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从一年前,第一眼见着他,就觉得他不是人——⾝材大巨,双眼圆滚,配上一头莲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无论怎么看,都活脫脫像是头巨熊。
这头巨熊,姓熊名壮,确实有够名副其实。
当时把我捡到这里的男人表示,会教导我一切知识,包含药理。
我想,男人肯定是想要替巨态,留后路,以免男人与大寨主死了,这头继承察主位置的巨熊,受伤了没人理,于是才勉为其难将一⾝怪异模样的我捡回“教养”吧?
其实,我没资格批评那头熊的样貌,真正怪模怪样的,是我。
白发白睫,就连肤⾊都是白雪的,我自己瞧着都觉得可怕厌恶。
实在不明白,那男人——现在我应该称他为“爹”才是,昨曰我已经认他为爹了——怎会把我捡回寨子?只要有眼睛之人,绝对不会接受我的,否则我又怎么会从一座城流浪到另一座城,甚至连人口贩子也不愿收留我?
“二弟、二弟…”
我迅速掩上手纸,瞪向不请自来的熊。我时常纳闷,同样年岁十二,怎地他的⾝材会如此大巨?他到底吃什么长大?再多吃些,就和大树一样大了。
“嘿嘿嘿…二弟,你在做啥?”
“写手记。”
“手记?那是啥?是在习字吗?款款!我最最讨厌就是习字,一撒一捺的,根本就是⽑⽑虫,瞧了就恶心头晕。”
“你是瞧见我的发,才这般样子吧?我是怪物。”我说,然后被巨熊一掌拍头。
我瞪他。
“你再听说我就再打!”
“我没说错。”
“什么叫『我没说错』?你要我说多少次?我挺爱你这发,白亮亮的,真是有够特别,是青风寨的奇景之一咧!”
只有他这样认为吧!
“欸!好了好了,别说这也了二弟,我从爹那里偷了壶酒,咱们找地方喝去。”
“我不喝酒。”
“男子汉不喝酒怎么成?”
“你找我,是要我替你挡灾吧?”上回某人被抓包,硬把一半过错塞给一旁的他,让他一同受罪,罚写“我再也不偷喝酒”整整一千遍。
“别这样说,现下我是大哥,你是二弟,咱们有…有同享、有同受嘛!”
我不想叹气,为这种人叹气是没意义的,他甚至比我还早上好多年就开始习字念书,竟然能无用到这样的地步。
现在的我都能写篇手记了!真替他感到羞聇。
“二弟,别再磨蹭,快快快,否则被爹发现,咱们连一口都喝不成。”
“我手记还未完成,不去。”
“别这样冷漠,就当培养咱们兄弟之间的感情,走啦走啦…”
然后我被巨熊強势拖着走,而我的第一篇手记就此结束。
都是某人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