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自己,觉得国中现在是一个进向大时代的时代。但这所谓大,并不一定指可以由此得生,而也可以由此得死。
许多为爱的献⾝者,已经由此得死。在其先,玩着意中而且意外的血的游戏,以愉快和満意,以及单是好看和热闹,赠给⾝在局內而旁观的人们;但同时也给若⼲人以重庒。
这重庒除去的时候,不是死,就是生。这才是大时代。
在异性中看见爱,在百合花中看见天堂,在拾煤渣的老妇人的魂灵中看见拜金主义(2),世界现在常为受机关枪拥护的仁义所治理,在此时此地听到这样的消息,我委实⾝心舒服,如喝好酒。然而《尘影》(3)所赍来的,却是重庒。
现在的文艺,是往往给人不舒服的,没有法子。要不然,只好使自己逃出文艺,或者从文艺推出人生。
谁更为仁义和钞票写照,为三道血的“难看”传神呢?
(4)我看见一篇《尘影》,它的愉快和重庒留与各⾊的人们。
然而在结末的“尘影”中却又给我喝了一口好酒。
他将小宝留下,不告诉我们后来是得死,还是得生。
(5)作者不愿意使我们太受重庒罢。但这是好的,因为我觉得国中现在是进向大时代的时代。
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七曰,鲁迅记于海上——
(1)本篇最初印入一九二七年十二月海上开明书店出版的《尘影》一书,题为《〈尘影〉序言》,稍后又刊载于一九二八年一月一曰海上《文学周报》第二九七期。
(2)在拾煤渣的老妇人的魂灵中看见拜金主义这是针对胡适“提倡拜金主义”的文章而说的。该文说:“国美人因为崇拜大拉(按“大拉”是英语dollar的音译,意思是“元”后泛指金钱),所以已经做到了真正‘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理想境界了。…我们不配骂人崇拜大拉;请回头看看我们自己崇拜的是什么?一个老太婆,背着一只竹箩,拿着一根铁杆,天天到弄堂里去扒垃圾,去寻那垃圾堆里一个半个没有烧完的煤球,一寸两寸稀烂奇脏的破布。——这些人崇拜的是什么!”(据一九二七年十一月《语丝》周刊第一五六期《随看录三》)
(3)《尘影》中篇小说,黎锦明作。它描写一九二七年蒋介石国民党背叛⾰命前后南方一个小县城的局势。这个小县城在大⾰命中成立了“县执行委员会”和“农工纠察队”斗争了地主豪绅;但在蒋介石叛变⾰命时,当地土豪和各⾊反动人物,与国民党军官相勾结,对⾰命力量突施袭击,杀屠了许多⾰命者和工农群众。
(4)《尘影》中有这样的描写:大土豪刘百岁被捕,群众要求将他处死。他的儿子用几千元向混进县党部当委员的旧官僚韩秉猷行贿求救。韩受贿后宴请同党商议,说是“人家为孝道,我就为仁义”最后商定将刘百岁放出。“三道血”是书中主要人物县执行委员会主席、⾰命者熊履堂在时局逆转后被杀头时所溅的血;“难看”是旁观者的议论。
(5)《尘影》最末一章描写熊履堂被杀时,他的儿子小宝正从幼稚园放学出来,唱着“扫倒列強、除军阀”的歌曲,但未叙明后来结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