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中之疑。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b>注释及按语</b>
<strong>注释</strong>
①疑中之疑:句意为在疑阵中再布疑阵。
②比之自內,不自失也:语出《易经·比》卦。比,卦名,本卦为异卦相叠(坤下坎上)。本卦上卦为坎为为相依相赖,故名“比”比,亲比,亲密相依。本纷六二。《象》辞:“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此计运用此象理,是说在布下一重重的疑阵之后,能使来自敌內部的间谍归顺于我。
<strong>按语</strong>
间者,使敌自相疑忌也;反间者,因敌之间而间之也。如燕昭王薨,惠王自为太子时,不快于乐毅。田单乃纵反间曰:“乐毅与燕王有隙,畏诛,欲连兵王齐,齐人未附。故且缓攻即墨,以待其事。齐人唯恐他将来,即墨残矣。惠王闻之,即使骑劫代将,毅遂奔赵。又如周瑜利用曹操间谍,以间其将;陈平以金纵反间于楚军,间范增,楚王疑而去之。亦疑中之疑之局也。
<br><b>对策</b>
防范反间计应注意采取如下对策:
一、信息要封锁。凡属重要信息,特别是关键时刻的重要信息,绝对不能随便怈露出去,对所有的无关人员都要严加封锁,特别是有可能接触对方的人员更应该这样。这样即使我方的间谍被敌所收买利用,他也无法取得我方的重要报情。
二、间谍要可靠。凡我们出派的间谍,要进行全面审查,不但要求其具有做间谍的基本能力,更要有坚定的立场。所谓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与这里所讲的“慎用”是不同的。
三、报情要推敲。尽管我们出派的间谍不被收买,他所获取的报情也不一定就是很可靠的。所以对间谍带回来的报情一定要反复推敲,在推敲验证的时候,绝对不能以“自己认为应该如此”来推断。
四、多方取证印证。同一事或同一地,可以多方位地出派若⼲间谍,让他们从不同的侧面获取报情,这样我们可以将各方面的信息相互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