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年轻多情的勋爵,
你在为谁叹息?
为那永远不属于你的佳人?
…丁尼生《⽑黛》(855)
查尔斯打算立即派萨姆送个条子给那位爱尔兰医生。他边走边思考着条子的借辞…“特兰特夫人十分关心…”“在组织寻人小组时如需要费用…”或者不如说“不论在经济或别的方面,倘若我能尽绵薄之力”…诸如此类的措辞在他的脑海中浮现着。他一走进白狮旅馆,便大声告诉那个并不耳聋的马伕,叫他把萨姆从酒吧间唤出,上楼来见他。可是他一踏进起居室,便碰到那多事之曰的第三件出人意料的事。
圆桌上放着一封信短,是用黑蜡封住的。那笔迹他未曾见过:白狮旅馆,史密逊先生收。他把信打开,上面没有称谓,也没有落款。
我请求最后跟您会面一次。今天下午和明天上午我都在等着您。如您不来,我今后便永不打扰您了。
查尔斯将信短读了两三遍,随后便朝着屋外的夜空发愣。她这样莽撞,竟拿他的名声冒险,这叫他怒上心头;但她还活着,这又使他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可是,想到最后一句话所包含的威胁,他又觉得怒不可遏。萨姆走进房间,用手帕擦着嘴,那显然是说他正在吃晚饭就给叫来了。他想,中午只喝了一瓶姜汁啤酒,吃了三片阿波尼斯陈饼⼲,此时急于吃晚饭是不会受到责怪的。不过他一眼就看出,主人的心情极坏,从离开温斯亚特到现在从来没有这样坏过。
“出去打听一下,是谁送来的这封信。”
“好的,查尔斯先生。”
萨姆刚走出门口几步,查尔斯便追上来,说:“打听一下,不论是谁送来的,都要请他到楼上来。”
“好的,查尔斯先生。”
主人回到房间,心里顿时涌上远古时代灾殃的一幕,据记载,早在侏罗篮世纪,地壳变异,有的古生物嵌入海底石隙中,形成菊石,就是他带给欧內斯蒂娜的那一种。那是九千万年前的一次小小祸殃。这象是黑暗中的空电一样,一种新的启迪骤然清晰地展现在他的面前。世间万物大体如此:物竞天择带来的并非是完美无瑕,一切演变不过是周而复始。时间不过是海市蜃楼,人生只是过眼烟云。人总是在这生活的旋涡中徘徊游移而不能自拔。人类筑起的层层彩⾊幕障…历史、宗教、责任、地位…仅仅是蒙蔽现实的幻想,如同服鸦片以后所产生的幻觉一般。
萨姆带着查尔斯刚才呼唤过的那个马伕走进来。查尔斯转⾝对着他。马伕说,送信的是个孩子,是上午十点钟送来的。他说还记得那个孩子的模样,但不知道他的名字。没有,那小孩没有说谁差他来的。查尔斯很不耐烦地把他打发走,接着又很不耐烦地责问萨姆,问他⼲嘛那样大瞪着双眼。
“没有什么,查尔斯先生。”
“够了,够了,叫他们送晚饭上来。随便吃什么都行。随便什么。”
“好的,查尔斯先生。”
“还有,别再来打搅我。你可以去把东西整理整理。”
萨姆走进起居室隔壁的卧室。查尔斯站在窗前朝街上望着。这时,他借着旅馆窗口射出的光亮,看见一个小孩从街尾跑来。不一会儿,那小孩跨过下面街上的鹅卵石路面消失了。他差点儿要打开窗子喊叫起来。他凭着敏锐的直觉感到,那就是送信的孩子。他一时手足无措,尴尬异常,过了半晌他才相信,自己的判断是错误的。萨姆从卧室出来,朝门口走去,打算外出。谁知他刚走了几步,便响起了敲门声。萨姆开了大门。
敲门的是那个马伕,脸上挂着傻乎乎的微笑,好象是说这一次他保准没搞错。他手里拿着一张纸条。
“还是那个小孩,先生,我问过他了,先生。他说还是那个女人叫他送来的,先生。但他不知道她叫什么,俺们都管她叫法国…”
“别说啦,别说啦,把纸条给我。”
萨姆接过条子,交给查尔斯,他虽然对主子唯唯诺诺,但不难看出,他那表面恭顺的后面却暗蔵着一种默默的蔑视,一种深知就里的淡漠神态。他朝马伕晃晃手指,偷偷地向他挤了挤眼睛,马伕便退了出去。萨姆刚要跟着出去,查尔斯又把他叫住了。查尔斯沉默着,在斟酌既体面又使人信服的字句。
“萨姆,我最近对这儿一个不幸的女人很关心。我原先希望,也就是说,我现在仍然希望不要让特兰特夫人知道此事,你明白吗?”
“完全明白,查尔斯先生。”
“我想给这个人提供一个…发挥才能的环境。当然,事成之后我自己会告诉特兰特夫人的。这种做法只是为了使她有点又惊又喜。特兰特夫人待我那么好,这就算是一点报答吧。她也很关心那个女人呢。”
萨姆装出唯唯诺诺的样子,查尔斯暗想他真是标准的“贴⾝仆人萨姆。”他对主人十分恭顺,这与他的秉性极不相称,因此查尔斯又补充一句:“因此…当然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儿…这件事你对谁也不能讲。”
当然不讲,查尔斯先生。”萨姆看上去大为震惊,就象一个牧师被指责为赌徒似的。
查尔斯转⾝望着窗外,并未注意萨姆在⼲什么。萨姆奇怪地撅起嘴,点点头,看了主人一眼,走出去后顺手关上了门。查尔斯等萨姆走后,打开了第二封信短。
我整个下午都在等您,我…一个绝望的女人请求您的帮助。我将整夜祈祷着您的到来。明天拂晓我将在海边一个小谷仓里等您。您可以走上次走过的靠近农场的那条小路。
这张便条没有封住,那肯定是因为没有蜡,所以才用家庭女教师式的法语写的。那好象是在某所茅屋门口或在安德克立夫崖用铅笔匆匆写就的。查尔斯知道她准是躲到安德克立夫崖去了。那个小孩准是到码头去的渔家孩子,因为经安德克立夫崖去码头是条捷径,不必穿过镇子。但是,这种送信的办法是多么愚蠢,多么危险!
法国人!瓦格纳!
查尔斯紧攥着手,把那张纸条揉成一团。远方的闪电划破天空,暴风雨即将来临。他向窗外望望,大巨的雨点已经在砰砰地敲着窗子,雨水顺着窗槛向下流着。他想莎拉现在在什么地方呢?他好象看见她全⾝湿透,在电光下、暴雨中奔跑着。这使他一时间忘记了对自己的担忧。但是这真叫人受不了,而且是经过了这样的一天!
我上面加了感叹号,未免过于夸张。但不管怎样,当查尔斯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时,万般思绪一齐涌上他的心头。他在临海的窗前站定,呆呆地望着布罗德街。蓦地,他记起了她的话,她曾说过什么山楂树在布罗德街上行走。他猛地转过⾝,双手抱住头,随后入进卧室,对着镜子看看自己的脸。
但他心里很明白自己并非在做梦。他不停地自言自语:我必须做点什么,我得行动起来。他对自己的软弱无能十分恼火,真想振臂⾼呼,表明自己并非是淹没在洪水中的菊石,自己有能力拔开包围着自己的浓云。他觉得非找个人说说不行,非得把自己的灵魂暴露无遗不行。
他大步流星地回到起居室,拉拉汽灯的链条,将淡绿⾊的灯光拔到白识,随后又狠狠地拉了一下门口的铃绳。旅馆的一个老年招待闻声而来,查尔斯严厉地吩咐他去准备一杯白狮旅馆最上等的冷饮,一杯淡淡的樱桃酒和白兰地混合酒。
这种饮料曾使维多利亚时代许多人大腹便便呢。
大约四五分钟后,惊恐不定的萨姆端着晚餐盘子走上楼来。走到楼梯的一半便骤然止住步子,吃惊地望着面⾊微红的主人⾝披因弗內斯斗篷,大踏步地朝他走来。查尔斯在他上面一级的楼梯上站住,揭开餐盘上的遮布,看了看红汤、羊⾁和煮土豆,然后一声不吭地下楼了。
因弗內斯是苏格兰北部一城市,因生产斗篷而闻名。
“查尔斯先生。”
“你自己吃吧。”
主人就这样走了,而萨姆却那样呆着,眼睛死死地盯着⾝边的楼梯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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