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百年,忽同过隙。得情则乐,失志则悲。安遂其欲,圣人之义也。”
——汪辟疆校《唐人小说·古镜记》页七
楔子
王御史肯定没想到,自己兢兢业业为朝廷干了大半辈子,眼看着还有一个月就要进入花甲之年,依惯例可以向大业皇帝告老还乡、光荣致仕的时候,竟然会被那个平素毫不起眼的年轻同僚参上一本。仁慈的皇帝念他年老力衰,虽然没有过多责罚于他,但一句“准回原籍颐养天年”就能让他瞬间从天堂跌入地狱。
被提前退休的王御史便不再是御史了,一路上,但凡遇到人,不管相不相识,他都只谦称自己为王渡,渡人渡己的渡。
船只缓慢地行进在水面开阔的渭河之上,初秋时节,迎面吹来的西北风并不算太凉,但独自站立船头的王渡还是感到了深深的寒意。匆匆收拾行李,灰溜溜告别京城的他,身边只有一个陪伴自己多年同样上了年纪的管家王僮,这可与当初想象中荣归故里的景象相差太远了。虽然最终回乡养老的结果一样,但没有了原计划中众多同僚友好的十里相送,没有了一众家丁扈从的前呼后拥,王渡心中的落寞与不甘,简直比脚下的渭河还要深。
两岸是一派萧肃的秋日景致,故乡河东已然在望。近乡情更怯,王渡心中的凄凉与悲切愈发浓烈,他不由得想起了当年那个少时便离了家乡的自己,想到少年时光,他又不由得想起自己那个任性放浪的三弟。
三弟小时聪慧异于常人,五岁能诵诗,七岁能赋文,人又俊美有仙姿,自小便有仙童美誉,十一岁时以一首《咏石竹》而名动京城,人品才气都远胜自己。王渡想到自己那个神仙般的弟弟,发福的丑脸便不由得绽放出些许笑意。
十年前,拿了自己的宝镜,不想做官号称要云游四方的仙童弟弟,此时会在哪里呢?
30.
王仙童此时正坐在华山脚下府君庙的书房里,与久别重逢的张真人下棋。
一年前,王仙童自扬州六合县丞任上挂靴而去。一路西行,风餐露宿,舟车劳顿,终于在“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的时节里,来到了华山脚下。到了华山,故乡河东也就不远了。
故地重游,故友是不能不访的。王仙童便凭着旧时的记忆,一路寻访,总算是找到了掩藏在山林深处的府君庙。老庙古松旧山门,一切仿如昨日,王仙童轻松地舒了口气。
倏忽年岁间,风景依如昨,只是记忆中的故人,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头顶郁郁葱葱的青年道士了。
坐在王仙童对面的张真人,第三次用手将额前那几缕不羁的头发抚向脑后时,已凝思沉默了半个时辰的王仙童终于抬起了头,将目光定格在张真人的发际线上。“你的头发……”王仙童欲言又止。
“自与公子一别,头发便日渐稀疏。”看着几乎与自己同龄的王公子那一头茂密的黑发,张真人有些尴尬地应道,“前些日子,有关帝庙文妙真人来游,与我谈修仙之道。我言修道之人,终日诵经打坐,一箪食,一瓢饮,清心寡欲,不拘小节,于心安处便是得道。至于成仙,那是可遇不可求之事,但随天意。不料那文妙真人却连连摆手,口称非也非也,修道讲究内外兼修,身心俱备,修习道法之余,亦须时时强身健体,锻炼筋骨,以求容颜常驻,长生不老。何况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怎可任性糟践?修道之人,更应常梳洗,勤更衣,正衣冠,修容仪,怎能不拘小节,邋里邋遢?语毕直视我额顶,掩口偷笑。我那时方才醒悟,那厮弯来绕去,假言论道,原来是在嘲讽我的脱发。”
王仙童闻言大笑,将久举于手中的一枚黑棋子轻轻按落在盘角,“容颜常驻,长生不老,世上哪有如此好事,他倒是想得挺美的。”又将目光重新落在棋盘上,对面的张真人长舒一口气,“秃然”而至的尴尬,算是被他巧妙化解了。
“岁月易逝,容颜易老,弹指间,你我已十多年未见了。想起那年冬天,天降大雪,天与地,都是白的,我从华山脚下经过,一路又冷又饿,听人说山上有座祀奉华山真神的府君庙,庙里有位乐善好施、修炼有为的道长,我就一路踩着厚厚的积雪,沿着蜿蜒的山间小路上山来,好几回差点滑跤跌落悬崖,好不容易寻到了府君庙,遇见了真人。”
“公子过誉了,”张真人此时却红了脸,冒失地打断王仙童,“那时,师尊驾鹤仙去,我不过承了他老人家的衣钵,按照他的遗愿,来到此地,独自一人守着这方小庙,做一个衣食自足的小道而已,哪里敢称真人。”
“真人”是那些上山来布施还愿的香客常常挂在嘴边的奉承话,哪里当得了真,在施主面前,张真人从来只自谦为“贫道”——当然,我行文至此,一概以“张真人”称呼他,一则是为了讲故事的方便,一则是因为他对别人,尤其是对鹦鹉姑娘的好,觉得他当得起“真人”二字。
“那时我离乡背井,心无挂碍,一意徜徉山水间。虽有向善之心,却并未大方布施。难得真人诚心款待,又常与我吟诗唱和,谈经论道,对着远山近谷打坐冥想。那样的日子,真如神仙般惬意,现在回想起来,真是令我十分怀念啊。”王仙童并未理会张真人的打断与谦虚,只端起手边尚存温热的果茶,抿了一小口,“不想京城的哥哥竟托人辗转摸清了我的行踪,来信催我尽快回京城。长兄如父,哥哥既然来催,我不得不从,只好依依不舍地别了真人。不料刚走出山门不远,就遇到了它。”王仙童突然停下了往事回忆,抬头望向张真人。“他?哪个他?”张真人有点莫名,一时不解地看着王仙童。
“公子说的它,可是一只小狸猫?”小道士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两人的身旁,一手端着果盘,一边提挈着正往外喷热气的茶壶,“我给师傅和公子加点儿热水。”
王仙童却是第一次见到小道士,好奇地上下打量他。
“这是我数年前收的徒弟,跟我守着这一方小庙,暮鼓晨钟,诵经修行。他本姓柯,十岁时即入我门下,我只唤他‘清风’。方才听闻公子要来,嘱他在后厨备些干果茶水,不及引见,公子见谅。”张真人接过果盘,此时不解的目光却转向了清风。
“师傅难道忘了?那时公子走至山门外的那棵大松树前,就见一只棕色豹纹斑点狸猫蜷缩在树前的灌木丛中一动不动,眼见着是要冻毙了,公子动了恻隐之心,将它抱至观中,后得你粥米蔬果细心调养,方才转危为安,救下它一条性命来。这段故事,你给我讲了不下十次了。”小道士清风一边慢悠悠地为师傅斟茶,一边调皮地对师傅答道。
张真人恍然大悟。
“公子与我对弈叙旧,绕了半座山的圈子,原来是想打听一只猫啊!”张真人不由得抚掌轻笑。
“进你书房前,我已先在前院庙堂、东西配殿各处粗略寻看了一遍,不曾见到狸猫的踪迹,心下猜测莫不是遭遇不测,抑或是早被哪位好心的居士抱养了去?又不敢直接出言相问,怕真人疑虑我是来兴师问罪的,故而如此绕圈圈,真人莫怪。”王仙童云淡风轻地解释道。
“公子多心了。说起那只花斑狸猫,我全想起来了。那时我见公子去而折返,怀中抱着奄奄一息的它,知道公子有心救它,便取了半碗米粥喂它,后来又细心照料了它两天,不久它便恢复了元气。祖师有言,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万物有灵,公子心怀慈悲,救小狸猫于冻馁,功德无量,我辈修道之人,亦是感佩之至。”张真人手抚清风端来的茶碗,和王仙童一起陷入了回忆。
“那后来呢?”王仙童问。
“后来……公子走后不久,它便自行离开,不知所踪了。我记得那时立春才过,正是春寒料峭时节,我在殿前屋后遍寻不见,猜它多半是悄悄回到了山林,便放弃了寻回它的念头。毕竟是野兽,不愿受人约束。”张真人说这话时眼睛若即若离地看向棋盘,故意不看王仙童,手指在茶碗的边沿来回摩挲。当初是王公子嘱咐自己,待到春暖花开之时,就将小狸猫放归山野的,时隔经年,王公子自己倒忘得干干净净,看来记性差的人不止自己一个,心下暗叹。
王仙童看来是真的忘了自己当年的言语,他怅然若失地叹了一口气,将掀开杯盖的茶碗重又盖上,轻轻地放回木几上。“回归山林也好。人兽殊途,各安天命罢了。”王仙童从竹制的棋笥中轻轻捻起一枚白子,落于盘角处。
“错了,错了,公子怎么下了一着死棋?”躬身伺候在侧的清风突然惊呼。
“错了吗?”王仙童看着自己刚刚落于盘角的白子。
“那分明是一个假眼,早晚要被师傅的黑棋给吃掉的!”清风常常观看师傅与客人对弈,看多了,慢慢也悟出了一些门道。师傅常告诫他要观棋不语,今日不知怎的,他没能忍住,犯戒了。
“公子今日恍惚,举棋而不定,常有错着,似有心事?”张真人其实一早便看出了端倪。
“人生如棋局,一着错便着着错。蹉跎十年,一事无成,今日和你对弈,又想起那年大雪压松枝下救下狸猫之往事,不由得生发出许多感慨,一时间便分了神,”王仙童将手中欲落未落的棋子扔回棋笥中,“罢了罢了,不下了,再下去怕是要弄得丢盔弃甲惨不忍睹了。”说完干脆将棋笥盖上,推至一旁。
“人生可不就是一场不断试错的棋局吗?公子少得诗名,才华横溢,名噪一时,怎可说是一事无成?”
“少时不知天高地厚,只是一意骄纵任性,做了一些糊涂事,犯了许多错。此次上山,一是与真人叙旧,二是……”王仙童停下话头,缓缓自内衽掏出一面铜镜,“此铜镜,不知真人是否还有印象?”
张真人从王仙童手中接过铜镜,双手轻轻地左右上下抚摸,又细细观察了片刻后,将铜镜还给王仙童。
“十年前,公子曾与我看过此镜,还给我讲了一段神奇故事,至今记忆犹新。”
“真人当日嘱我小心此镜,在陌生人前不可随意显露,恐怕多惹祸端。那时我年少轻狂,心高气傲,未听真人好言,才惹出后来诸多怪事祸事。”王仙童低下了头,“我观真人为修道得道之人,见多而识广。此来华山,也是想将我这十年来遭遇的诸多怪事、错事说与真人听。求真人为我指点一二,拨云见雾,除我心魔。否则,接下来的人生,我实在不知如何走下去。”
侍立一旁的小道士清风此时不失时机地再次为真人和仙童的茶碗斟满热水。
“渡人亦渡己。公子不妨一吐胸中块垒,我们或许能帮你点拨点拨。”清风斟满茶便在张真人的边上坐了下来,满怀期待地看着王仙童。
当然,对于刚刚弱冠的清风而言,他对渡人是没有兴趣的,他所感兴趣的,是王仙童口中所言的“惹出许多古怪事”。他在府君庙里敲钟、修行、做功课、施善果,从那些信众香客中间,听到了许许多多的山野奇谭和人间百态,这无意间激发了他爱听故事的天性,他甚至曾暗下雄心——做一个民间故事的整理者,他甚至连故事手抄本的名字也想好了,就叫《华山志异》。<!--PAGE 4-->31.
王仙童记得十年前自己告别真人时,天色还是十分透亮的,午后的阳光从枝叶间的白雪折射下来,明晃晃,亮晶晶,有些耀目,这使得他抬头看天时,不得不眯起双眼。夜雪初霁,空气澄净,但山间的风吹在脸上,却似冰刀刮过般寒冷生疼,王仙童不由得裹紧大衣,缩起脖子,再次沿着来时的山道,小心翼翼地缓步下山,好几次脚底下打滑,摔倒在地,幸亏道旁林木茂盛,情急之下总能抓住枝桠,大大地缓冲了落地时的冲击力,倒也没有造成太大麻烦。那时他才打心底里起了悔意,方知真人所言“今日不宜下山”实不假,雪后山路湿滑,危险重重,不如在庙观中再待上三五日,等积雪完全消融后再下山亦不迟。
但好男儿一言既出,纵有驷马也是难以追回的。那个时候的王仙童正是血气方刚、壮志在胸的有为青年,纵有悔意,也是不会走回头路的。等到他踩着小碎步终于有惊无险地踏上山脚下的平坦官道时,回望漫漫下山路,王仙童不由得长舒了一口气。看天色时,却又昏昧起来,不觉间已近黄昏,太阳早不见了踪影,延绵起伏的山峦掩映在苍茫的暮色中,朔风阵阵自林间吹来,倒像是又要降雪了——这个时节的华北平原,风雪是说来就来的。
王仙童不由得加快了脚下的步伐。方才下山时,虽胡乱吞了几个又冷又硬的烧饼,但来自腹中的饥饿感还是一阵阵地袭来。身上因融雪而变得潮湿的御寒衣也同时提醒着王仙童,眼下最要紧的是找户人家住下来歇歇脚,避避这早晚要来的暴风雪。
王仙童叩响村头第一户农舍的柴扉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预料中的大雪如期而至。那雪下得令人心碎,不过泡一盏茶的功夫,天地间便难分田野,千山顷刻间便不见片痕。
饥寒交迫的王仙童倚在院门边,隔着栅栏,将目光投向屋内,昏暗的小院中间立着一棵孤独的老树。幸好,那老树后,尚有一扇小窗,透出橘黄的灯光,那一抹微弱的光,对他来说,是如此温暖。
张老爹听到叩门声时,起初并没有在意,他以为那不过是寒风吹起砂石枝叶敲在门板上的声音——天黑之前他就预料到又要下大雪了,便早早拴好了院门。等到第三次叩门声响时,他才意识到,也许是有人来了,那声音听起来虽微弱却很有节奏感,于隐忍克制中透出些许焦躁不安,他这才擎起油灯,小心地拉开房门向小院走去,一边吩咐身后的婆姨速速躲进内室。
张老爹打开柴门时,倚在门上的王仙童打了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幸被张老爹一把扶住。待看清眼前原是个束发少年郎时,张老爹轻轻松了口气,慌忙将王仙童搀入屋内。
堂屋中间正生着炽热的炭火盆,这让一身湿冷的王仙童瞬间便感受到了温暖,而张老爹随后端上来的热气腾腾的大碗面条,让自小锦衣玉食的王仙童觉得,这可能是他这辈子吃过最美味的一碗面了。早已饥肠辘辘的王仙童一边大快朵颐,一边不忘自报家门并挑着重点讲述了自己不听真人好言相劝,执意下山突遭暴风雪袭击的受困经过,却完全忽视了陪坐在一旁的张老爹那不安的脸色和不时望向身后内屋的慌张眼神。等到王仙童将碗中的最后一口面汤喝净,正准备掏出钱来酬谢老爹时,一阵尖锐而怪异的笑声突然从紧闭的内屋中传来,王仙童着实吓了一跳,腾地一下子从椅子上站了起来。<!--PAGE 5-->“王公子莫慌!”张老爹慌忙拉住王仙童,一脸尴尬地说道,“那是小女……”
王仙童此时才注意到,打自己进来后,偌大的屋子里,只有老爹一人出现在自己眼前。借着炭火与油灯的光亮,王仙童循着刚才那阵笑声望去,那瘆人的笑声已完全消失于紧闭的门背后,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王仙童一脸疑惑地望向老爹。
张老爹迅速读懂了王仙童的疑惑:“公子见怪了。我本村野俗人,守着三分薄田过了大半辈子,本是福浅之人,不想老来得一女,单字一个瑗,年龄与公子相近,平日里万般宠溺,视若掌中珍宝。今日公子光临寒舍,实为贵客,本应出来相见,只是……”张老爹欲言又止。
“老丈但说无妨。我本与老丈萍水相逢,今日突遭困厄,幸得老丈及时施以援手,心下正是感恩不尽,不知何以为报。老丈家中若有难处,不妨说来听听,或许我可以帮衬一二。”王仙童急忙接话。下山之前,王仙童盘算过,哥哥当初给的盘缠不少,身上尚有不少金银细软,足以应付进京这一路上的花销。眼下如老爹有难,或可帮忙解困。
“这一个月来,小女像是中了魔怔,日夜只将自己关在闺房中,没来由地闹,一会儿哭,一会儿笑。问她也不答,只说是读书,读到有趣的地方便笑,读到苦恼处便哭。小女儿时曾随村里的先生读过几年圣贤书,认得些字。我和老伴自然不信。半月前,得知有个游走四方的道士在村西头柳家作法,听闻法术高超,能降魔驱妖,还会施法巧治各种怪病,便背着小女,好言好语将他请了来,倒花了我不少钱财。”张老爹抿一口热茶,继续说道:“那道士一直推说忙碌,来家时已是夜里三更时分,一进小院便皱紧眉头,也不说要见见小女,只说要先去小女内屋察看一番。我早做了准备,白日里只说她母亲身体不适,夜间要留她在一旁照顾,她是个孝顺的孩子,天不黑便去了母亲屋里照顾,道士来时,她早已上床歇息。趁她睡熟,我引了那道士进到内屋,他也不说话,只是从怀中掏出一面八卦镜,借着从窗外照进来的月光——那日不似今日,一轮皓月当空,满屋银辉,从房梁照到床底,并无异常。那道士收了镜子,对我连声叹道,怪哉怪哉,分明有妖气,却寻不见踪迹。我道深更半夜,人也困乏了,不如在寒舍将就一晚,待天明后再细究。那道士也不推让,吃了我提前备好的茶点后便在家中客房歇息了。那日却十分不寻常,过了五更,眼见着天色已亮,家中的公鸡却没有打鸣。我家中小院内养着一只红冠赤爪的大公鸡,往日里一到五更便会打鸣,啼叫声如洪钟般响亮,我平日里起床全靠它的叫唤。那日却迟迟没有听到它的叫声,害得我晚起了半个时辰。起床后我便匆匆去敲那道士的门,不想他早已起床,正与贱内和小女在堂前闲聊。小女因读了些诗书,能断文识字,颇有些主见。她名字中的‘瑗’字,便是她自作主张改的,我本给她取的是‘媛’,她改成了‘瑗’,据说来自大贤人荀子‘召人以瑗’一语。她平日里待客接物十分大方,那日见道士时却分外紧张,一直央求母亲送客。那道士自是十分不悦,见我出来,便将我拉至屋外,将八卦镜赠与我,一面暗暗嘱咐我一定要将镜子悬挂于小女闺房门上,言毕便匆匆告别。我送至大门口,正待转身,那道士却突然拉住我,眼睛盯着院内那棵老槐树,对我说了一句话……王公子请喝茶。”<!--PAGE 6-->讲述至此,张老爹突然停顿下来,起身为王仙童倒了杯热茶。二人隔着炭盆对坐,中间自房梁上悬下一把粗铁钩,钩上挂一只黑黝黝的大铁壶,壶嘴噗哧噗哧地往外冒热气,正煮着姜茶。王仙童接过姜茶,吸了一口,一股辛辣猛烈地冲入喉中,又迅速流向腹腔,身上顿时便有了暖意。
“那道士说,那棵老树似有古怪。家中若有风吹异动,可将八卦镜请出,用红绳系于树枝上,可保平安。说完便一溜烟地走了。那道士走后,我心中虽将信将疑,但还是依照他所说,将八卦镜挂在小女闺房门楣之上。说来奇怪,当天小女十分乖巧,白日里与母亲做女红,夜里也早早上床睡下,不曾哭闹半分。这样连续数日,太平无事,我便安下心来,一心想着要去山上的道观里捐个功德,答谢道士一番。不料前日,突然起了一阵邪风,吹得院落四周篱笆也倒了,院子里那棵老树更是被吹落许多枝叶,我想到道士临走前叮嘱的那番话,便赶紧将八卦镜从小女门上解下,拿了红绳系挂在树枝上,那股邪风很快便止了,我心下暗喜,直叹道士真神仙也。不成想,到了夜里,小女突然紧闭门窗,兀自在屋里痴笑,我们叫她她也不应,只是沉默无声。我们走开,她又不时笑起来,一直闹到夜半子时方休。第二天一早,小女终于开了门出来吃早饭,却似无事人一般,问什么都说不知。今日夜里,天色一黑她就将自己闭锁在屋里,只说戴冠郎君要来,你们不要来扰我。我们大骇,整夜守在门口,并不曾见到什么郎君来。刚才你在屋外敲门,我以为定是那个什么郎君来了,所以十分紧张,及至见到是公子,方才稍许放下心来,但心下仍旧惶恐。”
“事出反常,必有妖孽。令爱如此,定有蹊跷,何不再去寻那道士?”王仙童再次望向那道紧闭的大门,此刻却寂静无声,仿佛刚才那声怪笑从未发生过似的。
“昨日一早便去村西柳家找那道士,不料早已人去楼空,柳家人说他前日半夜里便不见了人影,连做法事的报酬都没有取,也是怪事。”张老爹叹道。
王仙童喝完手中温热的姜茶,弯腰将杯子放至炭盆边上时,手臂碰到了藏在夹袄中的铜镜,心里有了主意。
“今夜之大雪实在罕见,若非老伯伸手相助,小侄此刻恐怕已冻毙于路边,不胜感激。”王仙童言毕起身,折腰便拜,张老爹慌忙抬手相扶:“公子不必多礼,举手之劳而已。”
“我本是去往京城寻我哥哥。去年春天,我要远行,哥哥放心不下,赠我一件宝物,嘱我时刻佩戴在身,则百邪莫敢近。我看令爱之事确有蹊跷,或可用宝物一试。只是这宝物非凡尘俗物,须于月色清朗之时方能显出它的神力,如此只能等到雪停风止、月色向好之时了。”<!--PAGE 7-->“如此甚好!那就有劳公子。”张老爹大喜,眼睛一直跟随着王仙童伸向怀中的右手,满怀期待地等着那宝物现身,但王仙童的手只在怀中停留了片刻,又空空如也地抽了出来。“既为宝物,一般不能轻易示人。”王仙童尴尬说道,张老爹也不见怪。见王仙童在忽明忽暗的油灯下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张老爹便起了身,将困倦的王仙童引至西厢房,安排他上炕休息。
那一夜,北风裹着雪花吹打着张老爹的茅屋,肆虐了好一阵子,在四更最黑暗的时候,停了下来。那时候,紧抱着铜镜躺在干草被褥中的王仙童早已沉入漆黑的梦乡,梦里听不见一丝声响。
32.
王仙童睁开眼,看到清晨的阳光正透过细木格窗棂,静静照射在床前光亮的地面上,呈现出一排变形的几何光圈。光与影伴着细微的浮尘一起欢快地跳跃,这让王仙童产生了瞬间的不真实感——闭眼前还是寒风呼啸漆黑一片的冬夜,睁眼时却是一片阳光灿烂,等他完全清醒过来时,他才惊觉已是次日辰时,他明白自己睡过头了。等他穿戴妥当出现在堂前时,主人张老爹早已恭候多时。和张老爹一齐恭候的,还有张家女主人和他们的女儿张瑗——那是一个和自己年龄相近的豆蔻少女,此刻正羞怯地站在母亲身后。王仙童抬眼初看张瑗时,发现她正略带紧张地观察自己,眼神中隐约带有几分不安,他慌忙将自己的目光移开。我不是她期待的戴冠郎君,自然也是不受欢迎的外人吧,王仙童这么想着,再看张瑗时,发现她已经悄然转身,向内室走去,母亲随即也起了身,紧随其后,张老爹则一脸尴尬地笑着,望着二人离去的背影欲言又止。
“小女实在无礼,公子休怪。昨晚听闻公子身上有件宝物,可以驱邪,今日一早我就叫醒小女,想着请她见识一番。没想到小女不耐烦,出来等了一会儿,就闹着要回房间。刚才见公子出来,正想让她与你施礼,她却起身走了,实在是没有礼貌,也只怪我平时宠坏了她,没有规矩……”张老爹起身施礼,脸上堆满了歉意。
“是我贪睡,起晚了。”王仙童羞红了脸,明白张老爹是在为自己开脱,不过对于自己为什么会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农家睡得如此深沉,他心里也不免嘀咕。
“最近也是怪事连连,家中的那只大公鸡,今早又没有打鸣,以至我们都起得晚了。自从那道士来过以后,它就不打鸣了。刚才我去后院察看,发现它正缩在鸡窝里一动不动,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倒像是趴窝孵蛋的老母鸡。可往日这个时候,它都会悠闲地院子里觅食散步,真是太奇怪了。”张老爹叹道。
王仙童像是明白了什么,他想到一年前自己夜宿嵩山石洞遭遇龟猿二妖之事,心里咯噔了一下。<!--PAGE 8-->简单吃过早饭后,见门外风雪已完全止息,王仙童心情大好,便信步走至前院里。
他终于看清了院子中央那棵老槐树。经由一夜暴风雪的摧残,那棵粗壮而高大的老树下,凌乱散落着许多枯枝败叶,厚厚的积雪将老朽的枝条压得很低,风吹过,不时有雪花伴着断枝扑簌掉落,显现出一派冬日凋零的景象。即便如此,当王仙童迎着有些晃眼的阳光仰视这棵老树时,他依然能想象到它繁花盛开时如巨伞般张开的树冠,如虬龙舞爪般生长的枝桠。这是一棵少说也有百年之龄的古树,它就像一位已进入耄耋之年的老者,佝偻着曾经伟岸的身躯,微微侧向一边。如今它独自矗立在白雪皑皑的农家小院之中,一根如手臂般大小的树枝垂向大地,上面系着一条红艳艳的绳子,牢牢吊挂着一面八卦镜,在晨间明亮的阳光照射下,泛出阵阵清冷的光。
作为一种在华北平原上十分常见的乔木,眼前这棵老槐树,除了高大粗壮以外,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王仙童踩着嘎吱作响的积雪,绕老树两圈,也没有看出什么古怪来。莫非是那柳家庄的道士故弄玄虚?王仙童抬头看天,暴雪之后的天空一片澄净,几朵淡薄的云若有若无地在远处飘**。今夜会是一个月朗星稀、银辉满地的晚上吗?王仙童心中不由得升腾起一股莫名的兴奋与期待来,他的手再次不由自主地摸向了怀中的那面宝镜。
天黑得比想象的要早。即便肆虐的暴风雪已止息,寒冬中广袤的华北平原,依然是一派肃杀的景象。没有农活可干的人们早早就吃好晚饭躲进了被窝里,假如不是王仙童一直拉着自己事无巨细地打听迁都的事情,张老爹一定会像往日那样,早早就爬上了烧得火热的土炕,钻进了温暖的被窝之中。哥哥在信中说皇帝明年要把京城迁到东边的洛阳,那是王仙童不曾去过的地方,他好奇得很。有亲戚在洛阳为官的张老爹却多次往返于家乡与洛阳之间,对洛阳的人情风物、奇闻趣事自是信手拈来。此刻,面对好奇心强又虚心求教的年轻人王仙童,他也只好始终堆着笑,陪坐在火炉边,回忆那些年他曾遇见过的风流人物。再说,自己还有求于他。
两人相对而坐,眼看着落日余晖一点点从窗外消散直至不见。等到张老爹第五次起身为炉火上的铁壶添水时,抬头望向窗外的王仙童才惊觉,浓重的夜色此时已彻底包围了小屋,此时,透过窗户照进屋子的那一抹亮眼的白,正是月光。
“戌时已过,是时候了!”王仙童兴奋地站起身来,拉着张老爹就往门外走去。门外果然已是一片清朗世界,皎洁的月光如水银泻地般倾洒在小院中,尚未消融的积雪泛出幽幽冷光,与月光一道,将院子中的那棵老槐树照得透亮。<!--PAGE 9-->“公子是要祭出宝物吗?”张老爹盯着王仙童,略带紧张地问道,王仙童并不言语,只抬头看了看天,从怀中慢慢掏出了宝镜——自从一年前在嵩山遭遇猿龟二妖以来,一向不信妖魔鬼怪的王仙童便彻底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并谨遵哥哥的嘱咐,将宝镜时刻带在身上,须臾不离身。
“此刻月光正好,待我再试试这面宝镜的神力。”王仙童边说边靠近了大槐树,“一会儿等我持镜照树时,你只须守在树旁,无论多大动静都不要惊慌。如有怪物逃出,可助我擒住它,切记!”张老爹快速点了点头,亦步亦趋地跟在王仙童身后,双眼紧紧盯着熟悉的老槐树。这棵自己从小看到老的槐树,能出什么妖孽呢?张老爹心里有些许疑惑,但他心里更多的是不安与期待。
此时,没有一丝云彩的遮挡,高悬于半空之中的月亮,将她如水银般洒下来的月光,毫无保留地聚于王仙童手中那面小小的铜镜之上,经由光滑镜面的反射,又一齐照向大树。刹那间,天地仿佛突然失去了原色,悄然黯淡下来,那老槐树底下竟如天崩地裂般,突然发出雷击滚石般的巨响,如虬龙盘绕的树根迅速被撕开一个口子,从深可没膝的积雪之中突然翻出黑色的泥土,一只头顶血红高冠浑身乌黑发亮的大公鸡尖叫着从树根开裂处爬了出来,无力地扇着翅膀,挣扎着向张老爹走去。被巨大声响惊骇住的张老爹此时正陷入一种近乎麻木的失神状态,他完全忘记了王仙童刚才对他的吩咐。所以,直到大公鸡走到他的面前,他仍然保持着一种张口结舌、惊恐万分的姿态,但好在那只从树洞中逃出的大公鸡已是强弩之末,它在距离张老爹左脚还有五公分的位置,发出最后一声虚弱的啼叫,然后无声地倒在了雪地上。
直到这时,张老爹才从惊恐失神之中醒转过来,他蹲下身子,终于看清了倒在他脚边的那只红冠乌羽的雄鸡,正是他养了多年、日日晨间为他打鸣报时的那只大公鸡。他不明白,这只大公鸡为什么不好好待在自己的鸡窝里,而无端从大树底下钻了出来?难道王公子口口声声说的怪物,竟然是它?
33.
那晚的夜色大概是王仙童这辈子见过最明亮的一次,简直如同白昼——自然,多年以后的那个仲秋之夜,当他再次亮出宝镜时,有那么短短一瞬间,他想起了这个夜晚,同样的夜色,同样的明亮,还有同样的无眠。
因过于兴奋而一夜无眠的王仙童,直到太阳将华山脚下的小村庄完全照亮的时候才迷迷糊糊地沉入梦乡。梦里一会儿是玄服赤冠的年轻男子垂首暗泣,那哭声犹在耳边,时隐时现;一会儿是白日里惊鸿一瞥的少女张瑗,脸上挂着尚未干透的泪珠,幽怨地看着自己。王仙童辗转反侧,努力紧闭双眼不去看那少女的双眸,但那对乌黑的眸子却一直追随着他。王仙童挣扎着,将自己的身体一寸一寸地缩向黑暗。黑暗深处,那双眸子终于消失不见,但很快,一道不期而至的光,猛烈地出现在黑暗尽头,如同被黑暗完全包裹的布袋,突然被利刃从外部劈开了一道口子,王仙童就在这时突然张开了眼睛。那道猛烈的光,正从站立在床前的张瑗腋下衣襟的隙缝间穿插进来,直刺王仙童的眼睛。那是雪后大晴的华北平原上晨间八九点钟的一缕阳光,王仙童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让自己的眼睛适应过来,并迅速明白了站立在床前的张瑗是真实的,并不是梦境,因为张老爹就站在她的身边——王仙童的梦里可没有张老爹。<!--PAGE 10-->“公子醒了?”张老爹局促而尴尬地笑着,对于一早便站在客人床前这一无礼举动而造成的困扰,他似乎怀着深深的愧疚和无奈,“小女实在鲁莽,早上一起床就说要来问公子一个问题。我说公子尚未起床更衣,她不听,偏要闯进来,拉也拉不住……”王仙童这时才注意到张老爹的右手紧紧拽着少女的衣袖,少女却是一副剑拔弩张的样子。
“你杀了我的戴冠郎君!为什么?”张瑗沉着脸,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质问。
“什么郎君?与公子何干?张瑗你不可无礼胡说!”张老爹显然不明就里。他只知道,昨夜发生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自家养了多年的公鸡竟然会躲在大树底下,然后死在自己的眼前。最令他不能理解的是,年轻而神秘自称要前往京城寻找哥哥的王公子竟然言之凿凿地声称,死掉的大公鸡是妖!
但王仙童知道她在说什么。“你是人,它是妖。我不杀它,你无宁日。”王仙童答得牵强,他有些困惑,他本不信妖魅鬼怪,但自从嵩山石洞遭遇鬼猿二妖以来,他原本纯净无邪的世界观便崩塌了。道家讲万物有灵,各得其所,各安天命,世间才能和谐。无论人还是动物,一旦成了妖,那便是违逆了天命,自然不能容于世间——况且,我本无意杀它。杀它,原本是你父亲的意思啊。
“你又不是我,怎知我宁或不宁?又怎能擅自替我作了主?还有你!”张瑗转而怒向老爹,“妖又如何?它不曾伤害过任何人。事实上,你们根本不知道,这些年来,它带给我多少快乐!”
张瑗低下头,无声哽咽。
34.
在张瑗的记忆中,那只赤冠乌衣的公鸡是父亲某日从某个集市上用五个鸡蛋换来的,它来的时候还很稚嫩,还不及父亲一只手掌那么大。那大概是十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她才五岁。
大公鸡陪伴张瑗度过了整个天真烂漫的童年,作为家中唯一的孩子,她的童年始终是孤独而冷清的。很长一段日子里,大公鸡是她唯一的玩伴。白日里,当父母下地劳作时,看管和喂食家中的鸡群是她顶顶重要的一项工作,作为鸡群中唯一一只雄性,大公鸡自然是她重点照顾的对象。对她而言,这只漂亮又神气的大公鸡,仿佛一口声音洪亮又准确无比的报时钟。日出之前它清脆亮丽的第一声啼叫会将父母唤醒,日落时分它又用浑厚回响的最后一声啼叫将父母唤归。它伴随着她的每一个日夜,几乎是和她一起长大的。这样的日子久了,在她眼里,大公鸡已不只是一只普通的家禽,而是她一刻不能离开的伙伴。事实上,很多时候,她简直把它当作了宠物,除了照看喂食,她还给它洗澡,与它追逐嬉戏,甚至抱着它随同父母去赶集市。时间长了,它也似乎通了人性,竟能听懂她的指令,学会保护她。<!--PAGE 11-->那日黄昏时分,日已西沉,大公鸡唤了三五遍,父母依旧没有回——也许是串门走亲戚耽误了时间,这样的事也是常有的。一个陌生的男子突然出现在院子里,那是一个长着一张异乡人脸庞、神色慌张、目光却透出凶狠狡诈的男子,他一步步靠近正歪坐在门槛上伸长脖子等候父母归家的张瑗。他装出一副偶然路过只为讨碗水喝的可怜异乡人的模样,在骗得张瑗信任后却突然从背后袭击了她,将一口巨大的麻袋从她的头顶套了下去。原来是个游走四方、丧尽天良、专偷小孩的人贩子!千钧一发之际,大公鸡突然拍打着有力的翅膀从天而降。事后她才知道,大公鸡是从院落中央那棵大槐树上飞下来的。它一边发出撕心裂肺的啼叫,一边用锐利的长喙和爪子,朝着人贩子的脸和眼猛烈攻击。那人贩子何曾见过如此凶悍护主的公鸡。凶恶的看家犬他是见识过的,一块掺了毒药的肉就能将它们放倒,但他没见过如此凶狠的鸡。他一时慌了手脚,扔下麻袋赶紧去护自己的脸颊和眼睛,却已被大公鸡的利爪划拉出好几道血痕。人贩子恼羞成怒,正待从怀中掏凶器来对付大公鸡时,听到不寻常鸡叫声的父母及一众邻居已赶到了门口,将穷凶极恶的人贩子逮了个正着。
自那以后,大公鸡简直成了张家的救命恩人,张瑗与大公鸡的情谊,又深了一层。人与鸡之间,早已超越了普通人与兽、主人与宠物之间的关系,变得形同家人了。
大公鸡是什么时候精变并以同类形态进入自己生活的呢?张瑗偏着头略作回忆,想起是一年前那个燥热异常的仲夏夜。
张瑗记得,那个夜晚她如往常一样早早便上了床却没有睡着。透过小窗投射进来的月影显示那时已是亥时——她总能通过月影的移动大致判断出时辰,虽然时值盛夏,夜里依旧溽热难耐,但劳作一天的父母早已酣然入梦。薄薄的门板传来细微但不失有力的敲门声时,张瑗正在凉席上辗转反侧,静谧夏夜里传来的声音吓着了她。她惊慌地从**坐立起来,低声问了一句:“谁?”带着惊恐与颤栗。门外寂静无声。张瑗又问了一句,依然没有回答。
张瑗离了床,猫着身子来到上了闩的门背后。月光从门缝间漏进屋子,依稀有个昏暗的人影站在外面,再往上看时,张瑗看到了一抹红色。奇怪的是,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张瑗突然想到白日里给大公鸡冲凉时,曾很小心地避开它的大红冠子,父亲说过,冠子是公鸡的私密处,碰不得。你碰它,就是一种冒犯,小心被啄。
这时,门外影影绰绰的人影说话了,声音低沉。
“小姐莫怕,白日里小姐还曾抱过我的。”黑暗中传来的是男子浑厚的声音。<!--PAGE 12-->张瑗有点懵。
黑暗中却突然传来鸡鸣声,不似平时那般清脆响亮,但一门之隔的张瑗听得分明,那就是自己早已听惯了的大公鸡的声音。
张瑗拉开了门闩。
戴冠郎君是张瑗私下给他起的绰号,面对面时,她喜欢叫她戴郎,这个分明带着**的暧昧称呼,显然来自张瑗读过的那些古典诗歌。实际上,十年鸡龄的戴郎,假如按照鸡的生命周期来计算的话,已是垂垂老矣,足可做她的爷爷了,但已经变成人的戴郎,欣然接受了这个名字。于他而言,这个显然本为人类专享的名字,赋予了他新的生命,他没有理由不喜欢。再说,戴郎真的不老,他有着一张年轻而帅气的脸。
张瑗不知道戴郎口中那些稀奇古怪又有趣的故事从何而来,那是她从未听过更未经历过的。戴郎所讲的每一个人、每一只物、每一则奇闻、每一件异事都深深地吸引着她。当然这怪不得她,她的童年寂寞而悠长,少女时期则显得灰暗而单调。情感世界里,除了父母之爱,几乎再无其它,这与她的平凡家境和乡野生活息息相关,也与父母对她的人生期待有关。作为家中唯一的孩子,父母对她自然是宠爱有加的,但对她未来人生的设定是相当简单的,无非是及早寻得一户家境殷实的好人家嫁了,从此相夫教子、三从四德、安稳无虞过完一生罢了。让她跟随私塾先生识文断字,习得一些文化,无非也是为了在未来的婚配市场上增加一些谈判和选择的筹码而已。假如没有戴郎的突然闯入,张瑗的人生原本就是如此被设定的,就如一串事先写好的代码,她只需一步步确认执行便可。
十五岁少女张瑗的人生轨迹因戴冠郎君的闯入而发生了细微却真切的改变。在那些戴郎暗自潜入闺房的夜里,毫无疑问,张瑗是十分快乐而享受的,同时也是隐秘而刺激的。夜晚的故事总是发生在父母沉入梦乡之后,又在黎明破晓前适可而止,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少女与大公鸡之间的故事,少女的父母一无所知。直到后来,张瑗白日里的沉默委顿与夜里的亢奋尖叫所造成的巨大反差,终于引起了张老爹的怀疑,以为张瑗是被妖魅缠了身,这才有了后来的一系列故事。
35.
当王仙童坐在大兴城郊驿馆里的木椅上,百无聊赖地饮下杯中早已寡淡无味的茶水时,他已经差不多快要忘记自己是如何从张老爹家落荒而逃的了。那差不多已经是半年前的事情。他坐在椅子上,看窗外尘土飞扬的官道上人来车往,盼着哥哥安排来接他的人与坐骑能尽快出现。
他已经在此等待了八天。八天里,每当他看到有豆蔻少女经过时——她们要么从华丽的马车上由下人搀扶着走进驿馆作短暂的歇脚,要么跟随在年长的像是父辈的男人身后,低着头迈着小碎步从驿馆前经过,他总会不经意间想起同龄的张瑗姑娘。“你又不是我,怎能知我的悲伤与欢乐?妖又如何,他何曾伤我半分,又与你何碍?”他依稀记得他是在张瑗充满怨懑的咒骂声中仓惶逃离华山脚下那座小村庄的,张瑗的追问他一个都答不上来,至今言犹在耳。<!--PAGE 13-->我真的错了吗?宝镜错了吗?王仙童从椅子上起身,在窗前徘徊。已是初夏时节,午后干燥的风卷起阵阵尘土,将半隐半现于云后的阳光又遮去了大半,天色愈发昏暗起来。王仙童回想起张瑗的话,说得似乎并没有错,在张家的十年间里,无论是作为鸡的存在,还是成妖后变身为戴郎,鸡妖的确未曾伤害过张家上下任何一人。张老爹口口声声所称女儿中了魔怔,事后想想,不过是深居闺房中的少女张瑗享受欢乐的一种再自然不过的表达。由张瑗,王仙童又想起那个月色惨淡的夜晚,在嵩山石洞中陪自己聊天的猿龟二妖,他们似乎也并无害己之心,为何要高悬宝镜将二人置于死地呢?
初夏的燥热在午后似乎骤然升起,王仙童想着往事,连日来的焦躁与不安又多了一些,他向怀里去摸,指尖再次传来冰凉的感觉,是那面宝镜无疑了。近些日子以来,他在无奈的枯坐等候中,总是不免想起那位在京城里做高官的哥哥。念及哥哥,又不免想到哥哥赠予自己的那面宝镜,于是忍不住拿出来细细端详抚摸,有时也会揽镜自照,对着镜中不甚清晰的自己感伤一番,这成了近来的一种下意识行为。王仙童在窗前半举着那面宝镜,阵阵冰凉沁入身体,如窗外天气般昏暗的镜中,依然是自己那张不甚分明的脸,带着几分憔悴惆怅,又有些许落寞不堪。经历了猿龟精变与误伤鸡妖之事后,他觉得自己忽然间长大了许多,不再似从前那般青葱懵懂了,想到再过一月就是自己十六周岁的生日,在旁人眼中,该是要建立功业的年纪了。哥哥此番捎来口信,是不是已为自己的前途作好了安排呢?
王仙童正想得出神的时候,一阵清脆的铜铃声由远及近地传来,他一个激灵从椅子上起身站立,把木格窗推至半开,将身子探出,窗外灰蒙蒙的天色中,一支三五人的马队正踏着飞扬的尘土,在驿站前的官道上徐徐而来,那串串铜铃声,正是来自队伍最前端的那辆马车。待前头牵引的高头深棕色大马停稳脚步后,自车上下来一位白袜乌靴、绛纱单衣、下巴一丛麦芒般胡须的官员,不正是自己日思夜想的哥哥吗?
接到驿馆快马捎来的信笺时,王渡正在为整理家当和搬迁筹备而焦头烂额。就在半年前,帝国正式启动东迁计划,在“留守派”和“东迁派”中左右摇摆了数日之后,王渡终于还是决定跟随那位花样迭出、标新立异、爱折腾的大业皇帝,一同前往京城以东八百里之外的洛阳城。洛阳城原是一座千年古都,早已朽败不堪,但雄心万丈的大业皇帝以非凡的魄力,月使两百万人,迁商贾万家。不过一年功夫,便在洛水之滨,建起了一座巍峨雄伟、居天下之中的东方大城。据说洛阳城之设计完全出自帝国最杰出的建筑师宇文恺之手。恺深得大业皇帝之赏识,极善于揣摩上意,知道皇帝性喜宏侈,设计建造时便极尽奢华。据说凡是见过洛阳城的人,无不为它的宏阔壮丽所折服而惊叹不已。<!--PAGE 14-->王渡决定随帝东迁,自然不是一时头脑发热。故都经营多年,治下的产业与积累的人脉不可谓不丰厚,而去往一座匆匆造就一切都显得十分陌生的新都则充满了太多的未知与不确定。事实上,若非皇帝所迫,很多同僚都会选择留守。王渡决定东迁,当然也不是去瞻仰新都的华美,他醉心于权势与田产,对建筑营造之美却是毫无兴趣的。王渡心里的小九九,也许除了家里人,谁也不知道。他思来想去,权衡再三,最终选择随帝东迁,除了对自己个人仕途还有那么一点非分之想之外,还是因为自己那位才华横溢、锋芒早露的三弟弟。
三弟弟为父亲老来所得,非与自己同母所生,比自己要年幼许多,少时便备受家中宠爱,十一岁那年便能七步成诗,惊动了杨素杨大人,更得仙童之美誉。想起自那时起,自己便有了让三弟博功名建伟业的念头,可惜三弟他醉心于游山玩水,吟诗作赋,竟对自己说什么匹夫不夺其志,人生百年,忽同过隙,当及时行乐。又说什么大丈夫当胸怀天地之宽,遍游千山万水,岂可早早被拘禁于仕途?三弟这种不愿受约束、洒脱不羁的品性,正合了父亲赋予他的“无功”之名,倒像是冥冥之中的安排。王渡不得已,只好任由他纵情山水,恣意**了。这一晃转眼就是五年,这五年里,王渡无时无刻不在记挂着三弟。半年前,接到三弟自华山府君庙寄来的快信,叙说这一年里的诸多奇闻怪事,王渡随即写了回信并差人快马加鞭、日夜兼程送至弟弟手中,一刻也未曾耽搁。眼下正是帝国迁都之际,新都气象更新,百业待举,正是急需人才之时。此乃青年人初入仕途平步青云之千载难逢的机会。在宦海浮沉日久的王渡岂可错过,故而给三弟去了一封言辞切切实则催其速归的家书。
王渡日盼夜望,望穿秋水,五日前终于接到了京郊驿馆快马送来的信笺,三弟已到驿馆。王渡自是喜出望外,不料庶务缠身,待处理完各项琐事备马出城迎接时,又过了三天,心下不由得生出许多愧意来。三弟等得焦急了吧?会不会失却耐心离了驿馆不知所踪了呢?王渡这么想着时,身下的马车缓缓停了下来,他掀起蓝色的门帘子,抬头望去,正是到了驿站。
36.
王仙童沿着发黄的松木扶梯下楼时,头还是晕乎乎的,甚至有些微微的胀痛,口中还有些干涩。他本想唤人为自己端上一杯凉茶来解渴,但唤来的人却似乎没有听懂他的意思,只一味地催促他快快下楼,说楼下的人已经等了他太久,语气中带有显然的焦躁与不安,少了往日的恭敬,这让王仙童多少有些吃惊。被人突然从昏睡中叫醒的滋味实在不好受,更兼情况不明的催促。王仙童在即将走完最后两级阶梯时,差点跌倒在地,幸得一旁的随从小五及时上前一把搀扶住。<!--PAGE 15-->“酒醒了,王学士?”靠近店门的一张条凳上,一个头戴青丝纶巾着一身素黑的男子正背对王仙童端坐着,低沉沙哑的声音让尚未完全从醉酒中清醒过来的王仙童一时辨不清来者是谁。不等王仙童应答,那黑衣男子自己徐徐背转了身,却是秘书郎中兰少卿,满面愁容地望着他。
“少卿兄何以至此?”王仙童见是阁中相熟的同僚,心下不免疑惑起来,少卿年长于自己,为人向来严谨规矩,怎么也会到这酒肆中来寻欢作乐?
“你可知现在是什么时辰了?”兰少卿将头偏向店门,王仙童这时顺着他的眼光朝屋外望去,才发觉酒肆之外,天色竟已于不觉中黯淡下来,店门口那棵粗壮的歪脖子柳树投下黑魆魆的影子,显示此刻已是酉时。自己竟于不知不觉中,在酒肆中迷迷糊糊地酣睡了半日。酗酒误事,看来今日自己又是喝多了,忘了时间,王仙童想到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犯这样的错误了,面对阁中同僚,不禁赧然。
王仙童记不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爱上酒的。五年前,当他跟随哥哥王御史踏上东迁的行程时,他内心充满渴望与诸多美好的想象。当车队到达洛水之滨时,他曾与兄长携手登上老君山,站在群峦之巅,他手指苍穹,发誓要建立起自己的伟大功绩。以“无功”之心,做有功之事,这曾是父亲对他的期待。多少年来,他也以此为座右铭,时刻激励自己。王仙童坐在老君山顶的八角凉亭里与长兄大谈雄心壮志时,帝国正倾其所有,以无比阔达的气势继续扩建东都洛阳。另一边,开疆拓土的将士正在北方与蛮族英勇作战,国家正是四处用人之际,他建功立业的誓愿并不是凭空发出的。
但誓愿越宏大,失望便越彻底。有身为御史的哥哥引荐,又有“神仙童子”美誉的加持,饱读诗书风华正茂的王仙童顺利进入秘书省,做了一名正字,官从九品,日常工作不过就是校勘典籍,刊谬正误,终日与图书文字为伴。官职虽卑微,对于嗜书好文的王仙童而言,倒也不失为一份既符合个人兴趣又颇为清闲的好工作。哥哥王渡的本意,是虑及仙童尚年少,放在看似低调边缘实则位列皇权核心的“五省”之一——秘书省这样的一个权重位置。熬熬资历的同时,又能时常在达官显贵甚至皇帝面前露露面发发声,定能为其未来的仕途打下坚实基础。要知道,出道即能步入帝国中央部门——秘书省,掌天下图书典籍,可不是谁都能拥有的机遇。要知道,多少读书人,皓首穷经,终其一生,也不过是一介布衣寒士。按照王渡的设想,弟弟先从秘书省最底层的正字做起,至秘书郎,再至秘书丞、少监、监,若顺利官至三品,最好能说动吏部的同僚,瞅准时机,由中央外放至地方,做一名地方上的长官,也算是一桩光耀门楣的伟业,不枉河东王氏书香门第、世代官宦的美誉。<!--PAGE 16-->为了弟弟,王渡不可不谓用心良苦、殚精竭虑。奈何人之秉性不若流水,非说改则改。哥哥终究还是旁人,替代不了仙童本人,规划好的仕途路线,看似完美,但仙童自己不乐意、不接受、不钻营、不求上进,最终还是免不了一场空。王仙童踏入秘书省的第二个年头就起了厌倦之心,往来公文行政之琐碎繁复,官场迎来送往之虚与委蛇,身边大小同僚前倨后恭、欺上瞒下的嘴脸,将王仙童当年站在洛水之滨高山之巅上所发表的那番宏图大志,变成了一个年幼无知的笑话。
那个时候,有个叫焦九的宫中同僚,人称九叔,年长王仙童不少,因在太乐署中掌宫中雅乐之事,听闻王仙童少有诗名、满腹才华,倾慕之下,常来秘书省中与他吟诗作乐、诗文唱和。久而久之,两人成了莫逆之交。那九叔于诗乐之外,还酿得一手好酒,嗜酒如命,又有酒叔之美誉。王仙童与九叔日日厮混,谈诗论文之余,不免推钟换盏,诗友之外,竟成了一对相见恨晚的酒友。
洛河之滨有一座历经风雨的酒肆,朝南街而开的店门上方悬挂着一面暗黄的酒旗,上书一个大大的酒字,迎风招展,甚是醒目。据说店主是酿酒的世家,手握不为人知的秘方,酿出来的各色清浊好酒,芳香馥郁,味道绝佳,由此声名远播。无论是路过此地的贩夫走卒,还是长居此间的达官小民,无论贵贱,但凡兜里有几个闲钱的,都爱到他家来喝上一壶。每当红日西斜的时候,那过往的行人、晚归的渔夫,总能看到二楼临窗的一方酒桌前,两位客人时而举杯对酌,时而击节高歌,引得路人不时好奇侧目。一老一少,皆是儒士打扮,那老者正是人称“酒叔”的太乐署吏焦九,而那少者,无疑就是秘书省正字王仙童了。二人于府中公务之余,常相约斗酒,把酒言欢,浅吟低唱,一时成为洛城之奇景。王仙童虽年少,酒量却是惊人,酒桌上完全不输于九叔,又兼博学强识,出口成章,遂得“酒中学士”之大名,洛阳人称“王学士”。
兰少卿于府衙中遍寻不见王仙童的那日正午,焦九新酿了一坛好酒,午后便约了仙童,在熟悉的地方对酒论诗。也是无巧不成书,那日上午,仙童奉诏参校国史,因连日饮酒,睡眠不足,头昏脑涨,出了不少差错,为上司羞辱了一番,正有满腹怨气无处发泄。得焦九之约便欣然前往,喝得兴起之时,全忘了手头还有上司交待的校对稿尚未完成。两人你来我往,从正午喝到黄昏,平日千杯不倒的仙童,竟然醉了。兰少卿找到他时,王仙童正倒在酒桌底下酣睡,他不知道与他同饮的焦九刚刚被下属抬走。他醉得实在太厉害了,以至于看到兰少卿出现在自己眼前时,半梦半醒间的他还在纳闷,往日总能在他醉得不省人事时找到他的牛二和刘七二人今日怎么没来,却换成了自己的上司兰少卿。当他不得不抬起头,迎向兰少卿那张阴沉灰暗的老脸时,他觉得嘴角的每一丝牵动、目光中的每一秒移动,都充满了尴尬的味道。<!--PAGE 17-->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王仙童第一次醉倒于酒肆了,不过往日来寻自己的下属,绝不会逼视自己,更不会逼问自己“现在几点了”。王仙童醉则醉矣,醒来却是坦然得很。新来的正字官嗜酒善饮是省中公开的秘密,当然,他在宫中还有一个身为御史大夫的兄长,这也是省内不公开却无人不晓的秘密。这位年轻的长官喜欢喝酒,对待下属却极为和善宽容,因此属下也是十分爱戴他。秘书省本是清闲衙门,仙童和属下相处倒也融洽。
不料今日上司竟会亲自来酒肆寻自己,这倒是为官五年来的第一次,王仙童心中不免惴惴。当他坐在昏暗的酒肆长凳上面对阴沉着脸的王少卿时,不安情绪就如因受热发酵而膨胀的气团,不断在胸中郁积,这让他猝不及防地打了一个大而响亮的饱嗝——这一打破沉寂与尴尬的饱嗝声,使得坐在对面的王少卿的脸色更加难看了。
37.
王仙童的不安很快就应验了。当他回到自己的住所时,他发现哥哥已在廊檐下等候自己多时。那是芒种过后的一个傍晚,天正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哥哥背着双手在屋檐下踱来踱去,眉头紧锁,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见到哥哥的那一瞬间,王仙童心里十分庆幸自己当天中午的那场失约。一天前,九叔托人带来口信,说自己用新鲜的麦芽酿制出一款可以发泡的果酒,十分香甜爽口,邀请自己品尝,王仙童当时毫不犹豫便答应了下来。不想当日上午,上司兰少卿却一反常态,借口督办编校书稿,一直在监内来回巡视,还时不时来到王仙童的身旁,一副不耻下问的姿态,向他求教。王仙童心里当然明白,兰少卿不过是在监工而已。自从那日将醉酒失态的自己从酒肆中领回秘书省,身为秘书丞的兰少卿,恍如换了一个人,变得特别敬业和认真起来,会经常来省内巡视且一巡就是大半天,还不时对属下的工作指指点点——要知道,从前他就是个传声筒,宫里下达的任务他从来只负责“中转”而绝不会事必躬亲的。难道真的如兰少卿自己所说的那样,迁都大业完成后,雄心勃勃的大业皇帝马上将编修国史的重任交给了秘书省,圣命不可违逆,做臣子的肝脑涂地、夙兴夜寐,努力完成使命才是唯一选择啊。
熬至午正,眼看着同僚都在拾掇行装准备回家吃饭,王仙童突然想起了自己还有一场与九叔的美酒之约,正欲起身离开时,兰少卿却叫住了他,捧出一个大大的食盒,一边安排属下摆出里面的冷面清酒,一边随手从衣袖中抽出一卷手抄的《齐书》。显然,这是让王仙童留下来与他共进午餐,纵论古今。若是从前,骄傲的王仙童自是不会理睬只管拂袖而去的,但那日醉卧酒肆误了工时的羞愧提醒了他。他心中对九叔暗自道了声失礼后,硬着头皮在上司兰少卿的对面坐了下来,哪知一坐就是三个时辰,等到兰少卿复又卷起手抄本颔首而去时,窗外已不知何时下起了小雨,午时还高悬于屋脊之上的日头,那时早已沉了西山,徒留下一片灰蒙蒙的潮湿天空。那是自己第一次失了九叔的美酒之约,也不知道九叔新酿的会冒泡的果酒是个什么味道。<!--PAGE 18-->王仙童一边念着凭空想象出来的果酒,一边脸上堆起笑意,迎向哥哥王渡。
“今日倒是赶在天黑以前回到家,实属难得。”此时背对着王仙童,王渡的声音透着一丝嘲讽。他只抬头看天,并不扭头看王仙童,尽管隔着数丈远王仙童就亲热地喊了他一声哥哥。长兄如父,自打跟随哥哥离开故乡来到新京,王仙童就将年长自己十来岁的哥哥视为如父亲一般的亲人了。
“哥哥要来看我,让下人传个话便是。我自会安排好公务,在家候着便是,何劳哥哥如此久等,”对于哥哥不期而至的到访,王仙童心里其实已猜中几分,“哥哥请书房里坐。前日从朋友那里讨得一坛子上好的梅子清酒,正可与哥哥开怀畅饮,闲话消夏……”
“够了!你怎么还有心思喝酒?”王渡突然厉声打断了弟弟的话,从袖中抽出一卷文书,用力扔向他,“你看看吧!”
王仙童却不愠不怒,接过文书但并不急于打开,脸上依旧保持着笑意,从王渡的身侧走进了屋子。
直到连续喝完三杯清酒,王渡还显得有些余怒未消。当然,他也不得不承认,弟弟端出来的梅子酒确实好喝,入口的瞬间,唇舌之间便充溢着清甜与芬芳,据说是用雨后新熟的青梅浸泡发酵而成。
“昨日才送到家中,正欲寻人对酌,哥哥今日来得也实在是巧。”盘腿坐在对面的王仙童笑嘻嘻地看着哥哥不动声色地喝下第三杯梅子酒时,发现他脸上的怒色正在慢慢褪去。哥哥也是爱酒之人——没有什么是一壶美酒解决不了的,何况区区一纸弹劾。从踏入家门看到哥哥第一眼的那刻起,王仙童就大致猜到了哥哥今天的来意。最近上司兰少卿对待自己的反常态度,一直让他有种不祥的预感。哥哥身为御史台三品大员,虽与自己有手足情分,平时却是不常来自己住所的,这是同朝为官的兄弟二人都懂的默契。哥哥不期而至的到访,无非是自己多喝了几杯酒耽误了几桩不甚紧要的公务那点事儿而已。<!--PAGE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