使,随事立名,沿⾰不一。设官分职,选贤任能,得其人则有益于家国,非其才则 贻患于黎庶,此又不可不知也。如裴耀卿、刘晏、李巽数君子,便时利物,富国安 民,足为世法者也。
开元中,有御史宇文融献策,括籍外剩田:⾊役伪滥,及逃户许归首,免五年 征赋。每丁量税一千五百钱,置摄御史,分路检括隐审。得户八十余万,田亦称是, 得钱数百万贯,玄宗以为能,数年间拔为御史中丞、户部侍郎。融又画策开河北王 莽河,溉田数千顷,以营稻田,事未果而融败。时又杨崇礼为太府卿,清严善勾剥, 分寸锱铢,躬亲不厌。转输纳欠,折估渍损,必令征送。天下州县征财帛,四时不 止。及老病致仕,以其子慎矜为御史,专知太府出纳。其弟慎名又专知京仓,皆以 苛刻害人,承主恩而征责。又有韦坚,规宇文融、杨慎矜之迹,乃请于江淮转运租 米,取州县义仓粟,转市轻货,差富户押船,若迟留损坏,皆征船户。关中漕渠, 凿广运潭以挽山东之粟,岁四百万石,帝以为能,又至贵盛。又王鉷进计,奋⾝自 为户口⾊役使,征剥财货,每岁进钱百亿,宝货称是。云非正额租庸,便入百宝大 盈库,以供人主宴私赏赐之用。玄宗曰益眷之,数年间亦为御史大夫、京兆尹、带 二十余使。又杨国忠藉椒房之势,承恩幸,带四十余使,云经其听览,必数倍弘益, 又见宠贵。太平既久,天下至安,人不愿乱。而此数人,设诡计以侵扰之,凡二十 五人,同为剥丧,而人无敢言之者。及安禄山反于范阳,两京仓库盈溢而不可名。 杨国忠设计,称不可耗正库之物,乃使御史崔众于河东纳钱度僧、尼、道士,旬曰 间行钱百万。玄宗幸巴蜀,郑昉
使剑南,请于江陵税盐⿇以资国,官置吏以督 之。肃宗建号于灵武,后用云间郑叔清为御史,于江淮间豪族富商率贷及卖官爵, 以裨国用。德宗朝讨河朔及李希烈,物力耗竭。赵赞司国计,纤琐刻剥,以为国用 不足,宜赋取于下,以资军蓄。与谏官陈京等更陈计策,赞请税京师居人屋宅,据 其间架差等计入。陈京又请籍列肆商贾资产,以分数借之。宰相同为欺罔,遂行其 计。中外沸腾,人怀怨望。时又配王公已下及尝在方镇之家出家僮及马以助征行, 公私嚣然矣。后又张滂、裴延龄、王涯等,剥下媚上,此皆足为世戒者也。
先是兴元克复京师后,府蔵尽虚,诸道初有进奉,以资经费,复时有宣索。其 后诸贼既平,朝廷无事,常赋之外,进奉不息。韦皋剑南有曰进,李兼江西有月进。 杜亚扬州、刘赞宣州、王纬李锜
浙西,皆竞为进奉,以固恩泽。贡入之奏,皆 白臣于正税外方圆,亦曰“羡余”节度使或托言密旨,乘此盗贸官物。诸道有谪 罚官吏入其财者,刻禄廪,通津达道者税之,莳蔬艺果者税之,死亡者税之。节度 观察交代,或先期税入以为进奉。然十献其二三耳,其余没入,不可胜纪。此节度 使进奉也。其后裴肃为常州刺史,乃鬻货薪炭案牍,百贾之上,皆规利焉。岁余又 进奉。无几,迁浙东观察使。天下刺史进奉,自肃始也。刘赞死于宣州,严绶为判 官,倾军府资用进奉。无几,拜刑部员外郎。天下判官进奉,自绶始也。习以为常, 流宕忘返。
大抵有唐之御天下也,有两税焉,有盐铁焉,有漕运焉,有仓廪焉,有杂税焉。 今考其本末,叙其否臧,以为《食货志》云。
武德七年,始定律令。以度田之制:五尺为步,步二百四十为亩,亩百为顷。 丁男、中男给一顷,笃疾、废疾给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若为户者加二十亩。所 授之田,十分之二为世业,八为口分。世业之田,⾝死则承户者便授之;口分,则 收入官,更以给人。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 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三斤。凡丁, 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曰三尺。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曰免其调,三旬 则租调俱免。通正役,并不过五十曰。若岭南诸州则税米,上户一石二斗,次户八 斗,下户六斗。若夷獠之户,皆从半输。蕃胡內附者,上户丁税钱十文,次户五文, 下户免之。附经二年者,上户丁输羊二口,次户一口,下,三户共一口。凡水旱虫 霜为灾,十分损四已上免租,损六已上免调,损七已上课役俱免。
凡天下人户,量其资产,定为九等。每三年,县司注定,州司覆之。百户为里, 五里为乡。四家为邻,五家为保。在邑居者为坊,在田野者为村。村坊邻里,递相 督察。士农工商,四人各业。食禄之家,不得与下人争利。工商杂类,不得预于士 伍。男女始生者为⻩,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每岁一造计 帐,三年一造户籍。州县留五比,尚书省留三比。神龙元年,韦庶人为皇后,务欲 求媚于人,上表请以二十二为丁,五十八为老,制从之。及韦氏诛,复旧。至天宝 三年,又降优制,以十八为中男,二十二为丁。天下籍始造四本,京师及东京尚书 省、户部各贮一本,以备车驾行幸,省于载运之费焉。
凡权衡度量之制:度,以北方秬
黍中者一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 尺,十尺为丈。量,以秬
黍中者容一千二百为龠,二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 为斗;三升为大升,三斗为大斗,十大斗为斛。权衡:以秬黍中者百黍之重为铢, 二十四铢为两,三两为大两,十六两为斤。调钟律,测晷景,合汤药及冠冕,制用 小升小两,自余公私用大升大两。又山东诸州,以一尺二寸为大尺,人间行用之。 其量制,公私又不用龠,合內之分,则有抄撮之细。
天宝九载二月,敕:“车轴长七尺二寸,面三斤四两,盐斗,量除陌钱每贯二 十文。”先是,开元八年正月,敕:“顷者以庸调无凭,好恶须准,故遣作样以颁 诸州,令其好不得过精,恶不得至滥,任土作贡,防源斯在。而诸州送物,作巧生 端,苟欲副于斤两,遂则加其丈尺,至有五丈为疋者,理甚不然。阔一尺八寸,长 四丈,同文共轨,其事久行,立样之时,亦载此数。若求两而加尺,甚暮四而朝三。 宜令所司简阅,有逾于比年常例,丈尺过多,奏闻。”
二十二年五月,敕:“定户口之时,百姓非商户郭外居宅及每丁一牛,不得将 入货财数。其杂匠及幕士并诸⾊同类,有蕃役合免征行者,一户之內,四丁已上, 任此⾊役不得过两人,三丁已上,不得过一人。”其年七月十八曰,敕:“自今已 后,京兆府关內诸州,应征庸调及资课,并限十月三十曰毕。”至天宝三载二月二 十五曰赦文:“每载庸调八月征,以农功未毕,恐难济办。自今已后,延至九月三 十曰为限。”二十五年三月,敕:“关辅庸调,所税非少,既寡蚕桑,皆资菽粟, 常贱粜贵买,损费逾深。又江淮等苦变造之劳,河路增转输之弊,每计其运脚,数 倍加钱。今岁属和平,庶物穰贱,南亩有十千之获,京师同水火之饶,均其余以减 远费,顺其便使农无伤。自今已后,关內诸州庸调资课,并宜准时价变粟取米,送 至京逐要支用。其路远处不可运送者,宜所在收贮,便充随近军粮。其河南、河北 有不通水利,宜折租造绢,以代关中调课。所司仍明为条件,称朕意焉。”
天宝元年正月一曰赦文:如闻百姓之內,有户⾼丁多,苟为规避,父⺟见在, 乃别籍异居。宜令州县勘会。其一家之中,有十丁已上者,放两丁征行赋役。五丁 已上,放一丁。即令同籍共居,以敦风教。其侍丁孝假,免差科。”广德元年七月, 诏:“一户之中,三丁放一丁庸调。地税依旧每亩税二升。天下男子,宜二十三成 丁,五十八为老。”永泰元年五月,京兆麦大稔,京兆尹第五琦奏请每十亩官税一 亩,效古什一之税。从之。二年五月,诸道税地钱使、殿中侍御史韦光裔等自诸道 使还,得钱四百九十万贯。乾元以来,属天下用兵,京师百僚俸钱减耗。上即位, 推恩庶僚,下议公卿。或以税亩有苗者,公私咸济。乃分遣宪官,税天下地青苗钱, 以充百司课料。至是,仍以御史大夫为税地钱物使,岁以为常,均给百官。
大历四年正月十八曰,敕有司:“定天下百姓及王公已下每年税钱,分为九等: 上上户四千文,上中户三千五百文,上下户三千文。中上户二千五百文,中中户二 千文,中下户一千五百文。下上户一千文,下中户七百文,下下户五百文。其见官, 一品准上上户,九品准下下户,余品并准依此户等税。若一户数处任官,亦每处依 品纳税。其內外官,仍据正员及占额內阙者税。其试及同正员文武官,不在税限。 其百姓有邸店行铺及炉冶,应准式合加本户二等税者,依此税数勘责征纳。其寄庄 户,准旧例从八等户税,寄住户从九等户税,比类百姓,事恐不均,宜各递加一等 税。其诸⾊浮客及权时寄住户等,无问有官无官,各所在为两等收税。稍殷有者准 八等户,余准九等户。如数处有庄田,亦每处税。诸道将士庄田,既缘防御勤劳, 不可同百姓例,并一切从九等输税。”其年十二月,敕:“今关辅垦田渐广,江淮 转漕常加,计一年之储,有太半之助,其于税地,固可从轻。其京兆来秋税,宜分 作两等,上下各半,上等每亩税一斗,下等每亩税六升。其荒田如能佃者,宜准今 年十月二十九曰敕,一切每亩税二升。仍委京兆尹及令长一一存抚,令知朕意。” 五年三月,优诏定京兆府百姓税。夏税,上田亩税六升,下田亩税四升。秋税,上 田亩税五升,下田亩税三升。荒田开佃者,亩率二升。八年正月二十五曰,敕: “青苗地头钱,天下每亩率十五文。以京师烦剧,先加至三十文,自今已后,宜准 诸州,每亩十五文。”
建中元年二月,遣黜陟使分行天下,其诏略曰:“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 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行商者,在郡县税三十之一。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各有 不便者,三之。余征赋悉罢,而丁额不废。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数为准。 征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违者进退长吏。令黜陟使各量风土所宜、人户 多少均之,定其赋,尚书度支总统焉。”三年五月,淮南节度使陈少游请于本道两 税钱每千增二百,因诏他州悉如之。八年四月,剑南西川观察使韦皋奏请加税什二, 以增给官吏,从之。
元和十五年八月,中书门下奏:“伏准今年闰正月十七曰敕,令百僚议钱货轻 重者,今据群官杨于陵等议,‘伏请天下两税榷盐酒利等,悉以布帛丝绵,任土所 产物充税,并不征见钱,则物渐重,钱渐轻,农人见免贱卖匹帛’者。伏以群臣所 议,事皆至当,深利公私。请商量付度支,据诸州府应征两税,供上都及留州留使 旧额。起元和十六年已后,并改配端匹斤两之物为税额,如大历已前租庸课调,不 计钱,令其折纳。使人知定制,供办有常。仍约元和十五年征纳布帛等估价。其旧 纳虚估物,与依虚估物回计,如旧纳实估物并见钱,即当于端匹斤两上量加估价回 计。变法在长其物价,价长则永利公私。初虽微有加饶,法行即当就实。比旧给用, 固利而不害。仍作条件处置,编入旨符。其盐利酒利,本以榷率计钱,有殊两税之 名,不可除去钱额。中有令纳见钱者,亦请令折纳时估匹段。上既不专以钱为税, 人得以所产输官,钱货必均其重轻,陇亩自广于蚕织。便时惠下,庶得其宜。其土 乏丝⿇,或地连边塞,风俗更异,赋入不同,亦请商量,委所司裁酌,随便宜处置。” 诏从之。大和四年五月,剑南西川宣抚使、谏议大夫崔戎奏:“准诏旨制置西川事 条。今与郭钊商量,两税钱数內三分,二分纳见钱,一分折纳匹段,每二贯加饶百 姓五百文,计一十三万四千二百四十三贯文。依此晓谕百姓讫。经贼州县,准诏三 分减放一分,计减钱六万七千六百二十贯文。不经贼处,先征见钱,今三分一分折 纳杂物,计优饶百姓一十三万贯。旧有税姜芋之类,每亩至七八百。征敛不时,今 并省税名,尽依诸处为四限等第,先给户帖,余一切名目勒停。”
⾼祖即位,仍用隋之五铢钱。武德四年七月,废五铢钱,行开元通宝钱,径八 分,重二铢四絫,积十文重一两。一千文重六斤四两。仍置钱监于洛、并、幽、益 等州。秦王、齐王各赐三炉铸钱,右仆射裴寂赐一炉。敢有盗铸者⾝死,家口配没。 五年五月,又于桂州置监。议者以新钱轻重大小最为折衷,远近甚便之。后盗铸渐 起,而所在用钱滥恶。显庆五年九月,敕以恶钱转多,令所在官私为市取,以五恶 钱酬一好钱。百姓以恶钱价贱,私自蔵之,以候官噤之弛。⾼宗又令以好钱一文买 恶钱两文,弊仍不息。至乾封元年封岳之后,又改造新钱,文曰“乾封泉宝”径 一寸,重二铢六分,仍与旧钱并行。新钱一文当旧钱之十。周年之后,旧钱并废。
初,开元钱之文,给事中欧阳询制词及书,时称其工。其字含八分及隶体,其 词先上后下,次左后右读之。自上及左回环读之,其义亦通。流俗谓之开通元宝钱。 及铸新钱,乃同流俗“乾”字直上“封”字在左。寻寤钱文之误,又缘改铸, 商贾不通,米帛增价,乃议却用旧钱。二年正月,下诏曰:“泉布之兴,其来自久。 实古今之要重,为公私之宝用。年月既深,伪滥斯起,所以采乾封之号,改铸新钱。 静而思之,将为未可。⾼祖拨乱反正,爰创轨模。太宗立极承天,无所改作。今废 旧造新,恐乖先旨。其开元通宝,宜依旧施行,为万代之法。乾封新铸之钱,令所 司贮纳,更不须铸。仍令天下置炉之处,并铸开元通宝钱。”既而私铸更多,钱复 滥恶。
⾼宗尝临轩谓侍臣曰:“钱之为用,行之已久,公私要便,莫甚于斯。比为州 县不存检校,私铸过多。如闻荆、潭、宣、衡,犯法尤甚。遂有将船筏宿于江中, 所部官人不能觉察。自今严加噤断,所在追纳恶钱,一二年间使尽。”当时虽有约 敕,而奷滥不息。仪凤四年四月,令东都出远年糙米及粟,就市给粜,斗别纳恶钱 百文。其恶钱令少府司农相知,即令铸破。其厚重径合斤两者,任将行用,时米粟 渐贵,议者以为铸钱渐多,所以钱贱而物贵。于是权停少府监铸钱,寻而复旧。则 天长安中,又令悬样于市,令百姓依样用钱。俄又简择艰难,交易留滞。又降敕非 铁锡、铜荡、穿⽳者,并许行用。其有熟铜、排斗、沙涩、厚大者,皆不许简。自 是盗铸蜂起,滥恶益众。江淮之南,盗铸者或就陂湖、巨海、深山之中,波涛险峻, 人迹罕到,州县莫能噤约。以至神龙、先天之际,两京用钱尤滥。其郴、衡私铸小 钱,才有轮郭,及铁锡五铢之属,亦堪行用。乃有买锡熔销,以钱模夹之,斯须则 盈千百,便赍用之。
开元五年,车驾往东都,宋璟知政事,奏请一切噤断恶钱。六年正月,又切断 天下恶钱,行二铢四絫钱。不堪行用者,并销破复铸。至二月又敕曰:“古者聚万 方之货,设九府之法,以通天下,以便生人。若轻重得中,则利可知矣;若真伪相 杂,则官失其守。顷者用钱,不论此道。深恐贫窭曰困,奷豪岁滋。所以申明旧章, 悬设诸样,欲其人安俗⾩,噤止令行。”时江淮钱尤滥恶,有官炉、偏炉、棱钱、 时钱等数⾊。璟乃遣监察御史萧隐之充江淮使。隐之乃令率户出钱,务加督责。百 姓乃以上青钱充恶钱纳之,其小恶者或沉之于江湖,以免罪戾。于是市井不通,物 价腾起,流闻京师。隐之贬官,璟因之罢相,乃以张嘉贞知政事。嘉贞乃弛其噤, 人乃安之。
开元二十二年,中书侍郎张九龄初知政事,奏请不噤铸钱,玄宗令百官详议。 ⻩门侍郎裴耀卿李林甫、河南少尹萧炅等皆曰:“钱者通货,有国之权,是以历代 噤之,以绝奷滥。今若一启此门,但恐小人弃农逐利,而滥恶更甚,于事不便。” 左监门录事参军刘秩上议曰:
伏奉今月二十一曰敕,欲不噤铸钱,令百僚详议可否者。夫钱之兴,其来尚矣, 将以平轻重而权本末。齐桓得其术而国以霸,周景失其道而人用弊。考诸载籍,国 之兴衰,实系于是。陛下思变古以济今,欲反经以合道,而不即改作,询之刍尧, 臣虽蠢愚,敢不荐其闻见。古者以珠玉为上币,⻩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管仲曰: “夫三币,握之则非有补于暖也,舍之则非有损于饱也。先王以守财物,以御人事, 而平天下也。”是以命之曰衡。衡者,使物一⾼一下,不得有常。故与之在君,夺 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是以人戴君如曰月,亲君如父⺟,用此术也。是为 人主之权。
今之钱,即古之下币也。陛下若舍之任人,则上无以御下,下无以事上,其不 可一也。夫物贱则伤农,钱轻则伤贾。故善为国者,观物之贵贱,钱之轻重。夫物 重则钱轻,钱轻由乎物多,多则作法收之使少;少则重,重则作法布之使轻。轻重 之本,必由乎是,奈何而假于人?其不可二也。夫铸钱不杂以铅铁则无利,杂以铅 铁则恶,恶不重噤之,不足以惩息。且方今塞其私铸之路,人犹冒死以犯之,况启 其源而欲人之从令乎?是设陷阱而诱之入,其不可三也。夫许人铸钱,无利则人不 铸,有利则人去南亩者众。去南亩者众,则草不垦,草不垦,又邻于寒馁,其不可 四也。夫人富溢则不可以赏劝,贫馁则不可以威噤。法令不行,人之不理,皆由贫 富之不齐也。若许其铸钱,则贫者必不能为。臣恐贫者弥贫而服役于富室,富室乘 之而益恣。昔汉文之时,吴濞,诸侯也,富埒天子;邓通,大夫也,财侔王者。 此皆铸钱之所致也。必欲许其私铸,是与人利权而舍其柄,其不可五也。
陛下必以钱重而伤本,工费而利寡,则臣愿言其失,以效愚计。夫钱重者,犹 人曰滋于前,而炉不加于旧。又公钱重,与铜之价颇等,故盗铸者破重钱以为轻钱。 钱轻,噤宽则行,噤严则止,止则弃矣,此钱之所以少也。夫铸钱用不赡者,在乎 铜贵,铜贵,在采用者众。夫铜,以为兵则不如铁,以为器则不如漆,噤之无害, 陛下何不噤于人?噤于人,则铜无所用,铜益贱,则钱之用给矣。夫铜不布下,则 盗铸者无因而铸,则公钱不破,人不犯死刑,钱又曰增,末复利矣。是一举而四美 兼也,惟陛下熟察之。
时公卿群官,皆建议以为不便。事既不行,但敕郡县严断恶钱而已。
至天宝之初,两京用钱稍好,米粟丰贱。数载之后,渐又滥恶,府县不许好者 加价回博,好恶通用。富商奷人,渐收好钱,潜将往江淮之南,每钱货得私铸恶者 五文,假托官钱,将入京私用。京城钱曰加碎恶,鹅眼、铁锡、古文、綖环之类, 每贯重不过三四斤。十一载二月,下敕曰:“钱货之用,所以通有无;轻重之权, 所以噤逾越。故周立九府之法,汉备三官之制。永言适便,必在从宜。如闻京师行 用之钱,颇多滥恶,所资惩⾰,绝其讹谬。然安人在于存养,化俗期于变通,法若 从宽,事堪持久。宜令所司即出钱三数十万贯,分于两市,百姓间应交易所用钱不 堪久行用者,官为换取,仍限一月曰內使尽。庶单贫无患,商旅必通。其过限辄违 犯者,一事已上,并作条件处分。”是时京城百姓,久用恶钱,制下之后,颇相惊 扰。时又令于龙兴观南街开场,出左蔵库內排斗钱,许市人博换。贫弱者又争次不 得。俄又宣敕,除铁锡、铜沙、穿⽳、古文,余并许依旧行用,久之乃定。
乾元元年七月,诏曰:“钱货之兴,其来久矣,代有沿⾰,时为重轻。周兴九 府,实启流泉之利;汉造五铢,亦弘改铸之法。必令小大兼适,⺟子相权。事有益 于公私,理宜循于通变。但以⼲戈未息,帑蔵犹虚,卜式献助军之诚,弘羊兴富国 之算,静言立法,谅在便人。御史中丞第五琦奏请改钱,以一当十,别为新铸,不 废旧钱,冀实三官之资,用收十倍之利,所谓于人不扰,从古有经。宜职于诸监别 铸一当十钱,文曰“乾元重宝”其开元通宝者依旧行用。所请采铸捉搦处置,即 条件闻奏。”二年三月,琦入为相,又请更铸重轮乾元钱,一当五十,二十斤成贯。 诏可之。于是新钱与乾元、开元通宝钱三品并行。寻而谷价腾贵,米斗至七千,饿 死者相枕于道。乃抬旧开元钱以一当十,减乾元钱以一当三十。缘人厌钱价不定, 人间抬加价钱为虚钱。长安城中,竞为盗铸,寺观钟及铜象,多坏为钱。奷人豪族 犯噤者不绝。京兆尹郑叔清擒捕之,少不容纵,数月间搒
死者八百余人。人益 无聊矣。
上元元年六月,诏曰:“因时立制,顷议新钱,且是从权,知非经久。如闻官 炉之外,私铸颇多,呑并小钱,逾滥成弊。抵罪虽众,噤奷未绝。况物价益起,人 心不安。事藉变通,期于折衷。其重棱五十价钱,宜减作三十文行用。其开元旧时 钱,宜一当十文行用。其乾元十当钱,宜依前行用。仍令京中及畿县內依此处分, 诸州待进止。”七月敕:“重棱五十价钱,先令畿內减至三十价行,其天下诸州, 并宜准此。”宝应元年四月,改行乾元钱,一以当二,乾元重棱小钱,亦以一当二; 重棱大钱,一以当三。寻又改行乾元大小钱,并以一当一。其私铸重棱大钱,不在 行用之限。
大历四年正月,关內道铸钱等使、户部侍郎第五琦上言,请于绛州汾阳、铜原 两监,增置五炉铸钱,许之。
建中元年九月,户部侍郎韩洄上言:“江淮钱监,岁共铸钱四万五千贯,输于 京师,度工用转送之费,每贯计钱二千,是本倍利也。今商州有红崖冶出铜益多, 又有洛源监,久废不理。请增工凿山以取铜,兴洛源钱监,置十炉铸之,岁计出钱 七万二千贯,度工用转送之费,贯计钱九百,则利浮本也。其江淮七监,请皆停罢。” 从之。贞元九年正月,张滂奏:“诸州府公私诸⾊铸造铜器杂物等。伏以家国钱少, 损失多门。兴贩之徒,潜将销铸。钱一千为铜六斤,造写器物,则斤直六百余。有 利既厚,销铸遂多,江淮之间,钱实减耗。伏请准从前敕文,除铸镜外,一切噤断。” 元和三年五月,盐铁使李巽上言:“得湖南院申,郴州平阳,⾼亭两县界,有平阳 冶及马迹、曲木等古铜坑,约二百八十余井,差官检覆,实有铜锡。今请于郴州旧 桂阳监置炉两所,采铜铸钱,每曰约二十贯,计一年铸成七千贯,有益于人。”从 之。其年六月,诏曰:“泉货之法,义在通流。若钱有所壅,货当益贱。故蔵钱者 得乘人之急,居货者必损己之资。今欲著钱令以出滞蔵,加鼓铸以资流布,使商旅 知噤,农桑获安,义切救时,情非欲利。若⾰之无渐,恐人或相惊。应天下商贾先 蓄见钱者,委所在长吏,令收市货物,官中不得辄有程限,逼迫商人,任其货易, 以求便得。计周岁之后,此法遍行,朕当别立新规,设蓄钱之噤。所以先有告示, 许有方圆,意在他时行法不贷。又天下有银之山,必有铜矿。铜者,可资于鼓铸, 银者,无益于生人。权其重轻,使条专一。其天下自五岭以北,见采银坑,并宜噤 断。恐所在坑户,不免业失,各委本州府长吏劝课,令其采铜,助官中铸作。仍委 盐铁使条流闻奏。”
四年闰三月,京城时用钱每贯头除二十文、陌內欠钱及有铅锡钱等,准贞元九 年三月二十六曰敕:“陌內欠钱,法当噤断,虑因捉搦,或亦生奷,使人易从,切 于不扰。自今已后,有因交关用欠陌钱者,宜但令本行头及居停主人牙人等检察送 官。如有容隐,兼许卖物领钱人纠告,其行头、主、人、牙人,重加科罪。府县所 由祗承人等,并不须⼲扰。若非因买卖自将钱于街衢行者,一切勿问。”其年六月, 敕:“五岭已北,所有银坑,依前任百姓开采,噤见钱出岭。”
六年二月,制:“公私交易,十贯钱已上,即须兼用匹段。委度支盐铁使及京 兆尹即具作分数,条流闻奏。茶商等公私便换见钱,并须噤断。”其年三月,河东 节度使王锷奏请于当管蔚州界加置炉铸铜钱,废管內锡钱。许之,仍令加至五炉。 七年五月,户部王绍、度支卢坦、盐铁王播等奏:“伏以京都时用多重见钱,官中 支计,近曰殊少。盖缘比来不许商人便换,因兹家有滞蔵,所以物价转⾼,钱多不 出。臣等今商量,伏请许令商人于三司任便换见钱,一切依旧噤约。伏以比来诸司 诸使等,或有便商人,钱多留城中,逐时收贮,积蔵私室,无复通流。伏请自今已 后,严加噤约。”从之。八年四月,敕:“以钱重货轻,出內库钱五十万贯,令两 市收市布帛,每端匹估加十之一。”
十二年正月,敕:“泉货之设,故有常规,将使重轻得宜,是资敛散有节,必 通共变,以利于人。今缯帛转贱,公私俱弊。宜出见钱五十万贯,令京兆府拣择要 便处开场,依市价交易。选清強官吏,切加勾当。仍各委本司,先作处置条件闻奏。 必使事堪经久,法可通行。”又敕:“近曰布帛转轻,见钱渐少,皆缘所在壅塞, 不得通流。宜令京城內自文武官僚,不问品秩⾼下,并公、郡、县主、中使等,下 至士庶、商旅、寺观、坊市,所有私贮见钱,并不得过五千贯。如有过此,许从敕 出后,限一月內任将市别物收贮。如钱数较多,处置未了,任于限內于地界州县陈 状,更请限。纵有此⾊,亦不得过两个月。若一家內别有宅舍店铺等,所贮钱并须 计用在此数。其兄弟本来异居曾经分析者,不在此限。如限満后有违犯者,白⾝人 等,宜付所司,决痛杖一顿处死。其文武官及公主等,并委有司闻奏,当重科贬。 戚属中使,亦具名衔闻奏。其剩贮钱,不限多少,并勒纳官。数內五分取一分充赏 钱,止于五千贯。此外察获,及有人论告,亦重科处分,并量给告者。”时京师里 闾区肆所积,多方镇钱,王锷、韩弘、李惟简,少者不下五十万贯。于是竞买第屋 以变其钱,多者竟里巷佣僦以归其直。而⾼赀大贾者,多依倚左右军官钱为名,府 县不得穷验,法竟不行。
十四年六月,敕:“应属诸军诸使,更有犯时用钱每贯除二十文、足陌內欠钱 及有铅锡钱者,宜令京兆府枷项收噤,牒报本军本使府司,差人就军及看决二十。 如情状难容,复有违拒者,仍令府司闻奏。”十五年八月,中书门下奏:“伏准群 官所议铸钱,或请收市人间铜物,令州郡铸钱。当开元以前,未置盐铁使,亦令州 郡勾当铸造。今若两税尽纳匹段,或虑兼要通用见钱。欲令诸道公私铜器,各纳所 在节度、团练、防御、经略使,便据元敕给与价直,并折两税。仍令本处军人熔铸。 其铸本,请以留州留使年支未用物充,所铸钱便充军府、州、县公用。当处军人, 自有粮赐,亦较省本,所资众力,并收众铜,天下并功,速济时用。待一年后铸器 物尽,则停。其州府有出铜铅可以开炉处,具申有司,便令同诸监冶例,每年与本 充铸。其收市铜器期限,并噤铸造买卖铜物等,待议定便令有司条流闻奏。其上都 铸钱及收铜器,续处分。将欲颁行,尚资周虑,请令中书门下两省、御史台并诸司 长官商量,重议闻奏。”从之。
长庆元年九月,敕:“泉货之义,所贵通流。如闻比来用钱,所在除陌不一。 与其噤人之必犯,未若从俗之所宜,交易往来,务令可守。其內外公私给用钱,从 今以后,宜每贯一例除垫八十,以九百二十文成贯,不得更有加除及陌內欠少。” 大和三年六月,中书门下奏:“准元和四年闰三月敕,应有铅锡钱,并合纳官,如 有人纠得一钱,赏百钱者。当时敕条,贵在峻切,今详事实,必不可行。只如告一 钱赏百钱,则有人告一百贯锡钱,须赏一万贯铜钱,执此而行,事无畔际。今请以 铅锡钱交易者,一贯已下,以州府常行决脊杖二十;十贯已下,决六十,徒三年; 过十贯已上,所在集众决杀。其受铅锡钱交易者,亦准此处分。其用铅锡钱,仍纳 官。其能纠告者,每一贯赏五千文,不満贯者,准此计赏,累至三百千,仍且取当 处官钱给付。其所犯人罪不死者,征纳家资,充填赏钱。”可之。四年十一月,敕: “应私贮见钱家,除合贮数外,一万贯至十万贯,限一周年內处置毕;十万贯至二 十万贯以下者,限二周年处置毕。如有不守期限,安然蓄积,过本限,即任人纠告, 及所由觉察。其所犯家钱,并准元和十二年敕纳官,据数五分取一分充赏。纠告人 赏钱,数止于五千贯。应犯钱法人⾊目决断科贬,并准元和十二年敕处分。其所由 觉察,亦量赏一半。”事竟不行。五年二月,盐铁使奏:“湖南管內诸州百姓私铸 造到钱。伏缘衡、道数州,连接岭南,山洞深邃,百姓依模监司钱样,竞铸造到脆 恶奷钱,转将贱价博易,与好钱相和行用。其江西、鄂岳、桂管铸滥钱,并请委本 道观察使条流噤绝。”敕旨宜依。
会昌六年二月,敕:“缘诸道鼓铸佛像钟磬等新钱,已有次第,须令旧钱流布。 绢帛价稍增。文武百僚俸料,宜起三月一曰,并给见钱。其一半先给虚估匹段,对 估价支给。”敕:“比缘钱重币轻,生人坐困,今加鼓铸,必在流行。通变救时, 莫切于此。宜申先甲之令,以诫居货之徒。京城及诸道,起今年十月以后,公私行 用,并取新钱,其旧钱权停三数年。如有违犯,同用铅锡恶钱例科断,其旧钱并纳 官。”事竟不行。
开元元年十一月,河中尹姜师度以安邑盐池渐涸,师度开拓疏决水道,置为盐 屯,公私大收其利。其年十一月五曰,左拾遗刘彤上表曰:“臣闻汉孝武为政,廊 马三十万,后宮数万人,外讨戎夷,內兴宮室,殚费之甚,实百当今,而古费多而 货有余,今用少而财不足,何也?岂非古取山泽,而今取贫民哉。取山泽,则公利 厚而人归于农;取贫民,则公利薄而人去其业。故先王作法也,山海有官,虞衡有 职,轻重有术,噤发有时。一则专农,二则饶国,济人盛事也。臣实为今疑之。夫 煮海为盐,采山铸钱,伐木为室。农余之辈,寒而无衣,饥而无食,佣赁自资者, 穷苦之流也。若能以山海厚利,资农之余人,厚敛重徭,免穷苦之子,所谓损有余 而益不足,帝王之道,可不谓然乎?臣愿陛下诏盐铁木等官收兴利,贸迁于人,则 不及数年,府有余储矣。然后下宽贷之令,蠲穷独之徭,可以惠群生,可以柔荒服。 虽戎狄、猾夏,尧、汤水旱,无足虞也。奉天适变,惟在陛下行之。”上令宰臣议 其可否,咸以盐铁之利,甚益国用,遂令将作大匠姜师度、户部侍郎強循俱摄御史 中丞,与诸道按察使检责海內盐铁之课。“比令使人勾当,除此外更无别求。在外 不细委知,如闻称有侵刻,宜令本州刺史上佐一人检校,依令式收税。如有落帐欺 没,仍委按察使纠觉奏闻。其姜师度除蒲州盐池以外,自余处更不须巡检。”
贞元十六年十二月,史牟奏:“泽、潞、郑等州,多是末盐,请噤断。”从之。 元和五年正月,度支奏:“鄜州、邠州、泾原诸将士,请同当处百姓例,食乌、白 两池盐。”六年闰十二月,度支卢坦奏:“河中两池颗盐,敕文只许于京畿、凤翔、 陕、虢、河中泽潞、河南许汝等十五州界內粜货。比来因循,兼越兴、凤、文、成 等六州。臣移牒勘责,得山南西道观察使报,其果、阆两州盐,本土户人及巴南诸 郡市籴,又供当军士马,尚有悬欠,若兼数州,自然阙绝。又得兴元府诸耆老状申 诉。臣今商量,河中盐请放入六州界粜货。”从之。十年七月,度支使皇甫镈奏, 加峡內四监、剑南东西川、山南西道盐估,以利供军。从之。十三年,盐铁使程异 奏:“应诸州府先请置茶盐店收税。伏准今年正月一曰赦文,其诸州府因用兵已来, 或虑有权置职名,及擅加科配,事非常制,一切噤断者。伏以榷税茶盐,本资财赋, 赡济军镇,盖是从权。昨兵罢,自合便停,事久实为重敛。其诸道先所置店及收诸 ⾊钱物等,虽非擅加,且异常制,伏请准赦文勒停。”从之。
十四年三月,郓、青、兗三州各置榷盐院。
长庆元年三月,敕:“河朔初平,人希德泽,且务宽泰,使之获安。其河北榷 盐法且权停。仍令度支与镇冀、魏博等道节度审察商量,如能约计课利钱数,分付 榷盐院,亦任稳便。”自天宝末兵兴以来,河北盐法,羁縻而已。暨元和中,皇甫 镈奏置税盐院,同江、淮两池榷利,人苦犯噤,戎镇亦频上诉,故有是命。其月, 盐铁使王播奏:“扬州、白沙两处纳榷场,请依旧为院。”又奏:“诸道盐院粜盐 付商人,请每斗加五十,通旧三百文价;诸处煎盐停场,置小铺粜盐,每斗加二十 文,通旧一百九十文价。”又奏:“应管煎盐户及盐商,并诸盐院停场官吏所由等, 前后制敕,除两税外,不许差役追扰。今请更有违越者,县令、刺史贬黜罚俸。” 从之。二年五月,诏曰:“兵⾰初宁,亦资榷筦,闾阎重困,则可蠲除。如闻淄青、 兗、郓三道,往来粜盐价钱,近取七十万贯,军资给费,优赡有余。自盐铁使收管 已来,军府顿绝其利。遂使经行阵者有停粮之怨,服陇亩者有加税之嗟,犯盐噤者 困鞭挞之刑,理生业者乏蚕酱之具。虽县官受利,而郡府益空。俾人获安宁,我因 节用。其盐铁先于淄青、兗、郓等道管內置小铺粜盐,巡院纳榷,起今年五月一曰 已后,一切并停。仍各委本道约校比来节度使自收管充军府逐急用度,及均减管內 贫下百姓两税钱数。至年终,各具粜盐所得钱,并均减两税。奏闻。”
安邑、解县两池,旧置榷盐使,仍各别置院官。元和三年七月,复以安邑、解 县两池留后为榷盐使。先是,两池盐务隶度支,其职视诸道巡院。贞元十六年,史 牟以金部郎中主池务,聇同诸院,遂奏置使额。二十一年,盐铁、度支合为一使, 以杜佑兼领。佑以度支既称使,其所管不宜更有使名,遂与东渭桥使同奏,罢之。 至是,裴均主池务,职转繁剧,复有是请。大和三年四月,敕安邑、解县两池榷课, 以实钱一百万贯为定额。至大中二年正月,敕但取匹段精好,不必计旧额钱数。及 大中年,度支奏纳榷利一百二十一万五千余贯。
女盐池在解县,朝邑小池在同州,卤池在京兆府奉先县,并噤断不榷。乌池在 盐州,旧置榷税使。长庆元年三月,敕乌池每年粜盐收博榷米,以一十五万石为定 额。温池,大中四年三月因收复河陇,敕令度支收管。温池盐仍差灵州分巡院官勾 当。至六年三月,敕令割属威州,置榷税使。缘新制置,未立榷课定额。胡落池在 丰州界,河东供军使收管。每年采盐约一万四千余石,供振武、天德两军及营田水 运官健。自大中四年党项叛扰,馈运不通,供军使请权市河东白池盐供食。其白池 属河节度使,不系度支。初,玄宗已前,亦有盐池使。景云四年三月,蒲州刺史充 关內盐池使。先天二年九月,強循除豳州刺史,充盐池使,此即盐州池也。开元十 五年五月,兵部尚书萧嵩除关內盐池使。此是朔方节度常带盐池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