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飘着鹅毛大雪的冬天,我来到了这座城市。我刚走下火车,一片细小的如羊绒似的雪花飞进了我微微启开的嘴唇,凉爽地在我的舌尖上化开,一种带电般的感觉慢慢传遍我的全身。我的双目之间出现一种透亮的灯光,慢慢地,它越来越亮,就像探照灯下的大地一样,白惨惨的。眼前的一切,突然都变得清晰无比,色彩无比斑斓,又无比鲜艳,仿佛有强大的光亮照射似的。随后,慢慢地,慢慢地,它暗下去了,暗下去……我的大脑不再混沌,我又有了记忆。我听到身边的火车扬起了一声震撼人心的长鸣,撕扯着我的时间和空间,乱哄哄的人群像乌鸦一样向出口扑去。我突然醒悟过来,我是坐着火车来到这座城市的! 可是,我是什么人? 我来干什么? 我来自哪里? 我的父母又是谁? 一切的一切,我浑然不知。
我懵懵懂懂地跟着人群走,他们到哪儿,我也跟到哪儿。后来,我发现他们全都消失在各条道路和街巷之中,就像一条条消失在深水中的鱼。我的眼前又出现其他的鱼。鱼们畅游着,穿着各式各样美丽的衣裳,有的成双成对,有的形单影只。成双成对的变成形单影只,形单影只的变成成双成对。一变成二,二变成一。眼前的一切,都这样简单而复杂地变化着。
在熙熙攘攘、明亮堂皇的大商场里,我感到头晕目眩。我被各个游来游去的人推搡得团团直转,真搞不清人们为什么有那么大的气力。这种身上裹着各种布匹、长着长脚长手、顶着各式各样大脑袋的怪物在面对我时,都用一种奇异的眼神注视我,看着我,也看着我的身后,呈现出奇怪的表情。直到我的鼻尖触及一个冰凉的东西,我才从商场各式各样的镜子里看见了自己:我是一个瘦弱的、皮肤白皙的、唇红齿白的美少年! 我的衣裳整齐而干净,最令我惊讶的是,我的身后背着一个锦绣行囊,那里面竟插着一根长长的、闪烁着熠熠金光的、美丽异常的金色孔雀翎!
我是一个孔雀翎少年! 我是一个孔雀翎少年?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来到这个城市,不知要找谁,也不知能找谁,我举目无亲,我身无分文;我不知道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心慌意乱一番之后,我意识到了危险,我在想的是,我必须先活下去,把自己变成他们当中的一分子,随后,才能找到自己、知道自己是谁。我全部的证明就是这一根金色的孔雀翎了,只有凭着孔雀翎才可能知道我的来历。这是我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也是我与这个城市唯一的区别。
在城市漆黑的巷陌中,我踽踽独行,竭力躲避着行人们贪婪的目光。在黑夜中,我看到一星亮光忽明忽暗地向我走来。一个黑影走近了,停在我的面前。我抬起头凝视他,看见光影闪烁中一张忽明忽暗的瓦刀脸,有一副忧郁和木然的表情。他的身材很高,骨骼硕大,颧骨高高凸出,腮帮深深下陷。看得出他很强壮,也很瘦削,像是一匹跑过万水千山的高头“大马”。我并不害怕这匹大马,我什么都不怕,我不懂得什么叫害怕。“高头大马”走近了,他捻灭了手上的烟,站在我面前,一动不动。我知道他在仔细端详我。我无所畏惧,后来我听到了一阵沙哑的嗓音,冷漠得就像树木裂开的声音。
“去哪儿,小兄弟?”
“不知道。”
“你从哪儿来?”
“不知道。”
“高头大马”咧开嘴笑了。借助微弱的光线,我看见他那一口整齐的白牙正在有滋有味地嚼着过滤嘴海绵,就如同一匹将要死去的羸马,在反刍白蜡似的岁月一般。
“高头大马”俯下身来。我知道他看见我身后插着的金色孔雀翎了。他的脸上掠过一丝惊讶:
“我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东西。这是什么,小兄弟?”
“孔雀翎,金色孔雀翎。”
他又看了一眼,没有继续问下去。我害怕别人从我身上抢去孔雀翎,这是我独特的标志,独立于游来游去的芸芸众生。虽然孔雀翎在身,我饥饿、失落和孤独的状态没有改变,可是只要我背着这根孔雀翎,我就有可能找到回家的路。
我的肚子不顾羞耻恰到好处地响起来。“ 高头大马” 听到一笑,说道:
“小兄弟,你还没吃饭吧,跟我来吧。”
“高头大马”领着我来到了一家小餐馆,看着我风卷残云似的吃光了四菜一汤以及两大碗干饭。我吃得那样快,就像肚子里伸出一只贪婪的手,狠狠地将这些食物撸了下去。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吃饭了,甚至在记忆中,这是我第一次吃饭。我真切地感受到食物的美妙和真实,感觉到它与虚无缥缈的灵魂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高头大马”一言不发地看着我。等我吃完,他从胸口摸出一沓很厚的花花绿绿的钞票,把老板看得眼珠发绿。“ 高头大马” 随便抽了两张扔了过去,老板点头哈腰道谢不迭,然后“ 高头大马” 牵着我离开了。
出租车在霓虹灯闪亮的街道转悠,我目不斜视。尽管我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但我一点也不感到惊奇,外部的灯红酒绿引不起我的兴趣。后来出租车拐进一个巷子,我听见“高头大马”说:“到了。”
“高头大马”的家住在这个城市闹市区一幢老式公寓里,在三楼。顺着窄窄的咚咚作响的楼梯上楼的时候,我看见邻居们努力装作不经意的样子窥视着“高头大马”。“高头大马”旁若无人地从他们门前走过,一边走着一边悠然地哼着小调。“ 高头大马” 把房间门打开的时候,一股霉味夹杂着蟑螂屎的味道直冲过来。“ 高头大马”的屋子阴暗,地板踩上去咯吱直响,里面没有其他东西,只有一张简陋的床,一床薄薄的几近于油黑的棉被,一把歪歪斜斜的破藤椅。令人感到惊异的是,窗户上竟挂有两幅很厚实、很大且有着相当历史的天鹅绒窗帘。“ 高头大马” 走过去用力一拽,随着灰尘碎屑的舞动,一大片灯光投射进来。窗外是灯红酒绿的城市,具有巨大向心力的城市。“高头大马”一屁股坐在**。我只好坐在那把歪歪斜斜的破藤椅上。
“你是学生?”
“我不知道。”
“看你那样子有点像。失恋了? 被女同学甩了?”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高头大马”定定地看了看我,脸上露出茫然的表情:“ 好了,不提过去了,从现在起,你准备怎么办?”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他突然从胸口摸出一件东西,咚的一声扔在地板上。我吓了一跳。那是一把手枪,一把短短的、小巧而精致的、具有极大**力的左轮手枪。
我不动声色地看着他。没有什么东西能引起我的恐惧。
“高头大马”缓缓地说:“ 你不要怕。我是这座城市的左轮王。
我原本是属于南方军阀的一个参谋长,那些军阀为了金钱和地盘,天天打仗,不把我们当兵的生命当回事。我不想为他们争权夺利。
于是我来到这座城市,成为一个以生命为赌资战无不胜的左轮王。
我已经赌过十次,有十个人死在命运的手中,而我总是得以逃脱死亡线。我不畏惧死亡,命运对我也无可奈何。”
左轮王捡起手抢,绕着手指做了一个潇洒的转圈手势,随后玩世不恭地看着我说:
“从一开始我就注意你了,你是一个无所畏惧的人,也是一个什么也没有留恋的人。因为如此,我很想跟你赌一把。”
他把手枪又扔到地上,然后从胸口掏出几大沓钞票,说:“这里面只有一颗子弹,我俩轮流着,对着自己的太阳穴,一人扣一枪。如果我死了,这钱你带走,够你一辈子吃饭的了。”
左轮王带着一种人生虚无的表情淡然看着我。我点头示意同意。左轮王慢慢地把手伸向左轮,但我早已伸出手把手枪攥在手里。
我不动声色地将枪口顶住自己的太阳穴。我无所畏惧。如果我死亡,只不过意味着我将重新踏入另一班列车。列车轰鸣着,下一站将是何处,我不知道。我不喜欢现在这个地方,我想着要离开。我的手指稍稍用力,我听到撞针跳动的声音,和一切震动没有什么两样。我感到枪管在我的太阳穴上微微地抖动了一下。没有任何事情发生,我没有听到火车汽笛的长鸣。
“嗤———哈哈!”左轮王突然狂笑起来,笑得整个房间都在阴恻恻地颤动。随后,他止住笑声,站起身来,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好啦,好啦,小老弟,跟你开玩笑啦,我知道你是一条汉子!”
左轮王俯下身来,把手枪揣回他的腰上。我困极了,我顾不得去聆听左轮王的喋喋不休,躺在**不知不觉地睡去。也不知睡了多长时间,我听到了舍外人声鼎沸。我睁开眼睛,时间已接近正午,左轮王早已不知所终。我摸摸自己的行囊,孔雀翎还在,在它上面还撂着几张花花绿绿的钞票。
我离开了那幢老式公寓,离开了左轮王。在这座城市里,我不想跟任何人交朋友。这个城市的每个人都有一张虚假和恐慌的脸,他们的表情跟高大建筑物的装潢材料反射出的光晕一样。他们都不是内在的东西,也不是本质的东西,只是一种虚假的形状和光泽。影像和影像交织在一起,会有一种复杂而美丽斑斓的色调,但那不是真正的光,不是本来的东西。这所有的一切终究是什么,就像我是什么、我是谁一样,没有确切的答案。我独自一人来到郊区。这时候雪已经停止了,太阳出来了,无垠的雪地反射着太阳的光辉,显得无比纯净静谧,就像世界的本质一样。在刹那间我忽然受到感染,我的心窍突然开启,我差一点就知道我是怎么回事了。但一大群嘈杂的灰喜鹊掠空而过,我的因宁静而启开的心窍重新合上,一个东西缩回去了。我异常沮丧。
我在齐腰深的雪地里乱跑,我用干净的雪团用力掷击那些讨厌的灰喜鹊。我的雪团掷得又准又狠,每一次我都能击中那些可恶的鸟或者它们附近的枝杈,把它们惊吓得乱飞乱叫,然后雪团变成粉末纷纷扬扬地飘落,有的飘在我的面庞上。
后来,我累了。我叉起腰,远眺茫茫雪原。没有一个人,只有我。我在雪地里滚着雪球,我堆起一个大雪人,我用黑泥土勾勒出它的眉毛、眼睛,用枯萎的野草给它制造头发。后来,它像一个中世纪的骑士一样独立于荒原,一本正经地开始和世界共存。我知道再过几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它会彻底地融化,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逐渐习惯了这个城市的生活,或者说我不得不适应自己的角色。没人知道孔雀翎的价值,也没有人知道它的出处。我不得不充当一个“破烂王” 的角色,好在这种职业对于生活来说既是富足又是悠闲的。每天,我早早地起来,在大小居民区,有时候也跑到租界去吆喝着收购酒瓶、纸盒、废报刊,跟各式各样的女人以及娘娘腔的男人讨价还价,然后把我需要的东西拿到废旧物品收购公司去卖。每天我都能得到一笔足以对付我全天生活的钱。我不再露宿街头,我在市中心的百花旅馆住了下来,每天在梧桐树荫的笼罩下美美地睡他一觉。我知道在这个城市我的生活是短暂的,我一点也不需要为自己安排什么。我独自一人来到这个城市,很快,我仍将独自一人离开这个城市。
百花旅馆胖如香肠的服务员总是一天到晚惺忪着眼睛,一有时间她便躺在房间里听着留声机里咿咿呀呀的戏曲。在漫不经心的注视中,经常有些神秘的女人出没,她们的脸上涂满了厚厚的一层涂料,撇着血红的嘴唇夜以继日地敲着各个房间的门,然后悄无声息地挤进去。即使是白天,我也能感到一些房间在强烈地抖动着,这种抖动参差不齐,伴随着激烈的喘息声、怪笑声、号叫声,总让我陡然增添恐怖,生怕整幢楼房会在哪一刻轰然倒下。
在散发着无数混合味道的旅馆里,我翻阅刚从垃圾桶里捡到的各式各样的脏报刊。在本市的晚报上,我看到这样一则新闻:本报讯 本市最大的财阀刘平富今日死在他的别墅中。
据警方提供的消息说,刘平富的死跟本市前些时候所发生的十几起蹊跷的死亡事件完全一样,也是右边太阳穴中弹,死在他的客厅里。据警方说,现场没有任何搏斗的痕迹,也看不到手枪。据初步推断,这是一起谋杀事件,凶手跟前十几起作案者为同一个人……<!--PAGE 4-->我知道这是左轮王干的。我想象冷峻的左轮王来到刘平富家中,循循善诱,软硬兼施。左轮王的演说充满一种不可抗拒的蛊惑力量。我仿佛听到左轮王那带着磁性而有张力的声音缓缓说道:刘平富,你什么都有了,但这一切都是暂时的,所有的财富都是暂时寄存在你这里的,包括你的身躯,它只是你灵魂的暂时寄居地。
这一切是不真实的、虚幻的,你应该把自己的性命交给上天,只要悄悄地闭上眼睛,真正静下心来,你便会感到它们不复存在……我翻来覆去地看着手头这张报纸,我几乎可以将这篇新闻牢牢地背诵下来。我甚至想从手头一沓破报纸中去寻觅左轮王的行踪,可是直至我将这一沓破报纸一行行读完,读得头晕目眩,眼冒金星,我再也没有找到任何一条有关左轮王蛛丝马迹的消息。
我迫切地想见到左轮王。
左轮王早已离开了那幢破旧的老房子。有很多天我奔走于东市、西市、南市、北市之间。我乘坐的是这个城市的巴士,在密集的人群当中,有各式各样的男人和女人,弥漫着各种各样的气味。他们似乎就是为了这些污言秽语和下流小动作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张口就是秽语,有时还冷不丁地来点小动作。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感觉到危险,也不敢正视危险。假如有一天危险轰隆隆如战车一样突然出现,他们就会变成目瞪口呆的小虫子,麻木地任履带从身上轧过。
他们是一群可多可少、可有可无的可怜虫。
我找不到左轮王。在公共汽车的候车室,在地铁车站,在我经过的大街小巷,我用彩色粉笔在墙壁上胡涂乱抹:左轮王,孔雀翎少年在百花旅馆等你! 我的字迹歪歪斜斜,恶作剧地给这城市的肖像上添加了丑陋的印记。有一次我刚刚在一个画着漂亮女人的口红广告牌上写完,一个瘦弱的高个子在我身后嘿然冷笑:“左轮王? 我们这个城市会有左轮王吗?”
“为什么没有?”我回答说。
“那你叫他来啊!”
“我正在找他啊!”
“他叫什么名字?”
“我也不知道。”
“左轮王我不知道,可是关于左轮枪,我太了解了!” 瘦家伙兴奋地打开了话匣子,“ 左轮,左轮是美国青年塞缪尔·柯尔特发明的,你知道吗? 说起来话长了,你要听吗?”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眼光直直地看着我。
我点点头,我只好点点头。
“1835 年的一天,柯尔特在乘船时看到操作的舵轮,脑袋里电光一闪。柯尔特从此也被誉为左轮枪的鼻祖。”
“你怎么知道这些的?”我问。
“怎么不知道? 我从六岁就开始研究枪,懂得很多关于枪的知识。我的父亲是个军人。在他光荣的一生中,他曾击毙过324 个敌人。可是我从来没有开过枪。这么多年来,我一直被枪的**苦苦折磨着。如果你天天面对各式各样的枪,握握这把,又摸摸那把,用手指扣扣扳机,你会发现当你握住一把枪时,开枪的愿望是多么强烈,欲罢不能,当你不能开枪时,那又是怎样一种痛苦。后来我终于得到了解脱。”<!--PAGE 5-->“为什么?”
“因为我发现了自己已经拥有了一支最厉害的枪!”
我知道自己遇到了一个疯子。虽然没能找到左轮王,但我没有灰心失望。我相信左轮王会看见我留在街头巷尾的那些字迹,知道这世界还有一个人在惦记他。他一定会来找我的。
自此以后,仍然重复着我的日子。我的日子因为没有奢望而显得特别宁静。我肯定我是在等待什么,但我没有因等待而使我的心情流于浮躁。实际上每一个人都在等待,就像百花旅馆的每一个人。
街道上开满桃花的时候左轮王终于到百花旅馆来找我了。
那真是个美丽的季节。街道边的桃花全都开了,它们就像云雾一样,笼罩在城市街道的两旁。我从没有看到过开得那么绚烂、那么美丽的桃花,它们越来越多,越来越壮观,我仿佛可以听到它们盛开的声音,就像春节时的爆竹一样炸成一片。并且,我还嗅到空气中有一股又黏又潮的甜味,这气味有着巨大的**力,它使得整个城市的男人和女人脸上都泛起了红晕,有一股力量在由里向外勃发,这个城市的节奏、速度和韵味也因这种气味而生机勃勃。
我和左轮王在公园的花圃边不断地打着喷嚏。他似乎更高了,也更瘦了。我在一旁打量着他,在一刹那,我突然发现左轮王其实很英俊,也很年轻。我把我的感觉跟他说了。左轮王只是忧郁地笑笑,一言不发,对我所说的也不感兴趣。他问我为什么在街头留下那么多字迹,我说我在这个城市只认识他一个人,我对这个城市不感兴趣,只是对他感兴趣;并且我认定他是唯一知道我从哪里来的,也是唯一能把我送回去的人。左轮王沉默不语。他沉默不语时更像是一尊雕塑,从僵硬的身体中,压根也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后来说到枪。我说我已经看出报纸上登载的几起案件是左轮王干的。我还跟他说了那个爱枪的精神病的事。左轮王听了难得可见地咧嘴一笑。他说这个世界爱枪的人不少,但不少人是克制自己的欲望,千方百计地抵御着**,所以变得不人不鬼。人本身具有一种攻击的天性,而枪只不过是这种天性的延伸。说彻底,枪只不过是人手臂力量的延伸,是思想在机械方式下的艺术升华。
后来城市的天空慢慢地暗下去了,华灯初放,整个城市沉醉在一片虚假的光明之中。桃花灿烂的香气因夜的到来越来越浓,如果呼吸一口,那香味会让你有一种咳嗽的**。
左轮王幽幽地说:“ 你知道它的来历吗? 是天意,真是天意。
那时我还在湘西那个地方落户。那个地方你知道吗? 曾经是土匪窝,非常偏僻,交通极不方便,一年也回不了一次家。我的父母相继去世时,身边也没有亲人,我不能去看他们。我父亲去世那一天晌午,我正巧在一个小山坡上劳动。小山坡上看起来很寻常,除了几片乱石之外,什么也没有。我百无聊赖,突然乱石之中有一个绿色石子,看起来比较晶莹。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奇怪的想法,仿佛内心自然而然地有一种期待,我捡起石子,对它说:你往哪儿走,我将跟着你,你会改变我的生存方式! 然后我用力一掷,石子划了一道弧线向远处飞去,就像一只小鸟从我的心窝里飞向远方。然后,我飞奔着跑下山坡,在几十米外找到了那颗石子,它静静地躺在那儿,还是原先那模样,什么也没有改变。它的周围是萋萋的青草,也没有因它的突如其来而有所变化。我突然产生一个念头,拿起锄头,发疯似的掘那一块地面。终于,我听到当的一声,一个瓦瓮碎裂了,接着我发现了一个油布裹着的沉沉的东西。我一层层地打开油布,发现是一把枪,一把左轮枪! 外加一百零八发子弹,蓝莹莹的,黄澄澄的。”<!--PAGE 6-->左轮王阴郁的眼睛突然发出炯炯的亮光,仿佛身上的生命在眼眶里点燃了。左轮王兴奋地说:“把左轮枪顶在太阳穴上真是一种优美而有趣的事情。这时你会发现,你成了自己的主宰,你会发现你的身躯离你的灵魂是那样遥远,就像是互不相干的两码事;同时你会发现它们相隔的时间又是如此短暂,仿佛毫不存在,这像是一张纸的正面和背面,一面写着生,一面写着死,一股音乐般的感受在你的心底轻扬……你会发现,其实不单单是你,有那么多人,都喜欢这种生死一线的感觉……”
“那么多人,为什么都死在你的枪下? 你经历了那么多次赌枪,为什么你没有倒下,倒下的却是他们呢?”我诧异地问。
“不知道。”左轮王阴恻恻地说。想了想,他又补充说:“ 应该是上天对我的垂青吧———上天不会让我死的。当然,沉浸于某种状态时,我能感到上天在对我说话,那是一种巨大的力量,它给我以全面鼓励,让我在这个世界上建功立业。”
我有点听不懂左轮王的话。这时候街道上的车水马龙已冷清了不少。各式各样的女人如夜晚的蝙蝠一样,在忙碌地游**着。
这黑暗是属于阴性的,仿佛能折服一切阳刚气。我们离开了街心花园。黑漆漆的天空突然响起了两声霹雳般的炸雷来。春天真是不可预测,暴风雨就要来了。
在此之后,我一直没有从报章上发现左轮王的消息。左轮王似乎从这个城市消失了。报章上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暗杀消息了。有的话题只是日本人入侵、XO 酒、大世界总统套房开业、一个阮姓明星自杀等的消息。人们快乐而麻木地生活着,生活在巨大、繁华、喧嚣的有着迷人吞噬力的旋涡当中,像一只只可怜而美丽的小画眉幸福地走近潜伏在草丛中的巨蟒。
我在这个城市找了一份工作,每天,我举着小旗,噙着哨子,在城市交通要道的斑马线上劝阻着黑压压的人群。就在我越来越趋于平静和麻木时,左轮王有一天来找我了。当他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几乎认不出他了,只见眼前的人西装革履,穿戴整齐,气质不再是冷峻和不羁,而是温文尔雅、文质彬彬。我注意到他的眼神,那不是阴鸷而沉郁的,而是自信而温暖的,充满着一种阳刚气十足的性感。
左轮王带着我走进一家旅馆的酒吧。我们找了一个座位坐下。我很不习惯这里的气氛。周围的人在狂舞,就像一只只大猩猩似的。我没有说话,想问左轮王为什么要带我到这个地方来。
可是我一直没有问。
左轮王双手有节奏地敲击着桌面,看得出来他很投入,恨不得加入跳舞的人群之中。等到我们喝了一瓶啤酒之后,他才回过头来跟我说话,告诉我这段时间他没有使用左轮手枪了。他不想再用左轮赌,那是一种最原始的方式。他已开始做生意了,做各种各样的大生意。从生意中,他觉得自己更能体会快感,一种过山车似的心情跌宕。<!--PAGE 7-->左轮王说:“人生就是赌博,但方式有很多种,我原来的只是最原始的方式。”
左轮王继续说:“ 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了,我现在已经接管了这家旅馆52%的股份,也就是说,我就是这儿的老板了。”
左轮王又说:“我马上要将这家旅馆进行装修。”
我默不作声。左轮王仍然喋喋不休:“ 我有一个宏伟的计划,我想进军这个城市的一切领域,用一种速战速决的方式,可是我的对手很多,他们老谋深算,非常有力量。当你意识到你永远打不过一个对手时,你应该怎么办?”
我摇摇头。我只好摇摇头。
“取得他的信任,联合他。”左轮王说。
我预感到左轮王要说什么。左轮王缓缓地说:“在这个城市里,我遇到一个最强大的对手,她是一个女人,一个美丽绝伦的女人。这个女人曾经结过婚,前夫是个亿万富翁,来自美国。她在二十五岁那年嫁给了他,他们一起来到中国,办厂、开旅馆。美国佬很爱她,在这个城市投了很多钱。后来美国佬死了,遗产都落到她的名下。这个女人真是上天的宠儿,她什么都不缺,美貌、金钱、宝石……”
左轮王停下话语,狠狠地咽了一口唾沫。他的喉结在颤抖着,我看到一股贪婪之气淤积在那里,蠢蠢地蠕动着。
左轮王双眼突然发出绿光来:“ 这个女人,也是有故事的———早先女人曾爱过一个男人的,都快要结婚了,有一次那男人乘公共汽车回城,当时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遇到前面有一个人骑自行车穿过,大客车一个急刹,男人正与后面的人说话,当时就穿破大玻璃直摔出去。更奇的是客车竟然没有刹住,就从他身上直轧过去……真是奇怪的事! 这女人一下就垮了。后来,后来这女人就嫁给了那个美国富翁……”
我怔怔地听着。
左轮王继续说:“那美国佬死了以后,曾有无数男人向她求婚,都被那女人拒绝了。女人放出话来,要选就选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男人,这男人还必须有一件独一无二的礼物。很明显,她要找一个借口回绝一切纠缠她的男人。可是我想,她回绝不了我,我是独一无二的左轮王,你有世界上绝无仅有的金色孔雀翎!”
我本能地跳起来:“什么? 你想要我的孔雀翎?”
左轮王的呼吸急促起来,说:“将你那支孔雀翎给我吧,我知道它是独一无二的。我愿意拿所有的东西来与它交换!”
我摇摇头,说:“ 不,孔雀翎是我的! 你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你是左轮王呀!”
左轮王突然暴躁地说:“ 左轮王有什么用呢? 我才不要当呢,我只要当一个大富豪!”
左轮王又说:“求求你把它给我,我知道她肯定会喜欢的,有了它,我就可以征服这个女人,就可以达到我的目的。”
我木然说:“不,我要回家。孔雀翎能告诉我,我的家在哪里,我是从哪儿来的。”<!--PAGE 8-->“哈———”左轮王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 回家? 这个世界,何处不是家园? 至于真正的家,谁知道在哪里呢?”
我默默无语。我无法回答他的问题。
左轮王长嘘一口气,柔声说:“好兄弟,给我孔雀翎吧。无论你有什么要求,我都满足你。”
我抬起头,突然说:“ 孔雀翎是无价的,要想要,你就跟我赌一次,用你的左轮枪来赌我的孔雀翎!”
我们来到了城市附近的山峰上,开始了命运的赌博。没有证人,我们恪守诺言。我们叫了一辆出租车,一直开到山脚下,然后,我们下了车。司机———一个胖乎乎的家伙觉察到我们俩都有一种不同寻常的表情,隐隐地露出他的恐惧,在我们下车之后,忙不迭地把车开走了。
我们谁也没有说话,默默地爬着山。我背着那根孔雀翎。登上山顶之后,一弯新月离我们更近了,仿佛触手可及。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纯净的月亮,就像一尊玻璃制成的工艺品,透明而晶莹。那苍白冷静的月光,应是从几万亿年之前的远古射出的吧?
泛着一股彻骨的寒气,仿佛能洗净人的五脏六腑似的。
我坐了下来,盘起腿,对左轮王说:“怎么样? 开始吧。”
“不,稍等一下。今晚的月光太漂亮了,我想再看下月亮。” 左轮王冲着我笑了一笑,仍在那里翘首仰望。从我这边看过去,左轮王全身上下仿佛镀了一层银白色的光芒。有山风悠悠的,不知从什么地方吹过来。
也不知看了多长时间的月亮,左轮王回过头来对我说:“ 好吧,开始吧———”随后,他坐在我的面前,从容不迫地从胸口掏出手枪,打开转轮,从口袋里摸出一粒子弹放入,轻轻地放在我面前。我的眼光瞥见了他在月光下现出的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
“开始吧,兄弟。”
我拿起枪。左轮王按住我的手,用一种鹰隼似的眼神盯着我:“我先来。”
他右手拿起枪,左手掌用力拍击了一下转轮。转轮快速地旋转起来,然后停止。左轮王眼睛闭上了,然后右臂徐徐上移,最后枪口顶在了太阳穴上。良久,我听到了“咔嚓”一声,是空枪。
左轮王缓缓地把枪放在地上,然后睁开双眼,眼睛在月色下如洞穴一样神秘。
我拿起枪。我把枪口顶在我的太阳穴上。我听见周身的血液像大河涨水一样咆哮,心音更如跌宕起伏的深潭。我努力沉静下来,让所有的躁动停滞。什么声音都没有,连同自己的心跳声。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平静起来,朦朦胧胧像一幅虚假的画。
“咔嚓。”同样,我放的也是空枪。
我慢慢地把枪放在地上,屏住呼吸,闭上眼睛。突然,我的双目之间有一束白光向外渗出。追寻白光,我进入了一个令人头晕目眩的白色隧道。恍惚间,我听到了一种细若游丝,然而又是极其清晰的澄明铃声。慢慢地,我看见黑洞了,它就在隧道前面。我的身子继续轻扬地向前飘去,我清晰地看到一大片芳草地,那么真切,那么清明,那么细致,甚至连草的茸毛、花上的露珠都能细细地看得到,就像是端详一幅清晰无比的巨幅照片。看不到太阳,天又是那么晴朗;没有风,空气又是那么纯净。我突然看到眼前有一个村庄,粉墙黛瓦,绿荫密布,马头墙高高矗起……我突然醒悟,这就是我的家啊,是我期待已久的家园……“砰!”我听见了一声枪响,眼前的全部画面完全消失。我睁开眼睛,看见左轮王歪倒在地上,殷红的血从他的太阳穴向周围渗开来,然后洇在泥土里。左轮王的右手已松开了左轮枪,抽搐着正试图抓取什么。我知道他的意思。我从行囊里取出那根金色孔雀翎,放进他的掌心,他的手死死地攥住。我看见他忧郁的脸上绽开一丝笑容,一种从未有过的真诚无比的笑容。我听见他在喃喃自语:<!--PAGE 9-->“真美啊! 我……真……是……从来没———想到。”
一个同样飘着大雪的晚上,我把左轮王的手枪用油纸一层层地裹住,埋在了这个城市的某一处地下。我忘不了左轮王,他是我在这个城市认识的第一个人。我准备回家了,我已知道我的家乡在哪里了。
天在下着雪。雪是一片晶莹的、单薄的东西,太阳一出来它就会消失,但它又是一种厚实的、永久的东西。太阳出来了,它融化变成水,然后变成河,变成海;随后,它又上升至云端,又幻变成雪花。现在,这永恒的东西纷纷扬扬,落在这座城市所有的地方,倾听着人们的呓语,给人们以滋养,也暗示着一种必然的结局。<!--PAGE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