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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鹦鹉寻镜003

作者:柯昌礼 字数:20948 更新:2026-09-02 09:14:20

循着炊烟的香味,鹦鹉跟着无傲,很快找到了目标。

窗沿下晾挂着野猪皮,鹦鹉一眼就看出来了,心里顿时有了怯意。鹦鹉平生有两怕:修成人形后,她怕的是那高高在上的府君;成人前,她最怕的却是猎人。她有数不尽的兄弟姐妹曾命丧于猎人之手。此刻自己却自投罗网,到了猎户的家门口,心里不免惴惴不安起来。

又累又饿的无傲却不管不顾,径自推开柴门闯了进去,鹦鹉只好紧随其后也进了屋。

屋内有些昏暗,鹦鹉一开始以为没人,等她的眼睛慢慢适应了屋内的光线后,才发现屋角灶台前,一个六七岁模样的小男孩正呆坐在地上,满眼恐惧地瞪着二人。灶上的大铁锅里似乎在煮着什么东西,迷雾般的蒸汽从灶间升起,裹挟着一股十分诱人的香味——正是鹦鹉方才站在亭子前闻到的味道。

“果然有肉!”鹦鹉再次耸了耸鼻子,快步地冲到大铁锅前,一把将锅盖掀起。

郭大嫂抱着满怀的枯树枝走进屋子时,一度怀疑自己眼花——近来她时常犯眼花的毛病,还曾怀疑自己得了癔症。她看到一位年轻男子正搂着自己七岁的儿子小于连,一起把玩着原本挂在墙上的弓箭,还有一个同样年轻的姑娘站在灶台旁端着碗正呼哧呼哧地喝着肉汤。早上出门时熬上的一整锅大骨汤,此刻已差不多见了底。想到那么好的一锅肉汤没了,郭大嫂不禁悲从中来——那是丈夫追了三天两夜才猎到的一头野猪,昨天忙活了一天,腌了腊肉,拆下的猪骨熬成汤,一家人就指着它过冬了。天寒地冻的日子里,能猎到一头野猪已是万幸。昨日一早便出门打猎的丈夫,到现在还没回家,没准要空手而归了。

但很快她便转悲为欢了。正当她操起门后的柴刀打算与擅自闯入的两个山贼拼命的时候,李无傲不失时机地从腰间掏出了一长串五铢钱,丢到了她的眼前。

郭大嫂虽不常出门,但也曾与丈夫去过城郊赶集,知道眼前这串五铢钱的分量,当即喜滋滋地收入怀中。

等鹦鹉终于吃饱放下汤碗之后,李无傲向郭大嫂提出想借柴房稍作休息,天黑之前会继续向北赶路,不多打搅。刚刚发了一笔意外之财的郭大嫂满口应承下来,一边说着“何必着急赶路,住一宿再走也不迟”的客套话,一边手脚麻利地将西厢房边上的柴房收拾妥当。柴房不大,有门无窗,虽然经郭大嫂之手收拾得还算干净利落,但还是显得阴暗而逼仄。鹦鹉进了柴房,便迅速找了一捆干草铺在角落里,将装有随身衣物的包袱当作枕头,合衣躺下。

站在柴房门口的李无傲却并不急于休息,皱着眉头对刚刚躺下的鹦鹉说了一句:“你先休息,我到外面兜兜。”随后便出了门,显得心事重重。奔波了一天一夜的鹦鹉实在是困乏至极,此时已完全没有心情去理会李无傲了,甫一躺下,便迷迷瞪瞪地进入了梦乡。

鹦鹉醒来时,周遭一片黑暗,柴房里没有一丝光亮,屋外却是狂风大作,茅草铺就的屋顶传来一阵紧似一阵的噼里啪啦雨点声。一道明晃晃的闪电突然透过关得并不严实的柴门隙缝刺进屋内,随即响起一声巨大的惊雷声,鹦鹉吓得猛打了一个寒颤。

借由刚才的那道闪电,鹦鹉发现,不远处铺着一堆干草,像是供人躺下休息的,但李无傲并不在柴房内。

鹦鹉依稀记得,在她躺下的那一刻,说要“到外面兜兜”的李无傲转身离开了屋子。至于他什么时候进来铺了干草,又是什么时候悄然离开的,鹦鹉毫无知觉。此刻外面电闪雷鸣,风雨交加,无傲又会去哪里呢?

17.

鹦鹉努力回想自破庙中与无傲相识后的每一帧画面,自己和无傲说过的每一句话,她始终觉得,心事重重的无傲,肯定有很多不为自己所知的秘密。无傲越沉默,她便越好奇。鹦鹉微微坐直了上半身,想着白天时与无傲说过的话,脑海中却突然莫名闯入一个恐怖的形象。鹦鹉在黑暗中瞪大双眼,于无尽的虚幻中,看到的却分明是华山府君庙里那尊泥塑敷彩的凶神。那恶煞般的面容,正以一种狰狞的眼神注视着自己。鹦鹉觉得这肯定是幻觉,她闭了眼睛,用力地将自己的脑袋左右晃了十几个来回,等她再次睁开眼时,一切幻象都不见了,眼前依旧是无尽的黑暗。

不久,远处传来第一声山鸡的啼叫声,白日将临,但鹦鹉却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无力与疲乏,她再一次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郭大嫂端着小米粥与蒸饼走进柴房时,下了一夜的冬雨已经完全止息了,暖暖的太阳升到了屋顶之上。鹦鹉在突然闯入的冬日暖阳中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随即便闻到了食物的香味。

鹦鹉以风卷残云之势喝完了一大碗小米粥后,将两个尚有余温的蒸饼塞进了上身内袋之中。此刻,她才想起,李无傲似乎一宿未归。她想起无傲对郭大嫂说过的那句“天黑之前会继续赶路不多打扰”,突然心生恐惧,无傲会不会抛下自己消失无踪了呢?怪只怪自己睡得太沉……鹦鹉懊恼地叹气,一边起身离了柴房。低头穿过积满雨水的天井时,鹦鹉与蹦蹦跳跳迎面跑来的小于连撞了个满怀。

鹦鹉一把抱住差点倒地的小于连,正想责问时,小于连向她递过来一支竹笛——做工十分粗糙,未刮削干净的青绿色表皮还散发着阵阵竹子的清香,像是匆匆制作的半成品。

“姐姐,这是大哥哥让我给你的笛子,我也有,”小于连边说边从口袋中掏出一支稍短一些的竹笛,“昨天你睡着后,大哥哥捡了一根竹子,用他的小刀三下两下就做了一支笛子,吹出来的声音可好听了。我喜欢得不得了,缠着他给我也做了一支,就是要比你的短一些,诺!”小于连在鹦鹉面前炫耀着他的短笛,“不过吹出来的声音一样好听,真神奇!”“大哥哥人呢?”鹦鹉接过小于连递来的笛子,只看了一眼,便迅速将它藏进了衣袖之中,一边警觉地朝外面张望。

“天没黑的时候就走了,还不让我们叫醒你,只是让我把这支笛子留给你,说你也喜欢听吹笛子的声音。”小于连说道。

鹦鹉向郭大嫂和小于连告别时,只说自己要赶着去京城投靠亲戚,只字不提先她而去的李无傲。郭大嫂满脸狐疑,欲言又止,但终于什么也没说,只嘱咐她外头兵荒马乱的,一定要加倍小心。

经过茅草屋前高高堆砌的干柴堆时,鹦鹉眼神的余光中闪过一个人影,一个戴着斗笠、几乎看不见脸的男人从屋后的茂林间走出。鹦鹉心中一惊,闪过一丝惊惧,但这惊惧也不过是刹那间,那个时候,她满脑子想的是衣袖中的那根竹笛。

鹦鹉踩着矫健的步伐,向着来时的小路奔去,不一会儿工夫便隐没在了被氤氲的朝雾所笼罩着的树林之间。

又到了来时经过的那座破败的望春亭,此刻的鹦鹉才停下一路疾驰的脚步,从衣袖中缓缓掏出竹笛,迅猛而用力地将之从中折断。

断裂处,露出一截卷得十分细致的小纸条——那是悄然消失的李无傲留给她的。

“仓惶辞别,事出有因,不必寻我。可自此地北行十里,于城南宣德坊内寻程宅所在。少主人程雄为我挚交,将此信交他,只说韩城李无傲之妹即可。可安心借住,一月之后定来与你相会。无傲拜别。”

信笺的背面是一张用炭笔匆匆绘就的路线示意图,有山有水,有亭台有楼榭,有大道有小巷,勾勒得倒也清晰明了。

鹦鹉读它时,不由得想起那个月光如水的夜里,小道士从木格窗棂间扔进柴房里的那卷《道德经》,她依然记得书卷第一页写着八个字:今夜即逃,一路向北。

一路向北。无傲也让自己向北,这是冥冥之中的一次巧合,还是命运又一次不怀好意地捉弄?这四个字,于鹦鹉而言,仿佛是一道神谕,一条生命的指引。鹦鹉叹一口气,眼前再一次掠过那尊惊世骇俗、令人生畏的府君雕像,又匆匆将小小的信笺折好塞入贴身的内袋中,转身离开了望春亭。

18.

在鹦鹉一路向北的同时,那个戴斗笠的男子,正低着头,几乎看不见脸,慢悠悠地自猎户的茅屋后走出来。

走过干柴堆时,他突然停下了脚步,似乎耸动了一下鼻子,旋即转过身,朝鹦鹉远去的方向望去,但此刻的鹦鹉,早已隐没在郁郁葱葱的山林翠绿间,不见了踪影。

戴斗笠的男子犹疑片刻,又转了身,轻轻推开柴门,进了猎户的茅屋。

听到有人进了屋子,慌忙迎向门口的郭大嫂,万万没想到进来的男人,竟然不是自己的男人。但男人头戴的那顶斗笠,又分明是自己男人两天前出门时戴的,这一点郭大嫂无论如何也不会弄错,因为那顶斗笠是自己用山野间的竹子一片片串起来的。斗笠下面应该还有一件自己用蓑草一根一根搓成的蓑衣,但眼前这个头戴斗笠的无脸男子并没有穿蓑衣。无脸男子并不是真的没有脸,只是从郭大嫂的角度看过去,身材魁伟高大的男子,站在低矮狭小的柴门里,几乎将来自室外的光线完全遮住,那张藏在浓重阴影中的脸,显得太不真实,形同虚无。郭大嫂只是略微扫了一眼,便再不敢正视。往常,自己的男人回家时,她其实也就那么扫一眼,便默默接过男人手中的猎物,然后继续手中的劳作。郭大嫂并不是一个能言善语的女子,甚至有点笨嘴笨舌,自她从西乡嫁到了这里,跟了郭猎户,平日里,她也没什么言语。但上天仿佛特意垂怜于她,没给她巧舌如簧的语言天分,却给了她一双洞察世事的慧眼。她极善于察言观色,洞察人心,往往能通过别人的细微举动看穿许多真相,甚至预判未知。

只不过扫了一眼,郭大嫂便知眼前的这位不速之客绝非凡人。从他走进屋子的那一刻,郭大嫂便立刻感知到了一股冰冷的气息。这股气息带着一种俾睨众生、高高在上的威严,同时还带着一股阴森森的杀气——这种杀气绝不同于身为猎人的丈夫在捕杀野兽时那种终有所获而略带兴奋的杀气,它是一种盛气凌人、犯我者必诛之的带有浓烈仇恨的杀气。不知怎的,郭大嫂脑海中突然就闪现出自己前日在山神庙里拜过的那尊夜叉。眼前的这位男子身上的杀气,竟像极了那尊面目狰狞的夜叉。

“昨日可曾有一年轻女子来此投宿?”无脸男突然发问,在腊月寒冬的清晨,这声音就如迎面刮来的一股凛冽北风,让郭大嫂忍不住颤抖。

“有是有……”郭大嫂战战兢兢地答。

“有还是没有?”无脸男逼问。

作为常年与虎谋皮、与狼共舞的猎人之妻,郭大嫂并不是一个胆怯怕事之人,相反,因为她异于常人的洞察力,无论是与她相熟的邻里亲朋,还是初次见面的外乡生人,多少都会忌惮于她。但面对眼前这样一个看不清脸、言语冷若冰霜的不速之客,郭大嫂却第一次生出一种无力与恐惧感,几乎已经到了嘴边的诸多关于自己丈夫的疑问,此刻一齐被生生地咽了回去。

“有……但不是一个……”郭大嫂嘴上支支吾吾地应道,脑子里却在高速推演鹦鹉的逃亡路线:刚刚那个说要上京城投靠亲戚的姑娘,此刻应该已经过了望春亭。只要过了望春亭,上了往北的官道,去往京城的车马便会多起来,姑娘逃起来就便利多了。

“还有个同伙,”无脸男冷哼了一声,“雌的还是雄的?”

“什么雌的雄的?”郭大嫂一时有些懵。

“她的同伙,男人还是女人?”无脸男追问。

“男的。一男一女,男的……”郭大嫂话音未落,无脸男突然猛地从门框里跳将出去,距门口两米开外,拔出了自己腰间的佩剑,一副剑拔弩张的模样。<!--PAGE 4-->“在哪?雄的在哪?快叫他出来!”无脸男警惕地注视着郭大嫂的身后,仿佛自那昏暗的屋里,真的会突然跳出一只巨型怪兽般。

“雄的……男的昨日天没黑就走了,留了个口信。”

“女的呢?”

“一早也走了。”

“什么口信?”

“男的说有急事先往南方去了,让女的过两天再去找他,那女的今早一起来见男的不见了,也不听我的劝,往南边跑了。”郭大嫂有点手足无措,随意扯了个谎。

“想知道你丈夫现在在哪吗?”无脸男突然再次贴近郭大嫂。

郭大嫂闻言大骇:“你把他怎么了?”

无脸男突然摘下头上的斗笠,动作温柔地扣在郭大嫂的头上,这样一来,他的容貌便完全暴露在了郭大嫂的眼中。

这是一张怎样的脸呢?郭大嫂抬眼看着男子,她脑中原本浮现的是山神庙里的那尊夜叉像,可是等她睁大了双眼仔细看男子时,她发现自己错了,完完全全地想错了,眼前分明是一位相貌堂堂、须发飘逸的美髯公,她不由得愣了。

“这是他的斗笠。至于他的人,”美髯男子脸上泛出浅浅的笑意,伸手拍了拍腰间的皮囊,“连同他的猎物,都被我做成干粮,藏在这儿呢。”

郭大嫂差点昏厥过去。

“知道为什么吗?”美髯男子突然将一只手搭在郭大嫂的肩膀上,“我很饿,向他讨要他刚刚猎到的野猪,他却对我撒谎,说寒冬腊月,不曾猎到过什么野猪。他把我当成了半路截胡的同道中人。其实我不是,我只不过是太饿了,想向他讨点肉吃,但他却对我撒谎。你不知道,我平生最恨对我撒谎之人。”

“你……到底是谁?”在男子掐住自己咽喉的同时,意识还算清醒的郭大嫂挣扎着用颤抖的声音问道。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也对我撒谎了,你在说他们往南跑的时候,手指却不自觉地指向了北方。”男子终于收紧了手掌的力道,冰如寒铁的刺骨凉意与杀气透过颈脖处,瞬间便侵入郭大嫂的全身。

郭大嫂的倒下及男子随后的扬长而去,完完全全地被躲在屋子角落柴堆中的小男孩于连看在眼里,并从此深深地嵌入他的脑海中,以至于当他若干年后再次见到被世人众星捧月般高高抬起的美髯男子时,竟然一眼便认了出来。

19.

将小于连的亲爹做成干粮的美髯男子,沿着郭大嫂无意中指引的方向,一路往北。经过望春亭时,他似乎嗅到了鹦鹉的味道,但趟过那条冰冷的小溪后,就再也没有了鹦鹉的味道——他再一次把鹦鹉追丢了。

对我们的鹦鹉姑娘来说,不停歇地奔跑是她的看家本领。无论是身为狸猫兽兽时为追踪猎物的长途奔袭,还是变身为“鹦鹉”后为躲避追兵的日夜逃亡,于她而言,似乎随风奔跑才是自由的方向,永远追逐雷和闪电才能获得生的力量。自打那日无傲不辞而别后,鹦鹉姑娘便一路向北,趟过不知几条河,越过不知几条岭,走过不知多少小道,总算在一个阴沉黯淡的黄昏,到了城南郊外,又一路打听,终于来到了宣德坊的程宅门外。<!--PAGE 5-->那个时节,一场暴风雪劫掠过后的北方大地上,到处是冰雪融化的痕迹。泥泞湿滑的羊肠小道,让鹦鹉姑娘吃尽了苦头。在鹦鹉还是狸猫兽兽的时候,她时常在险峻的山林间跳跃奔跑,即使在凡人举步维艰的泥泞山道上,她也能来去自如,不曾遭遇过难堪,因为那个时候,她有一对尖锐而抓地有力的爪子以及皮毛厚实的脚掌。如今,她变成了人类,虽然穿上了漂亮的鞋子,却失去了一双行走的利器。当然,这种人兽之间的变化带来的种种不适与代价,鹦鹉是早有心理准备的。她苦恼和担心的是,以她现在的模样,无傲信中所称的那位“挚交”程雄,是否还愿意接纳她?

事实证明鹦鹉的担心并非多余。当程忠良老爹在一片急促的敲门声中仓惶失措地拉开大门,发现站在他面前的,赫然是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年轻女子时,他显得十分生气。

程忠良老爹并不是程宅主人——程雄他爹。程雄的爹乃当朝最炙手可热的吏部侍郎程弘,程忠良只是程府的大管家,但程府上下都习惯叫他老爹。那时候,大家都喜欢管那些上了岁数看起来老实巴交人畜无害的人叫老爹。程忠良本不姓程,六岁那年被爹娘卖与程宅作童仆,随主人便姓了程。忠良亦非其本名,不过是原先的主子,也就是程雄的爷爷随口赐予的一个称呼,方便使唤。

不过,在送走自己的第一任主子,又顺顺当当将少主人程雄扶上程宅新主的位置后,程忠良迎来了自己人生的高光时期,他以无人能敌的六十余载为奴资历,稳稳当当地坐上了程府首席大管家的宝座。自此以后,程府上下的人就都开始叫他老爹了。叫得多了,以至于已经没有人记得他的本名了。那些原先还知道他本名的人,要么走了,要么死了。

程忠良老爹的确老了,但他依然耳聪目明、身板硬朗,他为自己定了一个“三朝元老”的目标,打算把程府的新主子程雄——这是他进程府后的第三任主人——扶持成能独当一面的“大当家”后,自己就安心地躲进西厢那几间早已为自己留好的老宅子里安度晚年。眼下,距离这个目标已经越来越近了。

程忠良老爹由垂髫小儿成长为程府管家的过程,同时也是程府由小变大、由普通人家到逐渐阔气起来的过程。对于上门乞讨的各色乞儿,程忠良老爹见得多了,但像眼前这位,能把上门乞讨的动静敲出衙门口击鼓喊冤感觉的,他倒是第一次见识。这位女乞儿敲击力道之重、声音之响,即使隔了两进院子,老爹依然能感觉到自己耳膜的微微震动,可见她绝非凡人。

老爹很生气,不由得多看了鹦鹉几眼。

“你家主人,可是叫程雄?”未待老爹发问,鹦鹉倒先开了口,虽然大门上明明悬着“程府”字样的匾额,但天底下姓程的人家多了,宣德坊里,保不准会有两三家姓程的,还是问确切了再说,鹦鹉心下想道。<!--PAGE 6-->程忠良老爹的恼怒又加重了一层,不说方圆百里,单说这偌大的宣德坊里,谁人不知少主人的名声。程雄他爹,吏部侍郎程弘,与京城的御史王大人是世交好友,都是当下皇帝跟前的大红人,这坊内的达官贵人,谁见了少主人都得礼让三分,自打少主人当了程府的家,还不曾听人直唤其全名过。

“你这贱乞儿好没礼貌,竟直呼我家老爷大名!”老爹瞪圆了眼珠子,正待挥手驱赶鹦鹉时,不料鹦鹉从上衣的内袋中掏出了一纸信笺。

“我是韩城李无傲之妹,请你家老爷快来救我,”鹦鹉见老爹生了气,知道自己寻对了人家,心下窃喜,暗自松了口气,但脸上却是一副病恹恹的神态,“我快要死——了——”说完最后一个“了”字时,鹦鹉简直可以说是气若游丝了。她倒忘了,刚才敲门时的力道,纵是一名体格健壮的男子也是比不上的。

听到韩城李无傲的名号,程忠良老爹脸色顿时大变,刚才的愠怒,转瞬间便换成了惊惶,接过鹦鹉手中的信笺后,脚步匆匆地进了院子。

不过打两个哈欠的工夫,少主人程雄便到了门口,身后紧跟着管家程忠良老爹。鹦鹉收了哈欠,顺势用手抹净了嘴角的口水,定眼看向那程雄时,却不由得一惊。

无傲信中只说程雄是他挚交,此外再无更多交待。及至见了高大阔绰的程宅,又听程家老爹口口声声称“我家老爷”,鹦鹉便想当然地以为程雄肯定是个年岁不小、老气横秋的“老头儿”,不料眼前的程雄,却是个相貌堂堂、玉树临风的青年,从他尚显稀疏的唇须来揣度,不过弱冠之年。她脑海中没来由地又冒出了那年那日遇见的那位披挂五彩锦衣的公子。一想又觉荒唐,当日公子用裘皮大衣为自己取暖之际,自己尚未修成人形,公子那时也还年幼,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当日之年轻公子,眼下肯定已近中年,哪还会有眼前程雄这副年轻气盛的模样?

“姑娘果真是无傲兄长的妹妹?”程雄第一眼看鹦鹉时,是一副将信将疑的神色,心想此前未曾听无傲提过家人,更不曾言及妹妹。再看鹦鹉时,又觉二人相貌之间并无半点相似,但手中所持信笺却分明是无傲的真迹。

“自然是真的。”鹦鹉大声应道,想起那日当着众人的面叫“无傲哥哥”时,无傲并没有反对的意思,似乎还说过“全凭妹妹处置”这样的话,那就是承认我这个妹妹了,语气中更增添了一份自信与底气,“信中说得分明,无傲哥哥有大事要办,让我先来投靠于你,不日便会来接我的。”

“倒未曾听他说过。”程雄低声嘀咕着,心想也许是无傲路上新结交的义妹吧,便暂时放下了疑虑,一边朝鹦鹉作揖,将鹦鹉让进了家里。<!--PAGE 7-->也许是因为连日赶路、身体疲乏之故,鹦鹉在跨越程府那高高的门槛时,右脚竟被绊住,一旁的老爹虽眼疾手快,伸手去拉时却已慢了半拍,只听得“啪”的一声,鹦鹉整个上半身以一种匍匐前行的姿势,趴在了程府的门槛内侧。

等到程雄赶过来将她从地上搀扶起来时,鹦鹉还没从猝不及防的眩晕中清醒过来。她抬头看天时,太阳已经完全沉入西山那深不可测的阴影间,只有几片不成形的云彩还悬在天际线上,昭示着白日的将尽。

未进门便摔了一跤,鹦鹉觉得这不是个好兆头。

但眼下最要紧的,是赶紧饱食一顿。鹦鹉手摸着空****的肚子,面露苦涩地朝程雄“嗷嗷”地叫了两声,这是肚子里的馋虫在向她发出预警信号,但在主人程雄听来,这两声却像是远道而来的客人对自己招待不周的埋怨与抗议。他旋即扭过头,大声对老管家程忠良吩咐道:“明天让人把门槛给拆了!”

20.

鹦鹉在假山石前驻足凝望时,天上的月亮正从一片薄云中探出全身,如水的月色洒在庭院间,落在鹦鹉手中的长剑上,泛出冰冷的寒光。

冬去春来,寒暑易节。从趴着进门那日算起,鹦鹉已经在程府“借住”半年有余了,曾许诺“一月之后定来与你相会”的无傲一直没有现身,这让鹦鹉甚为恼火,好在程雄待自己很好,日日好吃好喝地招待她,也不曾使唤她做什么活儿。鹦鹉原先住在庙里和陈思恭家时,已经是被使唤惯了的,程雄将她奉若上宾地供着,倒是让她极不习惯,所以入府之初的日子里,鹦鹉总是睡不踏实,总觉得有所亏欠似的。

时间久了,鹦鹉逐渐摸清了程府上下的情况后才发现,原来在自己之前,程府就养着一批食客。对于富甲一方的主人程雄而言,自己的加入,不过是在饭桌上添双筷子、在空置的客房里加床被子而已。

在终于不必为生存而疲于奔命的悠闲无聊中,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鹦鹉试着去观察和揣摩身边的每一个人类,她发现寄生于程府的每一位食客,都有自己独特的生存之道,有的食客长于管理流水帐目,于是常常代程家老爹盘点府内的各项收支;有的食客善于伺弄花草,把后花园打理得四季常青,逼得老园丁好几次闹着要回乡养老。无论如何,只要讨得主人程雄的欢心,便可衣食无忧,悠哉度日而不必忧虑被主人扫地出门。

鹦鹉到程府本是暂避风头,一开始就没有作过长久的打算,所以她从来就没想过要去讨好程雄。从前她就习惯独来独往,不喜与同伙扎堆。修炼成人的时间太短,她还没有完全熟悉人类社交圈的种种规则路子。于是,与众多食客变着花样展示自己的拿手绝活不同,鹦鹉总是慵懒而矜持地保持着自己的特立独行。<!--PAGE 8-->但越是如此,同样特立独行的程雄就越发欣赏她,尤其是在知道她善于舞剑之后。

鹦鹉并不总是在月光下舞剑。事实上,在她还是狸猫兽兽时,她也曾不分日夜地在自己的洞穴里舞剑;她还曾在清晨的第一缕霞光中,绕着府君庙前的那棵千年老松树舞剑。被程雄无意撞见的那一次,纯属偶然。

那个月色如水的初夏夜,当程府上下男女老少都渐入梦乡的时候,已经昏睡一整天的鹦鹉从**爬了起来,信步走到了寂寥无人的后院。那是一处有亭台楼阁湖光石色视野开阔的幽静之处,白日里也曾有闲来无事之食客在此鼓瑟吹笙、吟诗对弈、舞刀弄枪,十分喧嚣热闹,但现在,就连惯于夜间觅食的耗子和野猫也不见了,只剩寂寞的月和满地的光。

皎洁的月光照在脸上,鹦鹉开始变得亢奋异常,休眠了一个白天的身体逐渐苏醒过来,无处发泄的精力让她显得有些焦躁。一道白光就是在那个时候闪入鹦鹉眼中的,那光分明来自某种铁制冷兵器。当鹦鹉绕过层层堆叠的假山石看到湖边那棵歪脖子柳树时,挂在树枝上的那柄长剑,正在月光下泛出阵阵清冷的白光。

那准是白日里某位好舞刀弄枪的客人练功后无意间留下的,它就静静地悬在半人高的枝桠上,借由月光发出冰冷的光,**着已很久没有碰过刀剑的鹦鹉,引得她心痒难忍,十指大动。

在月光下舞得如痴如醉,仿佛天地万物都在敛声屏气地欣赏她的独舞,鹦鹉就这样在舞剑中沉醉,几乎迷失了自我,以至于当程雄悄无声息地来到她的身后欣赏她的舞姿时,她竟浑然不觉。

程雄只是碰巧路过。昨日,得皇帝恩准回籍休假的父亲,从京城带来了两坛子好酒。嗜酒的程雄大喜,白天与众友人放浪形骸,把酒言欢,喝得有些忘我,也不曾醉倒,到了晚上,肚子里却开始翻江倒海起来,数次起夜。

第三次起夜时,听到湖边隐约传来脚步声,程雄一开始以为自己是幻听,驻足再细细聆听时,那脚步声越发真切起来,分明来自假山石后,且是人的脚步声无疑。看这月色,已是子夜时分,会是什么人呢?程雄心下又惊又奇,不由得紧张起来,便缩起身子,蹑手蹑脚地摸到了山石边上,探头张望时,月光下鹦鹉那一袭标志性的白衣白裳猛地刺入程雄的眼中,让他有些猝不及防,差点失声尖叫起来。

这真是一幅奇妙而绝美的画面:子夜时分,微微的夜风中一个白衣白裳的二八少女,在如水的月色中忘我地舞剑;一个青衣青衫的弱冠男子,悄悄藏身于假山石后,静静地观望,眼里满是讶异与艳羡。一男一女、一青一白、一静一动,彼此默契,相得益彰,以至于多少年后,年华老去已是满面沧桑的程家大少爷还时常想起这经典一幕。<!--PAGE 9-->但这夜色掩映下的美妙与默契,却突然被偷窥者程雄的一声“好”给打破了。

程雄也是爱武习武之人,平时爱结交各路豪侠剑客,府内所养食客中,也有不少爱舞刀弄剑之人。但似鹦鹉这般行云流水、变化多端的剑术,他却是第一次见着。他这一声打破寂静与默契的叫好,实在是下意识为之。叫完之后,他马上便意识到了自己的冒失与愚蠢,慌忙捂住了自己的口鼻,将身子闪退到假山石后。

但说时迟那时快,闻声而至的鹦鹉已经一个箭步冲到了程雄的跟前。看到是程府的主人,负剑而立的鹦鹉一时也是一脸愕然,不知所措。

“我只是路过,鹦鹉姑娘,多有打扰,实在抱歉。”站在夜半冷风中的程雄,很快便反应过来,慌忙作揖,脸上写满了歉意。

“我好像听到你刚才叫了一声‘好’,你是在夸我吗?”鹦鹉目光直愣愣地盯着程雄问道。

“在下太冒失,还请姑娘多担待。”程雄再次作揖。

“我没怪你——哎,不对,这儿是你家,你的院子。你是主我是客,你何必向我道歉。我是问你,以人的眼光来看,我的剑舞得可还行?”

“人的眼光?”

“我的意思……我是想说,像你这样的同样练武之人的眼光……”鹦鹉自知失言,有点语无伦次。

“我是习武之人,平日里也爱舞剑弄枪,自以为剑术不差,方才见姑娘之身段手法,真是大开眼界,自叹不如,所以忍不住为姑娘叫了声好。”

“你是认真的?”鹦鹉觉得自己只是随意挥了几下剑,哪来的什么身段手法,她怀疑程雄是在骗她。关于人类善于说谎这一点,在她还是那只经常躲藏在府君庙大殿横梁上窥探人类世界的狸猫时,她就已经知道了。对于那个时候的她来说,不大的府君庙,就是一座各色人等表演的舞台,阳奉阴违、口是心非、虚情假意的把戏天天上演,表面端庄矜持的小姐背地里却与初次见面的书生眉来眼去、暗通款曲,洞若观火的贴身丫鬟佯装不知;道貌岸然、正襟危坐的朝廷官员白日里对着泥塑的神仙跪拜磕头,装作为黎民百姓祈福还愿,夜里却堂而皇之地收受下级官员搜刮而来的民脂民膏、奇珍异宝。

自己明明只是随意挥剑而已,程雄却称大开眼界,自叹不如,分明是在曲意奉承。

“我当然是认真的。姑娘的剑法很是——”程雄顿了顿,似乎有些犹豫。

“什么?”鹦鹉逼问。

“奇怪,”程雄吐了一口气,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说出这个词来,“就是和我所知道的,包括我自己平时练的,都非常不一样。完全陌生的动作和手势,看似漫不经心、毫无章法,但气势凌厉,招招凶狠,常人若与姑娘交锋,怕是招架不住……”<!--PAGE 10-->“你又没见过我与人交锋,怎么知道别人会招架不住?”

被鹦鹉这么一问,程雄倒一时语塞。

“不如,我们来比试一场?”鹦鹉的嘴角在不经意间上扬,一边将手中的宝剑递给程雄,然后顺手从地上捡起一段手臂长短的干树枝。

“你使剑,我使树枝,以前我就常拿树枝当剑使。我们比划一下。”仓促间接过宝剑的程雄还没反应过来,鹦鹉手中的树枝就已经冲着自己的眉心直刺过来,程雄慌忙偏过头去躲闪。正诧异间,鹦鹉手中的树枝突然转了方向,直奔自己的双腿而来,程雄再次腾跃闪开,显得有些狼狈。

那个月光如水的夜晚,手握钢铁宝剑的程雄与挥舞一段枯树枝的鹦鹉你来我往缠斗了足足一百个回合。在第一百零一个回合时——当然,这两个如此精确的数字都是事后程雄向侠客李无傲汇报时随口胡诌的,事实上,在他因左躲右闪、筋疲力尽而招架不住时,鹦鹉手中的“枯枝剑”下一秒便毫不犹豫地刺向了他的咽喉。尽管鹦鹉及时收住了力道,这一击对他而言不过就像被一枚绣花针扎了一下而已,但他还是迅速羞红了脸,丢了手中的宝剑,心悦诚服地向鹦鹉姑娘作了一个深深的揖,承认了自己的落败。

鹦鹉却似乎一点也不领情,扔了手中的枯树枝,口中直呼:“好玩,好玩,真好玩,明天晚上我再来和你比划。”然后大笑三声,转了身,朝自己的厢房走去。

“姑娘……”落败的程雄一点也不恼,心里只觉惊奇,对着鹦鹉的背影高声喊道。

但笑意未了的鹦鹉似乎并没有听见程家大少爷的喊声,连身子都懒得转过来,只是背对着身后的程雄,摆了摆手,说一句“我去睡了”后,就快速隐没在海棠树那繁茂的枝叶中,消失不见。只留下程雄独自一人还在原地思忖:这位姑娘到底是何方神仙,日后见到无傲兄一定要问个清楚明白。

自那以后,与程雄比划剑术便成了久等无傲不至的鹦鹉姑娘用来打发无聊时光的最佳消遣。直到有一天,程府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21.

所谓不速之客,意思就是不请自来的客人。不请自来的客人,旧时多见于乞丐与僧道。乞丐为讨饭,僧道为化缘。遇到不客气的主人家,也许会被直接轰走;若遇着客气点的,或许会多少打发客人一点钱财,讨个好口彩后再客客气气地送走。

程府那日来的不速之客,是一位衣衫褴褛的道士,但他既不乞讨,也不化缘。他对前来应门的程忠良老爹说:“我是来献宝的。”

听说是来献宝的,忠良老爹不由得暗自冷笑一声。看来前几日老太爷回乡省亲的消息已经不胫而走,至少已在城南小小的宣德坊内传开。身为朝中大员、皇帝跟前的红人,老太爷,也就是程雄他爹,身边时常环绕着一群怀揣各种目的的人。老太爷喜爱收集奇珍异宝并不是什么秘密,家中的古玩玉石、珍禽古木数不胜数,有老太爷多年苦心孤诣的个人收藏,自然也有不少来自下属门生和同僚的馈赠与奉献。普通下等人所谓的献宝,多半入不了老太爷的法眼。一个破衣烂衫的道士有什么宝?你是有回春还魂灵丹,还是有长生不老妙药?但忠良老爹见多识广,又知道自己的少主人向来欢喜广纳贤才,来者不拒,便悄悄按下心中的不悦,换成一副浅浅的笑容,客客气气地将献宝道士迎进了府中。那道士也不言谢,在程府一众看热闹的下人围观中,昂首阔步地跟着忠良老爹走进了院子,仿佛自己身上真有无价之宝似的。<!--PAGE 11-->不过又多了一位以献宝之名混吃混喝的食客,从旁人口中听闻程府来了位新贵客,鹦鹉起初并没有太在意。事实上,在这位客人入府的当天,睡饱后的鹦鹉一如既往地来到了后院的小湖边,在老地方等她的老搭档程雄。但当满月升空、天色渐暗的时候,依约而来的程雄,却并不是一个人,他还带来了一群食客,被众人如众星捧月般拱卫在中间的,是当晚当仁不让的主角——吏部侍郎程弘。他是一个和善而亲切的老人,谦逊稳重,完全没有“当大官”的架子,和他放浪形骸、目空一切的儿子没有一点的相似,鹦鹉对他的印象不错。

一众食客当中,有一位手执拂尘、头挽发髻的年轻道士——他就是程雄口中新来的献宝人吧。鹦鹉于众人之中一眼便认出了他。对于陌生的人或物,鹦鹉总能迅速地辨识出来。这源于鹦鹉的野兽本能,陌生的事物,尤其是近距离活动的异类,总是散发出危险的气息。这种危险气息,纵使相隔百米,鹦鹉也能迅速捕获到。

那个新来的、不经意间瞥向鹦鹉的目光中甚至还带着一丝笑意的年轻道士,身上就散发出这种气息。

那个月满之夜,程弘心情大好,他吩咐下人在太湖石边摆下盛宴,说是要为年轻的献宝人接风洗尘。众人围坐在湖边石桌旁,雅歌投壶,饮酒自乐。初夏时节的习习凉风迎面拂来,好不惬意。

“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弹筝奋逸响,新声妙入神。令德唱高言,识曲听其真。齐心同所愿,含意俱未申。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无为守贫贱,坎坷长苦辛。”

有投壶不中的食客被罚当众歌唱,唱的是前朝的旧曲《今日良宴会》。旁人不时为他击节叫好,但在鹦鹉听来,全是噪音。见到人多,鹦鹉一开始就想撤退。她既不善于饮酒,对眼前这帮文人雅士追捧的雅歌投壶游戏也意兴阑珊,但程雄附在她耳边神秘兮兮地说了一句悄悄话后,她马上就改变了主意。

程雄说,新来的客人带来了一件宝物。父亲为他接风洗尘是假,鉴宝才是真的。说到宝物一词时,程雄的语气中甚至带有些许紧张和期待。

鹦鹉对新来的客人不感兴趣,但程雄口中所说的宝物对她的**就太大了。

在众人尽兴宴饮之时,陪坐于一侧的鹦鹉,眼睛始终没有闲着,她在找宝物。宝物自然藏在献宝人身上,鹦鹉目光如炬,却没有穿透万物的神力,隔着年轻道士身上那厚厚的袍衣,她什么都看不到。鹦鹉只盼着无聊的宴会能早点结束,尽快进入到下一个鉴宝节目。

升至半空的满月逐渐隐没在一片乌云之中,整座园子突然失去了光辉,沉浸在一片黑暗之中,仿佛一颗耀眼的明珠被人罩上了黑纱。此时,年轻的道士猛地从座位上站立起来。作为新人,他坐在程弘右手边的嘉宾席,享受着程府上下炽热的目光,但他从一开始就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不时抬头望月,仿佛下一秒钟嫦娥仙子便会自月宫中降临人间与他共舞一般——不对,他不该对高高在上的嫦娥姐姐存有非分之想。他分明是在等待什么,一直暗中观察他的鹦鹉思量,隐约有一股不安的情绪涌上心头。<!--PAGE 12-->“诸位道友,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我本游方道士,俗名薛侠,本是籍籍无名之辈。听说程府少公子仗义疏财,广交四方好友,我实慕名而来。自古宝剑赠英雄,红粉赠佳人。今之来府,非为其他。听说程公程大人喜好古物珍宝,博闻强识,我有宝剑一柄,偶得于乡间,借今日良机,愿献于程公面前,并与诸君共赏。”薛侠啰啰嗦嗦说了一通后,自怀中缓缓取出一狭长木匣——果然藏于袍衣之中,鹦鹉暗想。于众目睽睽之中,薛侠打开木匣,乃是一柄古铜剑。众人围拢上来,但见剑长约四尺,锋柄相连,柄盘呈龙凤胶着之状。柄身一面花纹如火焰,一面花纹却似水波。

“传说楚国有工匠夫妻名干将、莫邪,为楚王作雌雄双剑,三年乃成。丈夫干将持雄剑往见楚王,楚王怪其慢,怒而杀干将。其妻莫邪生子名赤,以自刎其首献于山中侠客,侠客持头见楚王,将王骗之于沸锅旁,以剑弑王,王头坠汤中,大仇得报。后世传言,秦灭六国,雄剑毁于战火,而雌剑流落民间,人皆称莫邪神剑,不知所踪。今日我所献,有高人见之,呼其为神剑再世,我不敢轻信其真,请程公及诸位为我鉴之。”

言罢,薛侠小心翼翼将古剑捧出,用衣袖轻拭剑锋,然后单手持剑,直指云霄。此时,月亮依然藏在浓密的乌云之中,天色昏暗。俄而,有如神迹降临,方才黯淡的古剑突然发出夺目光彩,光照达数丈之远。当夜晚的风将乌云吹散,天上的明月重现光辉之时,古剑的光芒才渐次暗淡下去,直至完全不见。此乃非常之物也,众人无不啧啧称奇。

就在众人纷纷称奇的时候,一旁引颈观看的鹦鹉却悄悄地从人群中退了出来。古剑突然发出的夺目光彩,让她一阵眩晕。那道光来得如此莫名其妙,连同不远处那个自称无名之辈的男人,让鹦鹉不仅头晕,还有深深的不安。眼前这个自称薛侠的男人,让鹦鹉感受到了威胁。能预知危险并迅速应对——或战或逃,是弱肉强食法则下动物们的生存本能。鹦鹉当然也不例外,即使她凭借着千年之努力,修得人身,鹦鹉身上的食肉类猫科动物本性却从未丧失过。

趁着夜色朦胧,在众人尚未注意到自己的时候,鹦鹉迅速离开了后花园。发现自己不辞而别的程雄会不会责怪自己无礼呢——毕竟,自己会来参加今晚的宴席,也是得到了程雄的盛情之邀,提前退席多少会有些不尊重主人的意味。管不了那么多了,鹦鹉心想。薛侠不经意间瞥向自己的那意味深长的目光,那柄来历不明的古剑,都让鹦鹉察觉到了危机。此地不宜久留。

鹦鹉绕过长长的回廊,快速闪入一处幽僻小径,不多久就把园中众人甩在了身后。她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岂不知就在她后退闪躲之际,早有一双幽暗的眼睛将她的行踪尽收眼底。<!--PAGE 13-->在众人面前献宝的薛侠,从一开始就一直关注着坐在程雄身边的鹦鹉,他眼中的余光从未离开过鹦鹉。宝剑直指苍穹发出炫目光芒的那个瞬间,突然眩晕的鹦鹉几欲倒地的狼狈,以及随后悄无声息地撤退直至身影完全消失在回廊尽头,这一切都没能逃过他的眼睛。此时的薛侠,看着终于消失不见的鹦鹉背影,嘴角泛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22.

月亮再次被厚重的云朵遮蔽起来时,围观献宝的众人本该渐次散去。毕竟酒也喝了,歌也唱了,宝也鉴了,戏就该散场了。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欢乐再难具陈,奈何夜色太晚,也该洗洗睡了。但献宝人薛侠表演完之后,似乎意犹未尽,又说出来一番耸人听闻的奇谈怪论:

“诸君想必对我方才所言尚有疑心吧?毕竟所谓的莫邪神剑,谁都没有真的见过。刚才,古剑发出夺目光芒,映照数丈之远,可称神奇,但若据此就说它是莫邪神剑再世,想必不是那么令人信服吧。不过曾有高人指点我说,世间神物相生相克,神剑亦非独立于世。据古书记载,上古黄帝曾铸十五神镜,其中第八镜落于凡间,为汾河之南一名叫侯生的异士所得,后又辗转流至河东王氏手中。据说持此神镜者,百邪莫敢近身。此神镜有数种灵相,皆非凡人所能见。高人说,若能同获神镜神剑,于月满之夜,借月之光辉,以镜剑相映照,届时,将出现天地为之变色、万物为之震颤的旷世神迹。自然,到那时,此剑是真是假,自可立见分明。”

薛侠言毕,看围观之众人,有人讪笑,不以为意;有人则瞠目结舌,信以为真——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今晚的主人程弘。薛侠见他只是微微低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薛侠明白,他这是半信半疑。意料之中,如此已经够了,薛侠心里隐隐有些得意,方才见鹦鹉悄然遁去的失落感,顿时消散不见。

鹦鹉姑娘此刻会在哪里呢?程雄记得宴会初起时,鹦鹉是在自己身边不远处的,但宴会结束时,鹦鹉却已不知所踪。自己只顾着猎奇赏宝,倒是忽略了她。独自在湖边徘徊寻找的程雄,此刻开始认真地回忆起自己与鹦鹉姑娘的点点滴滴。

鹦鹉喜欢在月光下的湖边舞剑并不是什么秘密。至少在程雄看来,这个白日里只管睡觉的姑娘,一到夜里就会亢奋异常,拿起树枝便能当剑使,在月光下能舞上好几个时辰。他喜欢这个长发齐腰、衣袂飘飘、妖娆妩媚的姑娘,但他喜欢她,绝不仅仅是因为鹦鹉长得好看,虽然长得好看很重要。初见鹦鹉时,她说自己是无傲兄长的妹妹,但程雄从未听说过无傲兄长有过什么妹妹。算起来,距离第一次见到鹦鹉,倏忽已是半年。程雄心下不觉一惊,当初鹦鹉说的可是一个月后无傲必会来接她的。<!--PAGE 14-->宴会正式结束后,趁着道别的机会,薛侠拉着程雄的手,不知所云地东拉西扯了一番。程雄以为他是客套,不料说到最后,薛侠突然问起鹦鹉,倒把程雄问住了。

作为刚刚踏进程府不久的薛侠,却如此关心鹦鹉,这让程雄品出一些不寻常的味道来。今夜一同围观献宝的食客,来得不少,加上前来凑热闹的程府众多家眷下人,整个宴会少说也有三五十号人,当中也有不少妙龄女眷,薛侠独独问到鹦鹉,难道是因为鹦鹉太过出众的容颜与气质,一下子将薛侠吸引了去?正如自己第一眼看到鹦鹉之时,也被她不同凡响的气质所吸引那样。

但薛侠问起鹦鹉时那飘忽的眼神与捉摸不定的语气,却不尽如此。他似乎是想向自己打探鹦鹉的底细。这种打探,像是狭路逢仇敌时那种既惊又怕的试探,带着些许紧张与不安,这让程雄十分疑惑。程雄只推说夜深时晚、寒沉露重,女眷们大概把持不住回房歇着去了。那薛侠见程雄如此敷衍自己,也只好悻悻然抱了宝剑,跟着众人一齐散去。

等到送走最后一位客人,程雄这才佯装回房休息,半道却改了路线,绕到后花园太湖石边。他揣测没准这个时候,鹦鹉姑娘正随意捡拾起一根树枝,借着满园的银辉,在月下翩翩起舞呢。

但鹦鹉姑娘不在。

程雄在湖边徘徊良久,不见佳人来。月光如水银般倾泻在平静的湖面上,风吹过,皱起微微涟漪。程雄看着湖面,第一次认真地审视起那个自称韩城李无傲之妹的鹦鹉姑娘。他突然意识到,除了她超凡脱俗的容颜和变幻莫测的剑法,自己其实一点都不了解她。对于她的身世来历,可谓一无所知,甚至连那个已五年未见的结拜兄弟李无傲,也一起在他脑海中模糊起来。

程雄只记得,五年前,无傲曾于一个凄风苦雨之夜来府中投宿,天不亮就走了。那一夜,二人谈了些什么,已全无记忆,那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他了。程雄知道无傲是游侠,所谓游侠,本如浮萍,随波逐流,行踪不定,四海漂泊。生于富贵人家自小锦衣玉食的程雄不喜欢这样的生活,但这并不妨碍他和无傲成为拜过月亮发过誓愿的挚交。

自己又是怎么认识李无傲并与之拜把结交的呢?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程雄心下叹道。

23.

该有十多年了吧,那个时候,自己还是个唇边刚刚冒起髭须的青葱少年,刚刚度过自己人生中的第十一个生日,父亲送了他一匹向往已久的枣红小马。

那匹小马驹可真是漂亮啊,如初雪般白的四蹄,乌黑发亮的马鬃和长尾,衬出浑身赤枣般的红愈发鲜艳。父亲说小马驹虽然刚满两周岁,若以人类年龄算,其实已进入青春期,正是体壮力健之时,脾性尤烈,看似温顺,实则不易驾驭。父亲一再叮嘱他,马有灵性,更有野性,要善待它,骑它时还须十分小心才好。程雄记住了父亲的话,日日用最好的草料喂它,不时为它梳洗除虱,待小马驹就如自己的亲兄弟般,还给它起了个追月的昵称,冀望他日能骑上它,一同在广袤的天地间驰骋,追云逐月,好不惬意。<!--PAGE 15-->那追月也真有灵性,不久便与小主人程雄混熟了,任由他骑乘兜风,十分顺从配合,不曾有过使性子尥蹶子掀翻主人的举动,这让程雄产生了错觉,以为自己短时间内便驯服了小马驹,早把父亲的叮嘱抛诸脑后。

恰巧那日,河东的舅舅带着与自己年龄相仿的表弟来访,表弟说家中也有匹马驹,名曰乌骓——自然不是当年西楚霸王**那匹忠烈护主的神马,只是因为通体乌黑发亮,好托大自夸的表弟便给它起了这么个响亮的名字。表弟在程雄面前夸耀自己的乌骓马并大声宣告它名叫“乌骓”时,神色不经意间带出些许小觑与轻视,仿佛程雄表哥钟爱无比的追月枣红马,在自己的乌骓马之前简直不值一提。年少气盛的程雄便动了气,说要将自己的追月与表弟口中堪比霸王坐骑的乌骓比试一番,不比其他,但比跳跃。舅舅府前有条黄泥泾,乃汾河支流,河面自北向南,最宽处可达百米,最窄处不过七八来米。二人约定,一起回到舅舅家,纵马跨河,看谁的爱马跳得高,跨得远。黄泥泾虽曰泾而不称大河,但河面时而开阔时而局促,表面貌似平静,水下却深不可测暗流汹涌。纵马跨河,一旦马失前蹄落入河中,骑马之人非死即伤,是一项十分危险的游戏,但少年程雄和一样心高气傲的表弟却无所畏惧,约下战书的当日,各自在心中暗下了必胜的决心——虽然这危险的游戏最终由于大人的及时干预而泡汤了。

程雄记得舅舅和表弟回程的日子正是临近清明之际,舅舅说要赶回河东祭扫,山远水长,催促着大家早日赶路。程雄骑了追月马,只带一个伴读的小书童,随着大伙天不亮就上了路。那几日天公不作美,连日来阴雨绵绵,一行人马不停蹄,夜住晓行,次日黄昏才到韩城地界,正是渡河前往河东的必经之地。

眼看着天色将暗,舅舅差人打听到前方不远有处唤作板桥镇的地方,往来商贾不绝,街市繁盛,歇脚投宿十分方便,便放缓了马步,作下主张,到镇上寻一处干净敞亮的客栈,歇息一晚,明日一早再作渡河打算。众人风餐露宿地赶了两天一夜的路,早已饥肠辘辘疲惫不堪,听说前有繁华市集可以暂歇,无不欢欣鼓舞。那天公也仿佛听从人意,竟然收了连日阴雨,只不时吹来微凉的风,倒也十分惬意。

马背上的程雄却有些焦躁不安。两日里与表弟并辔而行,出双入对,时时相伴,显得亲密无间,感情又较从前深了许多,但二人谈的话里,十句倒有九句是关于那场未来之战的,彼此心里都暗自较着劲儿,谁也不服谁。年少时的倔强与好胜,不就是如此吗?

“你的追月像是也有些不济了,你看它,蔫蔫的样子,不似你说的那般神气嘛,换作是我的乌骓,这点路程算不得什么。”行至进入镇子的小道上,伴在一旁的表弟指着程雄**的小马驹追月揶揄道。<!--PAGE 16-->程雄听了心下却是窝火,想着连日赶路,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足,人都疲乏不堪,何况是驮着活人负重而行的马儿呢?但他又不好辩驳,话一出口,气势便先输了一截,不能在众人面前让表弟小看了自己的爱驹。程雄心里便有了主意。

“眼看快要到镇子了,不如我们俩先骑了快马去打个前站?”程雄想着,自己的追月,再疲乏再不济,也比表弟**骑着的那匹灰溜溜的老马强得多,不如借口打前站胜他一场,杀杀他的气焰。

表弟却不知程雄的心思,应声好啊便扬鞭策马,两人一前一后,在乡间小道上驰骋起来,早把舅舅、书童一干人等的惊呼声抛在了身后。好在日已黄昏,乡间小道上行人稀少,否则两位少年纵马飞踏溅起的泥浆,一定会让路人叫苦不迭而避之唯恐不及。

追月虽然连续赶路,稍显疲态,毕竟正值青春,程雄不过用手拍了一下它的背,它便如离弦之箭,撒开四蹄冲了出去,不多久便把灰马连同它的主人远远甩在了后面。

上半身几乎贴着马背的程雄得意极了,他心里盘算着,一会儿看到大客栈就停下来,好等等表弟,看他还有什么话好说。程雄一边得意着一边紧盯着前方的路,他倒是忘了父亲的一再嘱托——追月野性尚未完全驯服,要当心!他太得意了,心思也开始飞扬起来,骑在飞驰的骏马上,纵使潮湿的风因马儿疾驰而突然变得凌厉起来,刮得脸上生疼,他也毫不在意。他满脑子想的是客栈快到了吧?所以,当掩映在沉滞暮色之中的石板桥突然在拐弯处出现时,因空气中水汽过于浓重而视线受阻的程雄,连同他**正奋蹄狂奔的追月马,都丝毫没有停下的意识,一直等到桥堍出现在视野内,程雄这才惊慌起来。他急忙夹紧双腿,勒紧手中的缰绳,试图让追月停下来,却已经来不及了。追月已冲上了石板桥,他能感觉到追月前蹄打了滑,正以失控的姿态向桥下小河倒去。

李无傲就是那个时候突然出现的吧?有如神迹降临般,失控的追月和马背上的程雄,就在即将堕入河中的惊险时刻,被正坐在桥上的李无傲硬生生给拽住了。这一幕,特别像程雄听过的许多传奇故事中的英雄救美,程雄当然不是美人,但救他的李无傲,一定是个大英雄。

富家子弟程雄和浪**少年李无傲的情谊,就是那个时候结下的,至于子承父业做了一府之主喜广交天下豪杰的程雄,与居无定所四海飘零的游侠李无傲成了生死挚交,那都是后来的事情了。

无傲兄目下可好?不知何日能再与兄台把酒言欢,畅叙旧情?站在湖边的程雄昂首向天,当空对明月遥拜,心中默默为此刻不知身处何方的义兄李无傲祷告平安,他觉得,无傲兄一定是能感知得到的。<!--PAGE 17-->24.

李无傲能不能感知到程雄的祷告,那只有神仙知道。不过,现在该是来说说突然不辞而别的李无傲了。

侠客李无傲并不是一开始就是一名侠客——事实上,在他孤苦无依、颠沛流离的童年时期,他还干过不少偷鸡摸狗之事。用那个时候的话来说,他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只是一个无地可依、居无定所的流民。当然,这也怪不得他,假如把一个五岁便父母双亡的小孩狠狠地推向社会,今天在东家讨剩饭,明天在西家捡破衣,成天过着食不果腹、朝不保夕的日子,你很难苛责他去做一个安分守己、品性纯良的人。

成为侠客前的李无傲住在韩城。韩城有一座不长不宽的石板桥,不知建于何朝何代。过了石板桥,往东不远处即为黄河渡口。过了河,就到了河东地界。过往客商,凡要渡河,必经石板桥。河西为秦,河东为晋,久而久之,石板桥倒成了连接秦晋两地一处交通要塞,桥两头的人丁商贸日益兴旺繁盛起来。桥边原先有个不起眼的小镇,过往客人桥来桥往,便以板桥相称,日子久了,小镇便成了板桥镇。

少年李无傲就住在板桥镇上。准确地说,时常在板桥附近游**的李无傲,就住在石板桥下那棵不知年轮几许的大树下。石板桥无栏无杆无桥洞,主桥面原本是两块采自天然未经细致打磨表面坑坑洼洼的青石板,由两根粗壮的石柱子稳稳撑住。桥头有座破落的道观,亦不知建于何年何月,就连住在观中须发皆白少说也有古稀之年的老道长也说不清楚。老道长已经很老了,比小镇上大多数的人都老,镇上有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只知道他本是异乡人,俗姓李。至于他到底来自哪个异乡,有何亲朋故交,为何游方至此地,则一概不知。观里观外,但凡见了面,相熟的会尊称他一声李道长;不相熟的,则只管道士道士地叫他。

吃千家饭穿百衲衣长大的少年李无傲,本是居无定所之人,闲来无事时,时常会在桥墩的大树底下将就着睡上一觉。老道长见了几次,生了怜悯之心,将李无傲叫了去,问他愿不愿意随他做个小道士,在观中相帮着擦擦香案,扫扫香台,有香客上门时帮着招呼招呼,道观虽小虽破,管他一天三顿饭还是没问题的。晚上也不用去睡大树下了,就在观中的杂物间睡下。小屋虽是逼仄无比,却有梁有顶有门有窗,可以避风雨挡炎寒。李无傲听了老道长的话,心生感激,表面上却是一副无可无不可宠辱不惊的模样,只轻轻地点了头,算是勉强同意,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欢喜之情。

老道长看他生得乖巧玲珑,人前却是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叹口气,给他起了个无傲的道名。老道长俗姓李,小道士李无傲便跟随老道长也姓了李。对外老道长只说无傲是自己新收的弟子,免得旁人误会他老了老了,竟然意外得了个儿子。<!--PAGE 18-->就这样,无依无靠如浮萍般四处浪**的李无傲,在十岁那年,终于有了份稳定的职业,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号,以及一方可以遮风避雨的住处。

但从此居有定所的李无傲依然喜欢在石板桥附近游**。在冗长而寂寞的岁月里,他经常趁着年岁已高的老道长昏昏欲睡的时候,溜出道观,在石板桥上来回晃**。有时候,他也会混在一群乞丐当中,蹲在桥堍处,冷漠而百无聊赖地打量每一个过往行人,偶尔也能从一些衣着考究的达官显贵手中讨得几枚五铢钱——虽然他从不主动伸手,但奇怪的是,他总能比其他人更容易获得意外的打赏。

由粗砺青石板铺成的桥面,原本坑坑洼洼,走在上面的行人车马多了,又经岁月风霜打磨,逐渐变得光滑平整起来。当然,太过于光滑平整也不见得是好事。据说有好几次,骑着骏马飞驰而过的公子哥,因桥面湿滑而马失前蹄,人仰马翻,一齐掉入深可没顶的河水中。

那一日寒食节,已持续数日的绵绵细雨终于暂歇,太阳依旧不见踪影,天色阴沉,河西的板桥小镇笼罩在一片春雨初歇后的迷雾中。

那日无傲跟随老道长往镇东面一大户人家做法事,事毕时已近晌午,主人留饭,菜肴十分丰盛,平日里吃惯了粗茶淡饭难见荤腥的无傲大快朵颐,吃得甚是开心。老道长劳碌了一天,身子疲乏不堪,胃口似乎也不大好,吃过饭后就催着无傲上路往道观里赶,倒像是观里有万贯家产等着二人看护似的。到了观里,老道长脱了道袍便睡下了。他素有午后小憩的习惯,无傲是知道的,但兴奋的无傲却不曾有这个习惯。等老道长迷迷瞪瞪地入了梦乡,无傲便出了门,直奔桥头而去,边走边摸了摸袍衣内袋里的那包酱牛肉,那是他席间偷偷藏下的,准备带给几个要好的江湖朋友解解馋——说是江湖朋友,其实不过是先前一同在道上行乞流浪时结识的几个年龄相仿的小伙伴。无傲年纪虽小,为人却善良而仗义。老道长于一众流浪儿中选中他作自己的弟子,给他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想来也是经过一番仔细考察过的。

十一岁的李无傲蹲在板桥上与他的小伙伴们绘声绘色描述午间种种美味佳肴的时候,骑在枣红骏马背上的程雄正自板桥西边疾驰而来,那飞马流星的气势,让小道两旁的行人纷纷避让唯恐不及。及至到了板桥前,马背上的程雄依然没有收紧缰绳放缓马步的打算。眼看着人和马越来越近,李无傲心里突然冒出一股强烈的不祥预兆。

不好!要出事。李无傲突然起身站立,几乎就在同一时间,程雄**的那匹不算高大的骏马——直到马头几乎贴到自己脸上,李无傲才看清楚,程雄骑的是一匹看起来脚程不多的小马——前蹄突然打滑,身子一歪,马头迅速倒向无傲一侧,眼看就要连人带马滑下河去。说时迟那时快,李无傲猛地伸出左手,奋力拉住辔头,右手同时狠狠地拽住缰绳。枣红马一个趔趄,眼见着要倒下去的身子,在无傲的奋力拉拽中,竟然稳住了,只是不停地打着响鼻,一边前后左右地晃动着脑袋,像是惊吓后的喘息,又似在不服气地抗争,意欲摆脱无傲的双手。<!--PAGE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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