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那年,叶飘和父⺟一起移民到加拿大多伦多。
懵懂年纪的她尚还不懂世故,但却深切的体会了乡愁。对红⾊的树叶标志她一点好感也没有,别人艳羡的如天堂一样的地方她并不喜欢,她只知道从此以后她要告别同桌棉棉,要把自己的两道杠摘给她,要离开国中的首都京北,要去一个⻩头发蓝眼睛的人们居住的很寒冷的地方。
她不想走,即使能飞上天,能天天吃奶油蛋糕,也不想走。
叶飘的父亲叶启温是国文专家,在国內外都备受推崇,她的⺟亲蒋淑惠是个小有名气的二胡琴师,但在多伦多却并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好在叶启温的薪水完全可以负担整个家庭的开销,于是蒋淑惠⼲脆做了个全职太太。
和很多有些社会地位的新移民一样,叶家很快被邻居接纳了,搬来一周之后,社区为叶家举办了“欢迎party”
大人们在一起寒暄,隔壁的Grace大婶用她肥胖温暖的手臂热情的拥着叶飘,把她送到一群孩子中间。
“嘿,小家伙们!”她微笑着说“我给你们带来了个来自国中的新朋友,你们要和睦相处啊!尤其是你!Gerry,不准欺负人!”
她打了一下想要把手偷偷伸向她的外国男孩的额头,慈爱的吻了吻叶飘的脸颊,笑着转⾝离去。
叶飘茫然的望着慢慢向她靠拢过来的五颜六⾊的孩子们,她听不懂Grace大婶说了些什么,因而十分紧张,手足无措。
“Hey!what‘syourname?”突然,一个穿着粉⾊洋装的漂亮的小女孩推开人群挤了过来说。
她和叶飘一样也是黑头发黑眼睛,只是她说的话叶飘仍旧听不懂。
“what‘syourname?”小女孩又说了一遍。
叶飘紧紧地咬着嘴唇,一言不发。
“哥,她不好玩!不会说话!”小女孩一脸无辜的回头喊。
这句话,叶飘总算听懂了。
“我会说话!”叶飘大声说。
“Oh!她说了,说话了!”小女孩指着叶飘笑着说。
“已夕,不要指着人家。”一个少年携着另一个女孩从已夕⾝后走出来说。
这是叶飘和他们的初次见面,当时她的第一个感觉是美,然后就是温暖,谐和等等一系列美好的形容词。
男孩个子很⾼,模样俊美,服衣平整洁净,和周围乱七八糟的孩子比起来,显得卓尔不凡。
而他⾝边的女孩,是叶飘十三年来,以至后来的生命中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子。她的眼睛又大又弯,漆黑明亮,长长的睫⽑在眼帘上垂下一片阴影,红粉⾊的嘴唇,珍珠一样粉白的肌肤,搭配她黑亮的微微卷曲的头发,就像一个漂亮的娃娃。叶飘一下想起了童话中的白雪公主,顶多也就是这个样子。
“对不起。”男孩微笑着对叶飘说,他把已夕拉到⾝边,皱着眉说“不是说了很多次吗?不要这样指着别人。”
已夕噘着嘴瞥了一眼白雪公主说:“又不是她,怕什么!”
白雪公主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温柔的对叶飘说:“你是不是不会说英语?”
“嗯。”叶飘沮丧的低下头。
“原来是这样!我不太会说中文呢!what…不对!怎么说…你叫什么?”已夕说。
“我叫叶飘。”叶飘说“你呢?”
“我叫雷已夕!”已夕说。
“我叫雷楚云。”白雪公主说“是已夕的姐姐。”
已夕作了个鬼脸,抢在男孩前说:“他叫风褚宁!蔽大风的风!”
叶飘被已夕的形容逗得笑了起来。
“他是Gerry,她是Lucy,sheisChristina,他是…”已夕中英文夹杂着一个个的点名,大家笑着玩成一团。
风褚宁说:“欢迎来到Belle街!我家就在花园后面,一定要到家里面来玩!”
“好吧。”叶飘说,气氛总算轻松了下来,而风褚宁礼貌的邀请让她暂时忘记了加拿大的寒。
晚上回到家里,叶飘给棉棉写信:
今天我遇到了好多人,⻩头发的,黑头发的,好多好多!有一个特别美的女孩,比你还漂亮!她叫雷楚云,还有一个男孩,他的名字可逗了,姓风,刮大风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