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世赦宥,推恩于老人绝优。开元二十三年,耕籍田。侍老百岁以上,版授上州刺史;九十以上,中州刺史;八十以上,上州司马。二十七年,赦。百岁以上,下州则史,妇人郡君;九十以上,上州司马,妇人县君;八十以上,县令,妇人乡君。天宝七载,京城七十以上,本县令;六十以上,县丞;天下侍老除官与开元等。国朝之制,百岁者始得初品官封,比唐不侔矣。淳熙三年,以太上皇帝庆寿之故,推恩稍优,遂有增年诡籍以冒荣命者。使如唐曰,将如何哉?
<br><b>译文</b>
唐代赦免罪人宽肴过失,对老人施及的恩惠非常优厚。开元二十三年,皇帝亲行籍田礼。侍奉老人百岁以上的,封给上州刺史的头衔;九十岁以上的,封中州刺史;八十以上的,封上州司马。开元二十七年,赦免天下。百岁以上的老人,封下州史,百岁以上的妇女,封为郡君;九十岁以上的老人,封上州司马,妇女封为县君;八十岁以土的,封县令,妇女封乡君。唐天宝七年,京城里七十以上的老人,依照县令的待遇;六十以上的,按县丞对待;京城外国全侍奉老人安排官衔跟开元年间一样。我们朝的制度,百岁的人才能得到初品官的封衔,跟唐代就不相等了,淳熙三年,因为太上皇帝庆寿的缘故,施加恩惠稍为优厚,于是有虚加岁数谎报籍贯来冒领光荣任命的人。如果象唐代那样,将会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