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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鹦鹉寻镜002

作者:柯昌礼 字数:21036 更新:2026-09-02 09:14:19

“京城的哥哥催我进京已有多日,又因它耽搁了三天。”王仙童将目光转向正蜷缩在自己脚边的狸猫兽兽,似有不忍似的伸手撸了撸兽兽软乎乎的颈脖。经仙童和真人二人的精心呵护,兽兽已完全恢复了昔日的灵活矫健,但此刻它只想懒懒地依偎在仙童的脚边。

王仙童心里当然明白,哥哥催自己进京的目的,并不只是向达官贵人举荐自己这么简单,“真人可否听过魔镜的故事?”起身的王仙童又坐了下来,一边从怀里拿出一面手掌大小的铜镜,放在手中摩挲把玩。铜镜古色古香,造型奇特,镜柄处是一只蹲伏的麒麟,镜身四周分列龟龙凤虎四兽,皆刻画得惟妙惟肖,生动异常。

“未曾听过魔镜之说,愿闻其详。”见王仙童又坐下,张真人以为他不走了,看着王仙童手中的那柄造型怪异的铜镜,心下竟有一种莫名的不安油然而生。

“昔日汾阴县有个异士叫侯生,喜欢搜集各类奇珍异宝,不知从何处得了这面铜镜,甚是喜欢,时常带在身边,对镜正衣。一日日蚀,天昏地暗,侯生拿出铜镜时,发现镜面也变得混浊暗淡起来,不再有往日的光泽。正纳闷间,铜镜慢慢又恢复了明亮,此时,窗外的天色也亮了起来。等到日蚀过去,外面阳光照进屋子时,铜镜已经完全恢复如初。此后,但凡云遮雾绕、日月无光之际,铜镜也会变得昏昧。侯生心下惊奇,视若宝物。侯生是我哥哥王渡十分敬重的长辈,与哥哥往来十分密切。侯生临终前,将铜镜转赠于哥哥,并说持有此镜,则百邪莫能近身。哥哥虽然对侯生的话将信将疑,但还是把这面铜镜当作宝贝珍藏了起来。去年春天,我想离开家乡,云游四方,哥哥放心不下,于是将此镜转赠与我,嘱我时刻带在身上,以防妖魅侵扰。子不语怪力乱神,我乃读书之人,妖魔鬼怪之事,虽时常听说,当时却是不大信的,但哥哥一片好意,我也不好拒绝,便一路带了它,时常揽镜正冠,倒也方便。”王仙童举起手中铜镜,对镜扶了扶自己的帽檐。

蜷在王仙童脚边打盹的兽兽,此时往他的身后缩了缩——正午时分的白光,从镜面折射过来,让兽兽受了惊,它眯了双眼,躲到背阴处。

“辞别哥哥后,我一路向南,到了嵩山。黄昏的时候,我走到一处山崖下,于草木杂生处发现一个天然的大石洞,十分宽敞,可以同时容纳四五个人的样子。我见天色已晚,荒山野岭也不见人烟,便钻进洞里,想着就在洞里将就一晚,翌日一早再继续赶路吧。我素来不信鬼神,心中倒也不惧,就以包袱作枕,靠着洞里的大石头,迷迷瞪瞪地睡了过去。是夜,月色皎洁,大约二更时分,睡意朦胧的我突然听到脚步声,借着从洞外投射进来的月光,我看到有两个人走进了山洞,一个须眉皆白、身形瘦弱,面相不似我中原之人;一个面阔眉长,又黑又矮,长得亦不若常人。身形瘦弱的自称山公,长眉毛的自称毛生。见了我两人也不惊慌,倒向我施礼,问道公子从何而来,为何睡在石洞之中。我说我是专门寻幽访奇之人,一路云游,路经此地。他们便坐下与我聊天,待我问他们从何处来到何处去、何故深夜到此时,他们却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我见他们辞不达意,神色慌张,又想起哥哥的交待,心下便疑他们是山间的精怪,于是趁他们不注意,悄悄地背过手去,从包袱中取出铜镜。月色映照镜面,折射出如炬般的光芒,覆盖于山公和毛生身上。两人马上俯伏于地,哀叫连连,一齐现出原形——原来长眉的毛生乃是一只绿毛乌龟,身形瘦弱的山公却是一只白猿。我内心惊骇不已,将铜镜悬在石上,对着两只怪物持续照射,一直到拂晓时分,两只怪物方才一齐殒命。此铜镜,真如被施了魔法般神奇啊!自此,我再也不敢妄言世上本无妖魅鬼神这种话了。这面魔镜,我更是时刻带着,须臾不敢离身。”“区区一面铜镜,真有如此神奇魔力?公子可否借老道一看?”张真人是修道之人,妖魔鬼怪之说,自是不陌生的,王仙童所讲的魔镜故事,倒是头一次听说,心里对铜镜多了几分好奇。

“哥哥催我速速入京,怕也是惦记这面魔镜吧。”王仙童喃喃自语,一边将手中的镜子递给了张真人,低头去寻脚边的兽兽,却见兽兽不知何时躲到了身后,正将自己团成一个圆滚滚的球,眼睛鼻子一齐深深埋入腿肚间,像是在躲避什么,又像是困乏打盹。

张真人接了铜镜,翻来覆去地端详。暴风雪后的山间,日光若隐若现,铜镜正面泛出青色的冷光,较一般铜镜似是光亮得多,此外并无什么特别之处。端详良久,张真人将铜镜还给王仙童,并不言语。

“我走后,劳烦真人代我好好照顾它吧。”王仙童将铜镜仔细塞入内衽,转身将团成毛球的兽兽抱入怀中,宽厚的手掌顺着兽兽的脖子捋向尾巴,眼里再次现出依稀不舍之色。

“公子如此喜爱,何不带在身边,路上也有个伴。都说猫通人性,这两天我看它时刻不离地跟着公子,倒像是懂得报恩似的。”

怀里的兽兽此时发出“喵呜”一声,似乎从睡梦中醒来,扭头看了张真人一眼。

“你看,它好像也是愿意的。”张真人又补了一句。

其实兽兽是在抗议。兽兽最烦人类把她当猫了,虽然狸和猫也算是近亲。

“此去山远水长,路上多有不便。再说,它本来自山野,当复归山野才对。等天气暖和起来,你还是放它回山里去吧,不可强留。”王仙童的手掌又顺着兽兽的脊背捋了一回。

“谨遵公子吩咐,待春暖花开之日,我便放它归山。”张真人含笑作揖,算是和王仙童正式道别了。

9.

暖春未至,山花还不曾漫山遍野地开时,兽兽便消失不见了。那一日,张真人在庙里遍寻不见,知道它定是又回到了山里,也不曾十分难过。对于兽兽的离去,他早有心理准备。兽就是兽,比不了人,哪会久居他人屋檐之下。兽兽安然离去,自己也算是给了王公子一个交待,心下倒是松了一口气。

兽兽其实并未跑远,她只是又回到了属于自己的洞穴之中。多年以前,当兽兽还是只小兽的时候,她就发现了山坡上的那棵粗壮挺拔的松树。那个时候,坡上还只有高大的松树、低矮的灌木丛和无边无界的野花和野草,庙还不曾起来。一场大雪后,大树下露出一个黑黝黝的洞口,平日藏在一簇茂密的灌木中,罕见的积雪压塌了干枯的灌木枝,洞口便显露了出来。兽兽缩起身子刺溜一下便进了洞,发现洞内竟异常温暖,与洞外的冰天雪地相比,倒像是进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神奇世界。那之后,兽兽便将自己的家安在了这棵大树下。兽兽再次回到温暖的洞穴时,开始有了一些小心思。她想着那个披挂着五彩金衣的公子或许还会回到庙里,那么自己至少要当面跟他道声谢才行。当然,当面道谢的前提是自己得完成千年的修行。兽兽想象着,当自己以一副人类的外形站在公子面前时,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呢?公子会认出自己吗?而多年以后,当日年少的公子,自然已经不再年轻。沧海桑田,换了容颜,自己还能认出他吗?

但眼前的柴华肯定不会是当年那位披挂着五彩金衣的公子。自打他进入陈府,他就一直在偷偷地看自己,不止一次——这一切都被鹦鹉看在眼里,即使是短如刹那的一瞥,也逃不过鹦鹉的眼睛。

显然,那不是公子的眼睛,鹦鹉确信。公子的眼睛里一片纯净与坦**,不似眼前的这位这般偷偷摸摸。但眼前这位被主人唤作至交好友的柴公子,鹦鹉并不讨厌,甚至还觉得有些可爱。

柴华每一次偷看鹦鹉时,都会被鹦鹉迅速捕获到,鹦鹉总是迎着他的目光,露出浅浅一笑,这让柴华羞愧难当,不得不一次次地缩回自己的目光,假装是无意。假装无意的结果是与思恭对弈竟然连输三局,这在往日是不可想象的。

棋盘失意的柴华并不难过。午饭后,郑姒提出同游陈府后花园,说是请他品鉴新种的芍药,柴华满口答应,倒让陈思恭吃了一惊。他知道柴华和自己一样,平日最烦栽花弄草。看来对弈的失败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心情。

看完第一株芍药时,郑姒突然停下脚步,吩咐身边的丫鬟去准备上好的点心,又带着一帮人绕过花圃,到了园子中间的凉亭。亭子里几案椅凳与茶饼风炉等一应俱全,几个下人正生火煎茶,忙成一团。

柴华满腹狐疑,说好的赏花,怎么又变成了品茶?没准是要与我吟诗作对,柴华心里盘算着,脑中迅速胡诌了几句诗——今日全不在状态,顺便应付几句吧。

不一会儿,丫鬟们摆好了点心,众人落座后,柴华正想先吟一首,不想郑姒先站直了身。

“我们来玩个游戏如何?”郑姒笑言。

听到“游戏”二字,站在郑姒身后的鹦鹉来劲儿了,一下子凑了上来。

“什么游戏?”

“击鼓传花。”

鹦鹉一下子失去了兴趣,又退了回去。之前她曾多次见过府内家眷玩过这种游戏,无非是把一束干花传来传去,谁没能及时传出去就略施惩罚而已,而惩罚往往都是些不痛不痒的小把戏,无非吟诗作对、唱曲罚酒而已,鹦鹉觉得这种游戏实在是无聊得很。

“不过,今天我们玩儿点新鲜的。花落在谁手上,谁就要接受小小的惩罚。今天的惩罚,我们既不要求吟诗作对,也不要求唱曲罚酒,而是——”郑姒突然收住声音,卖了个关子,脸上露出一抹神秘的笑容。鹦鹉竖起了耳朵。

“真心话大冒险。”

没有人听懂郑姒在说什么。其实鹦鹉也没听懂,夫人这是从哪里学来的新词?但她突然觉得,事情正变得有趣起来。

“简单来说,就是,一旦花落在你手上,你就要做出一个二选一的选择。选‘真心话’,你就要老老实实回答击鼓人一个问题,绝不能有半点隐瞒;选‘大冒险’的话,你就要按照击鼓人的要求做一件事情,任何事情。”

“这个游戏有意思,”鹦鹉拍起手来,“我也要参加!”

“鹦鹉姑娘参加的话,那我就做击鼓之人吧。”郑姒像早已料到似的,迅速接过鹦鹉的话,招呼鹦鹉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紧挨着柴华。

花传到鹦鹉手上的时候,鹦鹉发了一秒钟的呆,她没想到这次传的竟然是真花——一朵娇艳的还带着清香的白芍药,以往她看到府内家眷玩这个游戏时,通常会拿干花,或者拿香囊手帕之类的小东西当作“花”,从不曾见过真花。就在这个时候,鼓声突然停了下来,鹦鹉猛地反应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花塞给了右手边的柴华。这样,柴华成了第一个游戏“中奖者”。鹦鹉偷偷地打量柴华,发现他的脸颊全红了,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兴奋。

“我选真心话。”不待郑姒发问,柴华便主动站了起来。

众人一下子被吊起了胃口,齐刷刷地看着柴华。

“公子既然选了真心话,那就要老老实实回答我的问题。”刚才背对着大家的郑姒,这会儿转过身子,笑嘻嘻地看着柴华说道。

“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约定既成,不可不遵之。夫人请问。”柴华答得倒也坦**。

“你喜欢我们家鹦鹉姑娘吗?”

分明是抛给柴华的问题,郑姒的眼睛却盯着鹦鹉,鹦鹉的心怦怦乱跳起来,对于接下来的回答,她比身边的柴华更紧张。

和她同样紧张的还有坐在她对面的陈思恭,他很害怕柴华会说出那两个字。假如刚刚的花传到自己手上,他肯定会选择“大冒险”。他决定冒一次疯狂的险:先给自己的“最佳诗友”柴华两个大耳刮子,然后毫不客气地羞辱他一番,最后宣布断交,将他赶出陈府。这样一来,郑姒的计划便会全盘落空。他甚至想好了羞辱的说辞和断交的借口。

但是,很可惜,没有这个机会了。因为柴华只是扭扭捏捏地迟疑了两秒钟,然后很干脆地回答了两个字——喜欢。

不仅如此,他又补充道:“小生对鹦鹉姑娘一见钟情。如蒙不弃,愿与鹦鹉姑娘结下良缘,望陈兄与夫人成全。”

不待郑姒回答,柴华起身便拜,倒是把郑姒吓了一跳——戏是自己安排的,但没想到剧情会发展得如此之快。

这时,鹦鹉跳了出来,她叉起双手,横亘在郑姒与柴华二人之间。<!--PAGE 4-->“先别问老爷夫人弃不弃,你还没问我的意见呢?”她亦嗔亦怒地瞪着柴华。这气势迅速压倒了柴华,他连着后退了几步,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一旁的陈思恭抚掌大笑,一边忙不迭地起身扶起柴华,一边假装生气地斥责鹦鹉:“这丫头一向蛮横无理,野惯了的,柴兄别跟她计较。”心里却是大喜过望。鹦鹉的率性与天真正是打动他的地方,眼下的局面正是他巴不得的。

“那你到底是什么意见呢?”郑姒也有些慌了,她没想到鹦鹉自己会这么明目张胆地跳出来。

“我要他亲口来问我。”鹦鹉指着柴华,脸上却有些许羞涩之意。

柴华的脸更红了。

“鹦鹉姑娘,”柴华终于抬起了头,直视鹦鹉的眼睛,这是他入陈府以来第一次近距离直视鹦鹉,“恕在下刚才唐突冒昧,多有得罪。刚才的话,全是在下肺腑之言,如若姑娘见弃,就当我什么都没说吧,还请姑娘多多原谅。”

“原谅什么?我又没说不同意。”鹦鹉突然噗嗤一声笑了,“你要与我结良缘,自然要先来问我本人意见。你不问我,怎知我弃还是不弃?”

鹦鹉说这话的时候,全然没有注意到柴华身边的陈思恭,此刻正面如死灰地瘫坐在椅子上。

10.

鹦鹉嫁给诗人柴华后,我们就不方便再叫她鹦鹉而应叫她“柴夫人”了,称她为“少女”就更不相宜了,虽然她那个时候的的确确还是个少女——若按照人类的年龄计算方式和人类的相貌情况来算的话,但我总觉得把一个好端端的妙龄少女唤作某某夫人实在是扫兴得很,所以,在接下来的行文中,我将继续称之为“鹦鹉”。

鹦鹉嫁入柴家的第一天就闯下了滔天大祸。

柴家不是陈府,没有高墙大院,楼台亭榭,但在娶媳妇这件事情上却一点都不含糊,其程式规矩,繁文缛节,一点都不输于陈府。所以,天不亮就被拉起来梳妆打扮的新娘子鹦鹉,直到月亮升至半空时才将屁股稳稳地坐在柴家的新**,等待她的华公子来揭她的红盖头。

但累了一天的鹦鹉是真的困乏了,等到柴华送走最后一波亲眷来到新房时,他发现新娘子已经斜倚床栏睡着了。

红烛还闪着忽明忽暗的光,皎洁的月色正透过窗格,洒在轻薄的纱帐上,照在美人的盖头上。藏在盖头里的美人,此刻却发出轻微的鼻鼾声——此情此景,如梦如幻,似真似假,柴华一时看得呆了,胸中诗意大发:“红烛吐云烟,金樽对华筵。”柴华信口拈来两句,不禁拍手称快,往下却不知如何接续了,急得抓耳挠腮。

柴华一把扯下鹦鹉的盖头,将鹦鹉摇醒。

“鹦鹉姑娘,你醒醒。”

鹦鹉从睡梦中惊醒,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自从踏入柴家,她便被一块盖头全遮住,晚饭还是陪侍的下人趁着没人的时候匆匆地塞了她几口,没吃饱。从早到晚,鹦鹉既困又饿,嫁人全没有她想象中的有趣好玩,只有折腾、疲劳和浑身不自在,她有些后悔了。早知道嫁人要如此遭罪,她就不嫁了,倒不如在陈府做个打杂的丫鬟自在快活。鹦鹉在悔意中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梦里全是好吃的鱼肉鲜果。<!--PAGE 5-->一场美梦却被华公子全搅碎。醒来后的鹦鹉看向柴华时,眼里全是不解与恼怒。

但柴华全然不察,“鹦鹉姑娘……”柴华又叫了一声。

“还叫我姑娘?”鹦鹉更生气了。

“娘子?”柴华愣了一下,一时还没习惯过来,“娘子,方才我想到一对绝妙的好句子,我念给你听啊。红烛吐云烟,金樽对华筵。”柴华晃着脑袋得意地吟出两句,脑袋后面长长的方巾在红烛的光影中,拖在地上,仿佛一条长长的尾巴,从鹦鹉的视线看过去,此刻的柴华倒像是一条大尾巴狼,一条面目可憎的、叨人清梦的大灰狼。“你说,应该怎么接?”柴华突然在鹦鹉面前蹲下,一脸期盼地看着鹦鹉。

“什么怎么接?”鹦鹉有点摸不着头脑。

“思恭娘子说你吟诗作对、琴棋书画,无一不会,无一不精。你帮我想想,我这两句,往下要怎么接续,才能写出你我今晚洞房花烛夜的美妙?”

“大晚上的,你先揭我盖头,又把我摇醒,就为了与你吟诗作对?”鹦鹉突然觉得有些荒诞,她甚至怪柴华揭了她的盖头,倒没想到,揭盖头原本是婚姻大事中的重要一环。揭了盖头,两人才是正儿八经的夫妻。

“娘子一时也对不出?”柴华有些许失望,“不着急不着急,你再想想,我也想想……”柴华又站了起来,背着双手,慢步踱到窗边,一边沉思起来。

红烛的火苗突然炸裂了一下,发出极细微的一声响。看着柴华深沉的背影,鹦鹉愤怒了,真的怒了,她猛地扯下**的红纱帐,一把劈翻八仙桌上的烛台,又狠狠地将床前的方凳一脚踢开。

不想那被打翻的烛台,不偏不倚正倒在纱帐上,烛火将纱帐点燃,瞬间窜出一丈高的烈焰,鹦鹉吓得跳了起来,等到她反应过来要拿笤帚扑灭火苗时,那丈高的烈焰已将整张花梨木的雕花大床完全吞噬,一边发出劈里啪啦的可怕声响。

鹦鹉逃离柴家的速度比野兔还快——事实上,在鹦鹉还是兽兽的时候,她就善于极速奔跑,但凡被她盯上的野兔,几乎没有逃脱过她的利爪。

这场始料不及的大火,烧光了柴家为新人准备的新床、新桌、新椅、新被和新衣,但没有伤到人,这是不幸中的万幸。大火腾起的瞬间,躲在墙脚下“听床”的柴老太爷和柴老夫人就发现了火情,刚刚闹完洞房还未及走远的乡亲们动作麻利地迅速浇灭了这场大火并将正在窗边沉思的柴华毫发无损地抬离了火灾现场。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鹦鹉知道这些的时候,她已经差不多完全忘记了柴华这个人。

11.

大火窜起来的时候,鹦鹉正以快过野兔逃亡的速度极速离开下邽村。天色微亮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正在往一条大河的方向逃窜。<!--PAGE 6-->晨曦中的大河笼罩着一层薄雾,看不清水流是急是缓。岸边有残破的栈桥,但牵系缆绳的木桩倒是簇新的,显示这是一个尚在使用当中的渡口,河面上没有一条船的踪影,更不见船夫。鹦鹉站在大河边,举目四望。

身后依稀有行人急促的脚步声和呐喊声,也许还是那一群追赶自己的人吧。自从柴家逃窜出来后,鹦鹉始终觉得有人在追赶自己。据说柴家为了将自己娶进门花了足足十担大米的聘礼。当然鹦鹉知道这十担大米中有九担其实是赎金,她清楚地知道自己不过是陈府一个打杂的奴婢,这十担大米可是那些陈府佃农一年的租子呢,柴家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这些赎金打水漂。所以,在得知鹦鹉趁乱逃跑的同时,柴家人和一些好事的邻居村民就自发地组成了好几支追捕小分队,分头追踪而来。

鹦鹉发现自己不得不驻足于大河边时,心底里最后一点残存的骄傲和自信也消失殆尽了,照眼下的形势,就算自己把追赶之人甩得很远,但过不了这条大河,自己就只能坐以待毙,等着被五花大绑地押解回下邽村了。

长于深山老林之中的鹦鹉从来没见过大河,她只认识清澈见底、温柔流动的淙淙小溪和冬暖夏凉、清甜可口的山泉。她很少涉水,实际上,她还有些怕水——这是所有陆地哺乳类动物的共性吧。站在迷雾朦胧的岸边不过一分钟,鹦鹉便想好了,重返山林,这是自己眼下唯一可行的选择了。

在缓慢升起的朝阳暖光之中,鹦鹉顾不得腹中的空空如也和一宿未歇的疲惫不堪,一路往北继续奔跑。在经过一处破庙时,她终于找到了一条隐蔽在荆棘与灌木丛中的上山小径。只有像她这样惯于在这种隐蔽树丛中出没的夜行类野兽才能发现这种小径,惯于走平路大路的人类一般是不会发现的。

夜幕降临的时候,蜷缩在树洞中的鹦鹉从昏昏沉沉的睡梦中醒来。身下的树洞其实并不算是洞,只是被掏空的一截树桩,被遮天蔽日的巨木浓荫和纠缠不清的灌木枝桠所遮蔽,眼拙的野兽和猎人都不易发现。但这并不是长久藏身之所,鹦鹉需要的是一个和府君庙前那棵老松树下的树洞一样温暖宽敞的窝。

鹦鹉有点头晕,她已经整整一天没有吃东西了。在越发密集的饥饿感袭来的时候,她想到了上山时经过的那座破庙——虽然破败,但有屋顶有墙壁,甚至有门有窗,强过眼下的这个树洞百倍,没准还有香客献祭的供品。

鹦鹉穿过浓密的夜雾走进破庙时,天上并没有月亮。庙里漆黑一片,没有一丝光亮,这个时候,夜行动物的优势就凸显出来了,鹦鹉几乎只用了眨一下眼睛的功夫便适应了眼前的黑暗。破庙果然很破,正殿的东北角已坍塌大半,似乎随时会倾倒下来,但屋顶四壁和窗户还算基本齐整,这让从寒风中钻进来的鹦鹉感受到了温暖。大殿中央的高台上立着一尊手持石耜脚踏浪花的泥塑像,细看像是大禹,原来这是一座禹王庙。站在庙内静静凝听,远处隐约有水流的声音,不正是自己白天逃离的那条大河吗?凡河流湍急回转处,必有禹王神庙,这是鹦鹉从原先的主人陈思恭那里听到的。白天只顾着逃跑,倒没有留意到这一点,转念一想,这么一座显眼的禹王庙,追捕自己的那些村民们必然也会注意到,白天肯定已经进来搜捕过。想到这里,刚刚升腾起来的一点温暖,又在鹦鹉的心里一点点地冷却下去——看来此庙也不宜久留,但眼下已是夜深,只能暂且住下了。未来的逃亡路线,也只好留待明日再从长计议了。<!--PAGE 7-->黑暗里,鹦鹉耸动着鼻子,于干草和尘土的腐朽中捕捉到蒸饼和干果的香味——竟然真有供品。鹦鹉大喜,很快便在禹王塑身脚下的供桌上发现了一盘蒸饼和一碟干果。

鹦鹉以风卷残云之势吞下三只蒸饼和一碟子干果后,身上终于有了实实在在的暖意,这是食物带来的热量。

惨淡的月光从坍塌的屋角里透进来时,斜躺在供桌脚下的鹦鹉已经被浓重的困倦所包围,眼皮已不听使唤地上下打架。正在这半寤半寐之间,残破的庙门突然被人从外面猛地推开来,发出清脆的“吱嘎”声,在万籁俱寂的夜里,带着一股凉透骨髓的寒意。

12.

鹦鹉“噌”地从地上爬起,迅速钻进供桌底下,借由桌上垂下的布帘,将自己藏了个严严实实。

进来的是一个披头散发、腰藏横刀的年轻男子,一身玄素夜行衣,神色十分慌张,模样却生得英气逼人,借着朦胧的月色,从帘缝间看过去的鹦鹉不觉间倒有些心动。

男子却没料到殿内还有人,径自走向供桌,伸手取了桌上的瓷碗,仰起脖子咕噜咕噜地将碗里的水全数灌进口中——原是鹦鹉刚刚喝剩下的半碗水。

桌下的鹦鹉听得分明,知道庙太小,自己是藏不住的,于是轻咳了一声,迤迤然从桌下钻了出来,现了身,把刚放下碗的男子吓了一大跳。只见那男子敏捷地后跃数尺远,腰间的横刀瞬间便出了鞘。男子一手握刀,一双眼睛警惕地瞪着鹦鹉,气氛一时有些紧张和尴尬。

“你喝了我的水,不说谢我,却凶神恶煞地瞪我,是何道理?”鹦鹉两手叉腰,仰头说道,声音带着些许威严——其实她的两条腿抖得厉害。男子手中的横刀在月光下泛出冷峻的寒光,除了先发制人,鹦鹉实在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男子一愣,旋即收了刀,并无言语,却将目光投向大殿四周。此时,庙外刮起了大风,将门窗吹得嘎吱作响,鹦鹉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

“荒郊野外,破屋旧庙,姑娘孤身一人,怕也是逃难来的吧?”男子再次看向鹦鹉时,目光已不觉间柔和了许多。

“我不叫‘姑娘’,我叫鹦鹉,鹦鹉学舌的鹦鹉。”男子的傲慢让鹦鹉有些生气。

“在下李无傲。鹦鹉姑娘,幸会幸会。”听闻鹦鹉大名,李无傲大笑,却不忘一边拱手向鹦鹉作揖,口中连称“幸会”,但在鹦鹉看来却有些滑稽。鹦鹉躲在府君庙的屋梁上偷偷观察来来往往的善男信女时,见过很多的礼数,看多了,她便能轻易地分辨出哪些是当官的,哪些是读书人;哪些是粗鄙小人,哪些是谦谦君子。

眼前的李无傲看来既不是读书人,也不是什么谦谦君子,但他爽朗的笑声却让鹦鹉顷刻间放松了下来。

“你的名字可真难听,”鹦鹉开始仔细观察眼前这个叫做李无傲的男人,目光不由得被他腰间的那柄横刀吸引了过去,“你刚才说我‘也’是逃难来的,莫非你是逃难之人?是不是杀了人,越了货?”<!--PAGE 8-->无傲不答,只是轻轻地绕过鹦鹉,在角落的蒲团上坐了下来。

“还有吃的吗?”无傲略显疲惫地望着鹦鹉,问道。

鹦鹉将藏在怀中的蒸饼递了过去——这一个仅剩的干巴巴的蒸饼,原本是想留待明日路上再吃的。

无傲也不言谢,一手接过蒸饼,不紧不慢地吃了起来。

“鹦鹉姑娘还是多关心关心自己。我这一路上,可先后碰到过两拨人都在打听一个红裙红袄的年轻姑娘,说是一把火烧了人家的屋子。”无傲的目光落在鹦鹉的红裙之上——洞房花烛之夜逃得匆忙,鹦鹉还穿着一身新娘子的红妆,还未来得及脱换,但鹦鹉却并未在意无傲的目光,只是扭头紧张地盯着庙门看。

“放心吧,没人跟来。我向来不爱多管闲事,只说姑娘已渡河而去,想必这会儿追赶你的人已经远在大河对岸了。”

“你怎么知道我并没有渡河而是躲进了这座破庙里?”鹦鹉闻言大惊失色。

“是啊,你我素昧平生,我又怎么会知道你的行踪?我不过随手一指罢了。我见那两帮人都凶神恶煞的样子,不像是什么好人。你不知道,那条大河上的渡船,一天就早晚两趟来回。我想等他们渡过河到了对岸,那姑娘也早就跑远了,哈哈哈……”无傲得意地笑出了声,那声音甚是洪亮,在破庙的四壁间来回激**,让紧张的鹦鹉一时放松了下来。

“你对这一带很熟?”鹦鹉好奇地问,一边在无傲的身边蹲了下来,无傲却矜持地往边上让了让。

“谈不上很熟。在这一带守了两个月,总算没有失……”无傲突然打住,目光回避着鹦鹉,一边将腰间的横刀解下放在地上,作势伸了一个懒腰。

“你是侠客?”鹦鹉更加好奇了,从地上挪过一个蒲团,坐在无傲边上,“跟你打听一个人。”

“我说过,我向来不爱多管闲事……”

“喝了我的水,吃了我的饼,欠了我的人情,我的事便不算闲事了,”鹦鹉狡黠地笑了笑,“再说,我只是想打听一个人,并不需要你管什么闲事。”

无傲一时无语。

“大约十年前的冬天,此地漫天大雪——那应该是我有记忆以来最冷的一个冬天吧,有一位披着五彩锦衣的公子曾从华山脚下的一座府君庙下来,也许经过此地,要往京城寻找自己的哥哥。我听说要去京城,必经此处渡口到达对岸,才有前往京城的大道。刚才听你的语气,似乎对这一带比较熟悉,你有没有见过这位公子呢?”

“这……”李无傲一时语塞,“十年前,我才刚刚出道,未曾涉足此地。再说,这些年里,公子哥是见过不少,披五彩锦衣的倒是没见识过——你确定是锦衣,还是五彩的?那可不是一般人能穿的颜色。”李无傲揶揄道,又伸了一个懒腰。<!--PAGE 9-->月光此时也隐没在云层之间,几乎不见。无傲看不清鹦鹉脸上痴迷的表情,他现在只想尽快躺下来美美地睡上一觉。

但一旁的鹦鹉似乎并没有打算就此打住话题。

“也许不是金色。”鹦鹉回忆着那个冬日暖阳里的少年王仙童。她见到他的第一眼时,王仙童正巧背对着初升的朝阳站立,这使得他看上去就如同披了一件金光灿灿五彩斑斓的锦衣。假如那个时候没有阳光的投射,自己可能会看得更为真切。

“金色?红色?还是黑色?”鹦鹉的语气开始变得不确定起来。事实上,从鹦鹉见到李无傲开口说第一句话开始,十年前那个披挂五彩锦衣的公子形象,便一点点在她心间复苏,她问向李无傲的每一句话,其实都是在问自己。毕竟十年了,许多记忆都已模糊。再说,回忆从来都是不可靠的。

“不管什么颜色都没有意义,衣服总是要换的,你的爹娘没教过你吗?要讲卫生,勤换衣。哪像你,被人追杀也不知道给自己换身衣服。”李无傲又看了看鹦鹉身上的红裙红袄,即使在月色隐没的夜色中,鹦鹉身上的一袭红装也分外扎眼。

“衣服颜色不知道就算了,我知道他姓王,人家喊他王公子,长得很高大,白白净净的,长长的黑发用丝巾束着,还常常喜欢拿出镜子来梳……”

“好了好了,明早一道陪你上京城找去就是,现在该睡觉了。”李无傲显然没有耐心去听一个刚刚认识的女人向他描述一个与自己毫无瓜葛的男人,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随即将头倒在蒲团垫上,侧转身子,不久便发出轻微的鼾声——自然,这鼾声是假装的。

但鹦鹉却无心睡眠,那个背着朝阳的金光走来的高大的白净的长长黑发用丝带束在脑后的王公子,连同他时刻带在身上的那面古怪的铜镜,此刻已在她的脑海中完全复活过来,在无声无息的黑暗中,向她发出召唤,勾引着她,**着她,让她完全忽略了,此刻躺在自己身边的,是一个带刀的陌生男子。这个男子说明天要陪她一道上京城,去寻找一个消失于十年前的、无比虚妄的情人。

13.

鹦鹉原本很担心身边躺着的这位陌生的带刀男子会在月黑风高夜对自己图谋不轨,但她很快就放心了。

事实上,在那个寒风刺骨半夜开始下起大雪的夜里,侠客李无傲在和少女鹦鹉说了三句话后,便抱着自己的横刀,很快在破庙的一个角落里睡着了。庙里很冷,惯于野外奔袭的鹦鹉都有点扛不住,直往干草堆里钻,但李无傲却很快就睡着了。

鹦鹉觉得他和自己一样,从前一定常常在野外游**,早已练就了一身残酷环境下生存的本领。这么想着,鹦鹉觉得自己和他也算是同道中人,心里便不觉和他拉近了距离。这距离,中间虽然隔着人和兽,但鹦鹉觉得,两人仿佛是多年不见的老友。她想去拥抱他,和他抱团取暖,但他已经酣然入睡,月光下的俊秀面容,再次让鹦鹉动了心。<!--PAGE 10-->天没亮透的时候,无傲就叫醒了鹦鹉,催她一同赶路,但鹦鹉醒来的时候却有些头昏脑涨,一夜半梦半醒,加之已多日未曾食肉,鹦鹉早已没了从前的气力,从干草堆中站起来时,双腿十分虚浮。

无傲却不管这些,一把抓住鹦鹉的手,只往庙外疾走。

“等天色亮些再走吧,公子为何如此着急?”说话的时候,鹦鹉直直地看着无傲,她心里盘算着,等天色大亮,太阳出来后,山下的村舍农家也有人走动了,到时候先去讨点东西吃,填饱了肚子再赶路也不迟。

无傲仿佛会读心术般,马上便懂了鹦鹉的言外之意。

“姑娘还想着打尖住店呢?你现在可是逃难之人,”无傲像变魔术般从佩囊中掏出一串五铢钱,在手中掂了掂,“此处荒郊野岭,没什么人家,有钱也买不到吃喝。只有到了河对岸,方有市集,到时我们才能饱食一顿。早点赶路,是为了赶上早间的渡船。那船早晚各一班,误了点,会耽误大事。”无傲说罢,又将钱串放进腰间的佩囊中,一边将裹在头上的纱巾帽檐往下拉了拉。

鹦鹉无奈,只好听了无傲的话,不情不愿地离了风雪中的禹王庙。二人出了庙,一路疾走,不到半个时辰便到了山脚下一处小山坡上。

一夜的大雪将大地铺了个全白,从地势略高的斜坡上望去,宽阔而寂静的河面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晨雾之中,几棵枯朽的歪脖子柳树斜插在岸边,并不见渡船。鹦鹉正犹豫着,无傲却不由分说地拉了她的手继续往下走,鹦鹉用力却挣脱不掉。这已是无傲第二次无端地拉自己的手了。鹦鹉想到,人类不是特别讲究男女授受不亲吗,眼前的无傲竟如此粗鲁,倒让鹦鹉有些吃惊。

路上的积雪已经相当厚了,两人踩在上面,发出咯吱咯吱的脆响,无傲轻车熟路地带着鹦鹉到了岸边,绕过两棵粗壮的杨柳树。一个向里凹进的河湾豁然出现,一条不大的乌篷船正静静地停在水面上,方才看不见,不过是因为杨柳树遮挡了视线,初到此处的人,一不小心就会错过。鹦鹉心想,幸而遇到了无傲,否则自己肯定是找不到这个渡口的。找不到渡口,就过不了河,逃不到对岸,早晚要被下邽村的人给逮着。这么一想,鹦鹉心里又对无傲生出几分好感,刚才被他鲁莽拉拽的不快也消散了许多。

无傲扶着鹦鹉上了船,待鹦鹉坐定后,起身到了船首,俯下身子对正蹲着吸旱烟的艄公耳语了一番,又悄然回到了鹦鹉身边。鹦鹉张口欲问,却被无傲一个眼神给制止了,于是闭了嘴,扭了头,只顾看舱外。

不一会儿,船摇摇晃晃地动了起来。行至河中央时,困顿的鹦鹉已经斜倚着船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离开船舱上岸的时候,鹦鹉看到无傲从佩囊中掏出几枚钱塞给了艄公。这个时候,天色已完全亮开了,两人上了岸,很快就找到了一家门口挂着酒旗的客栈。<!--PAGE 11-->喝下足足两大碗面汤,又吃了整整五个饼后,鹦鹉才抬起头,露出满足的笑容,但桌子对面的无傲却并不看她,只是低着头,不时机警地扭过头去看客栈的入口。鹦鹉将已到嘴边的话语又硬生生地吞了回去。从上船到进店,一路上并没有多少人,但无傲甚少言语,半张脸始终藏在宽檐的纱帽下面,鹦鹉便察觉出了他的谨小慎微,一路很配合地保持着沉默,两人倒显得十分默契,但其实鹦鹉心里早已憋坏了。她当然知道,眼下正在逃难,谨慎低调总是好的。她只是想弄明白,自己毁了婚约,烧了房子,逃的是婚,那无傲逃的又是什么呢?

唐六和同伴冯七走进客栈时,鹦鹉正舔着大海碗准备让店小二添第三碗面汤。小二见两人进店,径自撇开鹦鹉,笑吟吟地迎了过去,鹦鹉正欲发作,却见无傲丢了一个眼色过来,马上熄了心头火,只低下头来喝茶——说是茶,不过是一碗温吞吞寡淡无味的烧开水。抬眼看无傲时,见他又把帽檐往下扯了扯,鹦鹉心下便也跟着紧张起来。

店里不过两三桌客人,唐六的目光迅速扫过一遍,马上就停在了正低头吃东西的无傲和鹦鹉身上。

“两位看着眼生,是过路的客人吧?”唐六走到无傲的桌边问道,声音不响却自带一股威严。

无傲不语,鹦鹉也只顾喝茶,这个时候,但将一切全托付给无傲便是,自己无需言语。这一路上,藏在无傲腰间的那柄横刀总在鹦鹉眼前晃来晃去,无端给了她足够的勇气与信心。

见二人不理睬,店小二赶忙上前来打了个圆场:“这是我们平安乡的里正唐大人,但凡……”

“我知道。”李无傲突然抢白了一句,缓缓放下了手中的筷子。

“二位有路引吗?还请出示一下。”唐六依然低声和气地问,一边用眼神示意同伴冯七近身。

“吃饭也要路引?”无傲抬起头,将帽檐慢慢掀开,目光直视唐六。

“依据我大隋貌阅之法,凡进入我平安乡之流民,都要接受查验与核实。这位客人一听口音就知道不是我大兴县平安乡之人。既然是外来之客,那是一定要有路引的。”唐六并没有退缩,但右手已悄悄按在了佩剑的把柄上,裹在紧身衣下的两腿微微地颤动,这些全被鹦鹉看在眼里——这是进攻前的戒备与预警,跟潜伏的野兽偷袭猎物时的状态并没有什么不同。

鹦鹉放下了碗。

但那两条微微颤动的腿突然就跪倒在地上。膝盖着地的时候,有暗红色的**从小腿上大片渗出,同时伴随着一声恐怖的惨叫声。很显然,站着的唐六被坐着的李无傲偷袭了,偷袭的时机把握得相当好,正是唐六向二人宣讲法律的当口。当然,不可否认,无傲出刀的速度是真的快,唐六的话音刚落,无傲的利刃便分毫不差地劈中了他的小腿外侧,那个时候,同伴冯七距离二人还有五米远。这五米远的距离给鹦鹉起身逃窜留足了空间,等冯七抽出长剑扑向桌子时,无傲和鹦鹉二人已跨过倒地哀嚎的唐六,逃到了店门之外。待冯七持剑追至店门外时,无傲已劫了不知哪位住店客人拴在门外的马,连同鹦鹉飞奔至百米之外,留下冯七一人在积雪覆盖的烂泥地里无奈地发呆。一切都发生得太过突然,等冯七彻底反应过来向十里以内的同伴发出呼救信号时,无傲和鹦鹉,连同那匹被劫持的马,早已消失在官道的尽头。对于刚刚升任为族长的冯七来说,第一次跟随上司出外勤就遭遇这么一场尴尬的失败,也算是时运不济。<!--PAGE 12-->刀客李无傲同时还是一名优秀而剽悍的骑士,坐在身后的鹦鹉只听得耳边的呼呼风声,不敢去看地面,更不敢抬头去看前方,她只敢将脸紧紧地贴着无傲的后背,双手死死地环抱住无傲的腰。鹦鹉没骑过马,更没坐过如此风驰电掣的快马,她有点害怕。

就在大约五分钟前,我们和鹦鹉一起,终于见识到了李无傲出刀稳准狠的犀利,到这个时候,我们称他为刀客是适宜的。现在,我们又同鹦鹉一道见识了他娴熟的马上技术,这样看来,李无傲的侠客之名,当之无愧。

二人骑着劫持而来的马一路狂奔,只是不敢走大路,专拣人迹罕至的小路走,但不知为何,小路上也不时有三五成群的人迎面走来,个个面有菜色,倒像是逃荒要饭的一样。

天寒地冻的时节,广袤的渭河平原早已万物凋敝,一片灰寂,往常都是“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景象,现在却不时见到三五成群逃荒的人,这让鹦鹉费解不已。

两人骑着马奔了一个时辰,**的瘦马显然也是吃力了,脚步开始慢了下来,等走到一处山谷间时,马儿干脆驻足不前,罢工了,两人只好下了马。

鹦鹉头一回骑马,见马停在原地不动,生出一些好奇心来,伸手要去捋马背,不待她的手靠近,马儿却突然昂起头,打了一个大大的响鼻,把鹦鹉吓了一跳。

马鸣声响的同时,无傲第二次快速拔出了自己的横刀。

14.

李无傲第二次抽出腰间横刀时动作十分隐蔽,他巧妙地利用了自己衣袖宽大的特点,将短刃的横刀隐藏在衣袖之下,这样一来,当他双手抱拳向来人作揖时,除非是职业卫士和精明的贼盗,一般人是不会察觉到他的武器的。当然,躲在他身后的鹦鹉看得一清二楚。看到无傲再一次抽出凶器,鹦鹉只是觉得有些莫名其妙,眼前的山谷开阔而幽静,哪来的危险?

但身边的黑马又打了一个大大的响鼻,同时扬起了前蹄,显得有些焦躁不安。

骑在骡背上的小四是第一个从巨大的岩石背后出现的——那是一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男童,看上去不过七八岁的样子。

但鹦鹉分明从无傲的脸上读出了紧张。

小四很快就发现了鹦鹉和无傲,在距离两人十步远的地方,小四挽起缰绳,不紧不慢地将**的骡子勒停。与此同时,两股人流从骡子的两侧突然冒了出来,像列队的兵士般,快速将二人包围了起来。眼尖的鹦鹉迅速将聚集过来的人群扫视了一遍——少说也有三五十人。她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罗小武的大刀就是在那一瞬间劈向李无傲的,但他万万没想到李无傲会伸出胳膊来挡自己的刀。他原以为眼前这个貌似官府捕快的男子会躲闪,正纳闷着的时候,无傲隐藏在衣袖中的横刀已硬生生地将自己的刀刃格开,并就势向自己的腰间砍来。罗小武大惊失色,仓惶接招。<!--PAGE 13-->两人于沉默间你来我往地互砍了十来刀后,骑在瘦骡子上的小四依然是一副处变不惊的模样,倒像是在看戏台上的表演,不时还配合着两位主角,露出时而紧张时而惊诧的生动表情——这和围聚在二人身边的几十号陌生看客如出一辙。

谁也没想到,最先喊停的人竟然是鹦鹉姑娘。她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没有一句对白,没有任何剧情提示,眼前的一切都让鹦鹉感到莫名其妙,她深吸一口气,使出全身的力气,朝着正在厮杀的李无傲和罗小武二人喊出了一声响亮的“停——”。

罗小武的鬼头大刀应声而停——那个时候,他正落于下风,被李无傲凌厉的攻势逼迫得几乎委地不起,鹦鹉清脆悦耳的一声“停”来得正是时候,他率先停止了自己手上的动作,一边用眼神示意李无傲:嘿,兄弟,停,听见了吗,你的女人叫你停下来。一边心里暗自庆幸——鹦鹉的喊声要是晚来三秒钟,他就要落败了,当着一众兄弟的面,他要是败了,日后还怎么做众人的头领?

无傲无奈之中收了攻势,将手中的短刀又缩进了自己的衣袖中,回头看了鹦鹉一眼,眼神中满是愤怒。作为一名职业刀客,一旦与敌人交战,不到最后一刻,自己是从不言败的,更不会中途收手。

所有人的目光此时都集中在了鹦鹉身上,包括骑在骡子身上的小四——这是个不一般的女人,他心里想着。

鹦鹉喊完“停”后,慢悠悠地问了一句:“为什么?”

在鹦鹉的世界里,只有在出于生存本能而进行捕食、且有十足获胜把握时,自己才会对猎物发动凌厉攻势,直至捕猎成功,这是自然界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不二法则。一旦遭遇强者,比如遇到食物链上的天敌,或者遭遇完全陌生的种类,以动物的本能而言,迅速隐匿或者逃窜才是上策,万万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就开始攻击的。眼前互相攻击的两人,既非互为猎物——自然,如今天下虽不太平但还不至于人人相食——亦非仇敌,他们甚至连对方姓甚名、谁家住哪里、是何方神圣都还没弄明白,就莫名其妙地互相厮杀,这真叫鹦鹉头疼。

头疼的当然不止鹦鹉。此刻的李无傲也相当头疼,就在自己即将获胜的时候,队友却喊了停,这实在是一种让职业刀客无法忍受的行为,当然,更重要的是,这一声“停”,浪费了两人宝贵的逃跑时间,鹦鹉可能忘记了,唐六和冯七的人马还在后面紧追不舍呢。

听到鹦鹉慢悠悠地问了一句“为什么”,收了横刀的李无傲无力地转过头来,也问了一句:“为什么?”

骡背上的小四“噗嗤”一声笑了起来,他灵活地从骡背上跳了下来,走到罗小武跟前:“叔,漂亮姐姐在问你呢,为什么要和人家打架?你认识他们吗?”<!--PAGE 14-->“是啊,你们认识吗?”鹦鹉看看罗小武,又看看李无傲。

“不认识。不过,看他的样子,很像是官兵,我见他们只有两个人,想着先下手为强。要是等到他们的同伙来了,我们可就麻烦了。”回答小四的时候,罗小武十分恭敬,倒像是小四是他的上司似的,这让鹦鹉很是好奇。

“我可不是官兵。真正的官兵正在后面追着呢。”无傲用手指了指身后。

“你们也是逃难之人?”闻言,罗小武方才凌厉的脸色瞬间缓和了下来。

15.

罗小武决定带领同村的乡亲起事完全是受到大哥罗小文的蛊惑。一个月前,因逃避辽东兵役而从家乡逃至齐郡长白山一带的大哥托人带来口信,他们出逃的一行二十人,都在当地加入了自称“知世郎”的王薄队伍。捎来口信的乡亲,一边眉飞色舞地向小武描绘起义队伍的浩大声势和首领王薄的英雄气概,一边还唱了一首据说是王头领自己填词自己谱曲的《无向辽东浪死歌》:长白山前知世郎,纯着红罗锦背裆,长矛侵天半,轮刀耀日光。上山吃獐鹿,下山吃牛羊。忽闻官军至,提刀向前**,譬如辽东死,斩头何所伤!

不过一首歌的时间,罗小武就下定了起义赴死的决心。这当然并不能说明罗小武是个不惧生死的英雄好汉。事实上,与一向勤劳能干的大哥罗小文相比,罗小武是村子里出了名的懒汉泼皮,年过而立还未曾讨上媳妇。好死不如赖活着,不到万不得已,罗小武是不会想到起事的。但这几年的光景实在差得很,北方边境战事吃紧,官府到处抓兵丁的消息满天飞,有钱的人家可以花钱雇人充个人头,穷人家的孩子就只能去当兵送死了。当然,对生计窘迫的穷人而言,当兵也是一种出路,起初,罗家兄弟就是这么想的。但是,从辽东战场不断传来死人的消息,大多数兵丁有去无回的残酷事实打消了他们所有的幻想,他们只好出逃。最先逃出的罗小文投奔了起义军,作为弟弟的罗小武自然紧随其后。

听说小武的大哥小文成了起义军的头领——自然,这是捎信人和罗小武添油加醋的说辞,同村乃至隔壁村的男人们都坐不住了,他们撺掇罗小武赶紧扯起虎皮做大旗,带领乡亲们投奔长白山的义军去,大家还一致推举小武为众人的首领。大伙儿撺掇小武作众人的领头人,当然主要是因为小武是义军首领小文的亲弟弟,这么一来,大家也便成了义军的一个分部,有了正儿八经的名号,不再是一群乌合之众了。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泼皮出身的罗小武有一身好武艺,尤其是一把鬼头大刀使得虎虎生风,这给大家带来了很大的安全感。

罗小武就这么顺理成章地成了长白山义军大兴分支的小头目,带领一众乡亲,呼拉拉地扯起了义旗,直奔东面而去。<!--PAGE 15-->队伍出发前,罗小武的大嫂,罗家当家的女人,将自己的孩子罗小四,以及家里仅存的一匹瘦骨嶙峋的骡子都交给了小武,并要罗小武一路好好保护小四。

罗小武明白大嫂的用意——与其在家饿死,不如让小侄子跟着自己出去讨生活。

小四人小鬼大,机灵聪明,一路上非但没有给大家添麻烦,还在几次关键的应付劫匪的小“战役”中立了功。

东行逃难之路并不平坦,事实上,一路上不断有各路官兵的围堵,队伍尽量昼伏夜行,专拣野路小道走,为的就是尽量不与官府之人正面冲突。所以,当罗小武看到李无傲的第一眼时,精神高度紧张的他才会下意识地将他当作了官府之人。

对于罗小武半真半假的问话,李无傲未置可否,只是模棱两可地应了一句,两人是去大兴城投奔亲戚。

在解除误会之后,流亡刀客李无傲向义军头领罗小武拱了拱手。李无傲只想尽快摆脱众人,继续西行,他此刻脑子里盘算着的全是唐六的追兵及他们当前的位置。

牵马的鹦鹉也收了收手上的缰绳,催促马儿继续前进,但对面的罗小武却并没有让路的意思。

这让鹦鹉很是疑惑,她用眼睛的余光看了看无傲,发现无傲握刀的右手再次绷紧了起来——这是准备再次进攻的预兆。

就在此时,罗小武突然单膝跪地,伏倒在李无傲的跟前,这一跪,让几乎所有人都大惊失色——除了一直在旁边观战的小四。“我叔叔是想拜请这位侠士加入我们的队伍,共举义旗。”小四一脸严肃地望着李无傲。

“正是。侠士武艺高强,又是官兵缉拿之人,想必也有难言之隐,不如入了我们的伙,一起往东边投奔知世郎去。”单膝跪地的罗小武说得真诚,看向无傲的眼神里全是敬仰。

“不行!”鹦鹉从旁边突然跳了上来,“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无傲未置可否,鹦鹉猜不透他的想法。

罗小武却并没有把鹦鹉放在眼里。无傲的沉默,在他看来,是一种男人特有的矜持。

“如侠士愿意入伙,罗小武我愿让出头领之位,请侠士带领大家一起举事。”

这下,连小四也看呆了——这头领之位,可不是说让就让的,至少得听听大家的意见吧。

无傲转头看向鹦鹉,眼神里倒有点哀求的意味,鹦鹉笑了。

自从离了府君庙前的巢穴,自己就一直在逃跑,眼下倒是一个好机会,入了他们的伙,一下子有这么多人一起行动,管他什么神,什么魔,什么下邽村,什么柴家人,都不怕了,鹦鹉这么一想,倒有些心动了。不过,自己日思夜想的那位公子,怕是没机会去报恩了。公子在西边的京城,但显然,这伙人却是奔东边而去。鹦鹉心下有了主意。<!--PAGE 16-->“天下竟有这样的好事!不过,事出仓促,你们得让我哥哥想一想……”

“没时间想了,前有虎狼后有追兵,此事宜当机立断。”罗小武打断了鹦鹉的话。

“哥哥与我有约在先,你呢,也是盛情难却,这真让我们为难啊,”鹦鹉装出略作思考的样子,“不如这样,你和我比试比试,假如你拳脚上赢了我,我也无话可说,就依了你,我们即刻入伙,我们兄妹的私事以后再说;假如我赢了,那就对不住了,还请各位给我们让个路,我们就此分道扬镳,各走各道。无傲哥哥,你说怎么样?”

李无傲眼神复杂地看着鹦鹉,分明是在问,姑娘,我什么时候收了你这么一个妹妹啊,但他嘴里说出来的却是:“全凭妹妹拿主意。”

“我觉得这主意不错,”小四不知什么时候又爬上了骡背,一副看热闹的腔调,“两位要入伙,也得凭自己的真本领才行,否则难以服众。这位侠士的功夫我们大家刚才已经见识过了,姑娘的功夫我们也想见识见识。”

周围的人群发出起哄的欢呼声。

鹦鹉算是看出来了,这个骑在骡背上唤作罗小四的小屁孩,才是这支队伍的真正领头羊。

从地上站起来的罗小武朝鹦鹉拱手,做出一个“请”的动作,显得谦谦有礼,但说时迟那时快,鹦鹉一个箭步就冲到了小武的跟前,双手直奔他的颈脖而去。在鹦鹉还是兽兽的时候,她总是采取一击命中的捕猎方式,简单粗暴却最有效,因为大多数情况下,一旦不能一招制胜,猎物就会瞬间跑掉,根本不会给她第二次进攻的机会。

罗小武大惊失色,他显然没有料到,看似柔弱不堪的鹦鹉姑娘,攻击起来会如此狠辣,且完全不讲章法,甚至连声招呼都不打——他原本还想着,要不要先让人家姑娘三招两式以显示自己作为大男人的风度呢。

罗小武万万没想到,不到五招,自己就主动请降,败下阵来。鹦鹉的攻击如闪电般快速,如利刃般锋利,专攻脖子,招招致命——这是一种自己前所未见的打法。

一直冷脸旁观的李无傲此刻内心也同样是崩溃的。他没想到,与自己朝夕相处形影不离的鹦鹉姑娘,自称被人追杀的柔弱女子,竟然是一个一等一的高手。当初,鹦鹉说自己是因为一把火烧了人家的房子才被人追杀时,自己还不太相信,但现在,他相信了。那样的事情,发生在眼前这位姑娘身上,一点都不奇怪。他当然看得出来,鹦鹉攻击罗小武的这套打法,看似粗暴鲁莽,却十分高效,在你死我活的生死竞技场上,杀死敌人是唯一的目标——这看起来倒有点猛兽捕猎的样子。

鹦鹉和罗小武的比试结束得太快,当羞得满面通红的罗小武将佩刀丢在地上以示投降时,众人甚至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气氛一时显得有些尴尬。<!--PAGE 17-->在这片刻的尴尬冷场当中,一阵风刮过山谷,带来一股尘土的味道,夹杂着群马的汗味儿。

这姑娘果然不是一般人,骡背上的小四心里嘀咕着,向叔叔罗小武招了招手。此时,罗小武耸了耸鼻子,重新拾起地上的佩刀,一边将目光投向来时的方向。

夹杂着马儿汗味的风,正是从那个方向吹来的。

追兵就在不远处。

罗小武将手指放进嘴里,打了个响亮的唿哨。

16.

唿哨声在山谷间响起,像有人往深不可测的古井中投下一枚石子,那声音就如同石子先狠狠地撞向井壁,随即又迅速沉入水中,先是尖利,然后是嗡嗡作响的回声,久久不绝于耳。在鹦鹉听来,这奇怪的声响很像是有千万个人同时在自己耳边发出尖锐的呼啸,竟有点一呼百应的味道。事实上,罗小武的唿哨声刚停,鹦鹉的周边便瞬间聚集了大批的人和马——和罗小武相同装束的人以及驮着各色包裹的瘦马。这些人和马,在罗小武先后败给无傲和鹦鹉的方才,大部分都躲藏在山谷的巨石与丛林间,眼下全都冒了出来。小四口中的头领,看来是千真万确的。

看着骤然聚拢的人群,鹦鹉才意识到,罗小武这是在给自己的队伍预警呢,她顿时也紧张了起来。她看身边的无傲时,发现他的神情比自己更加紧张。

“看来是你们的追兵迫近了,”罗小武翻身跃马而上,“且来势汹汹,阵势不小,二位果然不是一般人。”

“何以见得是我们的追兵?没准是来围堵你们的呢。”鹦鹉心知罗小武的话不假,嘴上却不让人。

“我们一路自西向东,昼伏夜行,十分谨慎小心,又专拣山林僻静小道行走,从未与真正的官兵起过冲突,眼下来敌自东面而来,似乎并不是奔我们来的。”罗小武一边说着一边不安地向东边张望。

“二位若是继续西行,以你们的脚力,怕是跑不过他们,”罗小武手指东边,“离了此处山谷,一路往北,翻过一座小山,有个长乐坡,那里有个人烟稀薄的小村落,一般官兵不会追到那里,二位可以暂往那里躲避。”

“眼下怕只能如此了,”李无傲收了自己的横刀,躬身向马背上的罗小武作揖示意,“烦请兄台指明北行路线,不胜感激。”

鹦鹉觉得,此刻脸上写满焦虑的李无傲,言语之中仿佛藏着某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在追兵赶到的前夕,无傲和鹦鹉二人沿着一条荆棘丛生简直不能称之为路的野道出了山谷,往北翻入一座深山之中。

仗义的罗小武并不只是为二人指明路线,还安排了一位熟悉路况的同伙做二人的向导,带着他们迅速钻出了山谷,进了深山,将已经近在咫尺的追兵又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进山不久,天色就完全暗了下来,但无傲丝毫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跟着向导,二人向北疾行,一路无语,直到被一条叮咚作响的小溪流拦住了去路。此时,东方已微微露出鱼肚白,晨曦透过密密匝匝的枝叶照进山间,薄雾正从四面八方蒸腾而出。<!--PAGE 18-->“淌过这条小溪,不远处有座望春亭,看到亭子,也就进了长乐坡的地界。”向导在溪边停了脚步,弯腰掬水送入口中,不紧不慢地说道。

看到小溪流,鹦鹉像是见到垂涎已久的猎物般,迅速扑了上去。一旁的无傲却不为所动,只是靠在一棵大树上,环抱着手臂略作休息。听到“望春亭”三字时,无傲的面部微微**了一下,右手不经意地碰了碰腰间的横刀。这些细微而隐蔽的小动作,被鹦鹉尽收入眼中。

事实上,自打进了山,无傲就显得有些特别的沉默和莫名的焦躁。鹦鹉不懂,她也不问。眼下摆脱追兵要紧,鹦鹉来不及想其他的东西。

“我就送你们到这里了,追你们的人此刻应该已经远在西边,望春亭前方有个小村落,你们可以去那里暂时落个脚歇息歇息。再往北就是京城了,你们自己当心。”向导喝够了山泉水,起身拱手作揖,与二人告辞。

无傲恭恭敬敬地回了礼,嘴上道着谢,将向导送至百米外,看着他一路往东,心想应是追赶小武的队伍而去,便默不作声地回了头,行至溪边,见鹦鹉正背靠着大松树,盘腿坐在地上,打起了瞌睡。

山间的晨雾愈发浓重起来,无傲将鹦鹉从地上拽起,不由分说地拖着她,一脚淌入小溪中,溪水却并不深,刚刚没了脚踝,但冬日的河水刺骨的寒,鹦鹉被冰冷的河水一激,瞬间便清醒了许多,嘴上对着无傲便骂骂咧咧起来。

“此处寒气逼人,不宜久留,过了亭子,我们找户人家歇个脚。”无傲并不看鹦鹉,只看着脚下的石头,小心谨慎地往对岸走去,不多时便淌过了小河。往前走了约莫两百米,一座六角石亭跃然山林间,亭檐破落斑驳,上面的“望春亭”三字却依稀可辨。无傲望着破败的小石亭仿佛中了魔怔,发了好一会儿呆,鹦鹉也不催他,攀上亭边像是用来拴马的大石块,踮起脚尖朝着四周瞭望,不远处有袅袅炊烟升起,林深处果然有人家。鹦鹉耸动着鼻子,那远远飘来的炊烟里,仿佛藏着诱人的肉香味。<!--PAGE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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