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数到十,我做出决定。没有电脑我可以,没有电视我可以,没有他,我照样可以。
其实很不想写关于感情的东西,谁没有过?路过的人看这种文字还不如去看泡沫剧或看言情小说也好;认识我的人会想,你是不是闲出⽑病来了啊?我也觉得像是在把自己的感情毫无廉聇地拿到街边去摆摊一样,半遮半掩地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
感情实在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为了给自己的一生找个伴,就宁愿这样不辞辛苦。
不知道为什么上帝在造人之后,还要画蛇添足地再把人劈成两半,让彼此去苦苦寻觅另一半。难道他学习了《资本论》,把人当成是他的雇员,用这种方式来剥削人的⾁体与灵魂?哼,上帝也有失算的时候,他不知道现代女子无需男人也能撑起半边天了!
原本以为我的判断应该没错,可岁月替我揭穿了真相,让我认出这个人其实只是长的像上帝劈开我时的另一半而已,心不一样。如同在大街上认错人时的尴尬,我跟你一起边走边聊了几年后才发现这个错误,现在我要涨红脸对你说:“对不起,我认错人了。”从小,老师教导我们知错能改就是好娃娃,我无法不改正这个错误。请原谅,我还要在有生之年找到他,没时间和你继续聊了,前方的路你自己走好。
有一点我很奇怪,为什么你一直没发现你也犯错了呢?
上帝要是在上面看到我一定会发笑,因为这或许就是他当初把人劈成两半的初衷。我不敢怨他,也不敢骂他,谁叫他是上帝来着。
我不知道除人以外的其它动物用不用这么寻寻觅觅,或许它们就是简单地找个异性交配,产下个自己的一男半女就算是完成了生命的大事,从此逍遥自在快活了。如果它们不用寻找另一半,就应该是最初它们就是上帝的宠儿,陪着上帝笑看人间的男欢女爱,说不定还是它们怂恿上帝这样对付人类的也未可知。所以人啊,千万不要自大地以为自己就是世间的主宰,更不要得罪上帝的宠儿。要不然,打一辈子的光棍或者是一辈子嫁不出去,就不要怪上帝事先没有提醒你。
如果是这样,来生,让我做一条小小狗。
有人说,做不成情人可以做朋友!可当初我们那么认真地犯错,信以为真我们完成了上帝布置的任务。现在才发现那不是神的旨意,再相见时还不一脸的尴尬?或许还会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况且这世上本没有忘情水、忘忧草之类的东西,回忆也是不受大脑支配的,至少我无法那样洒脫。除非时间老人能给我一个限期,否则最好还是消失在相关人等眼前才能六根清静。
上帝在大多数人⾝上种了“蛊毒”找不到另一半就永远不会停下来,我多么希望我是那极少数的人之一。即使不能幸免,我也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能再认错人,不能再让上帝发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