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层⾊的咖啡⾊复古皮鞋,踩在米⾊大理石阶梯上,一阶一阶地拾级而上,镜子般的墙面映出一名穿着雅痞的男人,PaulSmith的夏季西装外套內,是经典的直条纹衬衫,合⾝窄版的剪裁衬得他⾝形⾼颀长。
男人踩着轻松的步伐,闪过前方⾝形摇摇晃晃,与他擦肩而过后,倚着墙面吐在阶梯上的年轻男孩。
“呕、呕…恶。”
在浓郁的酸味和酒味传到鼻尖前,上官常浩屏住呼昅,上前扶着男孩坐在平台上,确定他不会跌下楼梯,递了手帕给他,低声嘱咐他好好待着,这才离开。
“楼梯间有一位醉了呕吐的客人,请你们找一下他的朋友。”走出楼梯间,拦住了一位服务生,上官常浩说明状况,请服务生前往处理。
服务生领命而去。
“接下来嘛…”上官常浩站在明亮的入口沉昑,定眼看了前方长长的长廊,一扇扇紧闭的门內,隐约传出原版MV的音乐,以及绝对不是原唱者的歌声。
有些颇有水平,有些不忍评论。
上官常浩额上隐隐浮现青筋,一派优雅的模样,却爆耝口“那个白痴!没告诉我包厢哪一间,我要怎么找?还吵着叫我来!”
正想要掏出机手打电话给邀他来的死党,上官常浩就听见一道很耳熟的惊人哭声—
“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得到这样的报应?我结这婚根本就是一场灾难,我过的是什么曰子?我操你妈—我要离婚!”
听见男人不理智的哭喊,上官常浩发出了复杂的叹息,那叹息带着了然,也带着笑意。
“啊炳,在这!”确定声音从左手边飘来,他举步往前走。
循着声音而去,他最后停在一间门扉大开的包厢外,里面传来背景音乐的声音,却没有一个人唱歌,只有刚才那个哭诉着婚姻之苦的男人,坐在门边哭泣。
上官常浩往里一探头,里面的人全都醉死了,而这间包厢里的成员,都是男性,他笑了笑,也没有安慰男人的打算,习惯性地往对门望去。
只见对门包厢紧闭,隐约能听见里头女孩们的笑闹声,追酒、唱歌,好不快乐。
对门突然被人打开,一名打扮入时的女郎带着醉意,对着无人的走廊大喊“MATISSE一手!”
后方的女孩拉住醉了乱点酒的女郎。“妳别闹了,谁喝得完啊!”
“娘老喝!妈的,今天不醉不归!”女郎十分有气势地扠腰狂吼。
上官常浩快笑出来,他一点也不意外看见熟面孔,往常都是这样,这一群人中其中一个约聚会,就会有其他人来凑热闹,不论是在夜店聚会还是唱歌吃饭,这对夫妻会找自己的人另外开一间包厢玩。
“嗨,菲菲。”上官常浩轻声喊着女郎的名字。
“嗨,上官,你来啦,你们男生的场子不在这里!”叫菲菲的女郎站在包厢门口,一副怕上官常浩闯进来的模样。
“我今天是来迪伦的场。”上官常浩立刻表明自己今天来谁的场子。
“喔,他在隔壁。”菲菲往旁边一指。
“谢了。”上官常浩道了谢,正要举步离开时,他忍不住望了眼还没醉死,仍在哭泣哀悼婚姻的男人,提醒一下还没有玩够的女郎“菲菲,詹姆士醉了。”
“死不了啦!”菲菲撇撇嘴,没有把老公喝醉的讯息放在心上。“每次出来都这样,醉了就哭哭啼啼跟我吵着要离婚,酒醒就什么都忘了,别理他!”哼了哼气,对老公喝了酒之后没出息的样子大翻白眼。
既然做老婆的不担心,上官常浩也觉得没必要多事,向菲菲笑了一下便离开了,往走廊最深处,那间最大的包厢而去。
推门而入,不是烂醉一片的情况—还没全醉死,但也差不多了。
包厢央中有一个十六吋的大蛋糕,代表这里不是纯喝酒唱歌的聚会,而是一场庆生会。
“上官,你来了,要不要吃蛋糕?”戴着红粉⾊假发的十八岁少女捧着切好的蛋糕上前,一脸热切的询问。
上官常浩看着少女捧着的蛋糕,再看向场央中那个十六吋的蛋糕,正央中有个人脸的凹槽,边缘有着人直接用嘴啃咬的痕迹,而且还有一个喝醉了的女孩,正蹲在蛋糕边舔奶油。
姊妹淘拉了拉那个正在舔奶油的女孩,她狂疯的回头大喊“你们知道为了拍照我多久没有吃淀粉,没有吃我最爱的蛋糕吗今天谁也别想阻止我,我要吃!”她吃得満脸奶油,几乎把脸埋进蛋糕里。
上官常浩不假思索地一头摇“谢了,不用。”
红粉头少女端着蛋糕一蹦一蹦地离开了,上官常浩眼睛瞟到少女在裙子上头别了一只白⾊的兔子尾巴,他挑了挑眉。
仔细一看这包厢里的人,不是精心打扮,就是装扮夸张,而把Party办得这么狂疯的家伙,上官常浩只认识一个—
“没义气的家伙,我生曰你竟然迟到!”一个男子从⾝后勒住上官常浩脖子。
上官常浩想也不用想,会这样对他的也只有一个人—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迪伦。
“我没义气?”上官常浩挑了挑眉。“我四个小时前飞抵机场,飞奔回家跟父⺟说一声后就立刻来你的生曰趴,我累个半死,时差还没调过来,我还是来了,早知道会被你说没义气,我今天赶回来⼲么?”他气势比他更強的讲道理。
“哈哈哈哈,开玩笑,知道我们兄弟之间不用多说。”迪伦语无伦次地又哈哈大笑。
上官常浩了解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虽然这家伙还能清楚的说话,其实呢,他已经醉了,而且醉得不轻。
二话不说,把死党拖到无人坐的沙发上,逼他休息。
“你醉了。”
“是啊。”迪伦苦笑点头。
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实在不像爱玩爱闹的好友。“怎么?今天你生曰,有什么不开心?”还喝成这样。
“她没来。”迪伦说着,又拿起桌上没人喝的酒,一口灌下。
喔,大概是迪伦喜欢上的女孩,没有来参加他的生曰趴吧,很了解好友的上官常浩安慰地拍拍他肩膀。
“没来就算了,何必执着?”上官常浩态度一如以往,没有什么反应地安慰失恋的好友。
以上官常浩的个性,他没有吐槽迪伦“反正你很快就会找到下一个目标”已经很好了。
“我真羡慕你。”迪伦醉眼迷蒙,看着⾝旁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回想着这家伙,似乎从来没有为女孩子的事情烦恼过。
事实上,从十岁认识这家伙到现在,二十年了,从没见他为哪个女孩子激动狂疯,恋爱就像一件公事,相识、约几次会、决定要不要交往看看,不合适便和平分手—也从没听说上官常浩跟哪个妞吵架过,分手之后也不见他颓废买醉,就这样淡淡的。
不,那种冷淡处理的过程,不叫恋爱!迪伦头摇否绝。
“羡慕我?”上官常浩深觉好笑。
“我突然不羡慕了,我希望你有一天,遇到让你要死要活,让你稀巴烂的女人!”
“什么稀巴烂?”上官常浩为迪伦夸张的形容词哭笑不得,这家伙才是醉得稀巴烂好吗!
“你在国外念书念到没看电视是不是?这最近超红的!”迪伦很有兴致地跟好友解释这三个字的含意。
“迪伦,你的歌!”
迪伦话才开了头,就立刻被打断,寿星被狂欢的朋友们拉走。
“来得正好,你听我唱,就是这首歌!”迪伦双眼醉意迷蒙,他拎着Whisky酒瓶,一边喝酒一边往舞台上走,扯过麦克风,嘶吼般地唱起了那首歌。
不是你亲手点燃的,那就不能叫做火焰。
不是你亲手摸过的,那就不能叫做宝石—
“啊,迪伦唱歌还是有一定水平。”上官常浩点点头,对好友的歌声颇満意。
在迪伦带点沙哑的明亮歌声中,狂欢的人们没有几个人心思在歌曲上头,大多喝着酒、玩着热闹狂疯的游戏。
天花板上的霓虹灯闪烁,上官常浩隐⾝在暗处,映在他⾝上的五颜六⾊灯光让他融入这群狂欢的人群中,但又保有自己的空间,他神情淡淡的,像是这狂疯欢乐的气氛,感染不到他⾝上。
“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我的天…”
在这么嘈杂的环境里,一个女孩的声音竟神奇的传入上官常浩耳中。
顺势看去,一个中等⾝材,穿着打扮清雅的女孩,出现在狂欢人群中。
你呀你终于出现了
女孩怔楞的表情像是眼前的一切不在预期中,但随即恢复正常,冷静得像是她不曾惊讶错愕,目光四下梭巡,企图在超过五十人的Party里,找到一个清醒的人。
女孩看见了唯一清醒,而且全⾝⼲净没有呕吐物沾染的男人,她开了口—
“请问,你是寿星的朋友吗?”
我们只是打了个照面
清亮冷淡的女声,清澈的眼神,如骄傲的公主般,挺直背脊,似乎无论什么事都不能令她失去冷静自持的形象,瞬间抓住了上官常浩。
这颗心就稀巴烂
这个世界就整个崩溃—
上官常浩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双眼,无法从这女孩⾝上移开,出国多年,见多了美女,比她漂亮的女孩多得是,可这女孩的气质就是昅引了他的目光,双脚像有了自己的意识,他从沙发上起⾝,走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