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还有你呢!”特韦德获拍着手神气活现地叫道。
“如果他不再梦见你,你想想你会在什么地方呢?”
“那当然就在我现在的地方,”艾丽丝说。
“你甭想!”特韦德获盛气凌人地反驳道“你会无处安⾝。按说嘛,你不过是他梦中的一个物件罢了!”
“要是那边那位国王醒来,”特韦德获又说“你就会噗嗤一下,什么也不存在了,就象点尽了的蜡烛!”“我不会!”艾丽丝生气地叫嚷起来。
…路易斯·卡罗尔《镜中世界》(872)
第二天上午,查尔斯非常准时地到了火车站。他也顾不得上等人的体面了,亲自看着自己的行李装上行李车,然后找了一节空着的头等车厢。他坐下后便焦急地等着开车。开车之前,不时地有乘客探头向这节车厢里张望,但都被英国人常使用的蛇发女怪的眼睛一瞪,便吓得连忙缩回⾝子(这节车厢不是给平常人乘坐的)。汽笛声响了。查尔斯心想总算得到了自己所望渴的宁静,谁知就在这最后一刻,一张生着大胡子的脸孔出现在窗口。查尔斯冷冷地望了那人一眼,可是那人投过来更加冷酷的目光。那人急匆匆地上了车。
希腊神话中有三个蛇发女怪,人一见其貌便会变其石头。
走进车厢的这个人含含糊糊地说了声“请原谅,先生”便走到车厢的另一头。这人约摸四十岁光景。大礼帽戴得平平正正,他坐在那儿,手搭在膝盖上,急促地喘息着。他好象是个行为放肆、对一切毫不在乎的人。他不大可能是位绅士…或许是个盛气凌人的管家(但管家是不坐头等车厢的),也或许是个一帆风顺的非专业牧师…那种恃強欺弱的牧师,是未来的斯珀吉翁,这种人专靠一文不值、哗众取宠的诅咒来煎熬他人,来转变教徒的灵魂。查尔斯心想,这个人肯定不讨人喜欢,是这个时代的典型人物,要是他凑上来搭讪,就对他采取冷淡态度。
查尔斯·斯珀吉翁(834—892),伦敦基督教新教的讲道人。
有时候,你悄悄盯着别人,端详别人,会被对方发现的。查尔斯正是遇到了这种情况。对方投来了责备的目光。那人横了他一限,尖利的目光似乎告诉查尔斯,他不应当那样盯着别人。查尔斯慌忙望着窗外,不过也放了心,知道那人至少跟他一样,不愿跟陌生人攀。
火车平稳地行驶着。不一会儿,那有节奏的隆隆声使查尔斯昏昏沉沉,象在做梦似的。他想,伦敦是个大都会,要找一个人是很困难的,但是莎拉也不会到处流浪,她一定去找工作。他有的是时间,有的是钱财,有的是决心,一个星期找不到就用两个星期,最后总能找到她。也许,他回到家后发现信箱里已投进了莎拉的一封信,上面又是写着一个地址。此时,火车轮子“咕隆隆…咕隆隆”地响着,似乎地说:“她不会…那样的…冷酷;她不会…那样的…冷酷;她不会…那样的…冷酷…”火车通过花红叶绿的山谷,向着坎隆普敦驶去。查尔斯看见了坎隆普敦的教堂,但他昏昏欲睡,分辨不清到了什么地方。前一天晚上他没有睡好,此时已闭上眼睛。
有一段时间,那位旅伴并没有去注意正在昏睡的查尔斯。过了一会儿,查尔斯的头垂得越来越低(他已把帽子摘下来,免得脫落),这时,那位长着大胡子的预言家才开始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以免自己的好奇心被对方察觉。
他的目光很特别:那是一种端详揣摩、评头品足的目光,给人以非常不愉快的感觉。他似乎非常了解这个打瞌睡的人的⾝分(正象查尔斯自以为深知对方的⾝分一样),而且并不因为知道对方的⾝分而⾼兴,也不喜欢这种人。耝看上去,这个人的确并不显得那么冷漠专断、飞扬跋扈,但他的外表毕竟给人一种令人不快的感觉…或者,即使不能说他对自己充満信心的话,但至少可以说在判断别人方面颇为自信,在可以从别人⾝上能够获得多少、可望得到多少、榨取多少方面颇为自信。
这样目不转睛地审视别人,如果时间在一分钟左右,那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乘火车旅行十分乏味,对生人偷偷观察一下也是一种乐趣。可是这个人的审视却远远超过了一分钟,那劲头就象要把人呑食掉似的。这种审视一直持续到陶顿车站。站台上的喧闹声使查尔斯醒了过来,那人急忙转移了目光。可是过了一会儿,当查尔斯再次睡着时,那双眼睛便重新象水蛭一样盯在他的⾝上。
亲爱的读者,总有那么一天,有人也可能这样注视您。您可能…在我们这个世纪不大拘谨的环境中…发觉这种注视。那些急不可待的观察者甚至不等您睡着就盯上您。这肯定会引起您的不快,您会觉得那是一种按捺不住的**的表示…它表示极想对您有所了解,而您却不喜欢一个陌生人用这样的方式了解您。根据我的经验,只有从事某一种职业的人才用那样特别的目光注视人,目光中奇奇怪怪地混杂着探寻、严厉、讥讽和恳求:
我可以利用你吗?
我怎样来处理你这样一个人物?
我总是想,唯独万能的神灵…如果确实存在着神灵这种荒谬东西的话…才会有这种目光。这种目光并非象我们想象的那样是一种神圣的东西。其实它在道德品质方面是非常低劣、是值得人们怀疑的。我在那张长満胡须、正注视着查尔斯的脸上看清了这种本质。我对这张脸真是太熟悉了。此时,我不必再装模作样,实话说,那个长着大胡子的人就是我…作者本人。
这里是作者想象回到了一百年以前,跟查尔斯同坐一列火车。
当我注视着查尔斯的当儿,我要提出的问题却与上述两个问题无关。我应该怎样写下去呢?我曾想过,就在此时此地结束查尔斯的故事,在他去伦敦的路上我们就永远离开他。但是,维多利亚时代小说的传统模式不论过去和现在都不容许开放式的、无结论的结尾。我前面已经宣扬过,必须给人物以自由。我的问题很简单…查尔斯所需要的东西是清楚的吗?非常清楚。可是女主人公所需要的东西却不那么清楚,而且我甚至不知道她⾝居何处。当然,要是这两方面的需要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而不是我根据想象臆造的东西,这个问题显然是难以处理的:一种需要跟另一种需要相冲突,最后实际上一种需要可能战胜另一种需要,也可能失败。小说总是要假装与现实相一致:作家把两种相互冲突的需要安排在一个圈子里,然后就描写这种冲突…可是实际上他安排好了这场冲突,最后让他所赞赏的一方获得胜利。我们在评判小说家时,既根据他们安排冲突的技巧(或者说,根据这样的技巧…能够使我们看不出他们安排过这场冲突),也根据他们在这场冲突中站在哪一方:善良的,悲惨的,琊恶的或滑稽的,等等。
但在冲突的安排中,最主要的一点是要向读者表明作者自己对周围世界的见解…不论作者是悲观主义者,乐观主义者,或者还是别的什么主义者。我已假装回到了一八六七年。当然,那一年是一个世纪以前。我觉得不管我对那时的社会表示乐观主义,或者悲观主义,或者任何别的什么态度,都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我们大家都知道自那以后发生了什么。
于是,我继续注视着查尔斯,觉得这一次完全没有必要安排他即将投入的冲突了。这样我就有了两种可供选择的办法。我可以让冲突自行发展,自己只是起一个记录员的作用;或者,我可以根据自己的立场对冲突的发展和记录都进行⼲预。我注视着那张似乎软弱无能但也并非毫无作为的面孔。我们快要到达伦敦时,我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解决办法,那就是说,原来我认为难以处理的那个问题是并不困难的。在这场冲突中我采取的唯一办法就是提供两种可能性,两种描述。采取这一办法,对我来说只剩下一个问题:我不可能同时提供两种描述,总要有先有后。不论第二种描述是怎么样的,因为它是最后一章,是“真正”的描述,其效果是非常強烈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从上衣口袋里掏出钱包,取出一枚银币。我把它放在右手拇指的指甲上,把它弹起两英尺⾼。它在空中旋转着。我用左手接住了它。
就这样做了决定。这时,我突然发现查尔斯已睁开眼睛,正望着我。从他的目光中我可以看出,这当儿他对我已经不仅仅是不喜欢了。他以为我要么是个赌徒,要么是个精神病患者。我还了他一眼,表示轻蔑,接着把银币放回钱包。他拿起觉睡时放在一边的帽子,掸了掸灰尘(根本就没有灰尘,他这一动作是表示对我厌恶),戴到了头上。
我们在帕丁敦车站下了车,站台的屋顶是用大巨的铁梁支撑着的。我们总算到了伦敦。他迈步上了站台,向一个挑夫招了招手。不一会儿,他向挑夫交待完毕,转过⾝来,却发现那个大胡子已经消失在人群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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