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她将他的脑袋紧紧地搂入怀中,听见了因为疼痛而发出的剧烈喘息,她说:“墨云,我们终于在一起。”
高达百丈的猎狼山冈,一只黑色的苍鹰震翅而飞,巨大的双翅拍打时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
在它的身下,并不宽阔的山谷腹地,夕阳血红色的光芒,透过嶙峋的乱石缝隙照在一张张年轻黝黑的脸上,愈加显得面色凝重起来。
谷中十三骑,骑骑都是高头大马,重甲长矛。
“下马。”
随着立在队伍前面那名男子的一声令下,一位年轻的男子策马从队伍中缓缓的走了出来。
他抬头看向太阳落下的方向,嘴角微微上扬,轻轻一笑,神情完全不同于其他十二人的严肃,眉目之间是满眼的温柔。
片刻之后,他低下头来,动作敏捷地跳下了马,将手中的御龙长枪就势一顿,立于黄沙之中,微笑着走向不远处的两名步兵。
这两名步兵,其中一名手中拖着一方红木托盘,另一名则上前一步,站在了他的正对面。
“采羽。”
马上的男子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颁布了第二道命令,随后将脸转向一边,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当他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代表着军阶的三根彩色雉羽已从那位年轻士兵的头盔上摘了下来,并排放在托盘之中,又用军符镇住,晚风徐来,轻轻舞动。
马上的男子长长地叹出一口气,最终下达了最后一道军令——卸甲。
片刻光景,原本全副武装的男子,已被脱得只剩一件白色的中衣,赤脚站在黄沙之中,黑色的长发也已经披散下来,反倒更显得俊朗清逸起来。
他抬起头来,昂首挺胸地向着远处一字排开的碳火走去,夜色渐浓,炽热的火炭明明灭灭宛若繁星。
这是漠南十三骑的一个仪式,一旦成为了十三骑中的一员,想要退出,必要经过烈火的洗礼。
长达十三米的碳火铺道,一旦中途忍受不了跳了出来,背后的弓弩手,便会将你的后心射穿。
十三骑的勇士,要么死,要么必须忍受世界最痛苦的煎熬,方能离队。
男子身后,两名马弓手已经高高地举起了手中的弓箭,此时马上的首领却忍不住再次开口提醒道:“墨云,此时回头还来得及。”
以前也发生过这类事情,可是作为十三骑首领的秦墨白从来都没有像这次一样慎重,一方面是因为这一次的那个人变成了自己的亲弟弟秦墨云,另外,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十几米之外便是南越国境,他若踏出了国境,从此之后便成了自己的敌人。
他不想,兄弟相残。
而且,数十年来,十三骑的士兵换了一茬又一茬,大都是年老体衰了之后被遣散回家,由军队供养,而能活着从烈火中中出去了,才仅仅出现过一人。想起那个人,秦墨白不禁微微皱起了眉头。
他不知道眼前的秦墨云有没有这个能力,吃不吃得了这苦。
可是不远处的秦墨云仿佛根本就没有听见哥哥的话,冷冷一笑,抬腿踩上了炽热的碳火。
在碳火的另一面,惨淡的星光之中,站着一位绯衣女子。
此时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对面的秦墨云,她看见他那光洁的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她看见碳火燎燃了他的裤脚,她甚至听见了他牙关紧咬时发出的咯咯声响。
十三米的距离,一步一步都像是踩在了自己的心上,却又满心欢喜。
因为她知道,从今以后,他终于可以摆脱国仇家恨的羁绊,一心一意地跟她在一起,手牵着手,缱绻天涯。
最后一步,踏出火坑,她飞快地跑上前去,将疲惫不堪地秦墨云紧紧地拥入怀中。
泪眼婆娑中,他看见秦墨白带领着其余十二骑掉转了马头,断喝一声,向着远处的猎狼军营驰去。
她将他的脑袋紧紧地搂入怀中,听见了因为疼痛而发出的剧烈喘息,她说:“墨云,我们终于在一起。”
二、他看见,在她的背后,密密麻麻的竹林当中,淡紫色的鸢罗花开成了片,香气漂浮而来,通过他的鼻腔,浸入了他的胸膛,是满心满肺的柔情。
冠绝中土的漠南十三骑是全南秦最好的斥侯部队。
几十年间,中土的南秦与西垂的南越曾经打过大大小小不下几百场的战役中,十三骑都曾发挥重要作用,三年前的岭南之战,正是因为他们准确地侦察到了南越部队的中军行营,才使二十万南秦大军不废吹灰之力便取得了战争的胜利,绞杀了南越大将司徒巡。
也就是在那一次的侦察任务中,秦墨云胸口中箭,滚下了山崖,被一位名叫阿筝的南越女子救下,才勉强保住了一条性命。
也许,正是因为她对自己有救命之恩,三年后,他才毅然决然地选择离开十三骑,从此形同末路吧。
阿筝扶着下肢严重烧伤的秦墨云在秦越两国边境的大山中找到莫奶奶是在三天以后,据说莫奶奶已经有一百一十二岁的高龄,是当地有名的巫医。
竹子搭就的简易屋棚里,阿筝将已经因为伤口感染发了高烧的秦墨云扶坐在躺椅上,转身走向一旁的莫奶奶。
老态龙钟的莫奶奶佝偻着腰,将一种名叫密陀僧的草药放进石臼捣碎,盛在竹筒中递到阿筝的手中,示意她将药膏涂在秦墨云的患处。
阿筝轻轻地走上前来,小心翼翼地将药膏涂在秦墨云那双布满血泡的脚掌上,每抹一下,他的眉头她的心都会一同微微皱紧。
“疼么?”
他微笑着摇头,覆在她左肩的手却越发抓紧,于是她便尽量地轻一点再轻一点。
他看见,在她的背后,密密麻麻的竹林当中,淡紫色的鸢罗花开成了片,香气漂浮而来,通过他的鼻腔,浸入了他的胸膛,是满心满肺的柔情。看着秦墨云体无完肤的伤口,阿筝的鼻子忽然一酸,眼睛一热,滚烫的泪水便落进了他的血肉当中。
见她伤心,秦墨云轻轻地揽了揽她的肩膀。
“墨云,都是我不好,要不是为了我,你也不会遭这番罪。”
秦墨云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回以一个笃定的眼神,眸子中看不是丝毫埋怨和不甘,全都是幸福的笑意。那一刻,阿筝在他的眼神中只能读出两个字,那便是甘愿。
九月的紫云山,已是一片萧飒。
片片落红,随着趋渐瘦弱的溪水向着远处的汨罗江流去,秋风一来,到处都是落叶拍打在地面上发出的沙沙声响。
阿筝轻轻地依偎在秦墨云的怀里,拉起他的手,一寸寸摩挲着他掌心里因为常年征战而留下的硬茧。
如果记得没错的话,他的胸口上还有一个十字形状的疤痕,那是南越禁卫军专用的十字燕尾矢所留。
她想起,当年他从人迹憾至的紫云山南麓跌下的情形。
那时的他静静地躺在积了数尺厚的落叶当中,细长眉眼轻轻闭合,安静的如同一株秋天里落败的树木。在他的周围,是一整片树龄已过百年的红枫,火红的枫叶打着旋儿落在他的手边。
整个画面,美的不像是凡间。
后来,她找来当地的几个猎户,将他抬到了一个苗寨里面,又请来了四处游医的莫奶奶为他精心调养,这才勉强保住了他的性命。
她记得,伤愈之后的秦墨云,总是少言寡语,总喜欢一个人独坐在紫云山的顶端向北张望。
那时的他还不知道,南秦的铁骑,早已凭借他在最后关头放出的信鸽身上所携带的地图,偷偷地迂回到南越军队的后面,断了他们的粮道,烧了他们的军营。
再后来,他的身体渐渐恢复,脸上也渐渐露出了笑容,可是秦墨白却带领十三骑,孤军深入到南越腹地的紫云山,找到了他。
阿筝永远记得秦墨白找到他时对他说的那句话,他说:“墨云,他们都说你死了,但我心中却有个执念,总觉得你还活在世上。”
他说:“墨云,跟我回去,漠南十三骑不能没有你。”
那一日,她本想跟他一同回到南秦,然后永远厮守在一起的。
可是秦墨白那泛着冷光的长枪,却生生隔在了她的胸前,隔断了她与秦墨云之前的去路。
那时,他本以为秦墨云会为了自己而放弃回到南秦的,可是她错了。他只是漠然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翻身上马,一骑绝尘。
莫奶奶告诉她说,有些男人生来就是属于马背的,永远不会为任何一位女子停留。
如今,他再次回到了自己的身边,并且信誓旦旦地告诉自己说再也不会离开她了,她却反倒有些茫然。
她读不懂他的眼睛,也读不明自己的命途。于是她只能再次找到莫奶奶,让她用龟壳演算他们的宿命,她想要知道,这一次,他赴汤蹈火而来,到底是不是,仅仅只为她。
三、伴随着一声响彻云霄的鸣叫,一只黑色的苍鹰宛若闪电一般地破空而出,忽闪着翅膀停在了他的手臂上。
默念了三遍法语之后,脸上布满皱纹的莫奶奶双手一摊,九片龟甲落在案子上,发出哗啦啦一阵声响。
九枚甲片,呈四离之状星散排布。
莫奶奶的眉头紧皱,站在一旁的阿筝早已双手合十闭上了双眼,那一刻,她突然不敢去听不敢去看。
“此为异卦,乾坤不明。”
莫奶奶轻轻地摇了摇头,她一生占卜无数,这种“分崩离析”的卦相还从未见过。
许久,她才叹了一口气走到阿筝的面前,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阿筝,有些事情早已是命中注定的,强求不来。”
“奶奶,你这话什么意思啊,秦墨云背叛了十三骑,背叛了自己的民族和国家,忍受了千般煎熬才来到这里,不就是为了永远和我在一起么?”
莫奶奶淡淡一笑:“恐怕没这么简单。”
是啊,连她都看不破的卦相,怎么单单会只为了姻缘。
“那,那,那我该怎么办啊?”听莫奶奶这么一说,阿筝突然紧张起来,急忙问道:“你是说,终有一天,秦墨云还会像三年前一样离我而去对不对?”
见莫奶奶不再说话,阿筝赶忙上前一步,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求你了莫奶奶,我知道你有办法的,你一定得帮帮我。”
那一刻,一幕幕往事再次浮现在阿筝的眼前。
三年之中,为了找到秦墨云,她多次瞒着莫奶奶只身一人偷偷地潜出边境,穿过百里大漠,扮成中土人的模样,一个军营一个军营地打听他的消息,整个过程可谓九死一生。整整三年的时间,她找遍了漠南的每一寸土地,却一直没有得到关于他的任何一点蛛丝马迹。正当打算放弃,重新回到南越时,却在边境的猎狼山谷再次遇到了十三骑。
如果,这都不算宿命,不算姻缘,还有什么,能够强大到可以使她用一生的时间,全部的气力,义无返顾去遵从。
许久,莫奶奶才缓缓地推开了她的手,叹道:“如果想要他一心一意地对你好,办法倒有一个,但是……”
“但是什么?”阿筝迫不及待地追问,连她自己都没想到自己会这般疯狂。
“但是,这种术法一旦施行,如果他对你有异心,你也一样要忍受灵虫噬心之苦。”
莫奶奶口中所说的灵虫便是姻缘虫,姻缘蛊术是南越苗人流传很久的一种巫术,据说百年前,苗人成亲之时,会在男女双方的身体里各自埋下一只小小的姻缘虫,婚后如若一方对另一方不忠,他身体里的那只灵虫就会肯噬他的脏器,同时另一只姻缘虫也会感应到它所释放出的信号,一同噬咬另一个人,从而提醒她自己的配偶已有异心。<!--PAGE 4-->这种方法的作用就是,时时刻刻提醒宿主,要从一而终。
要么同生,要么同灭。
后来,因为这种方法极其残忍,便被废除了。
事到如今,在南越国的大多地方,这种巫术都早已失传。
阿筝愣愣地看着一脸愁云的莫奶奶,此刻,她倒觉得这种令人闻风丧胆的小生灵有几分可爱起来。
姻缘虫,多么美妙的名字。
于是,她顿了一下,笃定地回答道:“好!”
她信秦墨云,胜过信自己。
而爱情,总是教人心生狂悖。
她觉得,若不爱,毋宁死。
浅绿色的姻缘虫,从打开了盖子的瓦罐里面探头探脑地爬出来,通身散发着淡淡的荧光,背上长了两只小小的肉翅,像极一个小人,体态轻盈,眉眼分明。
莫奶奶将两只小虫放在掌心之中,告诉阿筝说,大一点的那只是男虫,要放进她的身体里,小一点的是女虫,要放进秦墨云的身体里。这就像是在彼此的身体里埋下了一双眼睛,牢牢盯住他(她)的一举一动。
再看时,指甲大小的男虫已经爬到了阿筝的胳膊上,像是一个调皮的孩子,正紧紧地盯着阿筝,眨着眼睛朝她做鬼脸。而莫奶奶手中的那一只女虫,却显得安静了许多,只端坐在她食指的骨节上,深情地望向这边的男虫。
仿佛只一瞬间,男虫便振翅飞到了阿筝的腹部,伴随着肚脐处传来的一阵凉意,小小的姻缘虫已经不见了踪影。
阿筝轻轻捏住莫奶奶递过来的另一只女虫,蹑手蹑脚地走进屋内,放在了正在熟睡的秦墨云的身边。
小虫仿佛有些惧怕似的,转过身来,睁大那双相对来说硕大无比的眼睛,无辜地看向阿筝,在得到了阿筝的点头示意之后才缓缓地爬上了秦墨云的肚皮。
属于秦墨云的那只女虫不但胆小而且还有点儿笨,刚刚爬到一半,却骨碌一下掉了下来,仰面朝上挣扎了许久,才在阿争的帮助下,钻进了秦墨云的肚皮。
看着熟睡中的秦墨云并未有所察觉,那一刻阿筝长舒一口气,终于如愿以偿地笑了出来。
但她所不知的是,远在千里之外的南越帝都,灯火通明的通天塔上,一位着黑色长袍的老者,正对着远处的夜空伸出了左臂。
伴随着一声响彻云霄的鸣叫,一只黑色的苍鹰宛若闪电一般地破空而出,忽闪着翅膀停在了他的手臂上。
老者伸出手来,用手指轻轻地覆盖住苍鹰的双目,闭上眼睛的那一瞬间,一幕幕场景便清晰地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中——绵延百里的猎狼山下,一队飙悍战骑,正在举行某种仪式,白衣男子一步步踩在炽热的火炭之上,而不远处,站着一位眉目清秀的绯衣女子……
读心术已毕,老者将苍鹰重新放回到夜色之中。<!--PAGE 5-->然后缓缓地走向身后坐在王座上的一位年轻男子,摘下大大的黑色斗篷,必恭必敬地回答道:“陛下,秦墨云已经出发了。”
惨淡的烛光映在年轻男子的脸上,将他的笑容渲染得更加邪恶。
这样的光景,早已实施宵禁的南越帝都里没人知道,他便是号称天下第一美男的南越王,更没人会想到,独霸朝纲,权倾一世的南越王莫桑南,现如今才仅仅只有二十三岁。
如今,坊间流传最广的便是他的冷血和无情,据说他刚刚登基的第一年,便下令灭了当朝大司仪的九族,足足七百三十七人,在长庆门外的护城河边一字排开,十数个刀斧手从子夜一直砍到天明才将这七百余人悉数斩杀干净。那一日,整条护城河里的河水全都变成了红色。
而他却端坐在城楼上,漠然地看着这一切。
据说他做这一切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当年他还是太子的时候,钟爱鼓乐,于是便每日请了当时最有名的乐师,到宫里演奏器乐,当时的大司仪因担心他玩物丧志,便向先王参了一本。于是先王便命人流放了那名乐师,以及他的家人。
这件事情,莫桑南一直怀恨在心,登基之后便一手策划了这场血案。
听完禀报,他轻轻咳嗽了一声,然后抬起手来,轻轻一挥,示意他可以退下了。接着,他抬起头来,凝望着远处的星空,喃喃道:“狐晚,你在哪?”
此时,一名内官小心翼翼地走上前来,低头轻问道:“陛下,南秦公主已进宫数月了,一直都住在蓝雀阁里,今晚是不是到蓝雀阁就寝啊。”
莫桑南紧紧地咬了一下牙关,目露凶光,然后恶狠狠地对他说:“滚!”
四、她放肆地,用一种亲密无间的姿态紧紧地依偎在他的胸前,虽然,明明知道,与爱无关。
体内的姻缘虫第一次噬咬阿筝是在那一年的十一月。
当时她正端了莫奶奶用雪水阉制的腊梅急急地给秦墨云送过去,突然一阵撕心裂肺的绞痛自胸口处传来,踩在积雪上的她脚下一滑,骨碌碌地便滚下了一道低矮的山冈。
她紧紧地捂住胸口,看着散落在地上沾满了积雪的腊梅,突然悲从中来,强忍着才没有哭出声来。
直到那时,她才相信了莫奶奶的话。
原来秦墨云的心中,真的另有他人。
她挣扎着站起身来,拍打掉腊梅上的积雪,忍着胸口刀搅般的疼痛,一瘸一拐地走进了秦墨云的房间。
秦墨云正坐在窗前,对着手中的一只玉蝴蝶发呆。
从他额脚遍布的汗水上可以推断出,他体内的那只姻缘虫也没有放过他。
看到阿筝,他缓缓地将玉佩塞入怀中,冷冷说道:“阿筝,不是告诉你不要随便进我房间了么。”
胸口的疼痛稍微好了些,阿筝满心委屈,将果盘重重地顿在他面前的桌子上,埋怨道:“秦墨云,当年你难到不是为了我才义无返顾地离开十三骑的么,那你现在为什么心中却想着别人。”<!--PAGE 6-->不等秦墨云回答,她又紧接着追问道:“是不是屠猎户家的女儿,是不是那天帮你量体裁衣的阿兰,是不是……”
阿筝越说越激动,在她的印象中曾跟秦墨云接触过的女子无非也就这几个,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有哪个女子能让他这般的柔肠寸断。
看着她青筋暴出气鼓鼓的模样,秦墨云忍不住微微一笑,他说:“怎么会呢,墨云地心中只有阿筝一个人。”
虽然他说这话时脸不红心不跳,像是真的一般,但阿筝清楚地知道,他对自己撒了谎,因为,她的心在那一刻,狠狠地疼了一下。
但是她能怎么办呢。
难道告诉他,她曾趁其不备在他的体内种下了一只姻缘虫么。
难道告诉他,其实她知道他骨子里深爱着的那个人,一直都不曾是如影随形的自己么。
难道……
她傻傻地安慰自己,她默默地对自己说:“没关系的阿筝,也许有一天他会慢慢地喜欢上你呢,到那时,你的心就不会那么疼了吧。”
想到这里,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拣出一只梅子举到了秦墨云的面前,她觉得自己笑得好辛酸。
然而秦墨云仿佛不领情似的轻轻地格开了她的手,抬头问道:“阿筝,我们已经在莫奶奶这里住了好长时间了,我不想再打扰她老人家了。”
“那你的意思是?”
“你跟我一起走吧。”
“去哪里,回南秦么?”阿筝紧张地问道,虽然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她还并未跟他成亲,况且现在他的心里已经有了别人,如果跟他回了南秦,四下生疏,举目无亲,那时的她恐怕就该更加两难了吧。
秦墨云仿佛知道她的心思似的,微微地摇了一下头。
他说:“去云倾。”
云倾,南越的帝都,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想到要去这个地方,但比起人生地不熟的南秦来,不知要好到哪里,于是阿筝赶忙答应,脑袋点得像是鸡啄米。
她好怕他突然又反了悔。
临行前一天的晚上,阿筝偷偷地溜进了莫奶奶的房间,她吵闹着要莫奶奶将她体内的那只姻缘虫剜出来。
她说:“你的姻缘虫不准,不准,不准。”
其实她是怕,她怕某个不知名的时间,体内再次传来剧痛,其实原比疼痛更可怕的是秦墨云的背叛。
事到她突然有些后悔了,她倒宁愿自己是个聋子。瞎子。
有些事情,她宁愿自己从来都不明了。
可是莫奶奶却没有听见她的话似的,自顾自地忙着手上的活计,在她再三叨扰之下,才忍不住冷冷回道:“实话告诉你吧阿筝,要想把姻缘虫从体内驱除出来,除非你自己也死了。”
她说:“早就告诉过你他跟你来南越另有目的,你偏偏不信,争着抢着自讨苦吃,现在如何,一切都晚了自己才想回头,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PAGE 7-->确定就连莫奶奶也没有办法帮助自己之后,阿筝狠狠地跺了一下脚,发狠道:“谁说我后悔了,谁说我想回头了,终有一天我会让他喜欢上我的,到那时姻缘虫就再也不会咬我了。”
她一面说,一面向外走去,走着走着却突然蹲下身来哭了。
她自言自语般地说道:“莫奶奶,其实阿筝一点儿都不怕疼,阿筝怕的是他疼。我觉得自己好对不起他,当初干嘛要偷偷往他身体里埋什么姻缘虫啊。”
月光将一个人影投射到了阿筝的脚下,抬眼望去,便看见了秦墨云那张布满笑意的脸。
他在一直哽咽个不停的她的身旁缓缓蹲下身来,用一种温柔到足以化掉所有冰川的声音安慰她道:“阿筝,其实,我不怪你。”
他想,她为自己做了那么多,如今为她承受万剑穿心般的苦痛,也是该当。
夜幕低垂,繁星四散。
她放肆地,用一种亲密无间的姿态紧紧地依偎在他的胸前,虽然,明明知道,与爱无关。
五、姻缘虫,除了能够镜鉴忠贞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作用,那便是控制宿主。
腊月的云倾,是一年中最繁华的时节。
宽阔的街道旁,挂满了大红灯笼,偶尔有三两个燃放鞭炮的孩童躲闪不及,会猛地撞到两个人的怀中,然后道着吉祥话,一溜烟儿跑掉。
阿筝知道,每年的这个时候帝都的百姓都会用这种方式迎接新春的到来。而与往年不同的却是,今年路边的灯笼上却都贴上了一对手艺精妙的剪纸龙凤。
向路人打听才知道,今年夏天,南越王迎娶了南秦的蓝雀公主,两国重修为好,长达数十年的战争也停了下来,为了纪念这样的好年景,老百姓自发在迎春的灯笼上贴上了龙凤。
除夕夜,云倾城内的大多客栈全都关了门,两个人寻了好久,才在帝都的东南角找到一家客栈。
客栈的伙计在详细审查过阿筝递上来的南越符牌之后,方才笑嘻嘻地为他们开了两间上房。
当时的云倾因为是在天子脚下,所以对来往的客商盘查的十分详细,虽然也经常会有南秦的旅商投宿,当一定是要在南越当地人的监护下才行,而那只符牌便是南越人身份的象征。而他们这么做为的就是肃清南秦的斥候,如今两国虽然已经停战,但云倾城内的局势依然紧张。
如果某个南越人包庇了南秦斥候,是要满门抄斩的。
但阿筝说她不怕,她说:“虽然你以前是十三骑的人,虽然十三骑正是令南越军队最闻风丧胆的斥候部队,但你已经跟他们一刀两断了不是么,阿筝信你。”
她甚至还自以为是地说等过了年之后,她要和秦墨云在云倾开一家小店,然后像云倾城内千千万个小夫妻那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PAGE 8-->她说话的时候,秦墨云一直站在窗前,定定地看向窗外。
十几里外,便是南越王宫。
因为气势恢弘,处处高台楼阁,虽然隔了十几里的距离,却仿佛近在眼前,一枚枚青瓦,一道道飞檐,一盏盏灯,像是从云海里缓缓沉下来的一座城,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窗外有三两个外地客商,他们正在兴致勃勃地谈论着明天即将发生的事情。
“哎,兄弟,这次我们来云倾算是来对了,南越王头年刚娶了秦国公主,听说大年初一要在南门外举行盛大的迎春典礼。”
“那是当然,据说着是南越王室的一个传统,王侯新娶都会在第二年的初一这一天祭天乞福。”
“到时你我二人也去见见世面。”
“自然,自然。”
窗内的秦墨云嘴角返出一抹森森的冷笑,胸口突然传来一阵刺痛,转身看时,阿筝已经捂着胸口坐在了案边,看见秦墨云,勉强挤出一个微笑。
姻缘虫,呵呵。
秦墨云心中苦笑一下,事到如今,他突然觉得有些对不起眼前这个单纯的如同紫云山上的溪水的女孩子了。
那一刻,他想到了莫奶奶。
想到了紧紧依偎在她掌心里的两条小小的姻缘虫,百岁高龄的莫奶奶多年来一直都生活在南越境内的紫云山里,也许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想到,其实她根本就不是南越苗人吧。
自打南秦皇祖秦问天成立十三骑,算起来到现在已整整七十九年,七十九年中,莫奶奶一直都在偷偷地向十三骑提供着南越的情报。据说年轻的时候,莫奶奶曾跟秦问天有过一段情事,无奈阴差阳错,已过中年的秦问天登基做了皇帝,为了稳固根基娶了前朝重臣的女儿,莫奶奶便流落到了漠南的大山之中。但是,她心中却一直思念着秦问天,无奈之下,只能选择这种默默无闻的方式,在暗中帮助他。
世人不知道秦问天到底喜不喜欢莫奶奶,只知道他在位之时曾命匠人在自己的亡灵旁修了一座空冢作为陪葬墓,墓碑上只刻了四个字——姻缘莫问。
其实,莫奶奶在让阿筝偷偷把姻缘虫放入秦墨云体内之前,曾经偷偷地到猎狼军营找过秦墨云,并且告诉他了一个天大的计划,希望他能配合。
姻缘虫,除了能够镜鉴忠贞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作用,那便是控制宿主。
她说,其实多年前,当她在紫云山茂密的竹林中救下被竹叶青咬伤的阿筝时,就知道她是一个对南越王室来说举足轻重的人物。
要不然,南越大司仪不会派大批的禁卫军进山搜捕,要不然,因为毒性发作而高烧不退的她,不会在已经陷入昏迷的时候,嘴里还喃喃地呼唤着南越王子莫桑南的名字。
莫奶奶本来想等她醒来以后详细询问她的情况,可是她醒来之后,就什么也不记得了。<!--PAGE 9-->后来,莫桑南登基,灭了当年追捕阿筝的大司仪九族,并广发画像文书,满世界寻找阿筝。
莫奶奶才从中看出了端倪。
她知道,能让一个男人如此疯狂的女子,定能在其毫无防备地情况下,接近他……
所以,与其说当年阿筝在猎狼山谷找到了十三骑,倒不如说是秦墨云带领十三骑找到了她。
当时他之所以义无返顾地答应莫奶奶,同意将姻缘虫置入自己体内,一是因为姻缘虫从来都是同生同灭,必须置于一男一女体内,二是因为,他不想让阿筝有所察觉。
只是到了很久很久以后,他才明白,其实他这么做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自己潜意识里想用这种方式提醒阿筝:“秦墨云不爱你,请你离她而去。”其实他内心深处,一直都知道在这场宏大的阴谋之中,阿筝才是那个最最无辜的人,骨子里,他不想伤害她。他的灵魂中仿佛有两个自己,只是那时的他被仇恨和爱情蒙住了双眼。
想到这里,秦墨云微微叹了一口气,几案旁边的阿筝已经沉沉睡去,看她那憨态可掬的样子,秦墨云不禁笑了一下。
然后,他轻轻地走上前去,脱下自己的衣裳,搭在了她的背上。
白烛的光芒,摇曳不定地打在她的脸上,于是,长长的睫毛便在眼帘上留下了好看的剪影。
那一刻,他突然就想起南秦那的女子来了。
他想起她偷偷地溜出南秦皇宫,女扮男装乘坐马车日夜兼程了半个月,到猎狼军营找他时的情形。
当时,他还是十三骑的首领,而他哥哥秦墨云只是一个偏将,后来,他决意离开十三骑才把首领的位置传给了他。
那时的十三骑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只不过当时根本就没人知道,后来,赴火而过,离开了十三骑的他,竟会是南越国的王子——莫桑南。
后来,秦墨云才知道,当年莫桑南之所以假借南秦人的身份,混入南秦军队,又在十三骑的招募大赛中凭借冠绝天下的剑技脱颖而出,就是为了探清十三骑安插在南越境内的所有眼线,熟悉他们的作战方式,以备在登基以后,一举歼灭。
排除其他一切因素,秦墨云倒是有些佩服莫桑南的,他从位见过任何一位王室成员,能够像他那样只身犯险。
他永远记得莫桑南在回到南越以后,给他写的唯一一封信的内容,他说:“秦将军,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那个从南秦皇宫偷偷跑到裂狼山来找你的女子就是南秦最美丽的蓝雀公主吧,你爱她对么?桑南告诉你,你将永远也不会得到她。”
果然,不出三个月,莫桑南便派使者向南秦提出了停战协议,并且主动命部队后撤百里,而唯一的要求便是——希望南秦皇帝将蓝雀公主相赐。
六、她穿一身绯色衣衫,躲在父亲的身后,娇小柔媚的身躯宛若一朵三月里的桃花,大大的眼睛里满是欣喜和惊恐。<!--PAGE 10-->“蓝雀王妃已经梳妆完毕。”
一位宫女挪着碎步缓缓地走上前来,向半躺在龙椅上的莫桑南禀报。
他知道,时辰到了。
于是,他轻轻地摆了摆手,示意那名宫女可以下去了,然后,转身看向站在一旁的黑衣老者,就在半刻钟之前,昨夜放飞出去的苍鹰已经安全地返回。
“陛下,秦墨云已经到了云倾了,可是,可是只来了两个人,另外一个还是个女子。”
黑衣男子必恭必敬地禀报道。
莫桑南的眉头微微皱起,旋即又缓缓地舒展开来,换上一种轻松庸懒的口气对他说:“其实当他选择脱离十三骑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现在越秦两国停战,十三骑代表着南秦军队,当然不能亲自出马。他们恐怕根本就不知道秦墨云脱离十三骑的原因仅仅是为了一个女人,当年我之所以要南秦皇帝把蓝雀公主赐给我,就是为了将秦墨云引到这里来。”
说到此,他顿一下,轻轻咳嗽几声,冷冷一笑接着说道:“然而只要捉到了秦墨云,再放出风去,就不愁十三骑不来救他,多年征战中产生的感情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够割舍的,何况现在十三骑的新统领还是秦墨云的亲哥哥。”
他想,除掉了十三骑,就像是挖掉了南秦的双眼。
他忍辱负重这么多年,南越百姓屡遭秦国铁骑践踏,终于等到这一天。
他太了解秦墨云的为人,知道他跟蓝雀公主之间的感情,所以才利用这种看似卑鄙的手段,逼他一步步地走到现在。
他知道,常年为将的秦墨云肯定明白南秦朝廷不会允许他带领十三骑到南越营救蓝雀,恐怕还会因此连累所有的弟兄,所以他才选择了离开。
莫桑南微微地舒展了一下身体,活动了一下因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而有些僵硬的筋骨,那一刻,他突然觉得秦墨云有些痴狂,但转念一想,刚刚浮现的笑容却又僵止在了脸上。
他想,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呢。<!--PAGE 11-->