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多月前,公司的法务部门来了一个很不得了的男人。
他今年二十八岁,是留学归国的法学硕士,长相清秀俊逸,⾝材精练结实,最重要的是——他单⾝。
此消息一出,很快地,公司里的气氛出现了微妙的转变。
例如女职员开始迷上打扮了;又例如她们⾝上的服衣布料变少了,大方露出来的部位变多了。
总而言之,女人们开始不计任何手段,只为了博取男人的注意。
然而,半个月过去了,公司內部上上下下共计两、三百个女人,似乎没人引得起他的趣兴,于是乎,开始有“烈士”化被动为主动、舍矜持为热情,抢在众多的竞争者之前率先告白,而打头阵的这位女勇者是营销部门的一位主管。
令人跌破眼镜的是,男人居然一口答应交往,说:“那我们就试着交往一星期看看吧。”
女勇者喜出望外,其他的女人却是愁云惨雾,纷纷在心中扼腕自己动作太慢,被人捷足先登。
只不过勇者并没有⾼兴太久。
一个星期后,男方提出分手,据传理由是:这七天的相处下来,他对那位主管并没有产生任何一点爱恋的情感。
消息传出之后,积极的女人开始如雨后舂笋一般前仆后继、争相表白,希望自己能成为他的真命天女。可也正是这个时候,大家发现了一件事——
要男人点头同意交往,很简单;可要留住男人的⾝与心,天杀的难!
所以又有另一种传闻出现了——他其实是Gay,换女友这档事只是障眼法,用来掩饰他的实真性向…
以上的风风雨雨全都是⻩诗昀靠着一双耳朵听来的,她完全不知道对方长得什么样,还单纯认为那人顶多就是个稍微帅一点、稍微聪明一点、稍微有钱一点的上班族而已。
直到这一刻,她才发现自己错了。
起初她只是低着头,专心吃着她那盘盐烤鲭鱼饭,对面的空位突然有个人坐了下来。
毕竟这里是员工餐厅,又正值午餐时间,即使是毫不相识的陌生人也偶有共桌的时候。
她下意识扬睫瞄了对方一眼,这一瞄,原本夹在筷子中间的豆⼲应声掉回盘子上。
男人的美貌…不,是男人的俊雅令她震慑,她呆愣地定格在那儿,瞬间头皮发⿇,合并心跳加快、呼昅停止、面颊发烫等等无法解释的症状。
半晌,她惊醒过来,赶紧低下头,拚命扒饭猛呑、強作镇定。她几乎立刻就反应过来,眼前的这个男人肯定就是“传说中的那一位”
最令她如坐针毡的其实并不是男人那惊为天人的外貌,而是来自周遭那些带着诧异的视线。
⻩诗昀暗暗在心里哀叹,⼲么没事选她对面坐呢?她一点都不想出名,只想安分、低调地过着混吃等死的曰子,可他现在这么一坐,难保明天不会有什么奇奇怪怪的传言出现…
“妳变白了。”
正当她脑袋一片混乱的时候,这句话令她的动作倏地僵住。她顿了顿,缓缓抬起头来,见对面的男人没有什么特别的举动,仍是静静地吃着他那盘炒面。
她忍不住皱了皱眉。
怪了,他刚才是不是说了什么?
“那个…不好意思,请问你刚才有说话吗?”她确实听见了,可看男人的模样,她开始怀疑自己的耳朵。
“嗯?”男人抬起头来,唇角带着笑意“我刚才有说话吗?”
“喔,好吧,可能是我听错了…”语毕,她又把头垂了下去。
不知道旁边的人会不会以为她是故意搭讪?想想也觉得自己还真是糗,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幻听呢?
“妳是哪个部门的?”男人的声音再次无预警地从她对面传来。
这一回,⻩诗昀再抬起头,略带疑惑地盯着他。阿弥陀佛,该不会又幻听了吧…
男人见她那要哭不哭的脸,不由得觉得好笑“我说,妳是哪个部门的员工?”
她猛然回神,松了口气,幸好不是幻听。“抱歉,刚才我听得不是很清楚…我是研发部的。”
闻言,男人眉头微微蹙起,露出了一丝浅浅的微笑“是吗?妳不像是会待在研发部的人。”
他的话让⻩诗昀觉得有些诡异,彷佛他们很熟一样。
“算了,无所谓,”男人径自结束了原先的话题,手一伸,来个正式的自我介绍“我叫陈佑祺,法务专员。”
妈呀,众目睽睽之下,她哪敢与“王子”握手呢?可是如果不理他又好像很失礼,于是她尴尬一笑,胆颤心惊地小小握了一下他的手,立刻像触电般缩了回去。
“我叫⻩诗昀。”
“我知道。”
“欸?”他知道⻩诗昀张着嘴,说不出话来。
“识别证上面有写。”他指了指她摆在桌上的磁卡。
“呃…”又糗了一次。
那男人又笑了。
有那么一瞬间,⻩诗昀觉得对方一定是故意在戏弄她。或许这男人一向都是如此吧?有意无意地释放出暧昧气息,才会逗得每个女人心花怒放,即使明知前方是火坑,却还是要往里跳。
这时男人突然放下筷子,自西装外套的內袋里拿出了名片夹,菗出一张递上。“这是我的名片,有需要的时候可以随时找我。”
这话又让⻩诗昀困惑了。“…什么是有需要的时候?”
男人耸耸肩,扯了扯嘴角,道:“不一定。例如想告人或是被人告,又或者是灯泡、马桶坏掉…Anyway,就是有需要的时候。”
她被这个玩笑给逗笑了。
见了她的笑颜,男人也跟着扬起唇角。
“那么就先这样子。”他将名片夹收回內袋“我十分钟后有个会议,下次有机会再聊吧。”他起⾝离开,留下那一盘没吃几口的炒面。
⻩诗昀怔怔地望着他渐远的⾝影,恍若梦境。
陈佑祺第一眼就认出了她。
有多久了呢?十二年了吧。她变了很多,但若仔细瞧的话,又会让人觉得其实没什么改变。
首先,她的肤皮变白了,这是显而易见的外观事实,毕竟她的名字里虽然有个“诗”字,可她的人却不怎么有诗意。
当年她喜欢游泳,更是游泳社里的王牌选手,四处拿奖回来,因此晒了一⾝亮丽的小麦⾊肌肤,她⾝材匀称健美,总是喜欢露齿大笑,动作老是大剌剌的,让人一看就觉得她是会抱着冲浪板去追浪的那种女孩。
他当时一度以为,搞不好她将来会成为奥运游泳国手也不一定——不过显然她并没有。
其次,改变很多的是她的气质。
她变得低调许多。
从前的她光芒四射,在校园里是风云人物,有一卡车的好姊妹与好哥儿们,甚至还有一大票崇拜她的粉丝,就算她不是一般人所认为的美少女,可她总是能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
然而现在却不同了,那差异大到在员工餐厅的时候,他一度怀疑自己认错了人。
她静静地坐在那儿,从容文雅地吃着她的午餐,不找人攀谈,也不见她依附任何团体,就只是一个人坐在那儿,怡然自得。
所以他才说,她其实也没变多少,就像过去一样我行我素,自由得像是海鸥,只是过去的她活泼好动,而现在终于静了下来。
她发生过什么事吗?还是因为出了社会,性格上受到某些程度的磨练?
分手十二年了,他从来没有真正放手过。
在这十二年间,他不停接受各式各样的女人,不断逼自己放开胸怀、勇于接受别人,但就是找不回当初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他曾经以为是自己的问题。但现在他明白了,真正的问题是“对象”
这么多年来他宛如行尸走⾁,如今这般令人震惊的巧遇,肯定是老天爷给予他苏醒的机会,若他不懂得把握,那真的该死了。
所以,他在员工餐厅內随意点了一盘炒面,即使他其实一点儿也不饿,即使再过十分钟他就必须到会议室和董事长开会,即使她可能会认出他、立刻起⾝掉头离开…
待他回神时,自己已经在她面前坐了下来。
瞧她仍然低着头、专注地小口小口吃饭,他虽面无表情,胸口的情绪却是激动得几乎不能自已。
他最想做的事情是紧紧将她抱进怀里,可他终究还保有一点点理智,没有动作。
见她抬头瞥了他一眼,便又立刻把头垂下去,他知道她没认出他,亦没对他产生趣兴,这让他有些挫折。
不过这也难免,毕竟他改过名,外貌也改变了不少。
也罢,反正他有的是时间,有的是毅力,而且无巧不巧,他最擅长的就是挖洞让猎物跳。
所以问他有信心吗?
有的,现在的他绝对有那样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