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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鹦鹉寻镜

作者:柯昌礼 字数:20857 更新:2026-09-02 09:14:17

引子

隋朝大业年间,少女鹦鹉住在华山脚下一座破落小庙里,确切地说,是住在庙前山坡上一棵千年老松的树洞里。

先前,鹦鹉还不叫鹦鹉,认识它的,人也好,神也好,兽也好,都只管它叫猫。事实上,那个时候它连人都不是,但叫它猫也不对,因为它是一只修行了九百九十九年的狸猫。狸猫可不是猫,当然,也不是狐狸,但它肯定是一只野兽——好吧,那我们暂且就叫它“兽兽”吧。

《千年狸猫》柯子墨 绘

“那个晴朗的早晨,站在猫历新千年第一缕阳光中的老道士,带着尚未成年的徒弟小道士,按部就班地敲好晨钟后就回庙观里念经去了,他们并没有在意不远处蹲在树干上的那只狸猫正默默地注视着他们。”

1.

新千年的钟声被庙里的老道士撞响的时候,兽兽正从树洞里钻出来,顺着粗壮的树干爬上树梢头,好奇地看着老道士和他唯一的徒弟小道士。当然了,猫历上的新千年元旦,对于日日循例敲钟的两位道士而言,不过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子罢了。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东配殿的飞檐处斜照过来,洒在兽兽身上,甚是惬意。其实天还没亮透的时候,当兽兽懒洋洋地趴在铜镜前时,它就发现自己已经变得不成“兽样”了。经由千年的努力修炼,它已经由一只野兽蜕变成一个妖娆妩媚、长发飘飘的美少女。到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言之凿凿地叫她少女鹦鹉了。

但在新千年到来的第一个清晨里,她依旧习惯性地像狸猫一样弓起身子,把自己又变回兽后才懒懒地钻出洞口,以全新的视角,好奇地打量世界。虽说已修成人形,千年兽性的积习一时却是难改。所以,那个时候,立在树梢上看世界的,依然是一只仪态万方、神情慵懒的狸猫,而不是一个美少女。

与松树底下深邃寂静的洞穴相比,外面的世界显得光明而喧闹,尤其是那口悬在小庙门口的破钟,时常发出震耳欲聋的嗡嗡声,将习惯昼伏夜出的兽兽从清梦中惊醒,她恼火极了。她很快发现,让那口破钟发出巨大声响的是住在破庙西厢房里的老道士。她说不清那道士的年龄,她住进树洞的时候,树才碗口粗,庙还没起来。当松树长到要三四个人类手拉手才能合抱的时候,开始有好事者绕着老树来回转圈,还做出跪拜磕头的奇怪举动。后来,做这些奇怪动作的人越来越多,有人开始在老树前烧纸焚香,又往树枝上缠绕红绳,一边嘴里还念念有词——当然,她一句也听不懂。再后来,有人在老树的前面建起了庙观,并树起了一尊高大威猛、金碧辉煌的泥塑像——她听到有人称呼这尊泥塑雕像为“华山府君”。泥塑的雕像自从有了威猛的名字,它便日夜站立在高高的香案之上,睥睨众生,享受人间香火。它脚下这座原本十分普通的小道观,因它也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华山府君庙。府君庙建好不久,一名年轻的道士住了进来,那个时候,兽兽已经九百五十岁了。后来,年轻的道士老了,他越来越老,老了就走不动路,到百米开外的泉眼口汲水对他来说就变成了一件异常困难的事情,但人总是要喝水的,这一点,人兽并无不同。后来就来了一个更年轻的小道士,帮着老道士挑水、扫地、洗衣、做饭。小道士年方几何,她也不知道。小道士住进府君庙的时候,她已经九百九十五岁了,在她眼里,老道士和小道士,都是两只未成年的幼崽——当然人类不会这么称呼自己年幼的下一代,从进庙烧香祈求怀孕得子的女香客嘴里,她听到人类称呼自己年幼的下一代为“孩子”。

日子长了,府君庙越发显得小而破旧,香火却不断,来来往往的香客众多。那些人操着不同语言,或喜或愁,有老有少,男男女女,一律跪倒在那尊泥塑雕像前念念有词。兽兽很聪明,从那些善男信女的嘴里慢慢就学会了人类的语言,她甚至能轻易分辨出陕西话和山西话的细微差别。

无论如何,那个晴朗的早晨,站在猫历新千年第一缕阳光中的老道士,带着尚未成年的徒弟小道士,按部就班地敲好晨钟后就回庙观里念经去了,他们并没有在意不远处蹲在树干上的那只狸猫正默默地注视着他们——他们仨当然是彼此熟悉的。事实上,十岁的小道士被一筹莫展的父母亲送到老道士身边第一天的那个晚上,他就发现了庙前坡上老松树下的树洞里住着一只浑身布满棕色斑点的漂亮狸猫。小道士几乎是和邻居家一只白猫同一时刻来到这个世上的。不同的是,邻居是个大户人家,白猫被主人养得白白胖胖,而作为家中第七个来到世上的孩子,小道士一出生就是一出悲剧。家徒四壁而无力抚养众多孩子的父母早早就将他送到了华山脚下的这座破庙里,只因这里因着香火不断能让孩子吃饱饭。

那个平淡无奇的清晨,当新的猫历千年终于到来之时,小道士起了个大早,一如从前那般,推开门拿着笤帚来到前院打扫落叶。扫完落叶,他又出了山门,蹲在那棵老松树下,扒开被枯叶遮蔽的洞口,试图向洞里那只漂亮的狸猫问个早安——他并不知道那个时候的兽兽,也就是后来的鹦鹉,正歪着头看着铜镜中陌生的自己。他当然不会知道,那个对自己来说与以往没有什么不同的早晨,对鹦鹉来说,却是一个新的千年起点,是一个石破天惊的分界点。从此以后,作为狸猫的兽兽,多了一个全新的身份——人。

人是多么有趣啊,他们长着几乎一样的面孔——在作为野兽的狸猫看来——却有着千奇百怪的称呼。有一回,一个婀娜多姿的小姐带着一个丫鬟到庙里来烧香,为生病的母亲祈求平安。兽兽听到小姐称呼那个丫鬟“鹦鹉”。那个时候的兽兽还不太懂得人世间的许多尊卑等级与规矩,她不知道很多大户人家里的奴婢下人是没有自己的名与字的,他们叫什么,全凭主人的心情与喜好。小姐家里兴许养着许多只鹦鹉,兴许她也正好很喜欢鹦鹉,于是,贴身伺候她的丫鬟便被唤作了鹦鹉。兽兽当然不懂得这些,但她觉得这个称呼太好听了,于是,在那个石破天惊的早晨,当兽兽决定给自己也取个人类的名字时,她的脑海中第一个闪现出来的名字,就是“鹦鹉”。从千年狸猫“兽兽”到少女“鹦鹉”的变化过程,据我所知,大概就是这样的。

从这里开始,作为临时指称的兽兽将正式退出我的叙述,在接下来的章回里,我们的女主人公有且只有一个正式的名字——鹦鹉,但她不是一只鸟。

2.

鹦鹉蹲在树梢上看了约莫半个时辰的世界,现在她开始有些腻味了。她直立起上身,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并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当她打完哈欠、想缩回两只前肢时,她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位仪态万方、长裙飘飘的少女。她低头看自己洁白光滑的双脚,没了尖利的爪子,失去抓力的双脚滑溜溜的。一阵风吹过,她的身体晃了晃,差点摔下树去。

那个时候,老道士和小道士已经敲好了钟。鹦鹉在心里默默地数过,敲了整整一百零八记。据说凡人皆有一百零八种烦恼,钟鸣一百零八声,便可除却一切人间烦恼事,很多香客到庙里祈愿都这么说——这当然是扯淡。鹦鹉不是人,她不信这些。

起初,鹦鹉趴在树枝上看世界的时候,只觉得冗长而沉闷的钟声令人乏味,她并不知晓这些钟声的确切意义。事实上,那口破钟发出的声音,多年来一直困扰着她。在她还是“兽兽”的时候,经常会被低沉绵延的晨钟吵醒而清梦不再。而当夜幕降临的时候,不合时宜突然响起的暮钟又会惊起四周的飞鸟,让伏击猎物多时的她常常无功而返。但她逐渐对这钟声有了上瘾般的依恋,要是哪一天没听到,她反倒会极不习惯,浑身难受。不敲钟的日子也是偶尔有之的,比如每当老道士被山下的村民邀请去做法事的时候,作为助手的小道士自然也会被一并带走,一场法事经常要做三五天甚至十天半个月,那个时候,小庙就得关门大吉,钟自然就没人来敲了。

没有钟声的日子,难免显得寂寞,但这一天的钟声却委实长了一些,久了一些——为什么这一天的钟声会与往日不同呢?关于这一点,鹦鹉是多年之后才明白个中缘由的。但那一天,当第一百零八记钟声的回响终于彻底停歇下来的时候,鹦鹉看着一老一小两个道士,脑中想的却是,敲钟敲得这么起劲,手不酸吗?

那一天的钟声也让年轻的小道士有些纳闷。其实小道士已经十五岁了,十五岁正是男人一生之中心思最敏锐、精力最旺盛、想法最多变的年纪。小道士不明白为什么这一天师傅要让他不停地敲钟,足足敲了一百零八下,敲完最后一记时,小道士耳朵也快聋了,手臂也近乎麻木。小道士心里当然明白,不停地重复做一件事情,甚至是做一个动作,比如静坐,比如诵经,本是修行之人分内之事,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从他十岁那年被亲爹亲妈送到庙里开始,他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但通常不过是晨钟暮鼓,早晚各敲一次、每次不过三五下而已。小道士想不明白的是这一天为什么会从三五下变成了一百零八。但师傅让他敲,他也就敲了。师傅说:“闻钟声,烦恼轻。晓击可以破长夜,令人警觉;暮击可以远愚昧,催人精进。敲钟就是修行。”小道士敲钟的时候,师傅就在一旁双手合十,默默诵经。修行的道理,早已经讲了又讲。师傅是个慈祥善良的人,是比亲生父母还亲的人,师傅说什么,小道士就听什么。所以,那个钟声悠长的清晨,尽管心里有一些想不明白,小道士却并没有表露出一丝的疑虑和烦躁。他很认真地、慢一记紧一记地敲完了一百零八下。老道士转身向大殿走去,小道士跟在身后,在转身的那一瞬间,他无意中抬头看了看前面院子里的那棵绿荫如盖的千年松树。他仿佛看见浓荫遮蔽间的树干上,有个白色的影子在晃动——又仿佛没有。看不真切,又似幻觉,小道士眨巴眨巴眼睛,慢慢地走进了大殿,开始了新的一天的诵经修行生活。

小道士转身的那个瞬间,来自山谷间的一阵风正吹过丛林,将千年松树的枝桠吹得乱颤,失去利爪和绒毛的鹦鹉就在那一刻晃动了一下,但并没有掉下去。当时,她的姿势很像一只弓着身子的猫,以四肢着地的样子,紧紧地贴在粗壮的树干上。山风吹过来的时候,她正灵魂出窍——她在回味自己不算平凡的一生,所以,她并没有注意到小道士看向自己的那惊鸿一瞥。

鹦鹉将自己的身体巧妙地藏在绿荫之间,等到庙里的钟声完全消散之后,她打算继续回到自己的洞里,认真地作为一个“人”,睡一个大觉,并期待自己能做一个美丽的梦。那些藏身于庙宇横梁与阴暗角落的日子里,鹦鹉听到许许多多的人间故事,见过世间形形色色的善男信女。她听到过待字闺中的美丽小姐,在府君塑像前低声祷告,祈求早日遇见自己的如意郎君——那位美丽的小姐低声诅咒自己的父亲和丑陋的媒婆将自己嫁给一个又老又丑的退休官员;她还祈求府君显灵,让自己在下山的半路上被年轻力壮的强盗劫走。默念完这句的时候她偷偷瞄了一眼跪在身旁的丫鬟,也许是在暗自担心这位贴身丫鬟的命运。

鹦鹉也曾听到进京赶考的青年书生,在府君像前哭诉自己屡试不中已是五年,苦苦哀求山神让自己一举中第。就在不久前,大隋帝国的最高统治者诏令天下,以“十科举人”,天下“文才秀美”之人无不应声而动。青年书生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进入帝国中枢,建立起不朽的功业。青年书生容貌俊美、气度不凡,鹦鹉躲在角落里暗自窥探时,也不免怦然心动。

狸猫的世界里只有捕猎、求偶和**,和人世间的纷繁复杂、光怪陆离相比,鹦鹉觉得很是无趣,她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见识见识这人世间的繁华。俊美的书生和娇羞的小姐,他们之间会不会发生点什么呢?鹦鹉时常会在自己脑海中想象和勾勒自以为是的人间故事,想象的次数多了,她也动了心,对人世间的向往便一日比一日地强烈起来,“做人”的念头也与日俱增地强烈起来——这是鹦鹉藏身洞穴、不舍昼夜地修炼的主要动力所在。

现在,鹦鹉的愿望实现了大半,至少,享受人世间繁华的先决条件——成为一个人,已经在这个晨钟叨扰的清晨,实现了。

鹦鹉无疑是喜悦的,同时也是冷静的。她并不希望自己由兽修炼成人的秘密被他人知道,无论是她的兽族同类,还是作为异族的人类。其实,她最不希望被知道的,是神。远在天庭的、高高在上的天神管不了她——离她太远。鹦鹉害怕的是近在咫尺、被万人顶礼膜拜的华山山神。当然,那些来庙里烧香还愿的善男信女并不直呼“山神”其名,他们尊称他为府君。<!--PAGE 4-->山神府君的泥巴塑身,鹦鹉看了五百年,但她从来没见过府君的真身。即便如此,她也从不怀疑府君的真实存在。鹦鹉从来都是昼伏夜出,即使白天睡不着觉,她也不敢轻易钻出洞穴。她常常躲在庙宇的角落,或趴在横梁阴暗的一端,远远地注视着府君的塑像,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和他手上那柄方天戟,常常令鹦鹉不寒而栗。

鹦鹉有很多敌人,那些同栖于此山,常常出没在她周围的同类,经常会为一只冻毙的老鼠而大打出手。除此以外,那些作恶多端、狡猾善变的猎人,和他们牵在手上、嗅觉敏锐的猎狗,也是她须时刻提防和头疼不已的敌人。

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鹦鹉有一身上蹿下跳的好本领,凶猛的同类、狡猾的猎人和狠毒的猎犬都不足以让她害怕。鹦鹉最怕的,还是那尊高高在上的府君。每当鹦鹉从远处注视他的眼睛时,她总会生出强烈的恐惧感,这种恐惧感,似乎是天生的,但鹦鹉说不明白为什么。

3.

新的一天到来,鹦鹉开始为食物发愁。

她当然可以像从前那样,钻进自己的洞穴里,将身体蜷缩成一团,美美地睡上一觉。等到太阳西沉、夜晚来临的时候,她就可以出洞捕猎了。华山很大,森林茂密,物产丰盛,各种食材取之不尽,在鹦鹉还是狸猫“兽兽”时,她从来就没有为食物犯过愁。

但现在不一样了。既然已成人类,鹦鹉觉得自己应该像个人类一样出去觅食才对。对于人类的觅食行为,她并不陌生,但从未尝试过。她知道人类习惯于白天进食,夜晚睡眠,且一天需要进食两到三次。鹦鹉对这一点十分不解,她总是习惯集中捕食,吃个大饱,然后开始练功、睡觉。只有当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的时候,她才会增加捕食的次数,将吃不完的食物搬进洞穴储藏起来——通常会是一些坚果。对于捕获到的小动物,她从来不会留着过夜,她喜欢新鲜的食材且有洁癖。每次捕捉到猎物后,她都会当场吃掉,绝不会拖到自己的洞穴中,她喜欢整洁干净的环境,容忍不了死去的猎物在自己干净的小屋子里腐烂发臭。

在她还是兽兽的时候,她也曾无意闯进过人类的住所——通常是在追击四处逃窜的田鼠时误打误撞闯入的。她发现人类喜欢借助火和工具,将肉类煮熟后食用。这些经由人类煮熟后的肉食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她曾不止一次,一边躲在人类住所阴暗的角落里,一边垂涎于人类的美食。但她也只是垂涎而已,并没有像田鼠那样去偷食。她觉得那样太冒险,她天生就对人类以及有着人类外形的东西——比如华山府君的塑像——保持着一种无法言说的恐惧与警惕。她小心翼翼,尽量不让自己和人类世界发生什么纠葛。<!--PAGE 5-->但她也一直不可遏制地向往着人类的一切,她隐匿洞穴,修炼千年,也只是为了有朝一日过一回人的生活。

在这个天清气朗的早晨,着一袭漂亮洁白长裙的少女鹦鹉,决定去府君庙里讨一回食物,她觉得那个白白净净的小道士一定不会拒绝自己。

鹦鹉走进庙里的时候,小道士和老道士刚刚做完早课,正就着咸菜喝粥,两人坐在一张小圆桌子边,吃得十分认真。简陋的斋堂并没有关门,只是虚掩着,鹦鹉推门而入时,老旧的木门发出一声低沉的“嘎吱”声,倒是把二人吓了一跳。以往也有过不请自来的香客,但通常会先听到敲门声。鹦鹉那个时候尚未学会敲门这一人类世界的礼仪,所以对于吓着两个道士一事,显然她是无辜的。

两人吓得放下手中的大碗,愣愣地看着站立在门口的少女鹦鹉。老道士见多识广,他猜测没准又是哪家的大小姐和家里人闹了别扭,要来这修行清净之地讲讲理。他正准备出口相问时,让他更为吃惊的事情发生了——鹦鹉耸动着鼻子,一个箭步就到了小圆桌旁,眼睛直愣愣地盯着那上面的一盘烧饼。尽管没有淌出口水,但鹦鹉咂嘴舔舌的小动作,还是让小道士瞬间就明白了她的意图。小道士默默地拿起一个烧饼,递给了鹦鹉。

等老道士回过神来,开口叫了一声“姑娘”的时候,一个大而圆的烧饼就只剩下一些粘在鹦鹉嘴边的芝麻粒了。

“好吃!”鹦鹉连嘴巴都没抹,又向小道士伸出了手。

这是修炼成人后的鹦鹉说的第一句人话,而老道士的那句“姑娘”,也是她第一次听到人类这么称呼自己——她很喜欢这个称呼,以至于后来的很多时候,她总是对着那些叫不出自己名字而用“喂”来招呼她的人大声喝道:“我不叫‘喂’,叫我‘姑娘’! ”

这也是两个道士和一个名叫鹦鹉的少女初次见面时的情景。若干年后,老道士仙去、小道士升做府君庙住持时,他总是会不经意间地想起这有趣的一幕。

这个早晨,小道士是饿着肚子念完经的,但他心里并没有什么怨气,反倒有一丝欢喜。鹦鹉将本应属于他的两个烧饼全吃完后,给了他一个甜甜的微笑,并响亮地说了一声“谢谢”——他当然并非第一次听到别人对自己说这样的客气话,可不知为何,从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鹦鹉口中说出的这两个字,让他有些飘飘然。他顿时就羞红了脸,竟忘了回礼,只是低着头,不敢看她。

身旁的老道士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心思,但老道士并不言语,少男少女的情怀,他是懂的。老道士两手相抱,问鹦鹉一句:“姑娘,吃饱了吗?”

鹦鹉拍了拍自己的肚子,答道:“饱了。”其实并没有完全饱,但她此时此刻只想吃肉,她原本以为第二个烧饼中必然会有肉馅,然而并没有,对于盘中剩下的烧饼,她一下子就失去了兴趣。<!--PAGE 6-->鹦鹉突然一把揪住老和尚的衣襟,一脸无辜地问道:“你为什么要叫我姑娘?”

这个莫名其妙的问题让小道士差点将含在嘴里的半口粥喷了出来。

“那么,姑娘应当怎么称呼?”老道士也乐了。

“像我这样的,不应该叫我‘小姐’吗?”虽然觉得“姑娘”很好听,但在此之前,鹦鹉经常听到的却是“小姐”——这个用来称呼年轻而美丽女子的词语。在那些蛰伏于庙里各个角落的日子里,她听到过好多回,但她从来没听到过“姑娘”。

“姑娘看起来尚年幼,叫‘小姐’倒显得老道失礼了——所以,姑娘应当怎么称呼呢?”

“我叫鹦鹉,”鹦鹉答得迅速而直接,带着一种少不更事的天真,“偶然路过,从昨天到现在一整天没吃东西了,闻到食物的香味,我就进来了。”

鹦鹉说得坦诚,在小道士眼里,全是可爱与天真。但老道士却从她的眼神和动作中,看到了某个熟悉的影子。老道士久居山庙,见过的野兽几乎和人一样多。和人一样,野兽的眼睛也藏着欲望,藏着秘密,藏着欣喜、恐惧与惊慌。人也好,兽也罢,老道士看他们时,习惯先看他们的眼睛。只需看一眼,便会记住。

但老道士也只是笑笑。和当初第一眼看到十岁的小道士时一样,看到鹦鹉那双纯净的眼睛时,他就喜欢上了这个孩子。当然其实他心里也明白,眼前的鹦鹉绝非普通孩子,但他还是没来由地喜欢她。总的来说,老道士是一个心平气和、与世无争的人。所以,当鹦鹉提出希望老道士能收留自己几天,以便让自己能稍作休息以积蓄力量好继续赶路时——老道士当然已经看出来这只是鹦鹉姑娘随口扯的一个借口而已——他并没有犹豫太久,然后答应了。

“自然,我是不会在你庙里白吃白喝的,我可以帮你们挑水、洗衣、做饭和洒扫。”得到老道士的允诺后,鹦鹉手舞足蹈地说道,简直有些得意忘形了。

但老道士很快就为自己这个仓促且愚蠢的决定后悔了。

在漫长的修行岁月中,兽兽——那个时候还不是鹦鹉,我们习惯叫她兽兽——做得最多的事情其实是练功和模仿。练功是她自小的爱好,也是动物捕猎本能使然,而模仿人类的言行举止则是她的终极目标。她要由兽变为人,一个能完完全全融入人类社会而不被人类察觉有异的真正的人——显然,要做到这一点相当不容易。

那是注定不平凡的一天。做道士自然要念经,用完早斋后,趁着香客们还没进庙的辰光,老道士和小道士开始念经。这个时候,鹦鹉就在院子里扫落叶。扫完落叶后,她就跑到老松树下舞剑。舞剑当然也是练功的一种形式,但剑并非真剑,只是随手拾起的一段枯树枝。凉凉的山风吹来,拂起鹦鹉洁白的衣袂,宛若神仙,那一刻,她体会到了为人的美好。事实上,在她还是狸猫兽兽的时候,她也时常在自己的洞穴里舞剑,但都比不上这一次的畅快与欢愉。<!--PAGE 7-->但鹦鹉的畅快与欢愉却吓到了来庙里烧香叩拜的客人。不知何故,那一天里来庙里烧香许愿求福祷告的人还特别多。第一个踏进庙门的是一个年近花甲的老妇人,在经过老松树时,手中挥舞着树枝、突然从树后跳出的鹦鹉着实把她吓了一大跳。惊魂未定的老妇人一面抚胸一面“妈呀妈呀”地叫自己的亲妈——当然她的亲妈并不在旁边,叫也是没用的,等到她看清了鹦鹉清秀稚嫩的脸庞后,她才长吁了一口气,对着鹦鹉嗔怒道:“谁家的小丫头!吓着我了。”鹦鹉只是朝她扮了个鬼脸,舞着树枝,又轻快地绕到了老树的背后。绕树舞剑是她刚刚发明的练功新法。

每一个前来烧香的客人都会在鹦鹉的身旁驻足,有时片刻,有时却是许久,鹦鹉一概不理,等到第十个香客来问自己姓甚名谁时,鹦鹉也开始厌烦了。她悄悄地扔掉手中的树枝,抄一条不为人知的小路,迅速躲进了后院的柴房里——她对这座府君庙的熟悉程度,甚至超过了老道士。

香客多起来的时候,老道士领着小道士迎来送往,解疑答惑,也开始忙碌起来。临近晚饭的时候,当鹦鹉向小道士提出帮忙准备晚斋时,小道士并没有拒绝,甚至还有一些欣喜。

但鹦鹉其实并不会做饭,即使她曾躲在房梁上偷看过百遍道士做饭,却没有动过一次手。事实证明,有些事情,光看是永远也看不会的。

但鹦鹉力大无比。她做饭帮不上忙,却能一口气将庙里所有的水缸都灌满水。从山脚下的庙里到山腰处的泉眼口取水,要走好长一段崎岖不平的山路。往常,小道士经常要忙活一个上午,才能将一口水缸装满,但鹦鹉只用了不到一个时辰,这让小道士暗自心惊了好久。他实在是想不明白,看似纤弱无力的鹦鹉,怎么会拥有那么强健的臂力和脚力?

鹦鹉洗起衣服来却是一团糟,准确地说,鹦鹉完全不知道如何洗人类的衣服——她自己身上的这身衣服也是从人家那里偷来的,穿脏后扔掉再偷,她就是这么想的。所以,当小道士将两件破旧而肮脏的道袍丢给她时,她完全是一筹莫展,最后还是小道士帮着她一起洗的。

当然,不会做饭和洗衣,这并不是老道士后悔的主要原因,不会做这些对老道士来说无关紧要,反正这些活儿原先就有人做。

让老道士头疼而后悔的是不停有香客来问他:院子里那个年幼的小姑娘是谁?是哪个富贵人家送来修行的千金吗?是你新收的女弟子吗?

府君庙本是修行清净地,鹦鹉的到来打破了这种清净,这是老道士所无法忍受的。

4.

小道士躲在鹦鹉栖身的柴房窗户下已经快一个时辰了。初夏时节的山里,已经开始大量滋生咬人的蚊虫。鹦鹉借住的那间小小的柴房,原本是间堆放柴禾与杂物的小房间,朝北的窗外是一片灌木与野草丛生的山坡,蚊虫更盛。即使裹着严实的道衣,**在外的脸颊、脖子和手臂,依然不时受到成群的飞蚊袭扰。小道士既不敢用手大力驱赶,也不敢用力拍打正起劲叮咬自己的蚊子,委实苦不堪言。<!--PAGE 8-->他在等房间里的油灯熄灭。

走正门肯定是不行的。小道士知道,这几天,师傅晚课结束后并不如往日般即刻回卧房休息,而是在大殿里盘腿打坐,说是修行诸法,实则暗自监视住在柴房里的鹦鹉姑娘——直到确认鹦鹉姑娘房间的灯火熄灭,师傅才会迤逦而出,悄没声息地回到自己的卧房睡下。这会儿,鹦鹉姑娘刚刚在院子里练完了剑,才回到房间,还没睡下。灯还亮着,自己是万万不敢在师傅眼皮子底下去敲鹦鹉房间的门的。

只能静静地等待灯灭,等待师傅背着双手装作若无其事地回房睡下,等到一切都归于宁静后,自己才能去找鹦鹉。

这一切,柴房里的鹦鹉其实早已洞悉。

和老道士小道士早晚要念经打坐做功课一样,鹦鹉早晚也要练功——近来因为被众多慕名而来的闲杂人等所困扰,她已经自觉放弃了晨练,晚饭后的练功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鹦鹉练功是她还是狸猫兽兽时就养成的习惯,也是她修炼生涯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尤其是当月光饱满之夜,更是她练功的好时机。借由月光,她能积蓄更多的能量。

鹦鹉练功时并不会进入“忘我”甚至“无我”之境,即使在最紧要的关头,鹦鹉依然会保持着对周围环境的高度警觉——这源于狸猫兽性之本能。在弱肉强食、竞争残酷的动物世界里,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疏忽与放松,都会带来致命的后果。

这种对周边环境高度警惕的本能,让鹦鹉练就了超凡的听力、敏锐的嗅觉与惊人的爆发力。

自住进柴房的第一天起,鹦鹉就知道老道士在时刻监视自己。当然,那不是一种恶意下作、见不得人的窥探,事实上,鹦鹉从老道士身上感受到的,更多的是一种莫名的担忧,鹦鹉将这种担忧理解为一种关爱式监视。之所以感到莫名,是因为鹦鹉真的不知道“忧”从何来。

在这个初夏微热的夜晚,当鹦鹉一如往日地在院前那棵千年老松树下舞剑时,她偶尔也会歇下脚步,偷眼去观察不远处的老道士。

鹦鹉手中所舞的剑,自然不是真的宝剑。破落的府君庙里怎么会有杀人的宝剑?那只不过是鹦鹉在收拾杂物时偶然得到的一把用桃木削成的长不足二尺的木剑,做工却是意外的精美。照老道士的说法,那是他年轻时为一个上山祈福的少年所做,精心做成后,少年却没有依约而来。这柄据称能辟邪镇凶的桃木剑,从此便被弃于柴房无人问津,直到被鹦鹉偶然间翻出。

当鹦鹉收起桃木剑轻快地回到自己房间的时候,她再次偷偷地瞄了一眼对面的大殿。有微弱的光在窗格后面若隐若现,她知道老道士在等自己熄灯就寝。

但她真的没想到,自己房间的窗户下竟然会有人,而且,非常令她意外的是,这个人竟然是小道士。<!--PAGE 9-->鹦鹉耸动鼻子,马上就嗅到了小道士身上的气息。即使隔着紧闭的窗户,那气息依然清晰无误地告诉鹦鹉,蹲在窗子下面的人,就是小道士。

鹦鹉有些摸不着头脑。作为府君庙里的“千年老人”,鹦鹉从纷至沓来的香客身上,见多了男男女女的事情,但她并不认为小道士来找自己是因为男女之情。在她眼里,小道士就是个幼崽——人类语言里,习惯叫幼儿或小孩儿。

来找我却不走正门,他到底想干什么?鹦鹉突然好奇心泛起。她在床边只坐了不到两分钟,便迅速做下了一个决定。

她掐灭了油灯——这比往日足足提早了半个时辰,猫着身子,躲在窗棂下。

房间里顿时陷入一片漆黑之中。黑暗中,鹦鹉的双眼发出夜猫捕猎时的光亮,她在等待窗外人的行动。

像事先约定好一般,此时大殿里的老道士,也不失时机地掐灭了油灯,掩上大门,悄悄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经过小道士房间时,老道士在紧闭的房门前停留了两秒。往常这个时候,小道士已经睡下了。小道士是个贪睡的孩子,不像自己,近来总是没来由地失眠。老道士试着透过门缝往里张望,可惜夜已深,今晚的月亮也不知躲到了哪里,房间里没有一丝光亮,什么也看不见。老道士轻轻叹一口气,终于慢悠悠地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小道士一直在等待这一刻。确认师傅终于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后,他这才站直了腰,探头向鹦鹉房间里望去,一边屈起食指,在窗棂上轻轻地敲击了三下。他并不确定此刻的鹦鹉是不是已经睡熟,假如鹦鹉听不到自己的敲窗声,他决定捅破窗户纸,把手中的经书用力投进去。向鹦鹉房间投经书自然不是为了让她和自己一起研习道法,而是为了让鹦鹉能看到经书上的那几句话。

无论如何,今夜一定要让鹦鹉知道,不能再拖了。尽管这是小道士自己也不愿看到的结果。

屋子里的鹦鹉听到了三记敲击声。在静谧的夜里,这敲击声微弱到近乎无声,蹲守在窗户下的鹦鹉还是听得一清二楚。但鹦鹉并不打算作出任何回应——小道士今晚太反常了,这让鹦鹉既紧张又兴奋,她决定继续等待。

“笃、笃、笃”又是三声,这一次比前一次显得坚定而有力,意味悠长,分明带有一股焦灼的期盼。

鹦鹉依然无动于衷。在无数次的捕猎生涯中,鹦鹉早已练就了沉着、冷静、伺机而动的本领,她知道,过于心急而早早出击,往往不会有好的结果。

一本像是书的东西突然从头上的窗格间掉了进来,差点砸到鹦鹉的头,径直掉在鹦鹉的脚边。

云随风动月影移,久匿云间的月亮此时突然显出身形,向人间洒下无数光辉,透过窗棂,照射在经书上。<!--PAGE 10-->双眼如炬的鹦鹉看清楚了,那是一卷《道德经》。鹦鹉捡拾起来,借着如烛的月光,翻开来看。第一页的空白处,自上而下用毛笔歪歪扭扭地写着三句话:恐有人要来捉你。今夜即逃。一路向北。

在鹦鹉错愕之际,窗外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那脚步声渐行渐远,以至不闻,鹦鹉知道,那是小道士在告诉自己,快逃吧!

有那么一瞬间,鹦鹉感觉到自己在控制不住地颤栗。这种感觉,在她漫长的野兽和修行生涯中曾出现过多次,这是一种强烈的不祥预感。有一回,当她蹲在漆黑的草丛间准备扑向一只田鼠时,她突然感受到一股强烈的寒意——一只吊睛白额大老虎正悄无声息地向自己靠拢,她“腾”地就上了树,才从虎口脱险。

毫无疑问,有危险。但危险来自何方,鹦鹉却一时想不到。

府君庙是道家清净地,却非世外桃源,三界情仇,人间恩怨,都曾在这里纠缠不休,这一点,鹦鹉很早以前就知道了。

但鹦鹉迟迟不想离开,不是她贪恋庙里的人间烟火。很多日子里,她喜欢趴在大殿的横梁上,或者躲藏在厢房某个不为人知的阴暗角落里,听两个道士和往来此间的男女香客们谈论各种人间故事。这些形形色色的故事令她着迷,也藏着她最深的欲望。

鹦鹉不想离开,其实是想等一个人。她修炼千年,在寂寞的树洞里熬过无数个漆黑的夜晚,当然不仅仅是为了做一回人。最近她时常会想起一个人,她想起十年前他们在府君庙前的大树下道了别,从此便再没见过。她想在这里等,守株待兔般等,也许他会再次出现。她当然可以循着当年他下山的足迹,去满世界寻他,但人海茫茫,天下之大,又从何找起呢?她只能用最古老、最原始、最笨拙的办法,原地等候。当然,鹦鹉绝不会像她所听到的那些人间故事里的傻女人一样,等一个人会等到海枯石烂、天荒地老,最后把自己等成了一块破石头,那太可笑了。

鹦鹉只是还没有想好下一步,毕竟,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眼下既然没有更好的去处,不如原地等待,毕竟熟悉的府君庙还是一个不错的栖身之地。但现在看来,好像有人容不得她这么做。

鹦鹉宁愿相信小道士,更愿意相信自己出于恐惧本能的直觉。她来不及多想,将经书塞进衣袖中,推开木窗,纵身一跃,悄然落在草丛间。

月亮此时正明晃晃地悬在半空,将半壁山坡照得通亮。鹦鹉跑出很远后才回过头来,看一眼高高矗立在庙前的那棵老松树——在那个树洞里,她度过了一段单纯而快乐的时光,但现在该是告别的时候了。

5.

鹦鹉以恨别的姿势迅速逃下山坡时,躲在灌木丛中的小道士终于松了一口气,但一想到再过两个时辰天色就要亮起,想到师傅一旦问起鹦鹉,自己到底该如何“彼此默契而不为他人知”地应答时,小道士又不免踌躇起来。他想起那日早课,师傅带自己念《度人经》,念到“无量度人”时,他问师傅:“修道之人,先要自度,而后才能度人,那到底要度何人?”对面盘腿打坐的师傅闻言并不看自己,抬头却是望向高高在上的华山府君,良久,方才回答:“道家普天度人,济度不分凡人神仙,不论富贵贫贱、阳世阴间,天地万类,一概度化不弃。”小道士心下了然,原来如此,继续低头念经,不想师傅又说了一句:“区区一狸,山中灵兽,未曾害人,何不放它一条生路?”这话与自己的问题毫不相关,来得甚是莫名其妙,小道士不由得抬头看向师傅。那时,师傅一脸肃穆,双目依旧紧盯着府君,倒像是在与府君对话。<!--PAGE 11-->那一刻,小道士才明白师傅近来在宝殿中打坐至夜深人寂以及终日忧心忡忡等种种反常举动的深意。他暗自心惊,并迅速制定了一个周密的“放生”计划。

看着鹦鹉渐行渐远终于不见的身影,小道士才放下心来——目前来看,计划进展顺利。至于一早如何配合师傅表演,他已经来不及多想了。

灯火早灭,寂静无声的房间里,老道士站在窗棂后面,借着明亮的月色,同样在默默关注着鹦鹉的一举一动。他甚至已经预见到两个时辰后,自己与徒弟相见于庙门口那口古老破钟下的尴尬场面。

天快要亮的时候,鹦鹉走进一个陌生的村庄,她在一处院落的大门前停下了自己逃跑的脚步。此时,距离鹦鹉逃离府君庙已经过去了两个时辰,这也意味着,鹦鹉沿着渭河河畔,已经不停歇地奔跑了两个时辰,换作从前,这样的连续奔跑并不算什么,但变化成人形的她今非昔比。所以,当她终于坐在大门前那块光滑的下马石上时,她清晰地感受到了自己怦怦怦的心跳声和呼哧呼哧的喘息声。

四周无比寂寥,惨白的月光将院前那棵老槐树的影子拉得无比悠长。鹦鹉坐在石头上,困意阵阵袭来。

拿着笤帚的陈安老爹经过鹦鹉身边的时候,一串清亮的口水正从鹦鹉的嘴角流下来。鹦鹉歪着半个身子,趴在石头上已经睡着了。陈安老爹伸出一只手在鹦鹉眼前晃了晃,试图叫醒她,没想到却被鹦鹉一把抓住,径直往嘴里塞,这可把老爹吓坏了,他一边用力往后缩手,一边发出凄厉的尖叫。那声音像一支鸣镝,彻底撕裂了清晨时分小村的宁静。

陈安老爹是下邽村陈府的管家,每天早晨,他总是府里第一个醒来的人。醒来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开门洒扫,再慢慢安排全府上下一天的伙食起居。陈安老爹来到鹦鹉跟前时,原本并不想打扰她,但让一个貌似尚未成年的小丫头一直趴在自家大门前的石头上睡大觉,无论如何也不是一个大户人家应有的做派。于是陈安老爹决定叫醒她,但他既不敢出声喊——时间尚早,他怕吵醒还在蒙头大睡的老爷和夫人,也不敢伸手去拍,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动,鹦鹉与他之间的距离,早已越了礼数,莫说是拍,就是多看两眼,也是“非礼”之举了。

所以他只好拿手在鹦鹉面前晃来晃去。后来,鹦鹉在给陈安老爹赔不是的时候是这么解释的:清晨时分,她趴在陈府门前的石头上迷迷瞪瞪地昏睡时,已经好几天没有吃肉了。老爹走到跟前时,自己正在梦里大口吃肉呢,老爹晃来晃去的手,在她模糊的梦境里,就是野兔的肥腿、山鸡的翅膀。

陈安老爹凄厉而不失苍劲的叫声,首先将老槐树上的一群乌鸦吓得四处飞散,随后又把东厢房里正睡得香甜的陈府女主人郑姒惊吓到滚落床下。自她五年前从上邽郑家嫁入下邽陈府并做了当家的以后,府内向来太平,不曾有过什么大事。老管家陈安一向寡言木讷,谨小慎微,何曾发出过如此惊悚与出格的叫声?<!--PAGE 12-->定有不祥之事发生。郑姒顾不得叫醒还在**沉睡的丈夫,慌忙跑向大门——陈安老爹的声音,正是来自大门外。

门外,鹦鹉正在向陈安老爹讨肉吃。前面说过,鹦鹉已经好多天没有吃到肉了。其实鹦鹉也不是非得吃肉才行,她其实相当杂食,但一整晚的连续奔跑让她耗尽了体力,她亟需一些高热量的动物蛋白来补充体能。她之所以向陈安老爹讨肉吃,是因为陈安老爹打扰了她吃肉的美梦。

陈安老爹相当头疼,眼前这个看似不谙世事的小丫头,一开口就问自己有没有肉吃,那凶狠的模样倒像是自己欠她钱似的。所以,当他看见郑姒走出来时,不由得松了一口气,救星来了!

郑姒看到鹦鹉凶神恶煞地拉着陈安老爹的手时,心里不由得一怔,莫不又是哪个佃户的孩子来卖身替父还债?下邽村的一半田地都是陈府的,这意味着村子里的人大多都是陈家的佃农。遇上收成不佳的年份,总会有那么几个佃户,交不上租子。大体来说,作为一方乡绅,陈家老爷——陈府的主人大名叫陈思恭,但佃农们一般都这么称呼他——是一个温良宽厚之人,遇上歉收的年头,他也并不总是急着催缴租子的,反倒会拿出些存粮种粮,帮着贫苦的乡亲一同渡过难关。待到来年,收成好了,日子宽裕些了,再向佃户们一齐讨还。这样和谐美好的事情,在那个时候的乡间,是时常有的。当然,受了陈府恩惠的佃户,一般都会在来年主动地补缴租子,并不需陈家老爷派人去催讨。但世事难料,民生多艰,谁又能保证年年风调雨顺、家家太平无事呢?眼下又是兵荒马乱的年代,总会有那么一些穷佃户,实在是既交不上租子,更无余粮,连命都快要活不下去的时候,终于只好鬻妻卖子。这样悲惨的事情,在那个时候的乡间,也是时常有的。

鬻妻卖子之事,以卖子更为常见,多半是卖给本地的大户人家。像陈思恭这样财大气粗、口碑又好的大户乡绅,自然是下邽村那些贫困户鬻妻卖子的首选客户。陈府里的那些下人丫鬟,多半都是这样买进的。

这就难怪,那个刮着微热南风的早晨,当陈府的当家人郑姒夫人一看到少女鹦鹉,脑子里便会马上跳出“卖身还债”这个念头。

但眼前的少女鹦鹉,又不大像是来卖身的。首先她是一个人,身边既没有父母,也没有其他任何亲戚陪同;其次,她不应该这么嚣张跋扈,看她抓着陈安老爹的手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哪有半点求人之姿态?最重要、也是最让郑姒难以接受的是,她竟然既比自己年轻,又比自己漂亮。唇红齿白、长发飘飘、一袭洁白长裙的鹦鹉,犹如从顾恺之的图画中走出来的仙女,这让常常揽镜自恋、对自己娇媚的容貌丝毫不怀疑的郑姒也暗自心惊。<!--PAGE 13-->“喂……”

“我不叫‘喂’,叫我姑娘!”冲到鹦鹉面前的郑姒,刚一张口,就被睁着铜铃般大眼睛的鹦鹉给打断了。两人在晨曦中四目相对,很快,郑姒便败下阵来,鹦鹉的眼中一片纯净,这让郑姒有些忐忑。

“姑娘,你这是?”

“我要吃肉,你有吗?”

“什么肉?”对于鹦鹉如此直白的要求,郑姒有些摸不着头脑。

“新鲜的、美味的、烤熟的肉。”鹦鹉脑中浮现出往日里独自在洞穴中大口吃肉的情景,嘴角不由得流下了口水。

“想吃肉可以啊,不过,你得拿东西来换才行。”陈思恭踱着慢步走过来的时候,谁都没有注意到他。其实,郑姒从**滚落下来的时候,他就醒了。直到确认夫人冲出大门,他才不紧不慢地下了床,出来一探究竟。他总是提醒自己,凡事慢一点,先看看夫人怎么做,听听夫人怎么吩咐,毕竟,夫人才是真正的一家之主。

自从陈老太爷将偌大的家业传给自己以来,陈府一向太平无事,秘诀正在于此。

“她什么都没有。”郑姒怀着深深的恶意——对所有比自己漂亮的女人,郑姒都怀有深深的恶意——将鹦鹉全身上下打量了一番,不屑地对着丈夫翻了一个白眼。

鹦鹉的确什么都没有,甚至连个要饭的碗都没有。

“我有头有脸,有手有脚。”鹦鹉手舞足蹈地比划着,言语间充满了骄傲。

这个时候,被解了围站在一旁乘风凉的陈安老爹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上个月小翠走了,家里正缺个丫鬟。”

陈思恭轻咳了一声,不置可否地看了一眼夫人。

“姑娘看起来不是本地人士,你的父母亲戚呢?”陈安老爹又问了一句。

“都没了。”鹦鹉答得坦然。

“可怜的孩子。”陈安老爹点点头,时下烽烟四起、狼突豕奔,这样的情况也是时常有的,心里便有了数。

“夫人,你的意思……”

“先带她进去洗把脸,顺便给她找双合脚的鞋子。”郑姒打了个哈欠,瞟了一眼陈思恭,转身向大门走去。得到暗示的陈思恭,满心欢喜地跟了上去。

陈安老爹这个时候才注意到,鹦鹉原来一直光着脚。

少女鹦鹉逃离府君庙后遇到好心人陈安老爹并顺利得到一份人类工作的故事,开头就是这样的。

6.

鹦鹉翻身下床的时候,动作有点大,踢倒了床脚边的夜壶,发出的声响把同被共眠的陈香着实吓了一跳,她一下子就睁开了眼。晨曦正透过窗棂投进小小的屋子,散成微弱的光影,洒在鹦鹉身上。天刚微亮,为时尚早。

“你怎么了?”鹦鹉的早起让陈香大为讶异。

从鹦鹉入陈府的第一天起,陈香就是鹦鹉的室友,两人年纪相仿,性情相合,倒显得十分投缘。但陈香心里明白,这一切都不过是假象。府里明明还有好几间空置的客房,夫人却偏偏安排鹦鹉跟自己共住一间。不但同住一间,还同卧一床。时下天寒,二人连被褥都同盖一条。夫人之所以这么安排,其实是想让自己时时刻刻看住“来路不明”的“野丫头”鹦鹉。<!--PAGE 14-->陈香是郑姒夫人的贴身丫鬟,六岁时进陈府——那时连个大名都没有,还是陈老太爷给她起的名。她十岁时便跟了新嫁来的夫人郑姒,一跟就是五年,是夫人至为信赖的人。陈香当然明白夫人的用意,夫人只需一个眼神,她就能明白自己该干什么。

从鹦鹉踏入陈府的第一天起,陈香就看明白了。夫人看鹦鹉的眼神里,除了深深的戒备之外,还有浓浓的嫉妒。一旦遭遇情敌,这两种情绪交织在一起,再温柔的女人,都会散发出令旁人瑟瑟发抖的可怕气息。“来路不明”“野丫头”,这两个恶狠狠的标签,就是证明。

三个月来,郑姒的身上总是笼罩着这样一种可怕的气息,尤其是在鹦鹉接近丈夫陈思恭的时候。

偏偏鹦鹉还特别喜欢粘着陈思恭,因为答应给她肉吃的人正是陈思恭,但陈府并不是天天都能吃到肉的。陈家殷实不错,但还没到能天天吃肉的地步。鹦鹉以为陈思恭骗了自己,一见碗里没有肉,鹦鹉就会去找陈思恭当面对质。但什么时候吃肉,吃什么肉,吃多少,什么人能吃,这些都不是他陈思恭能随意决定的。这样闹过几回后,陈思恭终于找到了一条缓兵之计,每逢吃肉的日子,他便让陈府的厨子陈满将自己的那一份偷偷藏起来,然后找人偷偷给鹦鹉送去。由此,讨肉的鹦鹉和藏肉的陈思恭,倒是成了陈府一桩有趣的秘密,这个秘密,陈府上下都知道,除了管账的郑姒之外——没有人愿意让她知道。

自从成为正室夫人并成功获得当家大权后,郑姒就在陈思恭的身边布下了一道无形却密如蛛丝的天网。五年来,凭着这张网,她多次击退来自“后来者”的进攻,她不允许思恭有其他的女人,这是她嫁入陈府之前就和媒人说好的,同意就嫁,不同意就不嫁。郑姒当时就是这么硬气,这也是她当时向未来的夫家提出的唯一一个条件。陈老太爷,也就是思恭他爹,在惊骇于郑家女儿的强势之余,憋着一口恶气签署了同意书,谁让自己的宝贝独子一眼就相中了郑家女儿呢?当然,平心而论,年方二八的郑家女儿的确有着闭月羞花之容颜,媒人所说的方圆百里无人能出其右倒是一点也不夸张。但是,作为回礼,陈老太爷在郑家提出的条约之上加了一个小小的限定:五年内若郑氏生育,则思恭永不纳妾;五年内若未生育,则纳妾与否,悉由思恭定。

眼看五年之约就要到最后的期限了,郑姒的肚皮尚无动静,她着急了。偏偏这个节骨眼上,来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小丫头鹦鹉。

郑姒安排自己最贴心的丫鬟陈香与鹦鹉同吃同住,随时监视鹦鹉的一言一行。和陈香把自己看得透彻一样,郑姒也把陈思恭看得相当透彻。陈思恭看自己时,除了难得的温柔和爱恋之外,更多的是惧怕与隔阂,但陈思恭看鹦鹉时,眼神里全是欲望——是猎人对猎物的占有之欲,是好色男子对美貌女子的贪恋之欲。这种眼神,让郑姒五年来第一次感受到了压力。<!--PAGE 15-->“我好像闻到了肉香。”早起的鹦鹉耸动着鼻子,将上半身探出推开一半的窗户,“夫人不是说今天府里有贵客要来吗?”

“你怎么知道?”陈香有些吃惊,她原本以为只有自己知晓。

“夫人让我去老爷书房帮忙。”鹦鹉答得迅速,这让陈香更加吃惊了。作为入府才三个月的新人鹦鹉,一般只在后厨洗衣间干些杂活儿。到客堂书房里端茶倒水迎来送往是上等丫鬟的工作内容,更何况是老爷的书房,鹦鹉是根本没机会靠近的。今日不知何故,夫人竟然主动叫鹦鹉去老爷书房帮忙。

有贵客到访也不一定会有肉吃,但自从上一次府里来了位客人,鹦鹉意外地吃到了半碗酱肘子之后,鹦鹉便认定,但凡有贵客来,府里肯定会有肉吃。夫人说有贵客来,意味着今天有肉吃。距离上一次吃到肉,好像已经过去半月有余了,这让鹦鹉破天荒地第一次起得比陈香早。

陈香吃过早饭后就气呼呼地去了后厨。刚才陈安老爹吩咐她去后厨帮忙烧火做饭,又吩咐鹦鹉赶紧去老爷的书房给客人端茶。往日里都是陈香去书房,鹦鹉去后厨。今天全乱了套,这让陈香格外气愤。

鹦鹉也不高兴。凭她和厨子陈满的交情——其实府里人都知道,她凭的只是自己的色相——趁着菜还未装盘的当口,从陈满的大勺里蹭几块肉吃是完全没问题的。谁会去关心一勺红烧肉到底有多少块呢?去书房伺候客人、端茶送水,哪比得了躲在后厨里大口吃肉?但陈安老爹是陈府大总管,他的吩咐等同于当家人郑姒的命令,是违背不得的。

陈思恭和柴华下棋的时候,鹦鹉一直低着头,交叠着双手恭立在一旁。从坐在鹦鹉左侧的陈思恭的角度看过去,除了端茶的时候眼睛看着杯子,大部分时候鹦鹉的眼睛都是看向脚尖的,但其实鹦鹉一直在用眼睛的余光偷瞄坐在自己右侧的公子柴华。

柴华是陈思恭的乡学同门,二人年龄相仿,意气相投。陈思恭时常邀请柴华到陈府吟诗唱和,抚琴对弈。日子久了,下邽村的人都知道,村里有一对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但其实两人一直在暗自较劲,互不服气。思恭家境优渥衣食无忧而柴华玉树临风容貌出众,一个有财,一个有貌,财与貌上两人算是打了个平手,于是两人在“才华”方面展开了较量。

围棋对弈是两人常常玩的才华较量游戏。对弈多了,彼此熟悉了套路,二人常常杀得难解难分。总体而言,两人旗鼓相当,胜负各半。但今天却非比寻常,柴华一上来便迅速败了一局。第二局过半,柴华又显出明显的颓势,按照以往三局两胜的约定,今天的交锋,柴华多半是要败下阵来了。

果不其然,柴华很快在第二局末节举了白旗。柴华今天败得迅速,却没有显露出半点失败者的沮丧与失落,这让自鸣得意的陈思恭很是意外,倒显得心事重重起来。午宴的时候,心事重重的陈思恭终于没能憋住,向坐在自己对面的柴华道出了自己的疑惑:“今日对弈,柴兄落子犹疑不决,棋路不似你平日风格,是有什么心事吗?”<!--PAGE 16-->一旁陪坐的郑姒先笑出了声。

“人家心思本不在棋子之上,你没看出来?”

“不在棋子上,那在哪里?”

“女人。”郑姒掩口而笑,目光却停留在侍立一旁的鹦鹉脸上。

陈思恭这才意识到,和自己年纪相近的柴华至今未婚,尚是单身。看到鹦鹉羞涩地低下头去的那一瞬间,陈思恭什么都明白了——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看明白今天这出戏。夫人导演这一出“才子佳人配”的好戏,自己竟然才看懂。陈思恭一边心里暗骂自己愚钝,一边恶狠狠地看向郑姒。他心里当然清楚,夫人这么做的目的可不是“成人之美”那么简单。男人是自己最好的诗友,女人是自己想爱又不敢光明正大去爱的丫鬟。

夫人的套路太深了,陈思恭心里怒不可遏,脸上却迅速露出释然的微笑,这让他的面部表情发生了些许扭曲。假如此时有人俯身去捡拾掉在桌底下的竹筷时,一定会看到,此刻陈思恭藏在桌子底下的双拳,正因内心的愤怒而紧握着。

7.

在陈思恭的书房里,当鹦鹉从郑姒口中听到“柴华公子”时,她抬头看了一眼站在陈思恭身边的那个男人,脑海中却迅速跳出另一个男人的身影,那个年轻的、俊秀的男人,连同被拉长的影子,笼罩在十年前那片金灿灿的冬日暖阳里。

那一年,天大寒,山道上全是厚厚的积雪,世界一片寂静。那个时候,鹦鹉还是兽兽,她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从一个山头走到另一个山头,直到天蒙蒙亮的时候,她依然没能如往日那样捕捉到满意的猎物。草丛间偶尔也有冻毙的野鸡野兔,但兽兽却连正眼都没瞧过,兽兽喜欢鲜活的猎物和新鲜的食材,这能保证她的修炼事半功倍。在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兽兽不会笨到宁可饿死也不食腐肉。即使捕不到猎物,吃不到新鲜的肉,还有漫山遍野的野果。但在那个被冰雪覆盖的冬日,兽兽既没有捕捉到任何一只活的猎物,也没捡拾到多少可以下口的果子,她失算了,生平第一次遭遇了生存危机。那一年的雪下得过于猛烈,在兽兽的印象中,应该是猫历有史以来持续时间最长、雪势最大的一次。当然,这里所说的“史”,指的是狸猫兽兽栖居于华山之后的漫长历史。

到处都是雪,连绵不绝的雪和硬邦邦的冰渣子,从日落时分出来觅食,到东方之既白,兽兽又累又饿,她开始怀念自己那个虽小却能遮风避雨、无比温暖安宁的树洞。

兽兽沿着上山的步道,挣扎着爬向府君庙前那棵无比熟悉的老松树时,她感觉自己正在一点一滴地耗尽自己身体内的最后一丝能量。她终于在距离老树还有十来步的地方停下了自己蹒跚的脚步,在一丛野树莓的枯枝中蜷缩起来。那个时候,东方的太阳已经升了起来,向大地洒下一片金灿灿的光芒,那些金色的光照在兽兽的身上,温暖极了。阵阵困意向兽兽袭来,周遭万籁无声,兽兽的眼皮开始变得无比沉重。她想,就在这样的宁静中,躺在光芒万丈的雪地里,从此沉睡过去,也不枉自己修行近千年得来的造化。<!--PAGE 17-->在半醒半寐间,少年王仙童逆着灿烂的阳光,闯进了兽兽的世界。

兽兽在野树莓丛间昏昏欲睡的时候,裹着裘皮大衣的王仙童正从山腰间的府君庙里出来,踏着小道上的积雪,小心翼翼地下山。

一个月前,京城的哥哥王渡托人快马加鞭地送来急函,催他即刻进京。哥哥在信中说,大业皇帝计划明年将帝国之都从大兴城东迁至洛阳,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迁都事巨,千头万绪,非一朝一夕之功,故都要有人留守,新京也要补充力量,此时的帝国,正如饥似渴到处招贤纳才。已确定随帝东迁的御史王渡看到了机会,他打算将自己学富五车、少年老成的弟弟举荐给吏部的同僚,博一个万世不朽的功名。

十一岁那年,王仙童曾跟随在朝中做大官的哥哥第一次进京。那个时候,他还不叫王仙童,博学的父亲给他起了一个清新脱俗的大名——无功,以无功之心,求有功之道。饱读圣贤书、出身诗礼之家的父亲,把自己建功立业、兼济天下的宏大理想,全藏进了儿子的名字里。进京不久,王无功就跟着哥哥拜见了尚书杨素大人。听哥哥说,杨大人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官,若是能得到他的赏识,日后飞黄腾达前途不可限量。

王无功跟随哥哥小心翼翼的脚步声,穿过不知几重几进的大宅院来到堂前,见到杨素及众多公卿时,除了有几分好奇,全无胆怯之色,他不明白,坐在自己身边浸**官场多年的哥哥何以紧张得额头全是汗。

来时经过一座花园,亭台楼榭,山水相依,间种修竹,主人于山石嶙峋处遍种石竹,其花似伞若盖,火红娇艳。无功甚是欢喜,一路上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当高高在上的杨素让他当众即兴吟几句诗来听听的时候,他脑海中全是那火红的石竹花,脱口便出:

“萋萋结绿枝,晔晔垂朱英。常恐零露降,不得全其生。叹息聊自思,此生岂我情。昔我未生时,谁者令我萌。弃置勿重陈,委化何足惊。”

吟毕,众人皆惊叹,无功,真神仙童子也。

那是他一生中的高光时刻,自此,他便有了仙童之称。旁人叫得多了,渐渐地忘了他的本名。只是他自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始终记得自己原是无功之人,从不对人自称仙童。

王仙童走到兽兽面前的时候,将她半睁着的双眼中仅存的一线阳光全遮挡了去。从蜷缩于地的兽兽视角看过去,背后光芒万丈的王仙童就如一尊披挂着五彩锦衣的神仙。那一刻,兽兽以为是将死之际的幻觉。

王仙童弯腰抱起狸猫兽兽之时,被兽兽身上那一袭华丽的豹纹给深深吸引住了。他解开自己的裘皮大衣,将兽兽拥入怀中,随即调转身子,疾步回到府君庙中。从兽兽半睁半闭的眼眸中,他看见了饥饿。<!--PAGE 18-->那个时候,府君庙里的老道士还不算老,只是一个毛发茂密、体格精瘦的中年男子,只因本姓张,时常被人唤作张真人——当然这是一种尊称,不是所有的道士都有资格被人叫作“真人”的。张真人看到去而复还的王仙童抱着一只五彩斑斓的狸猫走进来时,正站在小方桌旁慢条斯理地收拾早餐的碗筷,他有些惊诧。锅里的米粥已经不多了,盛不满一碗,张真人原本想着留到午时热热再吃。这半碗米粥,救回了奄奄一息的狸猫兽兽。

8.

暴风雪持续了两天两夜,在第三天的清晨终于停住了脚步,太阳向大地散发出持续而强烈的暖意,覆盖在下山步道上的厚厚积雪,终于开始了缓慢的消融。

正午时分,王仙童将杯中的果茶喝完后,起身向张真人作了一个揖,准备告辞。

“今日恐不宜下山,公子三思。”张真人不无担忧地看着王仙童。一早起来,他在清扫庙前山道上的积雪时摔了好几跤。府君庙距离山下的官道尚有好长一段路,此刻,消融中的积雪,最是湿滑。<!--PAGE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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