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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蚂蚁

作者:赵焰 字数:17733 更新:2026-09-02 10:19:01

一

林钧是在秋天到来的时候病倒的。大礼拜是林钧最难熬的日子,照例是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一切都很缤纷、很嘈杂。路过书店时,林钧突然想到已很长时间没有进去过了,也没看过书,书该是又涨价了吧? 这么想着,忽然觉得胸腔内有一个小黑点嘭地一下炸裂了,一股艳红的雾霭升腾而上,一直遮蒙住自己的眼睛,于是林钧昏倒在街边的人行道上。等到醒来时,已躺在医院之中,身体下边是白色的床单。蒙眬之中,一个清秀的小护士走过来,毫无表情地说:“你怎么在大街上晕倒了? 是两个人看到的,打了120喊的急救。你得好好谢谢他们才是。”

林钧点了点头。

小护士又说:“你叫什么名字? 爱人在什么单位? 有电话号码吗? 得打电话叫她来才是。”

林钧摇了摇头,报了姓名、单位之后,故作轻松地一笑:“没关系的,我会照顾我自己的。” 他又补充了一句,“ 我离婚了,刚离的。”

林钧坚持着没告诉前妻甄珍,尽管他们仍住在一个套房里。

三天以后,林钧蹒跚着步子回到房间,恰巧,甄珍在,又专心致志地在梳妆镜前描眉化眼,她从镜子里面看见林钧,也没回头,说:“ 你回来啦,是出差还是旅游去啦? 我以为你找到相好的搬走了呢!

还晓得回来呀!”

林钧装作没有听见,脑子里嘤嘤嗡嗡的,没有精力跟她争短长。他瞟了一眼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堂前桌子上烟灰缸里毫无秩序地堆满烟蒂,像山上砍伐过的树桩。林钧在心底轻轻叹了口气,进了自己的房间。

甄珍在外面莫名其妙地怪笑一声。

二

林钧已记不真切与甄珍是怎样认识的了。那时林钧大学刚毕业,被分配到这个城市的宣传部工作。年轻的林钧风华正茂,潇洒而浪漫,不仅口才好,能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还能写出漂亮的散文。那是一个全民爱好文学的时代,经常有人为一点浅薄的诗意,有感而发,不加节制,就像是从空气中廉价地吮吸到维生素一样。

因为是高考恢复后的第一届大学毕业生并且在文学上颇有建树,林钧自然成为许多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然而就在很多女孩以各种借口试图与林钧接触之时,林钧突然和甄珍闪电般地结婚了,令人瞠目结舌。

现在林钧想起结婚的草率,总是不禁哑然苦笑。林钧甚至记不清他与甄珍是在哪认识的,只晓得甄珍一开始腼腆地称他为老师,有时候手执笔记本上写的几首小诗虔诚地向林钧请教,脸上一副崇拜的表情。现在看起来这一切再庸俗不过,就像是一场蹩脚的活报剧。两三次之后,林钧不由自主对这看起来纯朴端庄的小姑娘产生了好感。甄珍的父亲是木匠,母亲是卖馄饨的,很奇怪的是他们坚决反对初中毕业的女儿与大学生来往,他们甚至把甄珍关在家里用木条抽她的脚,把她的笔记本撕得漫天飞舞。林钧一开始并不知道,一个大雨滂沱的晚上,甄珍从家里逃出来,浑身淋得湿透敲林钧的门,哭得像泪人似的。林钧这才知道有人竟为他遭受了这么大的磨难,心中无限感动。林钧当时的感觉,就像是个气壮如牛的英雄搂着个可怜兮兮的小白兔,那个夜晚洋溢着的温馨和悲壮让林钧毕生难忘。可现在林钧想,这一切就像是个事先设计好的阴谋,有一些事情从大势上讲具有虚伪性和欺骗性,然而具体到某一点上却真实得不能再真实。只不过不一定是甄珍设计的,而是命运设计的。

林钧感觉自己就像个荒诞剧中的主人公,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推着,或走上高山,或沉入泥淖,或沐浴阳光,或大雨倾盆。当一切终止时,静下心来一想,过去的一切如露又如电,所有的一切是怎么回事,又有什么意义,那是自己永远也明白不了的。

反正那一夜林钧和甄珍确定了关系。一个星期之后,他们简简单单地办了婚礼。在此之前,林钧硬着头皮和甄珍一道买了点烟酒去了她家。甄珍的娘没有言语,父亲则阴沉个脸,过了老长时间,说:

“你们俩,不是一类人! 硬要在一起,早迟也得散伙!”

林钧现在想起来不由得佩服甄珍父亲的真知灼见。那个肮脏的、猥琐的、生长着乱七八糟花白胡须的老丈人,尽管在绝大多数事情上表现出思维的混沌和凌乱,但在婚姻以及对女儿的认知上,具有异常准确的预见性。或许他太了解甄珍的本质了,或许他是太熟悉自己了。他的思维,因为绝少幻想和浪漫而接近于事实。

这不光是一种年龄上的知天命,还在于他们远比林钧更知道生活的滋味。在他们看来,生活本来就不是美好的,美好的生活一定是虚假的。换一种说法,生活是水,他们是泥,彼此之间不分你我,早就是一潭泥巴浆了。

结婚以后,林钧调到了报社工作,在副刊做编辑。甄珍也因为林钧的关系,被安排到报社印刷厂排字。婚后第三年,他们有了儿子小诗。林钧也因为生活的惬意,创作力旺盛,接连出版了一本诗集、一本散文集,在全市乃至全省有了一些名气,被誉为一颗正在升起的文学新星。这一切对林钧来说非常重要,从少年时代起,他就梦想在光晕的笼罩之下。现在,他已经戴上光环了,正在向璀璨的光晕走近。

可是不知不觉中,林钧感受到某种变化。这种变化是渐渐的,又是突如其来的。它就像一片硕大的乌云,裹挟着一股阴湿的寒流飘过来。起先并不经意,可是突然间天阴沉下来,空气中有了阴霾的味道,头顶上已飘起了雨。这种变化最直接的是从甄珍开始的,说不上哪一天,林钧突然发现甄珍对自己冷淡了,甚至懒得用正眼看他。这种态度,起初让颇有点自负的林钧优越感逐渐消失,然后就是赌气、争吵、讥讽,甚至打架。离婚是林钧提出的,有一段时间,甄珍经常很迟才回家,林钧感觉不对,充当了一回小人,在甄珍的私人物品里进行搜寻,看到一份狗屁不通、肉麻恶心并且泛“黄”的情书。于是他们之间郑重地进行了一次谈话:林钧:“我们离婚吧。”

甄珍:“离就离,我巴不得。”

林钧:“态度就这么坚决? 我就这么令人讨厌?”甄珍:“你以为你了不起啊,谁稀罕!”

林钧:“甄珍,我知道,你对不起我。”

甄珍:“别说对得起对不起的,真好笑,我二十岁嫁给你,现已二十七岁了,七年的青春都给了你……再说,我对你实在是没有兴趣。你自己想想,自己有多大本事,工作了那么多年,一家人还挤在公家的一间小房子里,想想……”

话说到这份上已是够伤人的了。很快,林钧和甄珍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根据协议,儿子小诗交给林钧抚养,家庭财产二一添作五———平分。因为双方外面都没有住房,暂时还是住在一起,两室一厅各占一室。

在此之前,林钧把六岁的儿子小诗送到外县乡下的父母亲处。

林钧只丢下一句话:“ 过不下去了,要分手。” 引得二老不停地长吁短叹。

三

从离婚的那一天开始,林钧就几乎没睡过一个囫囵觉。堂前的灯总是开着的,白生生的光线总能透过房门上的玻璃射进来,林钧有神经衰弱症,这是多年读书写作习惯造成的。可甄珍从不让林钧关上堂前的电灯,说自己害怕。林钧半夜里睡不着,实在忍不住起来后把堂前灯关上,可是过了一会儿,甄珍又会起身把灯拉亮。只要外面灯一亮,林钧就睡不着了,白色的光晕似乎总能透过眼睑,让他产生一种红乎乎的幻象。有一次甄珍晚上很迟才回来,刚把堂前灯拉开,林钧在房中突然大叫:“待会你回房睡觉时把灯关上,再开灯的话我强奸你!”

谁知甄珍面无惧色,冷笑一声:

“你敢! 你敢强**就去公安局告你。你进牢房也好,正好腾出这屋子给我做新房!”

一时反击得林钧无话可说,只好待在房间里不吭声。

有时林钧一个人待着,也曾反省自己这么多年的经历。他对离婚并不后悔,只是缺乏这方面的思想准备。稀里糊涂地结了,稀里糊涂地生了儿子,稀里糊涂地又离了。所有的稀里糊涂都发生在生命力最蓬勃的一段,之后就开始下降,体会着生活的磕磕绊绊。他想起了两句古诗:忽见飞雪临双鬓,始悟前程乃归途。林钧已记不清这诗是谁写的了,李商隐或苏东坡? 反正这感受现在的他已有了,而且还很强烈。

静下心来想一想,林钧发现自己其实对这种越来越安定乏味的生活也是有着厌倦的,就像登上了一列铁皮车,注定了一生无可奈何地走入一条死胡同。他厌烦甄珍,即使在矛盾没有出现的时候,其实在心里已厌烦她了。林钧厌烦她每天晚上准时坐在电视机前一惊一乍地看肥皂剧,为一些无聊小人物浪费精力和口舌,厌烦她不看书不看报却自以为是地谈论人生和文学,厌烦她不修边幅地张着大嘴打呵欠、很响地放屁……林钧有很多此类的感想,只不过他没有系统地思考这些。起初,林钧竭力怂恿甄珍去跳舞。

甄珍一开始是不太愿意去的,后来拗不过,去了。一去就不可收拾,直至林钧醒悟过来,方觉赔了夫人又折兵。林钧终于感受到,女人是经不起**的,何况是甄珍这样的女人。林钧曾经找总编谈过自己要离婚和住房的事。莫名地,平日里温文尔雅的总编竟五心烦躁地发起了脾气:“离婚,又离婚了,我们报社你离婚是第十六个了! 报社一百来号人,有十六人离婚,外面早就说我们是‘ 离婚日报’ 了! 你算算,这离婚率是多少?”

林钧强压着心里的不愉快,他觉得这事情窝囊透了,便柔中有刚地说:

“老总,我离婚,是因为过不下去了……”

“过不下去? 谁个家庭不是马马虎虎地过? 过不下去就散伙?

也难怪离婚变得这么不严肃。有什么工作我们来做嘛! 离婚不单是你个人的问题,也是,单位的问题嘛……”

林钧的火气腾地一下升上来,他几乎是嚷起来:“ 当你回家看见**睡着另外一个男人时你离不离婚?”

总编的语气一下软下来,说:“你也要从自身找原因嘛。”

从自身找原因? 林钧不由得冷笑一声。我寡趣? 我自私? 我**? 一切都不存在,有的只是一种羞辱,一种错误,一种阴差阳错。发生这样的事,当事人的痛苦是外人所无法感受到的。即使只有一回,也会在你的心坎上划一条深深的痕迹,让你失去生活的愉快。

林钧接着跟总编讲到房子问题,自己搬出去或者甄珍搬出去都可以。总编这回似乎很诚恳地说:“现在报社的情况你们也知道,实在是没有住房。你是报社的编辑,可甄珍也是报社印刷厂的职工呀! 叫谁出去都不好。你们先暂时住着,过一段时间再看看,有房子再给你们调整。也可能过一段时间用不着调整喽!”总编开起了玩笑,明显是话中有话。

林钧心里很烦。林钧心里很烦的时候便去找许天扬。

许天扬是文联的画家,也是文联的副秘书长。许天扬最讨厌别人喊他许副秘书长,他认为这称呼有一种浓烈的巴儿狗味道。

许天扬曾经在宣纸上画了一只漂亮可爱的巴儿狗,头顶破乌纱于芬芳的花草间打滚,上题“ 许副秘书长自画像”。许天扬把此画裱成立轴挂在房间的中堂上。刚挂上去不久,有一天宣传部部长、文联主席来他家,本来是来要画的,可是进了房看了画,两人都有点尴尬,画也没要了,只是不痛不痒地寒暄了几句便走了。结果五年之后,许天扬仍然当他的副秘书长兼巴儿狗。

好在许天扬天性十分洒脱,他信佛。许天扬曾说他的人生百分之六十是出世的,只有百分之四十尚在人间苟延残喘。许天扬确实是这样,他没有结婚,四十多岁了仍孤身一人,据说现在的省委副书记曾是他的恋人,曾一块插队,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分手了。

副书记来市里检查工作时,还想见见许天扬,可是许天扬根本不见。有关许天扬的传说,让他这个人有着浓郁的神秘色彩。

每次跟许天扬在一起,林钧都觉得轻松快乐,因为可以坦陈所有的思想,就如同把阴暗的、发霉的东西放在阳光地里暴晒一番。<!--PAGE 4-->许天扬尽管生活得很平实,但他身上有种轻灵而上的仙气,有一种超乎众生的境界。

林钧跟许天扬简单地谈了自己离婚的事。

许天扬正在用毛笔专心抄录着《金刚经》———这是他每天的习惯,对于林钧的生活变故,并没有表示出惊讶。他漫不经心地听着林钧的讲述,说:

“你跟她不合适,我老早就看出来了。我预感到你的命运有个坎。这样也好,可以多一份经历,起码,你比我更懂得女人。”

许天扬狡黠地一笑,无疑,他话中话。林钧听明白了,心情一下轻松了起来。

许天扬撇开了婚姻的话题,放下手中的笔,又热衷于他的“ 形而上”了:

“人从本质上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也是虚幻的。佛说人是‘ 无根树’,人是什么? 从哪里来? 到哪里去? 这样的本质问题,一概茫然不知。大多数人都是愚蠢地活着,自以为是,自作聪明,一年到头穷忙乎,乱折腾。别的不说,就说你和甄珍吧,结了,离了,然后又准备结。和谁结不是一样? 再说男女之间,情投意合,繁衍子孙,异性相吸,最主要的,其实是一个‘ 性’。如果人是其他的存在制造的,它有一个密码让人破译,那么就肯定是性。倘若人们不真正破译它,就无法了解自己……”

许天扬说话,从内容到方式,经常惊世骇俗。可是很奇怪,每次林钧都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新鲜,也觉得他说得在理。许天扬似乎绝少框框,他敢于突破一切思维的惯性勇猛地向前延伸,在诸多桎梏中勇敢地向前突围。有时候林钧听着听着,又觉得很害怕,觉得许天扬似乎看得太透了些,人在世界上生活,本身就是需要纱幔和黑夜的,在某种意义上,浑浑噩噩更能带来有滋有味。拿自己跟甄珍相比,后者活得更投入也更踏实。

翟道宝打电话叫林钧去喝酒。翟道宝是电台的新闻部主任,是这个城市有名的社会活动家,他的法道极大,短小精壮的身躯,似乎蕴藏着使不完的能量。翟道宝原先也喜欢文学,可是才气一般,心又浮躁,浅尝辄止后即转入新闻行当。到了新闻界之后,如鱼得水,往往是发表一篇云里雾里的稿子之后,便有人请他喝酒。

酒宴是中外合资豹霸服装有限公司老板王鸿庆请的,地点是市里最高档的天香食府城。

王鸿庆是市里赫赫有名的人物,原先当过会计,跑过供销。他赚了一笔钱之后,先是在市里搞起了家电批发,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彩电等家用电器价格大涨,王鸿庆狠赚了一笔,随后将赚的钱都拿了出来,又贷了一大笔款,办起了服装厂。之后的事情便富有传奇意味了,王鸿庆施展他的神通,弄来几千万低息贷款,又找了一家法国企业,办起了中外合资豹霸服装有限公司,生产高档皮装、西装、休闲服。对于这个城市的人来说,能穿上“ 豹霸”,是一种荣誉。<!--PAGE 5-->林钧是第一次来天香食府城。这是一家豪华的大酒店,之前他从未来过,在侍应生殷勤的引导下,他显得有点慌乱。翟道宝正在大堂的沙发上等着他,看见他,迎上来说:“ 快进去,王老板在等着呢!”

王鸿庆果然不同凡响,看起来很有气势。他已过不惑之年,长期养尊处优的生活让他的身体显得肥胖臃肿,动作和表情也变得呆板,可这又恰好增加他的风度和架子。他的眼神恰如其分地表现出他的过人之处:犀利、敏捷,又带着狡诈、贪婪甚至**。这正应了相书的一首箴诗:正邪看眼鼻,富贵看耳朵,功名看气宇,事业看精神。王鸿庆果然是个商人相。

翟道宝作了介绍,王鸿庆伸出手来与林钧握了握,嘴里说:“ 久仰! 久仰!”手上却软绵绵的,没用丝毫气力。坐下来之后,林钧这才发现酒席上没有其他客人,只有王鸿庆、一个办公室主任模样的人、一个光艳照人且漂亮异常的高个子小姐、翟道宝和自己。翟道宝似乎看出了林钧的诧异,解释说:“王老板仰慕你的名气,让我代为介绍,设宴是专门请你的。”

王鸿庆仍是没有什么表情,这一下,林钧也不好表示什么,也做漠然状,用纸巾擦着碗筷,一言不发。

倒是那位漂亮的小姐闲不住了。她伸出手来,对林钧莞尔一笑说:“林先生可是大名鼎鼎的江南才子呀!”翟道宝忙作介绍:“ 这是王老板的夫人白婴婴。” 等到酒席正式开始以后,林钧这才发现白婴婴非常豪爽,且能喝酒,一口一个底朝天。倒是王鸿庆像个“雅皮士”似的,只喝茶,不抽烟。

翟道宝的公关才能和酒量表现得淋漓尽致,他一边放开酒量自己喝,一边又频频劝林钧与白婴婴喝,白婴婴酒量奇大,来者不拒。席间翟道宝悄悄告诉林钧,白婴婴原是豹霸公司下属模特队的演员,后来“男财女貌”,自然就珠联璧合了。白婴婴似乎努力倾听翟道宝与林钧在说什么,后来忍不住,插言道:“ 林先生,我们再喝一杯吧。我最喜欢看报纸上您写的散文了, 几乎每篇都看,像……”她还真说对了几篇,引发林钧浓烈的虚荣心,酒便往嗓眼里倒了。

办公室主任模样的人打趣地说:“ 我们白小姐还是个小才女呢,老是偷偷地写一些哥呀妹呀的小诗……”

翟道宝接过话头:“ 能不能公开呀? 能公开的话,回去以后整理出来寄林先生两首,让他表扬一下。”

林钧很诚恳地说:“如看得起小报,就寄给我吧。”

林钧、翟道宝与白婴婴说得很热烈的时候,王鸿庆默默地听着,微笑着,一言不发。办公室主任模样的人则进进出出地张罗,有时俯首向王鸿庆耳语什么。

两瓶五粮液很快见底,酒席尽欢而散。王鸿庆似乎还有什么事,和林钧握了握手后,匆匆地带着白婴婴钻进“ 凯迪拉克” 走了。<!--PAGE 6-->直到王鸿庆的座驾看不见了,翟道宝才转过头来说:“林钧,我今天请你来,是想要你为王鸿庆写一部书。好多人为王鸿庆写了文章,他都不满意。他问我市里谁的文章写得最好,我推荐了你。他答应写出来之后给两万。今天请你, 是为了见见你。”

林钧叹了口气:“ 过段时间可以吗? 这段时间整个状态都不太好。”

翟道宝说:“那好吧,反正又不急。”顿了一下,翟道宝又借助灯光仔细审视了一下林钧,说,“ 林钧,你离婚的事,我听你们同事说了,反正现在这事也多,就那么回事,你看开点。”

林钧感到酒兴上来了,脑子里重得很,说:“ 是就那么回事,人生一辈子多个体验也好。反正我们是小人物,世界上可有可无,老了还多点回忆。”

翟道宝说:“林钧,你不要小看自己,我们文化人虽然苦一点、穷一点,但有一种浩然之气! 你猜王鸿庆今天为什么说话少? 他的水平我知道,不说话时有风度有气质,嘴巴一张,就露馅了———不过这世界到这份上也真说不清,反正一切总得想开点。林钧你就更应该想开点。”

林钧跌跌撞撞地往家走。开了门,甄珍照例是不在家。林钧走到自己房间,倒在**,稀里糊涂地脱掉衣服,脸、脚未洗就睡着了。

半夜里,堂前的灯光亮了,甄珍回来了。一阵响动之后,甄珍也关门上床睡觉了。林钧这时候的酒兴完全上来,虽然是冬天,可是全身上下燥热得很,脑袋里不停地胡思乱想,像放映各种乱七八糟的电影似的。一直到天快亮了,林钧这才沉沉地睡去。睡着后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的身躯慢慢缩小,越变越小,直至变成小小的黄蚂蚁。

四

甄珍的相好又来了。

就是那个邻市厂里的供销员,也就是那个林钧看过的写狗屁不通、肉麻兮兮的情书的家伙。林钧似乎不用费劲就能想象出他的面容和举止:一头微鬈的头发,充满浊气和**欲的肉嘟嘟的脸,随时可以转化成卑微或者高傲的表情,手上戴着黄灿灿的大金戒,腰上别着BP 机……林钧甚至不太愿意想下去了。没劲! 想着先前清纯可人的甄珍,转眼间就变成一个俗不可耐的浊婆,他觉得世界充满荒诞感。

甄珍已有好几天晚上没有回来睡觉了。林钧知道这对男女肯定是幽会于某一个蹩脚的旅店,把床单弄得乱糟糟、脏兮兮。“ 反正与我没有任何关系。” 林钧想。甄珍不在,林钧正好可以利用这难得的闲暇和清静看点书写点东西。可是好几天过去了,林钧却无所事事,既写不出东西也看不进去书,感觉到恍恍惚惚的,精神一直难以集中。

这天早晨,林钧正在卫生间刷牙,甄珍回来了。门关上之后,她对林钧搭讪道:

“林钧,起来了?”

林钧满嘴白沫看了甄珍一眼,含糊不清地应了一声。<!--PAGE 7-->甄珍把身子靠在卫生间的门框上,吞吞吐吐地说:“ 林钧,跟你商量个事。”

“什么事?”林钧啐掉口中的牙膏,漫不经心地问。

“你……你知道我和邱学军已经敲定了。他专门来看我,商量结婚的事。在外面不太方便,我想带他回来住……我们一结婚,就在外面租房子,搬走。”甄珍小心翼翼地试探着。

“那是你自己的事情,行啊!” 林钧很痛快地没有表示反对,他还想幽默地开一下玩笑,但大脑突然呆滞,没有什么妙语出来。

下午那个邱学军果然来了,手里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满了卤牛肉、卤鸭、卤鸡什么的。“真没劲!”林钧在心里说,一切仿佛料事如神似的,邱学军果然和林钧心目中想象的几乎完全一样:头发烫成大波浪,白白胖胖的脸,浑浊散光的眼神……唯一不同的是他的右手上竟戴着三枚粗笨的金戒指!

邱学军看起来很豪爽,刚进门便一下抓住林钧的手,紧紧握住,抖个不停:“我听甄珍说了,她和你们读书人合不来,但她说你人好———这个世界,不就那么回事吗?” 又拍拍林钧的肩膀,“ 兄弟来此,打搅了,今儿个不成敬意。”他把塑料袋里的卤心卤肺往桌子上一放,“咱们喝几盅!”

林钧木讷讷地被摁在桌前的椅子上,桌上摆满乱七八糟的卤菜。甄珍突然显得特别精干和温柔,里里外外地跑进跑出,不时端上个炒花生米、炒肉丝什么的。好多年了,家里从未出现过如此的暖意,但此时,林钧竟是反主为客了,一切都有种天翻地覆之感。

想到这里,林钧喉口有一丝痒痒,他端起酒杯,敬了邱学军一杯:“干!”

双方一饮而尽。酒过几盅之后,气氛变得融洽。邱学军说:“兄弟,不怕你生气,这世界变化快,读书人是吃不开了。眼下人最缺什么? 不是知识和学历,而是缺钱。你瞧这天下人忙忙碌碌为的是什么? 还不是为钱?”

林钧怔怔地看着他。

邱学军继续说:“其他的不说,就拿我跟你比,我是要相貌没相貌,要知识没知识,打小起,我的学习就不好。小学一年级时,老师就看不起我,骂我不好好学习以后靠什么吃饭。我现在混得一点也不比他差……”堂前的钟敲了九响,甄珍转过身子进房间了。邱学军眨眨眼睛说:“ 我现在讨女人的喜欢,还不是因为有两个钱。”

邱学军得意地晃一晃右手,手上三枚硕大的戒指在灯光下熠熠闪光。

林钧摇摇晃晃地看着他,说:“甄珍不太懂事,你得善待她。”

邱学军似乎有点醉意,头低下来,摆摆手:“ 这你就放心。对女人我比你懂。”

邱学军红红的布满血丝的眼睛瞟了一下房间,轻声说:“ 今天我给她买了一根大金项链! 你瞧她高兴的,还不知怎么服侍我呢!”邱学军的眼神明显带着**的成分。

林钧只觉得一腔血唰地一下冲向头脑,似乎酒精在起作用了。<!--PAGE 8-->看着满桌的卤猪头肉、卤舌头之类,林钧真想大喝一声,把它掀个天翻地覆。这世界也许不需要纯净的人脑,只需要用盐、酱油加上一些龌龊东西,卤成浊腻腻的猪脑,用它来思考问题。林钧强忍着自己的情绪,很快地平静下来,佯作看看表,惊讶地说:“哦,十点钟我还有个约会呢。呀,来不及了! 我先走了。”

呼吸到室外第一口空气时,林钧觉得外面的一切真是太好了。

林钧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着。夜晚的大街有一部分东西隐匿在黑暗之中,显得比白天好看多了。虽然已近半夜,可大街上仍旧很热闹,花枝招展的女人也似乎比白天多多了,她们像蜂子一样嘤嘤嗡嗡的,浓妆艳抹,穿着各式各样的奇装异服。她们随意地在街上摇摇摆摆,在大排档前大声喧哗,在粉红色的店面里招徕着顾客。林钧晚上是很少出门的,这一天的夜晚给他不一样的感觉。

林钧逛了一会儿,突然觉得一点意思都没有,觉得有许多东西还是让它藏在夜色中好,一些有着特殊癖好的人总是想掀起一层层帷幕,虽然因目睹丑恶而明白真谛,可是最终受折磨的,还是自己。

在公共电话亭内,林钧给许天扬打了个电话,好长时间没有人接,想必是不在家。林钧又给翟道宝打了个电话,也没有人接。这世道找人真是越来越难了,每个人都变成一只无头苍蝇,闹哄哄地乱窜。

走出电话亭,林钧四顾茫然,不知该去哪里。在他身后,一个充满柔情的声音在轻轻呼唤:

“先生,一个人多孤单呀,到咖啡屋坐一坐吧!”

林钧一回头,见到一个漂亮的年轻女子在身后微笑示意。林钧的心跳一阵加速,乘着酒劲,直直地看着那个“夜美人”。

女子款款走过来,林钧这才看清楚那女子气质很佳,还带着一股浓重的书卷气。女子表现得很大方,上前挽住林钧的胳膊,嗲声央求说:“走嘛,陪我到咖啡屋坐一坐。”

旁边就是白玉兰咖啡屋,咖啡屋布置得很别致,风格看起来粗犷而原始,靠墙插着各种式样的毛竹节,一面墙上装饰着猎枪和蓑衣。座位是车厢的样子,茶几上放着一朵鲜花,昏暗的光线下,显得多情和无力,犹如他的灵魂一样。

女子领着林钧在拐角的车厢座位里坐下。林钧懵懵懂懂的,任女子操纵着这一切。对于此时的林钧来说,即使是地狱,他也无所谓了。他唯一需要的,是能摆脱真实中的一些纠缠,给他以安慰。即使是做梦,也要尽量地做一个好梦,一个尽管是短暂的,但要能带来快乐的梦。

“来点什么吗? 咖啡? 威士忌? 白酒?”

女子彻底暴露了身份。可惜了,林钧想,这样高雅迷人的女子却做了个拉客女。林钧说:“来瓶干红吧。”

女子不一会儿托着个盘子过来了,一瓶干红已开了口。女子熟练地把酒给林钧斟上。林钧说:“不要走,也喝两杯吧。”<!--PAGE 9-->女子迟疑了一下,可还是点点头,走过去跟吧台的小姐轻轻说了几句,又踅回来坐在林钧对面。

“你好像有心事?”女子问。

“没有。”林钧很干脆地回答。

“没有就好。”那女子淡淡一笑,呷了一大口酒,然后说,“ 读书人往往过于敏感,有事丢不开。心里想放下的,其实放不下。”

“你怎么知道我是读书人?”林钧问。

女子狡黠地一笑。林钧借着红蜡烛的光线,又细细地打量了一下这女子。女子还是很年轻的,可是看起来却很世故老练,与年龄有点不符。

女子似乎察觉到林钧在揣度她,又恢复了温柔而娇嫩的嗓音:“先生,跳舞吧?”

没等林钧说话,女子便拉着他的手走下舞池。舞池的人并不多,音乐柔和而婉转,女子跟林钧靠得很近,他几乎可以感受到女子身体散发的暖意,嗅到了一股浓烈的香水味。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林钧听到那女子仰起头来对他说:“ 我唱一支歌送给你吧,《女人是老虎》。” 女子走上台端起麦克风唱起来了,唱得还挺好,穿透力很强,嗓音中似乎有一种摄人的磁性。林钧回到座位上,大口呷着干红。女人的歌声引来了稀拉的掌声,女子说了几声“谢谢”后,又如幽灵一样飘到林钧面前。

“唱得怎么样?”女子迷离的眼神瞅着林钧。

“非常好,我就喜欢老虎。”林钧说。

“哈,为什么喜欢老虎?”女子的眼神里,有明亮的小钩子。

“老虎身上暖和啊!” 林钧这样说, 连自己都觉得此话太轻浮了。

“那你跟我来吧———”女子妩媚地一笑。

林钧跟着女子从咖啡厅的侧门穿过,女子打开一个房间的门,里面很小,只放着一张床、一个衣架、一个床头橱什么的。一只很暗的壁灯放射着暖暖的光芒,一切尽在不言中。女子随手把门关上,笑吟吟地看着林钧, 轻声说: “ 你脱衣服吧, 肯定让你终身难忘。”

此时此刻的林钧感觉到灵魂已飞上了天花板,他的喉咙发紧,一句话也说不出。之前,他听别人说,现在城市的夜生活丰富了,可是他从未想到,这样的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眼看着就要完全陷进去了,就觉得无力挣脱,就像一只飞蛾一样扑进燃烧的火。

可林钧还是清醒过来了,他从口袋里摸出二百块钱,递给女子,说:

“我还有点事,今天就算了。这点钱,算是付账了。改日吧,改日。”

林钧慌乱不迭地离开了,就像一只蝙蝠在撞击到墙壁之前,本能地踅回一样。他听见后面那个女子冷笑一声,冷冰冰地嘀咕一句:

“傻?!”

五

事情过去之后,林钧才想到那天晚上竟然发生了那么多的事。

他怎么也想不透那个气质高雅、年轻漂亮的女子会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暗娼。一个女子,有如此容貌、气质和才华,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情呢? 假如自己不果断开溜,真不知道往下将是如何一番情景。<!--PAGE 10-->林钧出门后,又去电话亭给许天扬打了个电话。许天扬在,说自己刚才去看一个朋友了。林钧说,因为你先前不在,差点让我栽了个大跟头。许天扬问怎么回事。林钧说,电话中不太好讲,我马上过来,晚上就在你那睡。

到了许天扬处坐定之后,林钧觉得一切又轻松起来。他告诉了许天扬,甄珍将新欢带回了家,愤愤不平地说此时此刻那个污浊的家伙正躺在他家里放肆地打着鼾声。林钧又说了他方才的“ 艳遇”,然后情不自禁地说:

“许天扬,你怎么也猜不到,那个人竟然气质那么高雅,歌又唱得那么好,简直是改革开放时代的苏小小、柳如是!”

许天扬不动声色地听着,随后回答说:“林钧,我说你又错了。你又犯了‘着相’的毛病。人的面貌和躯体是什么? 不过一臭皮囊罢了。人的一辈子大都是为这个臭皮囊所累,你看,这个臭皮囊会饿,一日三餐,我们要为它忙吃的;吃下去也挺麻烦,还要排泄出来,排不出来,也是大问题啊! 隔三岔五还弄点小灾小病。早晨起来,还要洗脸,冷了穿衣服,热了要脱衣服……你说这臭皮囊是你的吧,可跟你毫无关系,最后还不是付之一炬。”

林钧摆了摆手,颓然说:“算了,许天扬,你不要破坏我情绪,我本身就够烦的了。你总是要把我扯进苦海。”

“只有你意识到你是在苦海中,你才能解脱。是所谓觉悟有情。”接着,许天扬口锋一转,说,“不过,林钧,我真的觉得你应该找一个对象了。”

林钧没有言语。许天扬又说:“这样吧,我有个同学在《家庭生活》杂志社当编辑,你有什么要求,可以写一个征婚启事,我交给他,登出来之后愿者上钩,这样也不必领这个情那个情,也不需要服从介绍人见这见那。如果有回音,我可以让那同学转给你。一切都神不知鬼不觉。你说呢?”

林钧想了想,觉得主意不错,也算是个比较好的方案了。

许天扬又说:“林钧,很直率地讲,你们记者这个职业是个很容易堕落的行当,天天吹牛拍马,稍微分寸把握不好,就很容易失去自己,最后变成人生的混混了……那个翟道宝你少跟他来往,一身鬼气,下辈子能不能成人都很够呛。”许天扬的口气有点半真半假。

“你真相信这个,相信轮回、地狱?”林钧问。

“你能说得清世界、空间、时间到底是怎么回事?” 许天扬笑吟吟地反问道。

一觉睡醒后,已是上午十一点了。许天扬已离开了家,林钧在许天扬处找了点方便面,吃完后也去了报社。每星期编一个副刊版对林钧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六七千字的版面,随便找几个哥儿们的小说、散文也足以对付。拼版的时候林钧想:现在文人是够可怜的了,稍有点思想和个性,稍保持点独立,就会遭到冷落,非得把你冷落成个闲人。闲一点倒也情有可原,讨厌的是那些没思想、仅仅文字写得通顺的文人,却可以溜须拍马过得很好。想想自己,一辈子以文字为生,也不知**差阳错走到哪个地步? 人就像一只可怜的蜘蛛,殚精竭虑吐出无数根丝,结果反而把自己网住了。<!--PAGE 11-->电话铃响了,林钧被迫放弃了胡思乱想。他拿起电话,是个女声:“我找林钧。”

“我就是。”

电话里面一阵轻盈盈的笑声:“ 林先生,你还记得我吗? 我姓白,叫白婴婴。”

“哦———”林钧愣了一下,很快想起来了,问,“ 是你啊,有什么事吗?”

“哟,林先生果然公事公办哟,无事打个电话都不可以吗?” 那边娇憨地说道。

“当然可以……我只是觉得像您这样的资产阶级给无产阶级突然来电话,有点惊诧罢了。” 林钧有点尴尬,可反应很快,很快还了招“太极推手”。

“晚上我们公司有舞会,你来参加吧。” 白婴婴的语气里有点央求的成分。

“我真的不会跳舞,一点也没有这方面的细胞吧!” 林钧打起哈哈。

“不会我教你啊! 我晚上什么人也不陪,就教你跳舞,一直把你教会!”电话那边的白婴婴显得决心很大。

“那———翟道宝他去吗?”林钧问。

“他来。他肯定来。”白婴婴说。

“那好吧。”林钧答应下来。

“我派车来接你?”白婴婴问。

“不,不,我打的过来。”

“那好吧,一言为定。”

晚上七点,林钧准时来到了“ 豹霸” 公司。门卫一听林钧的自我介绍,忙说:白经理一直在办公室等你。

这是一幢相当豪华的办公楼,楼不大,看起来金碧辉煌:全是按宾馆的硬件装修,吊顶,墙裙,各种各样豪华的灯具,说不清是什么材料的壁板,地面全是黑色的大理石,上面铺着鲜艳的红地毯。

总经理室在二楼,刚走到楼梯的拐弯处,林钧就看见白婴婴穿一身青绿色的套裙站在楼梯口迎接他:

“啊,林先生来了,上来先坐坐吧。”

林钧跟着白婴婴走进了总经理室,总经理室如宾馆里的高级套房,一进门,放着一个圆角真皮沙发和一张硕大的办公桌,桌后面是气派的书橱,里面没有书,却放着好几个偌大的青花瓷器,只是不知是真是假。在书橱的拐角,有一扇门,敞开着,往里面看,有一个房间,里面有一张席梦思床,估计是用来休息的。

“好气派的办公室!”林钧半是玩笑半是真。

“男主外、女主内,绝大多数时间是我在厂里。鸿庆一年中,有大半时间是在外面销售。你知道,销售比生产更重要。”

“王总有你这个贤内助,真是天造地设,家里一切井井有条,他在外面自然也放心。”

白婴婴笑了笑。

“不是去跳舞吗? 想必你们公司的舞厅很漂亮吧?”林钧说。

白婴婴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噢,对了,我们公司舞厅今天音响线路出了问题,已临时改在‘ 五星娱乐城’ 了。一直跟你联系不上,所以我就在此等你。别急,坐会吧。”

林钧只好坐了下来。

白婴婴替林钧泡了一杯茶,自己也在沙发上坐下了,沉默了一会儿,说:“听翟道宝说,你最近离婚了。”<!--PAGE 12-->林钧点点头。

“为什么?”白婴婴似乎很关注。

“不为什么,”林钧从沙发上站起来,想了想,说,“ 有点腻了,没有多大意思,她想离,我也想离,就离了。”

“你们这些文人呀,喜新厌旧!”白婴婴似乎很不满意林钧的回答,娇憨地数落着。

林钧苦笑了一下,问白婴婴:“翟道宝这小子什么都说呀,他还告诉你什么?”

白婴婴调皮地一笑:“告诉我你偷自行车的事———”

林钧哈哈大笑起来,这事情倒是相当有意思的。那还是两年前的事,有一天晚上林钧骑着自行车到翟道宝那打牌,就把自行车停在楼下,等到夜里十一点多钟林钧打完牌翟道宝送他们下楼,自行车已不翼而飞! 林钧心里一阵慌乱,丢了自行车甄珍肯定要大吵大闹。林钧连忙环顾四周,见不远处有一辆自行车,型号跟自己的差不多,只是略微旧一点。林钧下意识地把钥匙插进去,鬼使神差,锁竟然开了! 翟道宝连声说,快骑走,快骑走。林钧忙骑上去,一溜烟去了。

本来事情到此也结束了,可林钧不知哪条神经搭错了,回去坐在破沙发上胡乱推理起来:我用自己的钥匙能开这把锁,别人用他的钥匙肯定也能开我的锁,我的自行车肯定是被这辆车的主人偷去了! 林钧突发奇想,恍惚间就成了福尔摩斯或者波洛,想来一回捉贼捉赃的游戏,又骑着自行车赶回翟道宝处,把翟道宝从被窝里叫醒,眉飞色舞地把自己的推理分析给他听,又鼓动翟道宝跟他一同捉贼。翟道宝懵懵懂懂地跟着林钧走到楼下,把自行车放在原处,埋伏在黑暗中一动不动。直到凌晨两点多,从楼上踢踢跶跶下来个人,掏出钥匙正准备开自行车的锁,林钧一蹿而上,大叫捉贼,结果是遭到别人一顿狠狠的奚落———下来的是翟道宝的邻居,是准备去上早班的。

“不提不提,读书人自作聪明的低级错误。” 林钧僵着脸连连摆手。

白婴婴笑得更凶了。

因为有这一段故事,林钧突然觉得与白婴婴在心理上缩短了不少距离,林钧还觉得跟白婴婴在一起很愉快。林钧突然地涌上一个念头,觉得自己也可以成为《红与黑》中的于连,为了成功去做某种违背道德的尝试。白婴婴显然比德瑞纳夫人年轻漂亮,更有吸引力。只是林钧觉得自己还是缺乏勇气,他不可能像于连那样勇敢。

双方聊得正欢,似乎都把参加舞会一事忘了。到了十点多钟,林钧起身告辞,白婴婴亲自驾着自己那部“ 尼桑” 把林钧送到家门口。

进了家之后,林钧发现甄珍仍旧未回来,也不知野到哪里去了。林钧在房间里坐了一会儿,又走下楼打电话,好不容易打传呼机把翟道宝找到了。这家伙正和几个厂长经理在打麻将,借用着别人的手机回的。林钧漫不经心地问:“ 白婴婴请你参加舞会了?”<!--PAGE 13-->翟道宝说:“没有呵,没听她说啊! ———噢,我知道了,这小妞肯定是冲着你来了。你小子交上桃花运了! 不过你可得当心……”

翟道宝还想说什么,林钧连忙把电话挂断了。

晚上林钧做了一个梦,内容是有关白婴婴的。睡梦中他突然惊醒,一股湿湿的**已从体内不由自主地射出,一会儿就变得冰凉冰凉。躺在被窝里面,林钧的情绪突然变得异常沮丧。

六

下雪了。

这是立冬之后的第一场大雪。雪来得很突然,白天的时候还是晴空万里,一觉醒来,天空上已飘起了鹅毛大雪,并且越下越大,整个世界都变得白皑皑的。早晨林钧在卫生间刷牙,见窗外原驰蜡象,心里猛然地蹦出童年时所看电影中一个坏人唯恐天下不乱的一句台词:下吧下吧,下他个七七四十九天,我才高兴呢! 林钧忽然间觉得这一句台词正符合自己的心意。又想,自己什么时候竟有了阶段敌人阴暗的心理,也可能是生活过于困苦,于是有了报复社会的念头。这么一想,竟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挺得意的嘛! 找到美人了?”不知什么时候甄珍竟倚在门边,一副讥笑的表情。

林钧懒得去理她。

“哎,林钧,快过年了,你得回去看看小诗。我哪都不去,就在这,你春节时得把房间让给我。”

“准备跟你那个小财主度蜜月吧。”林钧没好气地回她一句。

“怎么,嫉妒啦? 过段时间我帮你介绍一个,包你满意,就像关大美人似的。”甄珍的脸皮越来越厚了,反唇相讥的水平也提高得很快。

“就凭你这样,能把自己卖出去就不错了。” 林钧漫不经心地答道,随后整理一番,哼着小曲,带上门走了。由于拌嘴的机会太多,两人都习惯了,似乎谁也不往心里去了,更多的是困惑,越吵就越感困惑,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荒诞感。

中午,因雪下得很大,几个离婚的同事无处可去,就在附近的小酒馆凑份子吃火锅了。酒是用生姜、白糖煮的绍兴花雕;火锅是狗肉、野兔肉。林钧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吃狗肉了,当年插队农村,每到冬天,知青们经常用铁丝做一个圈套,用馒头或者包子引诱到处乱窜的狗,一旦套上,把铁丝往树杈上一扔,那边人接住后,一转身,用肩一扛,狗就被吊起来,四脚乱蹬,一会儿舌头就长长地拖下来。知青们便把狗拖回自己住地,剥下皮埋掉,肉放上盐和辣椒,配上从地里偷回的萝卜,在大铁锅里慢慢煨起来。每到冬天,知青的日子,会因为有炭炉狗肉异常芬芳。然而青春期的小伙子是躁动的,尤其是在连吃了壮阳补肾的狗肉之后,伙伴中有一个绰号叫“许大马棒”的知青按捺不住了,眉来眼去之后便跟一个富裕中农的女儿有了关系,这一桩事被大队民兵营长在牛栏边的稻草堆里捉个现行。许大马棒只能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去坐牢;二是和女子马上结婚,永远扎根于广阔天地之中。无奈之下,许大马棒只好选择第二条道路。结婚那一天,林钧他们去捧场,许大马棒声泪俱下、万念俱灰地痛斥了吃狗肉的罪行。没过多久,林钧他们也得到了相应的惩罚———由于秘密宰杀了当地社员的八条看家狗,县知青办和公社宣布,诸多知青三年之内不得招工走人,继续在农村锻炼。林钧运气算好,第二年恢复高考后上大学了,其他几个“ 狗肉”<!--PAGE 14-->伙伴也陆续离开农村,只剩下许大马棒。许大马棒当时已是一个孩子的爸爸,现在成了四个孩子的爸爸。这算什么事呢? 每次林钧想起这茬事都感到命运的不可捉摸,狗肉也能作为个关键的因子主宰人的命运,有时不单是狗肉,一个小小的细节或者过失,都能引导人走向另外一条道路。当林钧面对香喷喷的狗肉时,他的思想再一次走神了。

“老林,想女人了?”

“不,想狗肉。”

“哈———”几个同事都笑了起来。他们注意到林钧自离婚后神志总是有点恍恍惚惚,经常干些似是而非的事情。

因为喝了酒并且吃了狗肉,整个下午林钧感到身体异常暖和并情绪高涨。林钧把电话打到“ 豹霸” 公司找白婴婴。秘书问是谁,林钧没好气地说,让白总接电话就是,不该问就不要问。

过了一会儿,白婴婴接了电话。林钧乘着酒兴,说,我们去郊区走走吧,看看雪,这是今年的第一场大雪。白婴婴有点迟疑,说她要加班赶着设计一套新款皮衣,天冷,皮衣的销路正好,有点供不应求,并且现在小车又不在。林钧说,那好,随便你吧,我叫辆三轮车从你公司门口过,你要愿意你就上来,不愿意就忙你的生意吧。林钧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林钧下了楼走到街上。天已基本晴好,只有零星的几片小雪花。太阳已出来了,空气中有一股清新的寒意,街道上又有了生机。林钧叫了辆有白布帘子的三轮车,跟车夫交代向“ 豹霸” 方向走。躲在帘子后面的林钧,忽然觉得自己与许大马棒有几分相似,都是自己把自己送进陷阱。又想,人生无处不陷阱,得要自己哄自己玩,谁说陷阱不是一幕迷人的风景呢!

“豹霸”的大门边,站着一个撑着花伞的黑影。走近了,果然是白婴婴。林钧撩开布帘,有几片雪花飘进来,白婴婴坐进来之后,侧着脸笑吟吟地看着他,嗔怪地说:“大才子喝酒了啊? 难怪说话口气像下命令似的!”

林钧忽然觉得有点怯懦,强迫让自己镇定,故作轻松地说:“ 平日里丑陋的世界看多了,有许多东西让雪一盖住,便美了。想同你一同凑凑雅兴———才子佳人嘛,是不是?”

白婴婴没有作声。三轮车动了,从车篷的小窗看出去,街景变得晃晃悠悠起来。车夫问到哪儿去,林钧回答往郊区去吧,看看野地的雪。

两人紧紧地挨着,似乎都有点紧张,都找不出什么话语来交流。林钧甚至有些后悔自己的唐突,如此状况,尴尬极了。他只是感到有点读不太懂身边这个女人,就像他至今不太懂得甄珍一样。

在布毡蒙着的车座里,林钧和白婴婴挤在一起。双方都沉默。

林钧感到内心中有一个东西在膨胀着,越来越大,越来越有力地压迫着他,让他难以抗拒。那热腾腾的欲望占据了他全部的存在,使他全身躁动不安。他决定孤注一掷,重建自信,在接触那温湿柔软的小手的一刹那,林钧感到对方的等待。<!--PAGE 15-->双方的手掌都渗出汗珠,白婴婴的手指在林钧的手掌心里略微动了一下。这似乎是一个信号,林钧顺势把整个身体倾覆上去,把自己的嘴唇压在白婴婴的嘴唇上。

白婴婴没有抵抗,连轻微的抗拒都没有,倒是三轮车有点摇晃,一个轻轻的颤动,差点把他们分开。林钧更用力地吮吸起来,白婴婴反应也很热烈,双手紧紧地搂住林钧,双方都有一种要把对方融化的渴望,也都有一种被融化的急切。世界在林钧心中消失了,他只感到白婴婴嘴唇的柔软,这柔软远远地超过了林钧的负重,让林钧产生了一种虚无的愉快。

不知过了多久,双方分开了,犹如睡梦中被人叫醒,都有一种兴奋之后的困倦。林钧摸摸自己的脸,滚烫滚烫,又看看白婴婴的脸,红扑扑的,像个孩子。从车窗里看出去,外面是一片白色,很多麻雀叽叽喳喳地在雪地里寻觅着食物。郊区早到了。林钧跳下三轮车,白婴婴也走了下来。外面的空气好清新,脚踩在柔柔的雪上,能听到一种爽利的声音。林钧不自由主狠狠地吸了一口气,如果世界真是如此单纯和诗意,该有多么好啊!

白婴婴一下变得活泼异常,拉起林钧向雪地深处跑过去。雪挺深,一直淹没了他们的脚脖子。在雪地里,他们大笑着互相用雪往对方的脖子里塞,追着撵着打着雪仗,双方的距离一下子消失了。随后,林钧和白婴婴开始比试着堆雪人,他们各自堆了个雪人:林钧堆得大,白婴婴堆得小。它们紧挨着站在一起。

晚上,林钧乘着夜色来到白婴婴家。白婴婴穿着睡裙,高高地盘起发束,脸色红红的,似乎还未从下午的快乐中恍过神来。林钧关上门热烈地拥抱了她,白婴婴紧贴着他,任他挥发着热情,问他喝点干红还是白酒。

林钧坚决地摇了摇头:“喝你。”

当所有的热情都散尽后,林钧疲惫地从白婴婴身上翻下身来,他突然觉得自己的行为就像是只爬到高处的黄蚂蚁,一阵风吹来,只能无奈而悄然地降落在尘埃之上。<!--PAGE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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